论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自我突破
2013-08-15尹桂波袁璟瑾
尹桂波,袁璟瑾
(1.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7;2.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0)
在新近一轮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中,“工学结合”被认为是高职提高办学水平,彰显办学特色,符合中国高职发展的教育新模式。工学结合的内涵,赵志群博士凝练为“学习的内容是工作,通过工作实现学习”。要切实体现该内涵,将工学结合落实到实处,必须解决工作来源、传授和评价三大问题。这些问题根植于行业企业中,迫使高职必须选择校企合作。王继平认为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引擎,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是产学结合的基本途径,是工学结合的体制基础。[1]从高职改革发展看,在以专业建设为抓手,提高质量为目标的国家示范建设后(2006~2010年),高职教育进入了以校企合作机制建设为抓手,提高服务区域发展能力为目标的新阶段[2]。
世界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经验表明,校企合作是其职业教育成功的根本所在,德国“双元制”、英国和澳大利亚“新学徒制”等,企业和学校在其中发挥着“双主体”的作用[1]。校企合作对于高职的重要作用已得到高职教育者普遍认同,然而行业企业参与的意愿与动力不足,致使校企合作在运行中步履维艰。解决校企合作难题的方法,主要分为外部环境改善和内在自我突破两方面。已有大量文献从政府指导、机制建设、模式创新等角度提出了破解校企合作难题的思路与建议。然而如何在等待或无力改变外部环境下,正视高职院校自身局限,挖掘潜力,进而有针对性地建设,最终提高合作的广度与深度等,尚缺乏系统性研究。本文首先总结了外部破解校企合作难题的论点,研究了其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趋势,重点分析了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的被动成因,基于此提出了具体建议。
一、目前解决校企合作问题的主要论点
1.政府主导论
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保障体系是保障德国“双元制”、美国“合作教育”及日本“官产学”取得成功的关键。基于国外发展经验和国内现实,普遍认为政府对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立法与监管是造成校企合作困境的主要原因[3]。目前,国家和地方对于校企合作立法滞后于高职发展。国家层面上,主要以“决定”、“意见”等形式下发,《职业教育法》也仅规定“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现有法规侧重企业责任与义务,缺乏激励与约束,致使操作性不强、执行力差。与之相比,地方性立法更能切合当地高职现状。2003年出台的《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开启了地方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条例先河。而完整规范校企合作的则是2009年出台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这是当时我国仅有的以促进校企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具有开创性意义。校企合作法制建设说到底是国家办学机制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但受经济长期处于产业低端、劳动力相对富裕、区域经济和高职发展不平衡、地方财政收入等影响,国家尚未出台细化法规,如宁波市的地方立法也并未全面开展。我国校企合作的法制保障,可能需要人力资源矛盾的倒逼机制、经济上行、校企双方利益保障诉求、地方政府重视等推进,短期内尚难有较大进展。
2.机制论
除政府指导外,更多专家提出健全机制以保证校企合作的运行,认为只有建立一套长效机制才能促使校企合作向健康、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产生更好的社会价值。这些机制主要包括激励、利益、约束、情感、沟通、共享和保障等[3,4]。这些机制的核心是想通过某种契约、利益或情感将校企双方的关系稳固。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高职院校处于被动地位,难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物质利益,很难通过机制约束企业,表面浅层次的合作机制比比皆是,校企双方签订的“合约”往往成为一纸空文,无任何法律约束力。
3.模式论
伴随新近一轮的高职需要,许多高职院校探索了以“工学结合”为内涵的校企合作模式,主要包括订单式、共建与共享式、企业进校园式或分段培养模式等。订单式即为企业提供定向班学员和企业订单培训,已被众多院校实践。共建、共享式则是院校与企业在人、财、物、技术、成果等方面的共同投入、使用和成果分享,如苏州园区使用权共享的CHARMILLES模式[5],即公司在学院展示设备,并给予学院设备使用权的合作模式。企业进校园式,又称“前厂后校”、校企股份合作、“教学工厂或企业”模式。高职院校以设施、场地、技术、师资等多种形式投资企业,筑巢引凤,构建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教学环境。如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开办“金丰汽车快修学院店”,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京闰电气建设“标准产品”和“控制产品”生产车间等[6]。分段递进式是学生在培养过程中,高职院校与企业分别承担不同阶段的培养任务。如天津职业大学在酒店旅游管理等专业中开展了“旺入淡出”的工学交替模式,通过旺季在酒店旅游地工作实现学习,淡季在学校实现学习。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种子专业采用“一轮半”培养模式,以农产品周期安排实习学期,打破传统学制安排。[2]
上述模式的实践明显增强了校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持久并可行有效,互惠互利,行业参与性增强,学院培养目标明确,教学保障提高。然而,也应看到这些模式的问题,如订单式培养的可持续发展,校企共建式以及现行实践较多的前厂后店模式(即将“厂”开进院校)往往不能保证经营主体,忽略市场因素,权、责、利不清,造成经营不佳,影响该模式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从高职院校自身分析校企合作困境成因
在外部环境无力或难以短期改变的情况下,高职院校自身建设成为校企合作的关键,下面从科研实力、服务平台、人才优势论述高职专业服务行业的能力不足。
1.高职院校薄弱的科研实力使校企合作失去内驱动力
高职院校发展时间较短,科研基础普遍薄弱。2012年以“职业技术学院”为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共80358篇,占收录论文总数的3.07%,占核心期刊收录论文的2.60%,校均仅为62.39篇,侧面反映了高职科研薄弱现状。高职院校科研难以服务地方经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缺乏为企业服务的科研成果。研究方向不明确,定位不准,未认清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科研区别,基础研究水平低,应用研究难以满足市场需求。(2)缺乏科研支撑平台。本科院校科研主要以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优势学科等平台支撑,具有相对完善的科研申报、管理、运行和保障体系。与之相比,高职院校无序化的科研体系,缺乏平台化组织管理,使薄弱的科研资源更加分散,难以形成创新性强、可行性高、持续发展的科研成果。(3)科研设备、人力等资源严重短缺,难以开展行业急需的科研项目。近年来紧紧围绕实训进行的教学保障建设,使得科研设备投入严重不足。从人力资源看,三年制的高职培养,学生几乎难以参与相关课题。而现有高职教师主要来源于本科院校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或从行业选拔的具有较高职称的能工巧匠。前者大多在本科院校从事基础应用或理论研究,缺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能力。后者具有较强的技能水平,但科研意识与管理能力相对较差。没有科技支撑的校企合作失去内驱动力,造成企业更愿跟本科院校合作,助推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2.高职实训机构的低水平建设与培养能力难以满足行业要求
近年来受院校扩招、设备投入滞后和场地设计理念陈旧等影响,高职实训机构在设备、场地等方面难以满足高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要想提高培训人员的经验性(熟练程度),其训练台套数严重不足,要想增加其策略性,其设备的先进性、教学场所的设计又难以满足要求,造成此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在高职院校中未建立可依托的服务平台。
除投入外,实训机构还表现出另外两大弱点:一是培训机构设计不合理。现行高职院校设立的实训、工程中心等,仅仅是设备的简单排列组合,追求多而全。但高职与中职的最大区别在于提高学生经验的基础上,增强其策略性。即经过感知认同、模仿、练习后,中职培养目标是熟练协调,而高职更注重在此基础上的反馈校正和创新创造能力。目前高职院校建设的实训机构,并未由低到高设计任务、项目和安排设施与布置环境,任务设计、项目编排、仿真模拟、信息保障等水平差,简单停留在能够操作的层面,不能教授“工作”,难以满足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另一问题是实训机构普遍缺乏职业资格标准建立、培训、考核鉴定能力。现行的高职实训机构职业资格标准低,鉴定不规范,社会认可性差,高职培训市场持续低迷,难以吸引企业参与。
3.高职输出的“学生”成品,未能成为校企合作的筹码
促使高职与企业校企合作的另一要素则是毕业生。操作实践性强,能够较快适应企业工作,是高职学生区别于本科院校学生的最大特征。高职学生一度被认为是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的主要筹码,但近年来大规模扩招、制造业转移、经济低迷等造成大学生就业困难,使高职院校对企业的依赖性更为增强。另外,所学专业与市场脱节、技能水平差、发展后劲不足等,也使得高职学生未真正成为企业追逐对象,难以增强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地位。
三、高职校企合作的自我突破策略
1.科研错位发展,加强应用性研究,奠定校企合作的基础
技术进步和产业需求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高职院校必须寻找适合自身科研发展的途径,必须与本科院校实行错位发展,大力开展应用性研究。必须融入和依托企业开展研发,紧跟行业和市场需要,以“短、平、快”方式开展研究。必须以企业项目为研究载体,以校内外项目工作站和设计、研发与工程中心等为科研服务平台,充分调动学院资源,以市场需求为研究目标,助推企业发展、企业获利、院校完成教育任务,形成深层次合作的内驱动力。
2.加强专业、课程和实训机构改革建设,切实提高培养、培训水平,确保高职学生市场竞争优势
现有教学条件下,专业设置必须紧跟市场需求,规划课程体系,精心编排课程任务与项目,更新实训机构建设观念,按照企业的工作环境、能力要求进行实训机构的软硬件建设。以策略性工作能力为目标,即在工作经验基础上,大力提高高职学生的反馈、创新、组织、管理能力等,突出高职培养特色与水平,实现从“就业率”向“就业力”转变,提高高职学生声望,让企业重视高职人才优势。
3.加强平台建设,通过设立服务区、产业园等,高水平融入产业链,打造高层次合作平台
实现校企合作的根本途径,是高职院校高水平、大手笔地融入产业链,打造高层次合作平台,将高职院校变为“工厂”。要进一步深化目前校企股份合作、教学工厂等模式,从产业链角度分析专业在行业中的落脚点和校企合作点。挖掘与提高自身的人力、科研、设备、教育、服务潜力,通过承担产业中的某些任务,如调研、论证、研制、设计、测试、信息、生产和运营等,成为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参与市场,与企业形成生源、师资、专业、技术、市场等资源链式合作,才能真正提高高职院校服务能力,激励企业,实现校企的深层次合作。
[1] 王继平.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引擎[N].中国教育报,2010-04-03(3).
[2] 马树超.高职教育改革与可持续发展[J].职业技术教育,2008,(33):38-39.
[3] 袁银枝.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困境及其突破[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33-36.
[4] 丁金昌,童卫军,黄兆信.高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创新[J].教育发展研究,2008,(17):67-70.
[5] 邱远.对目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问题的新思考[EB/OL].http://www.dqzyxy.net/Item/3182.aspx.
[6] 闫虎生,李福兰.让企业对职业院校形成依赖感[N].中国青年报,2010-1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