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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论“格物致知”

2013-08-15

红河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格物圣贤谓之

杨 平

(中共平凉市委党校,甘肃平凉 74400)

王阳明“心学”是在对当时朱学流弊的矫正过程中建立的。在《答罗整庵少宰书》中,王阳明将朱学之流弊斥为“洪水猛兽”:“今世学术之弊,其谓之学仁而过者乎?谓之学义而过者乎?抑谓之学不仁不义而过者乎?吾不知其于洪水猛兽何如也?”[1]172他这样说,是以自己的亲身体会为依据的。得道之后,他授学弟子黄以方时,讲了自己年轻时候践行朱熹“格物”说失败的经历:“众人只说‘格物’要依晦翁,何曾把他的说去用?我着实曾用来。初年与钱友同论做圣贤要格天下之物,如今安得这等大的力量?因指亭前竹子,令去格看。钱子早夜去穷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致劳神成疾。当初说他这是精力不足,某因自去穷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劳思致疾。”可以说,这次对朱学理论践履的失败,对王阳明的打击是巨大的。他当时就表达了对“圣贤之学”的无比失望,“遂相与叹圣贤是做不得的,无他大量去格物了。”王阳明自幼爱好佛老,对儒学的失望,使他更加笃实于对佛老之学的钻研,“自谓既有所得,谓儒者为不足学”。[2]264一直到37岁,他被贬谪至龙场时,才对圣贤之学的体悟发生了质的飞跃。正如他在警戒笃好佛老的弟子萧惠时所说:“其后居夷三载,见得圣人之学若是其简易广大,始自叹悔,错用了三十年气力。”[1]264这便是儒学史上著名的“龙场悟道”。王阳明对圣贤之学的追求,经历了整整一个“正——反——合”[2]的过程。“正”是年轻时对朱学的笃信和践履,“反”是对朱学的否定和改求佛老,“合”则是对儒学的回归,对朱学流弊批判和清算的同时,也吸收了佛老的一些思想,形成了自己独具一格的新儒学理论体系——心学。所以,王阳明建立自己学术体系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基点就是批判和清算朱学流弊。当然,他并不是完全否定朱学,正如他所说:“平生于朱子之说如神明蓍龟,一旦与之背驰,心诚有所未忍,故不得已而为此。……不得已者,道固如是,不直则道不见也。”[1]173践行朱熹的“格物致知”说的失败经历直接打击了王阳明对圣贤之学的信心,了道之后,他对朱学的批判,也多从此切入。

“格物致知”说出自《大学》。但《小戴礼记》中的《大学》空缺着对“格物致知”之义的阐释。朱熹认为这是在后世流转的过程中佚失了,故“闲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其内容如下:“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3]8-9这段阐释“格物致知”的文字所强调的是“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程颐也说过:“一草一木亦皆有理。”[4]从这些话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程朱理学家们一致认为“理”在于物,人要知“理”,必须即物求知。那么年轻时的王阳明对着竹子苦思冥想,欲穷得竹子之“理”的行为,则是完全符合朱熹提供的“格物致知”之法的。但是,践行先贤之言的结果不仅是没有穷到竹子之“理”,反而积劳成疾,吃尽苦头。这又是为什么呢?“理”究竟是不是在物?如果不在物,又在哪里呢?对此,王阳明提出了一个看似和程朱理学家们的根本观点截然相反的看法:“虚灵不昧,众理具而万事出。心外无理,心外无事。”[1]35“天下无性外之理,无性外之物。”[1]169(在王阳明的“心学”体系中,“心”和“性”是可以互相代换的。他认为:“心也,性也,天也,一也。”[1]这就是说,“理”并不在于“物”,而是先天的存在于人的心灵当中。并且他还从孟子的话“人之所不学而能者,良能也;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1]中,捻出“良知”二字,来命名人心所本来具有的天然之“理”。王阳明的“格物致知”理论,就在“心外无理,心外无事”的基础上建立了起来。

首先,王阳明认为对于每个正常的人来说,他们所具备的“良知”是无差别的,“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1]116,“良知即道,良知之在人心,不但圣贤,虽常人亦无不如此”[1]155。但是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愚夫愚妇之所以为愚夫愚妇,其区别在于“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1]116。所以“致良知”成了王阳明心学为学者提供的成圣成贤之道,而宋儒们用来穷物之理的“格物致知”,也被他改造成了致良知的手段和途径,“吾教人致良知,在格物上用功,却是有根本的学问。日长进一日,愈久愈觉精明。世儒教人事事物物上去寻讨,却是无根本的学问”[1]213。因为“心外无理,心外无事”,所以所格之物非外在的物,而是“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所要达到的效果是“致吾心之天理于事事物物”,“事事物物皆得其理”[1]169。同时,这也是一个发见人心本然之良知的过程。王阳明喜欢以“明镜”来喻“良知”,良知纯然,则“全体莹彻,略无纤尘染着”[1]53。于是,他以“磨镜”喻“致良知”,认为“只怕镜不明,不怕物来不能照”[1]30。其弟子徐爱深得先生“格物致知”说之旨,批评朱学“格物之说”,认为他们是“照上用功,不知镜尚昏在”,而“先生之格物,如磨镜而使之明,磨上用功,明了后亦未尝废照”[1]46。可见,王阳明的“格物致知”以发见人心本然的“良知”为目的。从形式上看,的确是对朱学“即物穷理”的“格物致知”说的一次反动。

其次,王阳明重新诠释了“格物”的含义。他认为“格物”之“格”不但有“至”的含义,而且还有“正”的意思。他举出《尚书•舜典》中的“格于文祖”和《尚书•大禹谟》中的“有苗来格”,说这两个“格”字皆可训为“至”,但是“‘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而“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所以,在这两处,“格”字除了包含“至”的意思外,还含有一个“正”的意思。另外,他还认为在某些语境中,“格”只能训为“正”,而不可训为“至”,比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等等,“格”都是“正其不正以归于正”的意思[1]110。王阳明列举了这么多句例,无非就是想说明:对于“格”字来讲,“正”是它的基本义和常义,而“至”则不然,只是它的一个偶然义和变义。如此,则《大学》中的“格物”之“格”最基本的意思当是“正”了。而“物”字也被解释成“事”,并不指具体的某一事物。他对弟子黄以方说:“先儒解‘格物’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曰‘一草一木皆有理’,今如何去格?纵格得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自家意?我解‘格’作‘正’字义,‘物’做‘事’字义”[1]260。这一对“格物”全新的阐释当中,隐含着对当年格竹子一无所得反而致疾之教训的深刻反省。当年之事乃是笃信和践履朱熹之说所致,因而这一解释自然是对朱学“格物致知”说的批判。

再次,王阳明在重释“格物”之义的前提下,对和“格物”与“致知”、 “诚意”、“正心”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的阐释。在《大学》中“八目”依次排列,按照朱熹《大学章句》开篇引用的程颐的说法,这个排列次序是“古人为学之次第”,因而“学者比由是而学焉”。[3]3也就是说,对于学者来说,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四种功夫之间是依次递进的关系,由低到高,由浅及深,不可逾越。那么,位于“八目”之首的“格物”,自然只是入门之际的一段功夫了。王阳明对这一观点的质疑,切入点还是朱熹的那句话“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他认为将这句话简而化之,就是“致知在穷理”,那么,根据《大学》“致知在格物”之句,“格物”就等于“穷理”了。他反诘道:“苟‘格物’之说而果即‘穷理’之义,则圣人何不直曰‘致知在穷理’,而为此转折不完之语,以启后世之弊邪?”[1]110是故他认为就“格物”一项,涵盖不了“穷理”之义,而是“穷理者,兼格、致、诚、正而为功也”。这样一来,只要说“穷理”,那么就包含了“格、致、诚、正之功”,而且“言格物,则必兼举致知、诚意、正心,而后其功始备而密。”相反,按照朱学理论,“偏举格物而遂谓之穷理……非惟不得‘格物’之旨,并‘穷理’之义而失之矣。”[1]111另外,他又从自己“心外无物,心外无理”的基本观点出发,得出这样的结论:“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心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理一而已。”认为所谓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不过从不同的角度来说“穷理”这一件事而已,“就物而言谓之格,就知而言谓之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皆所谓穷理以尽性也”。[1]169因此,在王阳明看来,“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四者之间根本就不是程颐和朱熹所说的“为学之次第”,而是一件事的四个方面,无先后高低之别,故“‘格物’者,《大学》之实下手处,彻头彻尾,自始学至圣人,只此功夫而已,非但入门之际有此一段也。”[1]168-169这一结论对于朱学所主张的“格物致知”说可谓是颠覆性的。

从形式上看,不论王阳明将“格物致知”解释成“致良知”的功夫,还是通过重新诠释“格物”之义和重新整合“格物”与“致知”、 “诚意”、“正心”之间的关系,都是对朱学“格物致知”说的否定。那么,其实质又是如何呢?诚如前面所说,王阳明将朱学流弊斥为“洪水猛兽”,但是朱学流弊并不等于朱学本身,它主要源自后学之辈对于朱熹之说的误读和曲解。这一点王阳明分得很清楚,所以他一方面称当时的朱学流弊为“今世学术”,朱学后辈为“世儒”,以示其与朱熹及其学的区别,一方面也反复表达了对朱熹和其学的拳拳服膺之心,“平生于朱子之说如神明蓍龟,一旦与之背驰,心诚有所未忍,故不得已而为此”。所以,王阳明的“格物致知”说,主要是对朱学流弊所谓的“格物致知”说的矫正。

但是,毋庸讳言的是,朱学流弊是启自朱学的,因而对朱学流弊的矫正,不得不直达本源,对朱熹的某些说法进行矫正。王阳明对此亦是毫不讳言,说:“盖不忍心抵牾朱子者,其本心也。不得已而与之抵牾者,道固如是,不直则道不见也。”[1]173那么,朱熹的“格物致知”说究竟存在什么问题,以至启后学之弊呢?王阳明一针见血地指出:“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就是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为二矣。”[1]102-103“析心与理为二”,并且强调外在之物的“定理”,是启朱学流弊的根本所在。但是考之《大学章句》对“格物致知”说的全部阐释,朱熹也并未忽略“心”“理”本一这一宋明理学的根本观点,他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这段话表达出了这样一个基本观念,穷物之理和尽心之知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彼此虽然存在着方向性的不同,但本为一事。穷物之理是外向性的,指向外在之物;尽心之知是内向性的,指向内在之心。问题的关键在于,朱熹毕竟在《大学章句》中有意无意地强调了“即物穷理”,因而后学们在领略其“格物致知”之义时,多走了重其外而略其内的路子。这种对朱熹“格物致知”说的误读和曲解,即使年轻时期的王阳明也不例外,因而就有了对着竹子“格”了整整七天,以至积劳成疾的愚蠢之举。

正是基于对朱熹“格物致知”说侧重于外向性强调的矫正,王阳明提出了“格其心之物”的“格物致知”说,并且他将这一说法强调了极致,形成了“心外无物,心外无理”的基本理论。单从形式上看,他的学说甚至取消了“格物致知”的外向性,不能不说是矫枉过正之举。但是,王阳明并没有忽略“格物致知”说的另一面,他向自己的弟子反复强调修身要“必有事焉”[1]140,并且说“人须在事上磨练做功夫乃有益”[1]199。他在《答罗整庵少宰书》中写道:“凡执事所以致疑于格物之说者,必谓其是内而非外也;必谓其专事于反观内省之为,而遗弃其讲习讨论之功也;必谓其一意于纲领本原之约,而脱略于支条、节目之详也;必谓其沉溺于枯槁虚寂之偏,而不尽于物理、人事之变 。申如是,岂但获罪于圣门,获罪于朱子?是邪说诬民,叛道乱正,人得而诛之也。”[1]169由此可见,王阳明的“格物致知”和朱熹的“格物致知”说本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因为他们一致认为,“格物致知”是学者成圣成贤的必由之途。王朱二说的分歧仅在于前者强调内向性,而后者强调外向性。

所以,真实情况应该是,当时朱学流弊势如“洪水猛兽”,王阳明出于救当世学术之弊的目的,提出“格其心之物”的“格物致知”说,对朱熹“即物穷理”的“格物致知”说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二说属于殊途同归,实质上并不呈对立情势。

[1][明]王阳明.传习录[M].广州:广州出版社,2001.7.

[2]朱立元.黑格尔美学论稿[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7:16.

[3][宋]朱熹.四书集注[M].湖南:岳麓书社,1985.3.

[4][宋]朱熹,吕祖谦.近思录全译[M].于民雄译注.贵州:贵州出版集团,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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