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谐论纲
2013-08-15庞德英
庞德英
(济南大学 管理学院,济南 250022)
一、文化和谐是什么
文化和谐研究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文化。关于文化的界定,中外学者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不同层次进行了考察,做出了纷纭的界说。据统计,现在学术界关于文化的定义有一百多种。文化的概念如此多,只能说明文化的现象纷繁复杂,包罗万象,我们要认识文化就必须从其本质入手。从本质上讲,文化是观念和观念的系统,观念是文化的基本细胞,只有形成了观念,才能说形成了一种文化。这样,文化简单地讲就是真善美。所谓真,就是知识观念,其主要代表是科学,包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谓善,就是价值观念,其代表是伦理道德、法律、信仰;所谓美,就是审美观念,其主要代表是文学艺术。所以,人们的行为模式、社会制度、物质产品本身不是文化,它们是观念和观念系统的外化或对象化,是其外在表达。
一般认为,文化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所创造的一切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结晶。具体来说,包括文化产品,组织体制、文化观念。其中,文化观念是核心,即价值观念。文化的不同,最根本的就是价值观念的不同。价值观念是人的活动的取向、目的,解决的是人在活动中“为什么做”的问题,与一定时期的群体共同理想信念密切相关。因此,文化说到底就是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念。
“和”早已有之,东周时代就已出现“和同之辩”。和,是多样性的统一,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达到的平衡,就是和。孔子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和为贵”也是强调和是多样性的统一。“和”与“谐”的提法也是古已有之,本用于音乐,在礼乐教化中讲究韵律和谐,后泛化为人伦关系,比如喻夫妻和悦为“琴瑟和谐”,最终引伸到政治领域,如《左传》襄公十一年晋侯所说:“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从这些分析中可以看出,和谐具有丰富的哲学内涵:(1)包含着多种元素的组合,而不是单纯的一种元素,是多音符的和谐,而不是孤音自鸣,即所谓“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2)相组合、相联系的各种元素保持着平衡状态,即所谓“以他平他”,主张异类事物的均衡存在。(3)“和”能促使新的事物产生、生长,即所谓“和实生物”。从本质上讲,和谐是指不同质事物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这种关系是平衡的、协调的,而不是冲突的。
可见,“和谐”一词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理解:一是承认多样性,存在多个不同的主体才有“和谐”的问题。二是承认差异性,否则就没有“和谐”的问题。三是要想达到和谐状态就要尊重差别,主张平衡,共同发展,对不同的事物,持以不同的宽容态度。
所谓文化和谐,是文化整体存在的一种状态,反映的是各种文化的相互关系,是与文化冲突相对应的概念。而“文化和谐有两重涵义:一是不同形态文化之间的和谐并存、相互借鉴、共同发展;二是文化结构自身的和谐,即各种文化资源、各种文化门类和各种文化要素之间统筹兼顾、协调推进”。[2]166我们说一种文化的状态是和谐的,这种文化就要具有以下特征:(1)多元互补。是指整个社会的文化既有多姿多彩的文化个性,又在服务于现代化建设目标下互相补充,既有展现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各种不同素质的文化主张,更有体现全社会、全民族共同要求的核心价值观和主导文化形态;(2)兼容并存。是指不同的文化主体和要素能够相互兼容、相互协作,在和谐当中共同发展。(3)和谐有序。是指社会文化结构自身的和谐,各种文化资源、各种文化门类和各种文化要素之间都是开放的、流动的,总的运动态势体现出一种由低到高、由个别到特殊再到一般的特点。(4)活而不乱。是指不同文化形态、不同层次的文化都有足以维持自身生存、获得充分发展的一定空间,不同个体之间既有竞争也有冲突,但相互之间能够保持必要的张力和秩序。[3]48
和谐文化与文化和谐既相对独立,又密不可分。和谐文化指的是文化的一种形态和范式,反映的是某种文化自身的性质,属于与“斗争文化”相对应的范畴。文化和谐是和谐文化的一种表征,以和谐文化为基础,只有各种文化都具有了和谐文化所倡导和培育的和谐的理念和精神,才能在不同文化的交往中协调和化解各种冲突和矛盾,各种形态的文化也就能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不是互相攻击、互相贬损、互相压制,文化和谐才能得以实现。文化和谐又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实现文化和谐的目的是使先进文化得到发展、健康文化得到支持、落后文化得到改造、腐朽文化得到抵制,使各种文化形式、文化门类、文化业态和谐并存、共同发展。文化自身不和谐,建设和谐文化就无从谈起。建设和谐文化与实现文化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二位一体的目标和任务。“我们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不仅是要建设一种以和谐为核心价值理念的文化形态,而且是要以和谐理念为指导实现各种文化的和谐”。[2]16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仅要以和谐为核心价值理念,更要以和谐理念为指导实现各种文化在先进文化引领下的和谐。
二、实现文化和谐意义深远
对于文化和谐的研究,既是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和谐社会研究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领域。研究文化和谐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文化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任何社会都是由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子系统构成的,社会和谐也必须是经济和谐、政治和谐、文化和谐的有机结合体。经济和谐是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物质生产的效能得到充分的体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得到同等的重视,不同社会群体间利益分配的公平得到高度的关注,社会全体成员都能在经济活动中各尽所能和各得其所。政治和谐,是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人们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义务得到充分履行,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充分发挥。文化和谐是文化存在的(或应有的)一种状态,主要反映的是各种文化的相互关系,包括不同形态的文化之间和谐并存、相互借鉴、共同发展和各种文化资源、各种文化门类和各种文化要素之间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文化和谐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缺乏文化的和谐,就谈不上社会的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创造出发达的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达到高度的经济和谐和政治和谐,而且还要创造出发达的精神文明,达到高度的文化和谐。
(二)文化和谐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文化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一个社会文化不和谐,这个社会就不能称之为和谐社会。另一方面,文化和谐能够促进社会和谐。
文化和谐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文化领域中各种文化形态、文化因素、文化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谐,有助于在全社会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形成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积极、健康的社会心态,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的思想舆论氛围;文化和谐还能够引导人们从和谐的视角看待问题,用和谐的思维分析问题,用和谐方法解决问题,引导人们用开阔的心胸和积极的心境看待自己和周围的事物,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
我们所讲的文化和谐的发展目标,是各种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下共同存在、共同发展。这种文化格局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和主导性,也为社会和谐提供了牢固的思想基础,有助于人们在新形势下形成共同的理想和信念、共同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也就是文化理论中所指的认同。认同是共识达成的前提。只有拥有共同的认同感,思想上、利益上、生活方式上以及价值取向上拥有不同观点的各个群体、各个阶层才能团结在共同的旗帜下,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如此,社会也就达到了理想的和谐状态。
如果文化领域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反过来也会引起经济和政治领域的矛盾和冲突。文化大革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文化大革命首先就是从文化领域的动乱开始的,文化领域的动乱又使政治和经济陷入动乱。文化领域出现矛盾、冲突和斗争,人们的思想就会处于混乱的状态,经济和政治领域的和谐发展就会失去思想根基,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往往也会出现相应的矛盾和冲突,社会也就达不到整体意义上的和谐。这也是建国以后我国社会一个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和现象。因此,文化的不和谐,必然导致整个社会的不和谐。我们要实现社会和谐,首先就要使文化领域呈现和谐状态。
(三)实现文化和谐能够促进文化自身的大繁荣大发展
实现文化和谐,首先要培育和谐的思维方式,倡导和而不同的思维观念,用文化平等和文化宽容的政策处理文化问题。历史证明,根除所有其他的文化而只保留一种占据统治地位的文化的做法,是不明智的;通过种族灭绝政策和强制同化政策使主导文化成为唯一的一种文化的做法,是对文明的摧残和对文明的毁灭。只有文化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同文化才会以平等的心态互相交流,才会发现异己文化的优点和自身文化的缺点,如此才能够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才能够博采众长,通过吸收、消化、改造,不断为自身文化的发展增加新鲜的血液和养分,自身文化才能够拥有持久的生命力和活力。没有文化间的差异、矛盾和交流,就不会有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生命力和新鲜活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平等和宽容是文化创新的前提,没有平等就没有创新的契机和动力。没有创新文化就会停滞和僵化,文化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三、实现文化和谐的基本思路
我们讲的文化和谐,主要指的是两个层面的和谐:(1)文化形态的和谐。“所谓文化形态,这里指的是在一定历史阶段和一定的社会中产生的、为一定人群(包括阶级、阶层、民族和地域等)所接纳和养成的、具有一定的观念内容和表达符号的文化样式,例如汉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基督教文化、伊斯兰文化和佛教文化,等等”。[2]194(2)文化因素的和谐。“所谓文化因素,这里指的是每种文化形态中质的构成,如先进的和落后的、进步的和腐朽的、健康的和颓废的、高尚的和庸俗的、科学的和愚昧的、革命的和反动的,等等”。[2]194当然文化和谐也包括文化部门、文化资源的和谐,但是本文的重点主要放在文化形态和文化因素方面。
对于不同的文化形态来讲,实现文化和谐的基本思路是要坚持“和而不同”的基本原则,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世界本来就是千差万别,千姿百态、万紫千红的。“和而不同”的真谛是:“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4]和而不同不仅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还是人们处世行事的基本原则。反映在文化领域,就是要承认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性,通过借鉴吸收达到求同存异、共同发展的状态。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各种文化应当相互交流和相互借鉴,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而不能总想着要吃掉或消灭对方。这就要求每一种文化都要摆脱狭隘的二元对立思维和非此即彼的斗争思维,要培养相互宽容、相互理解的心态,努力在尊重差异中扩大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增进共识,努力形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使各种不同的文化在交流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文化因素的和谐,包括相同性质的文化因素的和谐和不同性质的文化因素的和谐。对于相同性质的文化因素之间的关系,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原则。弘扬主旋律,就是要大力提倡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社会生活的思想和精神,激励、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造性。提倡多样化,就是要在文化产品和活动的主题、内容、题材、形式和风格上保持多样化,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是相同文化性质的因素和谐的保证。
对于不同性质的文化因素之间的关系,要坚持提倡和弘扬科学的先进性的文化,反对、抵制和摈弃落后的、愚昧的文化的原则。“和而不同”是处理不同文化形态的总原则,但不完全适应具体处理不同文化因素的关系。这是因为,每一种文化都有两面性或多面性,既有精华也有糟粕,既有先进的东西也有落后的东西,既有科学的东西也有愚昧的东西。文化要发展和进步,就必须做到科学的因素战胜愚昧的因素,先进的因素代替落后的因素,这是文化发展和进步的一条规律。因此,不同文化的精华可以和而不同,而一种文化的精华与另一种文化的糟粕是不能和而不同的。同样,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也不能适用于处理一种文化的精华与另一种文化糟粕的关系。
四、实现文化和谐的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实现文化和谐,本质上反映的是人们对文化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而规律又往往表现为现实中的诸多矛盾关系。因此,从具体途径来看,实现文化和谐,就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几对矛盾关系。
(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
传统文化是不朽的民族精神,它规范着人的思维方式,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对现代文化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现代文化是建立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的,必然受着传统文化这样那样的影响。传统文化包罗万象,千姿百态,既有健康的、积极的内容,也有阻碍现代文化发展腐朽的、落后的因素。这些腐朽的、落后的因素与现代文化相冲突、相抵触,阻碍着现代文化发展。健康的、积极的因素则是可以与现代文化相承接的,能够进一步促进现代文化的发展。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传统文化也曾是过去某个时代的“现代文化”,现代文化也必然是将来某个时代的“传统文化”。现代文化离不开传统文化,否则,就没有了根的支撑;传统文化也需要不断地进行现代解读与挖掘,否则,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就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因此,对于传统文化,谨慎认真的对待,要辨证的分析,分清哪些是精华,哪些对于今天的现代文化建设仍然有着促进作用;哪些是糟粕,是与封建社会相适应的,而与今天的现代化文化相抵触的。对于精华,我们要结合新的时代特征将其发扬光大,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对于糟粕,我们要坚决地予以抛弃。尽管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在很多方面产生了剧烈的冲突,但是完全的破旧立新、完全的抛弃传统文化的历史虚无主义却是不对的。而“返本开新”也是不可取的,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一刻也没有停留,而是日新月异、一日千里,现在的情况早已不是古人面对和经历的了,再从传统文化里寻求今日的发展方式,无异于缘木求鱼。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和谐,既要克服盲目复古主义,又要反对拒绝文化现代化的思想;既要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文化传统,又要在此基础上通过突破和创新完成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的转型。
(二)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
全球化时代,世界各民族和国家的文化交往大大加强,西方文化凭借自身的科学和技术优势,大肆推行文化殖民主义和文化霸权主义,抢占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市场,给发展中国家的本土文化带来了多方面的冲击和威胁,许多本土文化面临着被同化和消亡的危险。为避免自身文化的同化甚至消失,一些发展中国家兴起了一股强调民族个性的文化民族主义浪潮。为了既保持本土文化自身的独立性,又能够顺应全球化发展大潮的方向,既要反对文化霸权主义,也不能变成单纯的文化民族主义。面对澎湃而至的外来文化,本土文化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要勇敢地面对外来文化,大胆地同外来文化进行交流,坚定不移地发展自身文化,提高民族文化意识,增进民族身份认同,提高自身文化的竞争力,努力使自身文化“走出去”,走向世界。在这个过程中既要注意吸收世界各国、各民族文化中先进的、积极的部分,又要坚决反对全盘西化的思想。盲目地“一切照搬”外来文化,其结果只能是本民族文化的衰落灭亡,乃至整个民族的衰亡。
(三)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
少数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博大精深、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中的璀璨明珠。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族文化关系的和谐,能够加深民族之间的了解,促进民族之间的交流,消除民族之间的误会与摩擦,对于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对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族文化关系的和谐,就要尊重各民族之间在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以健康的心态对待其他民族的文化。只有如此,民族之间才不会在相互处理民族文化问题时把自己民族的东西强加给别的民族,就不会相互抵制,就会在相互交往中多一点理解、尊重和宽容,就能够通过协商而不是冲突的方式来解决民族间的问题。促进民族文化间的和谐还必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反对民族歧视。惟有如此,不同民族文化才能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发展,才能不断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的整体素质,才能构建一种动态的、融合互动的、和谐共进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文化关系。
(四)不同宗教文化之间的关系
我国不仅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还是一个多宗教国家。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联系在一起,有的民族甚至全民信教。这就使得我国的宗教问题异常复杂。正确处理不同宗教文化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安定与团结方面的作用在我国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宗教关系、政党关系、民族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共同构成我国社会政治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五大重要关系。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处理好不同宗教文化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促进宗教文化之间的和谐,首先宗教自身、宗教内部要和谐。一个“和谐的宗教”而不是“冲突的宗教”,是宗教间和谐的基础。其次,宗教间要树立多元观念,培养宽容的心态,积极进行交流与对话,相互间增进理解,和谐相处。最后,积极引导各种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处理好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
(五)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主流文化与多样化文化的关系体现了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一定历史时期内,一国的文化只能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文化。长期以来,我国在思想文化战线上的重要指导方针就是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弘扬主旋律,就要反映社会主义阶段的历史主流和时代精神,就要弘扬反映该时代的前进要求和发展趋势的思想观念、精神道德等,如改革开放精神、积极进取精神、开拓创新精神等等。多样化是文化繁荣和学术发展的基本规律,提倡多样化,不仅要提倡形式和风格的多样化,还要提倡内容的多样化,以确保社会转型期人们的审美需求和消费需要的多层次性。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一元主导,多元共存”的社会主义文化生态格局的必然要求。在弘扬主旋律的前提下,大力提倡多样化,文化领域才能呈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活跃局面。
[1]论语·子路[EB/OL].新浪网,http://blog.sina.com.cn/s/blog_811e 21620100sxl7.html.
[2]李道中.和谐社会理论学习读本 [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166.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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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泽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