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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校笺》脞录

2013-08-15

绥化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王 娜 卞 超

(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 四川南充 637009)

巴蜀书社于2001年出版了赵幼文的遗著《三国志校笺》[1](下文简称《校笺》)。赵氏以殿本《三国志》为底本,以多本参校,撰写了详明的校记,间出案语,论断精审。其中不少的校勘在殿本、卢弼《集解》本、中华书局点校本之上。杨耀坤作《<三国志校笺>评述》一文,已言其大略,可资参考。[2]笔者读《校笺》有日,发现有异于杨氏者数处,今特举《蜀志》所出,有优于诸本者,有《校笺》之失者,有存疑者,一一条分,试为缕析,孔见之言,敬祈方家批评指正。本文所列条目,按《校笺》页码先后为序,为便于复核,引文后括注页码。

一、校笺本之得

1.今以璇为皇太子,昭显祖宗之威命,使行丞相事左将军朗持节授印绶。[1]

案:中华书局本[3](如无特别说明,指59版和82版两版)与《三国志集解》钱剑夫整理本[4](下文简称钱本)同,均于“威”字下断,“命”字属下读,误。

“威命”意“威信、威权”,为古汉语常见词,不应该分开,当以《校笺》为是。此段文字又见于严可均《全三国文》卷五十七[5],断句正与《校笺》合。吴金华点校本[6](下文简称吴本)同《校笺》。

2.梁、郏、陆浑群盗或遥受羽印号,为之支党,羽威震华夏。[1]

案:中华书局本与钱本同,“梁”、“郏”之间无顿号,并于梁郏下标专名号,视为一处地名,误。

梁、郏实为两地名。《文献通考》卷三百二十《舆地考》[7]:“襄城郡八县:承修、梁、郏城、阳翟、汝源、汝南、鲁、犨城。”又,《续文献通考》卷二百三十四《舆地考》[8]:“汝州:领县四镇二,梁、郏城、鲁山、宝丰、黄道镇、汝南镇。”《校笺》以梁、郏为两地名,是,吴本同。

3.昔楚卿屡绌,亦乃克复,思道则福应,自然之数也。[1]

案:中华书局本与吴本同,于“福”字下断,“应”字属下读,误。

“福应”指“福祉应验”,为古汉语中常见表达,二字不当分读。如班固 《两都赋》序:“是以众庶悦豫,福应尤盛。”《后汉书》卷四十二《光武十王》[9]:“思惟嘉谋,以次奉行,冀蒙福应。”《校笺》此段文字又见于《全三国文》卷五十八,标点正与《校笺》同[5]。钱本亦同。

4.昔从高祖以定关中。[1]

案:中华书局本、吴本、钱本,诸本“高祖”前无“从”字,误。

如若依诸本作“县有賨人,种类刚猛,昔高祖以定关中。”细味文意,则“县有賨人,种类刚猛”是一层意思,“昔高祖以定关中”是一层意思,两者互不相涉,则当于“猛”字后作句号,如此一来,则两句各自独立,悬而无所依靠,不合史家笔法。当依《校笺》,“高祖”前有“从”字,则前后文义连贯,不显突兀。《校笺》于此处未出校记,我们查光绪同文书局本《三国志》,“高祖”前正有“从”字,可为佐证[10]。

二、校笺本之失

1.下邳守将曹豹反间迎布。[1]

案:中华书局本、吴本、钱本,诸书均于“反”字下有逗号,是。

时刘备与袁术相持不下,吕布便乘机偷袭下邳。下邳的守将曹豹叛反刘备,偷偷地迎吕布进城,吕布掳掠了刘备的妻儿。《校笺》本于“反”字下不断,容易让人把“反间”连读,以为曹豹使反间计,以致理解错误。

2.九侯七杰争命,民炊骸道路籍籍履人头,谁使主者玄且来。[1]

案:“民炊骸道路籍籍履人头”,断句当如“民炊骸,道路籍籍履人头”。“炊骸”是“析骸以爨”的化用,形容战争的残酷,使民生凋敝。“籍籍”是“交错貌”,《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华容夫人起舞曰:‘发纷纷兮寘渠,骨籍籍兮亡居。’”颜师古注:“籍籍,从横貌也。”[11]“道路籍籍履人头”意“走在那纵横交错的路上,一落脚便可踩到人的头骨。”战争之惨烈,让人潸然泪落。此句又见于《宋书》卷二十七《福瑞志上》[12],文字稍异,《校勘记》云:“《三国志·蜀志·先主传》载《洛书录运期》原文作‘九侯七杰争命,民炊骸,道路籍籍履人头,谁使主者玄且来’。”[12]标点是。又,中华书局本、吴本、钱本并作“争命民炊骸”,误。

3.先主自猇亭还秭归,收合离散,兵遂弃船舫,由步道还鱼复,改鱼复县曰永安。[1]

案:此句出现两个主语,即“先主”、“兵”,误。句中“还秭归”、“收合离散兵”、“弃船舫”、“还鱼复”、改县名,均是先主之事,于理也不得有兵士“改鱼复县曰永安”之事。故“兵”字当属上读。中华书局本、吴本、钱本同,正作“收合离散兵”。

4.禅时年数岁,窜匿随人,西入汉中,为人所卖。[1]

案:“窜匿”一词后当施加逗号,因为该词后大多接处所,如《魏书》卷一百《库莫奚国》:“初为慕容元真所破,遗落者窜匿松漠之间。”[13]《旧五代史》卷三十六《明宗本纪》:“初,庄宗遇内难,宦者数百人窜匿山谷,落发为僧。”[14]刘禅“随人西入汉中,为人所卖。”更合情理。

中华书局本、吴本、钱本,诸书均于“匿”字下断,“随人西入汉中”为一句,是。

5.后主稍疏外,永至不得朝见者十余年。[1]

案:“永”即“刘永”,是后主“疏外”的宾语,不应该与“疏外”断开。

中华书局版、吴本、钱本,诸本“永”字属上读,是。

6.羽怒曰:“住日猎中,若从羽言,可无今日之困。”[1]案:“住日”一词费解,当是“往日”之误。前言“往日”,后言“今日”,前后对举,表假设关系。中华书局本、吴本、钱本,诸本均作“往日”,是。《校笺》恐因“往”、“住”二字形近而误。

7.始甚相亲,后转以部曲相侵,又更为仇敌。[1]

案:“侵入”即“入侵”,古汉语常用,“更”有“转变”义,前言“始甚相亲”,后转变为“仇敌”,文义通畅。《校笺》易“入”字为“又”字,“又更”连言,未出校记,不知所据,“又更”表示递进关系,句中前后文是转折关系,用“又”不当。《校笺》恐因“入”、“又”二字形近而致误。钱本同《校笺》,亦误。

中华书局本、吴本均作“始甚相亲,后转以部曲相侵入,更为仇敌。”是。

8.松于荆州见曹公,还劝璋绝曹公,而自结先主。[1]

案:《校笺》于“公”字下断,窃以为不妥。时张松于荆州见曹操,回来后,劝刘璋与曹操绝交而同刘备结交。结交先主的主语应该是刘璋,下文才有刘璋问“谁可使者?”,才有张松举荐法正之事。《校笺》点校,容易让人误解是张松“自结先主”。中华书局本、吴本、钱本诸本作“劝璋绝曹公而自结先主”,得之。又,“还”字当独为一句,更合阅读习惯。

9.与靖共议,谋进退天下之士。[1]

案:中华书局本作“与靖共谋议,进退天下之士。”[3],未妥。王柯以为“进退天下之士”为“谋议”宾语,动宾之间不应点断[15]。王氏所论可以服人。吴本作“与靖共谋议进退天下之士”[6],是。《校笺》“谋”、“议”两字乙,并无依据,恐排版疏忽致误,此条与例(5)相类。点校当从吴本。

10.愿明府勿以仲父之言假于小草民,请为明府陈其本纪。[1]

案:“小草”是“草稿”义。清查慎行《自题癸未以后诗稿》诗:“论卷排成手自删,多惭小草落人间。”是其例。《校笺》误以“小草民”连读。中华书局本、钱本同,于“草”字下断,“民”字属下读,是。

11.羕起徒步,一朝处州人之上,形色嚣然自矜,得遇兹甚。[1]

案:“嚣然”为“得意的样子”。“形色嚣然”指人的神态,是形容词性质,而“自矜”则属动词性质,“形色”不能作“自矜”的主语,两者并列而言,不合语法。中华书局本、吴本、钱本,诸本于“然”字下断,“自矜”属下读,是。《校笺》当据诸本改。

三、存疑

先主败,走归曹公。[1]

案:钱本作“先主败走,归曹公。”[4],中华书局本、吴本同,并作“先主败走归曹公”,两者不断句,想必是因为“败走”、“走归”均可连用。

查《三国志》,“败走”使用了20多次,如《魏志·董卓传》:“稠击腾,腾败走,还凉州。”[3]《魏志·吕布传》:“布遣人求救于术,术自将千余骑出战,败走,还保城,不敢出。”[3]以上数例,“走还”与“走归”句式相仿,中华书局本以“败走”连用,而于“先主败走归曹公”一句未断,于全书标点体例不统一。类似的还有“融败走入山,为民所杀。”[3]又,《三国志》及裴注中“走归”连文的情况,除本文例句外,凡三见,其中《三国志》一例,裴注引其他文献二例。《魏志·袁术传》裴注引《英雄记》:“术退保阴陵,更合军攻瑀。瑀惧走归下邳。”[3]《魏志·陶谦传》:“谦恐,欲走归丹杨。”[3]《吴志·吕范传》裴注引《九州春秋》:“瑀惧,使其弟公琰,请和于术。术执之而进,瑀走归下邳。”[3]以上三例,均以“走归”连用,“走”有“归附”义,于义亦通。《左传·昭公十八年》:“郑有他竟,望走在晋。既事晋矣,其敢有二心?”杜预注:“言郑虽与他国爲竟,每瞻望晋归赴之。”若以语言习惯观之,则似以“败走”为胜,然吾终不能决其是非,故胪陈于此,以俟博雅君子。

[1]赵幼文.三国志校笺[M].成都:巴蜀书社,2001:1234,1280,1358,1478,1182,1195,1189,1217,1233,1279,1284,1301,1312,1324,1353,1183.

[2]杨耀坤.《三国志校笺》评述[N].中国新闻出版报,2003-11-13.

[3]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59:963,182,226,1184,208,349,1310.

[4]卢弼.三国志集解(钱剑夫整理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2335.

[5]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582,584.

[6]陈寿.三国志[M].长沙:岳麓书社,2002:646.

[7]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6:2512.

[8]王圻.续文献通考(万有文库版)[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4720.

[9]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1437.

[10]陈寿.三国志[M].上海:同文书局,1903.

[1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2757.

[12]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779,788.

[13]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2222.

[14]薛居正.旧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497.

[15]王柯.《三国志》标点拾误[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8(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