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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价值思考*——以昌黎地秧歌为例

2013-08-15于思睿

关键词:昌黎秧歌文化遗产

于思睿,李 桦

(中国农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北京100083)

乡风文明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直接关系到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更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进程。新农村的乡风文明是一种具有先进品格的文化,而文化具有历史继承性,广大的乡村田野是我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千百年来积淀在农村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旧以活态的形式传承于民众之间,挖掘、整理、传承这些珍贵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保护和巩固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根基。昌黎秧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作之一,是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民间舞蹈形式,广泛流传于河北东部农村地区,与农民的文化生活紧密联系,其丰富的人文内涵和欢快的艺术表现形式对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

一、昌黎地秧歌概况

昌黎地秧歌是河北省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主要分布在河北省昌黎、卢龙、抚宁、乐亭、滦县等地,历史悠久,以其独特的表演形式和艺术风格,深受当地人民喜爱。

(一)昌黎地秧歌的起源及历史演变

昌黎地秧歌作为一种传统的民间艺术,是由古代劳动人民祈盼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抒发情感的集群活动发展而来的,它寄托了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昌黎自古地处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的交界地区,再加上战争、移民等多方面的历史原因,使昌黎地秧歌发展过程中广泛汲取了相邻地域民族艺术文化的养料和成份,融入了满、蒙、回各民族的诸多民间舞蹈元素,从而形成了昌黎地秧歌多元化、开放性的文化特征。例如,地秧歌中丑角的晃肩动作带有明显的蒙古族舞蹈特点,“丑角所戴的裘帽也显示出了蒙族的服饰特点,而妞角的服饰以及躲闪动作、扇子与手绢的遮身动作等也带有明显的满族特色。”[1]昌黎地秧歌最早可以追溯到元代,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发展到清朝时期就已经十分普遍,据秦皇岛市文化局编撰的《秦皇岛市文化志》中《昌黎县志》第五卷礼俗记载:“正月朔日前清时代……十四、五、六日名为元宵节,凡城乡村中,多搭秋千为嬉,夜则张灯演唱秧歌戏。”昌黎秧歌起初秧歌只是形式松散的“跑场秧歌”,到晚清时期,“昌黎文人王作云首创‘秧歌演戏’;之后,以聂国和、宋阴村等为代表的第二代秧歌艺人又创造了‘出子秧歌’;民国年间,以周国宝、周国珍、鲁凤春、张谦等为代表的第三代秧歌艺人又把地秧歌推向一个高峰。”[2]解放后,昌黎县文艺工作者与地秧歌艺人又对地秧歌艺术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挖掘、整理和改革,使昌黎地秧歌艺术有了创新发展,走向了国际舞台,多次参加国际、国内大型表演及赛事并多次获奖。2006年,昌黎地秧歌又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首批进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民间舞蹈之一。

(二)昌黎地秧歌的主要形式及特点

昌黎地秧歌无论是活动形式、角色行当还是表演方式,都有其明显的个性特点。从活动形式来说,昌黎地秧歌可分为过街秧歌、广场秧歌、出子秧歌等形式。过街秧歌的参演人数较多,队前由一丑角持一长鞭开道,其余表演者跟随其后,沿街串巷,行进演出。场子秧歌是指秧歌队在宽阔的广场内扭舞,参与人数众多,可以扭组合,也可扭出各种图形,如:“四面斗”、“八面风”、“二龙戏珠”、“编花寨”等花样形式。出子秧歌则有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十分鲜明的人物形象和人物性格,固定的场面、固定的秧歌曲,表演者有三至五人,根据故事情节和人物特征即兴发挥,表演效果生动细腻。出子秧歌是昌黎地秧歌最具有代表性、最为出彩的部分,深受老百姓的欢迎,最有代表性的节目有《跑驴》、《扑蝴蝶》、《捶布舞》、《拾玉镯》等等。从角色行当来说,昌黎地秧歌主要包括:妞、丑、㧟、生四大类角色,“妞”即戏曲中的“旦”,“丑”即戏曲中的“丑”,“㧟”为戏曲中的“彩旦”或“老旦”,“公子”即戏曲中的“小生”。这四类角色的装扮、道具以及舞蹈动作都迥然不同,妞的动作要突出娇、雅、媚、俏,丑角的动作则风趣幽默见长,㧟的动作要突出灵巧、诙谐、泼辣的特点。从表演方式来说,昌黎地秧歌的表演强调身体各部位的相互配合,以动作的“巧劲儿”和舞蹈的“韵味儿”著称。“所谓动作的‘巧劲儿’指的是表演者肢体在运动中所展现出来的软度和力度,这需要身体各部位的相互配合,肩、胯、膝、腕扭动灵活;而舞蹈中的‘韵味’,是指其动作幅度较小、动作随意性很强,转身自如多变,脚步灵巧多样,主要靠面部表情和全身每个部位的细小动作表现,来体现人物的性格、情感。”[3]

二、昌黎地秧歌艺术的丰富价值

昌黎地秧歌作为土生土长的民间艺术形式与当地民众的思想、感情、道德、风尚、劳动方式血肉相连,息息相关。在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时期,凝聚了当地人民的集体智慧之后,昌黎秧歌的文化内涵不断发展,其内在的审美娱乐价值、健身价值和人际交往价值不断丰富。

(一)审美娱乐价值

秧歌作为一种民间文化,它表现了人民群众的艺术情趣和审美观念。昌黎地秧歌流传于田间地头,是一种群体性的娱乐活动,它带有古代人民朴素而自然的美,形象地表现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深受老百姓的钟情与喜爱。秧歌“表演可以不受场地、人数、乃至礼数的局限与束缚,以民众的审美习性即兴发挥,自由活泼地抒发内心的喜悦”[4]。无论是过年过节还是农事闲暇时,人们都愿意用扭秧歌的方式获得精神的调节和身心的放松。作为我国一种民间艺术形式,昌黎地秧歌以风趣、诙谐的风格而著称,在表演过程中以“丑”和“逗”为主要看点,以丑、妞、㧟三个角色组成的地秧歌“铁三角”,其动作夸张、表情丰富、步态多变,表演者按着自己所扮的行当,即兴表演出各具特色的动作,或含情脉脉,或诙谐幽默,有引有逗有退,变幻莫测,常常使观众忍俊不禁,捧腹大笑。通过各种形式的秧歌活动可以体现人的内心情感,陶冶人的情操,而且还可以展示其愉快和美的心境。扭秧歌、看秧歌这一形式既满足了群众的审美要求,也为当地农民提供了丰富日常生活的娱乐活动。

(二)健身康体价值

秧歌作为一种中国传统舞蹈艺术,具有独特的健身康体价值,其灵活多变的舞步和各种各样的舞姿对锻炼协调能力和增强身心素质大有裨益。昌黎地秧歌的舞蹈动作强调自然、协调,需要肩、胯、膝、手腕动作的配合,在舞蹈造型上追求流动美,在节奏上强调韵律感,它主要是通过人体各关节部位的扭动来进行锻炼身体,其动作快慢交替,动作幅度、运动强度适中,通过进行关节的扭、拧、伸、拉等运动,使练习者的全身得到锻炼。“根据一项调查显示,秧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中老年人体质,强壮筋骨、增加肌力;扭秧歌时躯干的扭动、臂的摆动、肘、腕、指关节的转动膝、踩关节的屈伸都可以使人体的关节、韧带得到良好的锻炼,改善关节柔韧性,活动度和平衡能力对于防止肌肉挛缩恢复关节活动度极为有效;秧歌舞还有助于老年人保持肺活量,降低血压”[5]。并且,地秧歌是在音乐的伴奏下进行锻炼,优美悦耳的音乐能对神经系统产生良好的刺激,这样张弛有度,动作流畅的舞蹈艺术,对松弛紧张情绪,活跃身心,陶冶情操,提高人的心理素质也很有帮助。

(三)人际交往价值

“秧歌是一种群体性的社会活动,必然会涉及人际交往的变化。它不仅丰富着人们的业余生活,还为社交活动提供了新的环境。在扭秧歌活动中,将素不相识的人们聚在一起,大大增进人们之间的相互了解,为人与人之间建立一种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通过健身秧歌的锻炼能加深朋友之间的友谊,增进朋友之间的交流。”[6]昌黎地秧歌在舞蹈形式上追求自由性、随意性,肢体表演不受束缚,随心所欲,对场地和人数都没有太多的限制,演出者和观众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大家都可以参与进来。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冬季农闲时,四里八乡的人们正是通过秧歌的排练和表演,相互交往,传递信息,发展友情的。扭秧歌活动是当地人民群众赖以交流思想、情感的选择,是他们社会交往的一种活动方式,也是农村社会中协调人际关系,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传统方式。

三、昌黎地秧歌与乡风文明建设

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扶持农村文化队伍建设,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合理开发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的优良载体和有效手段。昌黎县以昌黎地秧歌为载体,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带动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并打造出地方的文化品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添了文化新风。

(一)以“昌黎地秧歌”为载体,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新农村文化建设要取得良好的实效,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与当地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活动。昌黎地秧歌是土生土长的民间艺术,来自民间,扎根于群众,蕴藏着浓郁的冀东民俗、民风和民情,深受当地人民的喜爱,在昌黎有“饭不吃,酒不喝,不能不扭大秧歌;米不碾,面不磨,不能不看大秧歌”[7]的说法。逢年过节,看秧歌,扭秧歌,是昌黎百姓自娱自乐的最好形式。当地政府组织和举办了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地秧歌作为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载体作用。昌黎县艺术团组织专业人员每年都创作出一台地秧歌艺术精品节目到老百姓中去进行巡回演出。“全县446 个行政村,有90%以上的村组成百余支秧歌队,开展文化活动。带动城乡上下男女老少把地秧歌作为晨练、消夜、健身的活动内容。”[8]近几年,专业人员还根据地秧歌的表演特点,专门编创了两套昌黎健身秧歌在全县推广,已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以“昌黎地秧歌”传承为契机,带动农村文化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培养农民文化骨干方面的作用,是巩固农村文化建设群众基础和发展农村文化队伍的有效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长在农村,乡土气息浓郁,具有贴近农民生活的强大优势,只需传承人教授、政府组织就可随时随地进行教育、培训,这样就便于培养一支农民自己的文化队伍。昌黎县以“昌黎地秧歌”的传承教育为契机,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作用,带动了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多次举办昌黎地秧歌保护项目研讨会和培训班,邀请国家、省级非物质遗产传承人授课讲解,对当地文艺工作者进行教育培训,并且在全县挂牌成立了千艺舞蹈学校、昌黎文化馆传习所等8 家‘昌黎县民间艺术传习所’,鼓励引导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民间艺术骨干开展传帮带活动。”[9]通过上述措施,不仅扩大了昌黎地秧歌传承群体的数量,而且提高了农村文艺骨干的整体素质,扶持了农村文化队伍建设,为新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以“昌黎地秧歌”为特色,打造地方文化品牌

一个地方的文化是地方的身份标示,凝聚着人民群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一个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亦各具浓郁的地域烙印和民俗风格。加强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形式,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方式。昌黎县文化底蕴深厚,当地政府十分重视文化建设,把“昌黎地秧歌”作为代表当地民间文化艺术的一项重点工程,“通过成立民间艺术传习所、开展‘民间艺术进校园’、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艺术交流等活动,对昌黎地秧歌艺术进行挖掘、整理、保护和推介,使之得以传承和发扬。”[10]近年来,当地的文艺工作者和民间艺人对昌黎地秧歌艺术进行了科学、系统地改革、创新,创作了一些优秀的作品,并在国内外重大赛事中屡获殊荣。把“昌黎地秧歌”打造成了当地的文化建设品牌,在国内外广为人知,昌黎县也在2008年被文化部命名为首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乡风文明建设

“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在农村。文化的多样性也在农村。它是民族最重要的精神文化财富之一,是民族历史文化和精神情感之根。”[1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农村地区多样的民间艺术,就必须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有所发展才能实现有效的保护;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就必须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在继承的基础上才能有所创新,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凝聚民心的纽带,促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民智慧的凝结,是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淀,“在民间文化遗产中,有全套的人民的知识、智慧、精神、理想、信念、传统、伦理、情操、爱憎、美善,其内容源远流长、博大精深。”[12]特别是其中所蕴含的如忠顺孝悌、仁爱互助、重义轻利、自强不息、勤劳勇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秀的道德文化品质,更是值得传承和发扬的积极因素,对于当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尤其是乡风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并进行合理的利用,是丰富百姓精神文化生活,陶冶农民情操,规范农村人际交往,促进村风文明和谐的重要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的娱乐形式,而且是开展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美德的有益载体。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思想教育作用,对于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激发农民们积极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远离赌博、迷信等不正之风都有促进作用;有利于农村形成遵纪守法、清洁卫生、勤劳致富、和睦团结、尊老爱幼、移风易俗的良好风尚;更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文明素质和民主法制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的文化品牌,促进农村特色文化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或区域民众的历史渊源、生活习俗、地理特征及其赖以生存的环境、群体活动等诸多内容的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总和,是本民族本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13]它扎根于民间,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更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一个地方文化特色的体现。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长、发展的人文环境,每个地方都有自己最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中国特色”,就必须坚持本民族、本地区的文化特色,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保留着本民族的文化基因,体现着各地方所特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审美情趣和艺术通融。在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和传承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激发农村自身的文化活力,进而推动基层的文化队伍建设,以农村文化队伍弘扬地方传统文化,进而打造地方的文化品牌,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可行之策。因此,传承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成为地方特色,不仅是增强一方村民对故土的自豪感和凝聚力,也是防止新农村建设千村一面,保护农村文化原生态环境的有力措施。

(三)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以传统文化的吸收和扬弃为基础的,是对传统文化的发展和创新。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了有利的支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坚持“古为今用”的方针,对中国传统文化继承和创新,是留住传统文化生命之根,是以活态形式留住祖国的文化遗产。在全球化趋势加强并不断冲击民族传统文化根基的形势之下,由于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繁多、农村地区的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生活方式的急剧变迁,造成了农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举步维艰的状况。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政府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工作计划,予以相关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提高农村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培养农民文化骨干,促进非遗保护基地建设。新农村文化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利支撑,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宝库,“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挖掘和阐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思想价值[14],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作用的有力保障,是提高农民素质、为新农村建设培养生力军的有效途径。只有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思想基础和智力保证,才能促进全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1]苏君礼,董宝瑞.昌黎地秧歌源流初探[J].大舞台,2009(2):23-25.

[2]秦皇岛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秦皇岛市志:第九卷[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22.

[3]宁伟男.河北民间舞蹈“昌黎地秧歌”的特征与传承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23.

[4]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338.

[5]兰燕.秧歌对中老年人身体机能的影响[J].北京舞蹈学院院报,2005(1):81-85.

[6]叶娅丹.中国秧歌的社会功能研究与地方健身秧歌的创作构想[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8.

[7]王爱冬.昌黎县文化丛书之六民俗卷[M].北京:华艺出版社,2009:22.

[8]昌黎地秧歌介绍.昌黎文化网[EB/OL].[2013-03-30].http://www.changli.gov.cn/depart/whj/detailphp?id =265.

[9]张文斌.让民间传统文化留得住传得好绽新枝[N].秦皇岛日报,2010-09-15(B01).

[10]范甜甜.我县入选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EB/OL].[2013-03-09].http://www.changli.gov.cn/detail.php?id=8625.

[11]冯骥才.守望民间 拯救文化[N].人民日报,2006-04-07(013).

[12]向云驹.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9:14.

[13]鲍展斌.文化遗产哲思[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207.

[14]任仲文.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学习参考[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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