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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西族摩梭人社会生活中的藏传佛教印迹

2013-08-15赵沛曦

红河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摩梭人喇嘛藏传佛教

赵沛曦,张 波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南丽江 674100)

摩梭人是纳西族的纳日支系,自称“纳”、“纳恒”和“玛沙”,他称“摩梭”[1]。主要居住在川滇交界的泸沽湖畔,即:云南省宁蒗县永宁、拉伯、翠玉、红桥、红旗、大兴、宁利、新营盘、西布河等9个乡镇和四川省盐源县、木里县等地,另云南省玉龙、永胜、华坪、维西及四川省盐边、冕宁和西昌也有散居[2]178。人口约40000人,其中宁蒗县有16119人,占宁蒗总人中的6.23%[3],盐源木里两县分别有13000多人和7000多人[2]178。

摩梭人除了保留有本土宗教达巴教外,藏传佛教是现今他崇拜的主要宗教,它是宋末元初经四川巴塘、理塘传入。最早传入该地的教派是萨迦派(花教)和噶举派(白教)。忽必烈南征大理时,途经今四川盐源、木里、甘孜、阿坝及云南宁蒗等藏族、摩梭人、普米族聚居区,为了争取和利用藏族宗教上层人士,1247年请萨迦第四祖萨班•贡噶坚赞到凉州(今甘肃武威)会见阔瑞皇太子到六盘山会晤,但因萨班活佛于1251年病故,其侄八思巴前往,此后八思巴一直追随忽必烈左右,每到一处都做法事,宣传佛法。忽必烈到达丽江宁蒗摩梭人、普米族聚居地“吕底”,取“永久安宁”之意,赐名为“永宁”,后设永宁州,以后升为永宁府,隶属丽江路。因当地摩梭人和普米族土酋随军参战有功,忽必烈便封一些摩梭人和普米土酋为当地世袭头目,由于忽必烈的扶持和八恩巴的宗教活动,萨迦派在摩梭人、普米族地区兴盛起来。据载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萨迦派在宁蒗永宁开始修建寺院,收徒传教,先后建立了阿半罗、真波格罗两寺,[4]于元至正十三年(1353年)修建的永宁格姆山(又叫狮子山)者波萨迦寺是较早兴建的藏传佛教寺庙,以后在蒗蕖挖开修建了两座萨迦寺,其僧人均来源于当地的摩梭人和普米族[5]76。这三座寺的历代“堪布”即寺主,均由当地土司之弟担任。

明末清初,和硕特部蒙古顾始汗率兵南下,统一青藏高原,顾始汗支持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视其它教派为异端,用武力支持格鲁派发展势力,伴随着蒙古和硕特部武装进驻滇西北,格鲁派在 “清除异教”运动中,也传入滇川藏交界的摩梭人和普米族居住区,修建于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的永宁扎美戈噶举派寺院当时也被改换门庭,归化格鲁,后由于得到当地政治集团的支持,成为滇川藏三省(区)摩梭人和普米族地区规模最大的格鲁派藏传佛教寺院,并在这一地区建立了僧侣土司的联合专政,藏传佛教逐渐取代了本土原始宗教而成为当地人们的主崇信仰。民国时,藏传佛教在永宁发展迅速,成为摩梭人、普米族的主崇宗教。摩梭人、普米族若家有二子,必送一子当喇嘛,在他们的观念中当喇嘛是一件很荣耀的事,喇嘛的社会地位很高,永宁摩梭人中喇嘛最多时达1000多人,其中格鲁派700人,萨迦派300人。新中国成立后,宗教事业曾一度停滞,改革开放后,随着党的宗教政策得到落实,宗教事业获得了发展,在“文革”中遭到破坏的寺庙诸如扎美戈寺、者波萨迦寺、蒗蕖萨迦寺等都得到了修复、修缮,摩梭人和普米族聚居区又一次出现了宗教热潮。

民风习俗因宗教得以长期传承,宗教又因民风习俗得以具体表现,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藏传佛教宣扬的“因果报应”、“生死轮回”、“天堂地狱”等思想,对摩梭人的社会生活和风俗习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藏传佛教又以特殊的手段巩固和延续了许多民风习俗,在摩梭人的生活中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藏传佛教浓郁的气氛,藏传佛教与摩梭人民间风俗的交融已成为摩梭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

一 节日庆典中的藏传佛教痕迹

传统节日是一种具有强烈人为因素和浓厚文化色彩的岁时民俗。摩梭人的传统节日无论是宗教性节日、生产性节日,还是年节,虽其起源、嬗变历程不同,但或多或少都带有浓厚的藏传佛教色彩。从农历正月“库史”即大年初一到年末,摩梭人都要进行或大或小的宗教仪式,就是腊月24日扫陈,据说这天火铺神已升天,打扫院落和修整火铺就不会得罪火铺神,直到腊月三十火铺神才返回。于是家家户户都要打扫院落,修整家里的上下火铺,请喇嘛做“扎纳鸟木启”仪式,且念经,并测算出垃圾堆放的方位,用青稞炒面揉一个似鬼状的塑像,连同垃圾堆放到相应之地烧干尽,以示将家中鬼邪之物驱逐出去。

除夕之日,青年男子从山上砍回两棵葱绿茂盛的幼松栽于自家经堂正面的天井院坝里,用柏香、黄杨木或万年青树枝扎于屋柱及插于门窗,并装饰家屋的每一个角落,还采摘梅花、桃花、报春花装饰“斯托”即家庭祭祀中心、火塘和经堂。佛龛用具揩擦晶亮,龛前点燃酥油灯,敬上香,供上各种糖果,祖母屋顶正中插上经幡,摆一砂锅水以示震灾,屋脊换上印有祝贺吉祥的新经幡“甲次字木”,所有门框贴上对联,房屋木摞子墙上贴有象征吉祥的图腾画、神像宝瓶画和其他年画,牲畜圈门也贴上红纸,海螺声悠扬,呈现出一片喜气洋洋。家家户户杀鸡、割猪膘肉、开苏里玛酒坛,准备着丰盛的年夜饭。年夜饭准备就序,当同一“斯日”(血亲家族)的成员都回到“阿窝尔”(血亲大家族本家)团圆时,喇嘛就在堂屋中央烧一堆鲜杜鹃叶,以烟驱邪,全家族人围跪于火塘前,烧香点灯,聆听喇嘛念诵辞旧迎新的祝词,以敬祖先和火铺神,并请祖先回家团圆,共度春节,达布(当家人)各取一点菜肴及鸡头祭献灶神菩萨。家人把食用油摸于牛脖上,并给牲畜喂油食,犒劳与人相伴的家畜。相传,过去摩梭人在吃年夜前还得先喂狗,看狗是先吃肉还是先吃饭,先吃肉说明来年牲畜肥美,反之则认为五谷丰登。而后全家人共享年夜饭(摩梭人平时行分餐制,年节时才共餐),男子长者念诵家谱,致送岁词,为孩子祈福,后辈向老人祝福,祝兄弟姊妹吉祥平安。

大年初一凌晨有抬凤凰水之俗,相传菩萨派凤凰到河里或井里洗澡,人们喝了凤凰沐浴过的水也就接受了菩萨的灵气,万事胜意,于是家家户户在鸡叫头遍前或一男一女、或二女秉香拿糖果等祭品轻脚轻手地到河边或井边等待鸡鸣,鸡叫头遍时,在“祈神、架柯(大吉大得)”的高呼声中大家动手舀起凤凰水抬回家食用,这时家家鸣枪放炮,吹海螺,烧鲜松叶,迎接新年到来。天刚蒙蒙亮,燃放花炮,迎请喇嘛念吉祥经,吹罗布加神。吃罢早点,孩儿们身着节日的盛装,依次到经堂,祖母屋点油灯、磕头、拜菩萨,而后给家中长辈一一磕头拜年,祝福他们健康长寿,长辈给晚辈赠压岁钱,祈福晚辈平安吉祥,茁壮成长。

这天各“斯日”要带着猪膘肉、鸡腿、鸡翅和糖果等丰厚的礼物,到“阿窝尔”拜年。长辈要给前来拜年的晚辈赠送衣物首饰或金银钱币等拜年礼,之后男女阿夏(异居婚伴侣)的儿女们也要到父亲家拜年磕头。

正月初五是摩梭人祭祀太阳神的日子,由几个相邻的村落集中在相应的地点举行。祭祀前一天下午,喇嘛就开始准备,用青稞炒面捏出许多神像,念经作法,一直到初五早晨,旭日东升,随着隆隆的炮声、锣鼓声、海螺声、诵经声,开始了隆重的祭太阳神仪式。男女老幼朝着东升的太阳和太阳神布画像磕头祭拜,仪式非常庄重而肃穆,香烟缭绕,人们争先恐后地去触摸神像,喇嘛们边念经祷告边端着“圣水”,让朝拜的人们洗头浴脸,以求神灵保佑。祭毕共餐,当晚还跳甲搓舞,纵情欢歌。

从正月初一到十五,各家庭按传统选择其中一天为新年祭祖日,并请喇嘛念祭祖经,呼唤家族所有祖先的名字,全家老少则面对祭坛吹海螺号磕头,祭毕,备办盛宴,宴请邻里。

摩梭人虽无扫墓之习,可到清明节,一早起来喝山泉水,预防喉痛声嘶,喇嘛带着家人在院墙、房屋周围撒上一圈火塘灰,防虫避邪,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吃上一顿丰盛的早餐。

摩梭人也有过端午节的习俗。初五之晨,请喇嘛组织祭祀山、水、日、月、星辰等各种神灵和祖先,以求保护五谷丰登、人畜平安。同时,全家一起喝药肉汤、药酒。他们认为,端午这天喝了药汤药酒,有病治病,无病防病。

祭祖节在农历七月一日至十五日,相传七月前半月是历代祖先鬼魂休闲之时,都要回家,因此择日行祭祖礼。祭祖时先要请喇嘛用青稞炒面或饭团捏成各种神鬼塑像,设祭坛上祭品,烧香点灯,为祖先们念超度经,摇布啷鼓、银玲、吹海螺号,老幼则向祭坛磕头,祈求祖先神灵保佑。喇嘛在念经过程中,将各种鬼神之像按其程序逐一送出家门,放在屋外不同的方位上,之后将各种祭品抛在屋顶上让鸦雀啄食,认为啄食的越多越好。

农历七月二十五日是摩梭人祭祀格姆女神的日子,称“格姆刮”,意为“转女山”,即转山节,这本属自然崇拜,但藏传佛教传入后,附上了藏传佛教色彩,喇嘛为女神盖了庙塑了像,格姆山腰间,都有各户和公共朝拜女神固定的烧香祭祀点。届时村人都会自发地聚集在一起,男女老少身着盛装与喇嘛一起,成群结队前往山上朝拜。到祭祀点,都要烧上一堆松叶香,再泼撒糌粑、酥油、牛奶、茶、蜂蜜等祭品,磕头朝拜,祈求女神福佑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周围再撒上“日路补”(香面水),挂起印有山神图腾和祷告经文的经幡和纸符。当小伙子吹出隆隆的海螺号,喇嘛们一手摇着布啷鼓,一手摇手铃,口念转山经,男女老少则成排向女神磕头,喇嘛又跳起神舞。祭毕,男女老少围在一起跳舞、对歌,野餐,纵情欢乐。

农历八月十五日是摩梭人尝新祭月神的日子,称“勒咪著”。认为 “勒咪嘎拉”(月神)和太阳、星辰一样,与人的生产、生活、健康、精神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八月又是庄稼开始成熟的时节,遂就在八月十五尝新祭月亮。这天下午他们就备上盛餐和一个又大又圆的月饼,打开苏里玛酒,祭过祖先和灶神。月亮初升时祭祀开始,喇嘛或达巴念祷告经,家人便向月神磕头,吹海螺,尝新,一直到月亮高升,整个祭祀活动才算结束。

喇嘛摩会也是梭人的盛大的节日,农历七月初和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五日分别在永宁和左所举行。农历七月初的喇嘛会原是由土司为战争中阵亡的将士超渡亡灵而专门安排的,平民百姓如要为死者超度亡灵,也可以在其间举行。而冬月举行的喇嘛会则主要为祈祷神灵、降伏魔王的盛会。新加入的小喇嘛也要在其间举行削发入僧仪式。

喇嘛会由“拉擦”、“格规”和“翁则”召集寺庙所属大大小小的喇嘛举行并主持,且由他们轮流设宴招待四方来客。喇嘛会十分热闹,周围的摩梭和普米群众都要前来参与,朝拜,供奉献食。所有喇嘛云集在经堂内,论资排座,诵经作法,锣鼓喧天,法号隆隆,并由喇嘛跳起“格尔”舞和“巴俄”舞,喇嘛会为期三五天,最后一天,当太阳升起的时候,鸣土炮,升佛像,祭祀太阳神,所有善男信女们纷纷磕头,顶礼膜拜,并争着触摸神像,用圣水洗沐等,到了晚上还要举行盛大的甲搓舞会,热闹非凡。

二 生产祭俗中的藏传佛教迹象

农牧业生产是摩梭人的基本实践活动,但由于社会生产力低下和科学技术不发达,种种自然灾害给农牧业生产造成的威胁,使人们产生了畏惧心理,施以祭祀神灵活动,成为重要的民间风俗之一。

永宁摩梭人最盛大的集体祈丰禳灾的“脱拉依”祭祀活动,分别在六、七月间和十一月择日进行,届时全民身着盛装,携带着事先备好的祭品和酒肉食物,到一块平地上,喇嘛用青稞抄面和饭团捏成许多“脱拉依”,村民在喇嘛或长者的主持下烧香、磕头,祈求风调雨顺,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喇嘛边念“消灾经”和“除秽经”边用刀子将“脱拉依”砍碎。祭毕,全村民聚餐,尽情欢歌。

逢农历十二月初一或十二日,摩梭人要祭牧神即“依善”。为期两天,第一天叫“阿窝依善”,即在家祭祀牧神,每一户主备上丰盛的早餐,煮好之前腌制的猪心、猪舌、猪胸骨、香肠、猪膘肉等,备齐各种油炸粑粑和用稗子、大米、麦粒等揉成的若干个锥形祭祀物。饭前,须烧松叶香、柏枝香祭供牧神和灶神,之后将这些祭品分成4份,一份作第二天的野外祭祀用,一份送给放牧人员作野餐,一份派人送到亲族和男女阿夏家作为拜节,对方也要用这些祭品作简单祭祀后分享,留一份自家享用。第二天叫“阿卜依善”,即野外祭祀,每家由一个成年人携小孩和带上各种祭品,到野外自家固定祭牧神的地方,供上祭品,烧香磕头祭祀之后,将每样祭品烧一点在香火之中,以祭牧神,剩下祭品就在野外分享。相传昔日摩梭人成丁礼都要在祭牧神节举行,而今逐渐改在春节举行。

三 人生礼仪中的藏传佛教印痕

摩梭人伴随着一个人生老病死和婚丧嫁娶的仪礼,都与藏传佛教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就形成了独特迷奇的诞生、成年、婚姻、丧葬等各种礼仪习俗。生育习俗受藏传佛教生殖崇拜的影响,象征男女生殖器的自然石、山川、洼谷为摩梭妇女求子得对象,女子孕期,其弟兄姊妹事先上山在一棵壮实的大树上折一根树技,请喇嘛或达巴用麻杆扎一个环,再将树技插在环中,喇嘛或达巴口念咒语,祈求“树保”,然后将麻杆环挂在自家房屋附近的树上。孕妇身体不适就行驱鬼仪式,即喇嘛用米饭捏一个“五格”(专作祟婴儿的恶鬼),把它放在木瓢里,喇嘛手持竹盘,盛些小石子,边念经边丢撒石子以示驱鬼,孕妇右手执瓢,左手拿镰刀气冲冲地把“五格”砍碎。婴儿出生的第三天,要举行拜太阳仪式。太阳一出来,产妇的母亲或姐姐就取一燃烧的松明扔进天井里,产妇左手抱婴儿,右手执镰刀、麻绳和喇嘛经书,到天井里停留一会,让婴儿沐浴阳光,乞求太阳女神的保护。为孩儿取名时,主妇要请喇嘛或达巴念经消灾,同时喇嘛依母亲的年龄、属相以及孩子的生辰八字,推算出婴儿未来的祸兮旦福,取一神佛名,再加上一两个字作为孩子的名字,希望得到神佛的保佑。

孩儿长到成人,家族就要为其举行成丁礼,摩梭人称男子成丁礼为“哩给” (穿裤子),称女子成年礼为“毯给”(穿裙子)。 一般在孩子13岁那年农历正月初一清晨举行。届时家人请喇嘛或“达巴”为其举行成丁仪式。喇嘛或“达巴”就用面粉捏制各种动物面偶,将其放在一个装有五谷杂食的簸箕上,中间呈三角状放一个称为“都嘎拉”的寺庙小木偶、一个小铧犁、一个抹有酥油且象征雪山的面偶,再插上青枝绿叶,供在祖先牌位下,点燃酥油灯,供上酒肉食物,用酒敬献灶神,吹响螺号,喇嘛或“达巴”手持松香枝,蘸着净水不断洒向四方,口念祭祖经。然后,女成年者在祖母屋右边女柱旁,若男成丁者则站在祖母屋左边男柱旁,一脚踏在猪膘上,一脚踏在粮袋上,手中拿着意为今后吃用不完的银元,女孩由母亲换去旧衣,穿上漂亮的新衣和百褶裙,系上艳丽的腰带,并为其盘缠发辫,佩上耳环、项链、手镯等饰物。男孩则由舅舅脱去旧衣,穿上楚巴和长裤,佩上腰刀。喇嘛念经祈祝,成丁者在舅舅或母亲的引导下向祖母屋祭祀中心“斯托”、火塘、经堂顶礼膜拜,磕头、敬酒,祈求神灵庇护,向长辈磕头致敬,长辈赠以首饰衣物或金银钱财。举行过成丁礼的男女便标志着已经成人了,不仅仅是作为成年人可以参与各种社交活动,在社会或居家生活中,都受到尊重和礼遇,更重要的是从此要承担起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家,素有“女儿国”之称,至今还保留着母系氏族社会的某些特征。藏传佛教传入永宁后对当地摩梭人的婚姻、家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一方面维护封建伦理道德,宣扬男尊女卑等与母权制相对立的思想,歧视妇女,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妇女的主导地位,从而促进了当地流行的“阿夏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一夫一妻制是民主改革前摩梭贵族的婚姻家庭形态,现今一般平民也有嫁娶的习惯。他们男女嫁娶前当媒人说合后,男方要请自己的长辈或村里有威望的人,带上礼品到女方家“处夺虫”(即到女方家举行祭锅庄仪式)。在“处多虫”时,双方家庭协商确定婚期、婚宴费用、宴客规模之后,男方请喇嘛或“达巴”算好日子,带上彩礼迎娶媳妇。

此外,民主改革前,喇嘛们又凭借着他们的特殊社会地位,与当地妇女偶居,建立阿夏婚姻关系,使“阿夏婚”和母系家庭得到藏传佛教的认可,这样喇嘛又成为“阿夏婚”的支持者和维护者,阻碍了一夫一妻婚姻制的过渡。这是在永宁这一特定地区藏传佛教与摩梭人意识形态互相影响,相互渗透的产物。在这一地区喇嘛有一项特殊的仪式,每年到西藏学经的喇嘛在临行前的五月初八,集中到开坪乡的日月潭,搭帐篷露营,当晚每个喇嘛要带上自己的女阿夏在帐篷里同居,若当时没有女阿夏,也得花钱临时找一位漂亮姑娘过夜,认为这样才能顺利到达拉萨,并获得较高的学位。[5]213-214当地喇嘛结交阿夏,过阿夏婚姻生活,而且不脱离家庭生活及生产劳动,这也是藏传佛教与当地社会整合的结果。

永宁摩梭人的丧葬礼俗包括报丧、洗身、捆尸、停尸、装棺、守灵、陪哭、开路、交待祖谱、洗马绕村、火葬、拾骨灰等过程,每一过程都要请喇嘛和达巴为死者举行一系列的祭礼。喇嘛先给死者脸部盖上一张由喇嘛经师绘制的归魂图,为死者念安灵经;又据死者的生辰八字测算出守灵时间和出殡时辰,守灵期间又要念亡灵超度经,出殡之日,再由喇嘛选定火化场,主持火葬,并且面向东方盘座念送魂经,举行告别仪式。摩梭人认为人有三个魂,死后一个魂去到阴间变鬼,因此要请喇嘛念经超度,使其免受酷刑,顺利投生。另一个魂由达巴主持“洗马”,将其亡灵指引回祖先的发祥地。第三个灵魂经过喇嘛超度,将到达西藏某个圣地,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三个灵魂各有归属,因此摩梭人办丧事既请达巴替死者开路归魂,又请喇嘛念经超度。

四 衣食住行中的藏传佛教印记

摩梭人衣食住行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藏传佛教的影响。摩梭人的服饰,从款式到图案、色彩都隐含着特定的宗教寓意,而不是单纯从审美角度出发的。众所周知,摩梭先民在《史记》、《汉书》中称为“牦牛种”、“ 牦牛夷”。所以,成年妇女,用耗牛尾和蓝黑丝线编成粗大假发,盘于头顶,并包以黑色或蓝色长帕,这一习俗源于悠久的牦牛崇拜和祖先崇拜的传统。下系宽大的百褶长裙,以示长命百岁;腰间束有花纹艳丽的宽布彩带。成年男子则头戴宽边呢毡帽,颈挂圆形的12生肖护身符,身穿金边大襟短衣,系红花腰带,佩腰刀,有的还配有佛像护身符,下着宽脚裤、长统皮靴,一般将裤脚折放在靴筒内,并扎上彩带,均尽显古代高原牧民之遗风。然而,藏传佛教传入摩梭人地区以后,受其影响在孩儿头上要系上刻有菩萨的玉片和佛珠,以示为小孩逢凶化吉;女孩行成年礼“穿裙子”时,百褶长裙中上方的红色线条是喇嘛给的长命线。

摩梭人饮食习俗中的宗教内涵主要表现在饮食习俗方面。摩梭人一日三餐前都要对灶神行简单的祭奠,长者口念着“楚都格拉吾(先请灶神菩萨)”、“阿普尔施(先请老祖宗)”,并将所做食物各取一点敬献给锅庄前象征灶神菩萨的石头长方状上,并且,平时只要动嘴,都有先敬菩萨之习。他们禁食狗、猫、蛙肉,猎获之物不能带回家中食用。各种节祭活动中,喇嘛做的“玛尼堆堆”(各种菩萨)都要取高原作物青稞炒面,禁用燕麦炒面来做,喇嘛也忌吃燕麦。据传,燕麦是由狗用尾巴带给人类的下等食物。

摩梭人民居建筑文化中也有藏传佛教的痕迹和影响,其主要表现为房屋的建盖、乔迁,住房布局、结构,房间的分配,火塘的位置都有一定的规矩。他们起房盖屋前要请喇嘛看风水,破土动工时也要请喇嘛做安龙奠土仪式,乔迁新居亦要请喇嘛念经除秽、新居平安兴旺。总而言之,摩梭人民居建筑,从院落到村寨,摩梭人家处处弥漫着藏传佛教的气氛。进入永宁,随处可见五颜六色的经幡在山顶、山腰、山脚、树上、屋顶、庭院上随风飘荡。这些幡旗都印有祈求神灵保佑家庭禳灾免祸、风调雨顺、吉祥如意、六畜兴旺、五谷丰登之类的经文。另外,插在家族墓地和远离房屋的围墙内的旗子,摩梭人称为“达中”(即丧旗)。均印有为死者超度、帮助死者赴阴的一道道难关的经文,意在亡灵顺赴阴间与历代祖先团聚。

在出行方面,藏传佛教对摩梭人民俗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家有远行者,先给菩萨点灯,祈求菩萨保佑一路平安,然后将房屋打扫干净,倒掉垃圾,以示一切不洁的东西随出门者驱尽。虽远行者出门时可扫地,但其垃圾两天后才能倒出去。昔日远行者出门前也兴“库鲁”即请喇嘛可测算出门的最佳时期和路线,远行者途经玛尼堆和烧香台时,都会口念“嗡、嘛、呢、叭、咪、吽”六字真言以祈求一路顺风。

由此看来,藏传佛教在吸收民间习俗的基础上形成了它特有的祭祀仪式,反过来又保存、传承、发展了民间习俗文化。正是由于藏传佛教从民俗中吸收了根深蒂固的且喜闻乐见的世俗文化成分才为其本身注入了新鲜血液,使一些高深的宗教意识民俗化、世俗化、人性化,从而更加潜移默化、深入人心。宗教向民俗化、世俗化、人性化演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因为宗教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树枝和树叶的关系,宗教的演变必须适应现代社会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这也是一切宗教演变的必然规律。

综上所述,藏传佛教由于历史的原因,对摩梭人有着不可估量的深刻影响,它已渗透到摩梭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宗教意识影响着民族意识,宗教制度影响着当地民族政治、经济制度,并影响着当地民族生产生活和文化习俗。藏传佛教在与摩梭人社会的整合、认同中形成了特殊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的特点。因此,在抢救、保护、传承、发展、弘扬其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时,我们必须深入研究藏传佛教文化。但对宗教文化,我们决不能因世界观的分歧和情感上的好恶以偏激的研究来代替宗教存在的现实,或代替对某一宗教问题的认识,我们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全面地、客观地、辩证地对宗教文化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发挥其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

致谢:

“纳西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课题组在进行摩梭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与保护现状的田野调查时得到了诸如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政明老师、宁蒗县永宁乡杨晓松老师、宁蒗县大兴镇熊德明书记等许多朋友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谨致感谢!

[1]丽江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丽江地区志(上卷)[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0:277.

[2]宁蒗彝族自治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宁蒗彝族自治县志[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

[3]宁蒗县统计局.2010年宁蒗县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http://www.ynf.gov.cn/canton_model64/newsview.as px?id=1750120,2011-6-28 10:11:56.

[4]郭大烈.纳西族文化大观[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664.

[5]杨学政.藏族、纳西族、普米族的藏传传教[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6]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纳西族社会及母权制的调查报告(之一)[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

[7]丽江地区行署地方志办公室.丽江地区民族志[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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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海涛.云南佛教史[M].昆明:云南美术出版社,2002.

[11]郭大烈.纳西族文化大观[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

[12]马继典,罗桑益史.女儿国诞生的活佛—罗桑益史活佛回忆录[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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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张波.关于纳西族的藏传佛教问题[J].中甸县志通讯.1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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