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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与发展研究:基于农信社视角

2013-08-15范应胜

时代金融 2013年12期
关键词:保山市同比增加信用社

范应胜

(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云南 保山 678000)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一个地方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金融创新的主力军,具有资金流的聚集和辐射效应。它一般是指相对于国家独资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之外的规模小、门类多、彼此独立的多种中小型金融机构。它包括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小信托公司、中小金融租赁公司等,其经营机构较为灵活,服务对象最初是两小经济,即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现在已经广泛参与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活跃经济,支持国有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扶持作用。但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转变,特别是为了有效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央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施了信贷规模控制,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资金闲置、资金盈利水平较低等问题。同时,其自身经营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明显变化。因此,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如何在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下实行可持续经营与发展是一个值得深思和探索的问题。对此,我们从农信社的视角,通过分析农信社经营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实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总体概况

目前,保山市共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7家,其中农村信用社5家,村镇银行2家,已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为主、村镇银行为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体系。截止2012年末,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87.62亿元,同比增加34.53亿元,增长22.56%。所有者权益达11.37亿元,同比增加3.99亿元,增长54.17%。其中: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达185.66亿元,同比增加32.57亿元,增长21.28%;所有者权益达10.57亿元,同比增加3.19亿元,增长43.26%。村镇银行资产总额达1.96亿元,所有者权益达8050万元。从占比情况看,农村信用社资产占全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的比重达98.96%,占比较大,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主体。

近几年来,保山市地方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12年末,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171.53亿元,同比增加31.45亿元,增长22.46%;贷款余额达102.86亿元,同比增加15.88亿元,增长18.26%。

二、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与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主体的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全市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推进,四大商业银行为提高经营效率,开始大规模撤并其县域以下机构网点,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了支持县域以下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一)存贷款业务稳步增长,经营成效明显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改善经营理念,合理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源,存贷款业务实现了稳步增长,市场份额及其占比均位居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一是积极组织存款,不断壮大资金实力。资金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的资本。面对竞争不断加大的存款市场环境,全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不断加大存款营销意识,按照稳健经营的方针,积极寻找各项存款稳步增长的切合点和增长点,大力拓展存款市场范围,存款增长呈现出了对公存款和个人存款稳步增长的积极变化,为农信社可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达170.39亿元,同比增加30.32亿元,增长21.64%。其中:单位存款余额达37.28亿元,同比增加6.56亿元,增长21.36%。个人存款余额达133.04亿元,同比增加23.73亿元,增长21.71%。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占全市存款的比重达35.26%,占比较高。二是加强管理,进一步优化贷款质量。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根据辖区农村经济结构发展的新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投向,积极开拓服务领域,进一步优化了贷款结构,促进了贷款的稳步增长。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达102.23亿元,同比增加15.25亿元,增长17.53%。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占全市贷款的比重达32.74%,占比较高。

(二)资产质量进一步改善,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严格执行贷款操作程序,切实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大资产盘活力度,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同时,积极调整经营思路,转变经营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盈利水平。一是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和防控新增力度,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促使资产质量不断提高,不良贷款率逐步下降。2012年末,保山市辖区5家农村信用社中,有4家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呈现下降趋势,不良贷款余额为1.86亿元,同比减少2819万元,下降13.16%。不良贷款率为2.69%,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97个百分点。二是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同时,不断创新经营思路、调整经营策略,盈利能力逐年提升。截止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利润总额达3.12亿元,同比增加0.78亿元,增长33.33%。其中:净利润达2.35亿元,同比增加0.71亿元,增长43.29%。

(三)资本约束能力有所增强,流动性比率稳步提高

自农村信用社实施改革以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以增资扩股为契机,稳步推进股权改革,不断优化股权设置和股本金结构。同时不断规范信贷操作程序,坚持小额、坚持小额、分散、流动的原则,明确“三农”市场定位,合理安排信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信贷资产高质量运行奠定基础。一是资本充足率得到提高。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不断强化信贷管理,有效扩充资本规模,努力降低风险资产总额,切实提高资本充足率。截止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资金净额总计达到12.35亿元,同比增加1.91亿元,增长18.25%。加权风险资产达到了90.78亿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2.25%。5家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全部达到了合格标准。二是流动性逐步增强。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信贷资产沉淀,切实增加有效资产的流动性。同时,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主动负债的稳定性,减少流动性风险。截止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平均流动性比率达53.32%;平均存贷比达60.28%;平均超额准备金率达13.34%。各项主要流动性指标都达到了法定要求的比率。

(四)信贷投放稳步增长,支农服务功能逐步增强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立足服务三农为宗旨,紧紧围绕“立足三农,服务城乡,支持中小企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市场定位,认真把握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机遇,有效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信用社自身优势,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服务手段,努力提升支农服务水平。一是涉农贷款快速增长,信贷支农效果显著。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积极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充分调动金融资源,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为三农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信贷支持。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达83.62亿元,同比增加13.13亿元,增长18.63%。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占全市涉农贷款的比重达到了45.37%,占比较大。二是积极创新支农贷款品种,努力拓宽信贷支农渠道。近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针对农业、农民生产经营的特殊性,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办了小额扶贫贴息贷款、下岗失业人员贷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民贸企业贴息贷款等支农贷款品种,为农民生产经营、农村企业生产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提供了信贷支持。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拓宽了信贷支农渠道,有效提高了信贷支农效果。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达65.99亿元,同比增加8.52亿元,增长14.82%;农村企业贷款余额达8.63亿元,同比增加2.31亿元,增长36.6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达5.07亿元,同比增加0.48亿元,增长10.54%;农产品加工贷款余额达2.7亿元,同比增加1.44亿元,增长1.14倍。

三、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与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农村信用社由于历史包袱沉重,加之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其经营状况并不容乐观,而且,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不同地区信用社的发展状况也有较大的差异,在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体制机制改革亟待深化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体制机制改革已取得了较大成效,产权的明晰为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效益起到了相当积极的效果,已初步形成了法人治理框架和制度体系。但由于历史原因,其长期以来形成的体制机制上的缺陷仍然没有完全消除。法人治理不分健全,股权结构不合理,合格投资者匮乏,所有者缺位等问题没有根本得到解决,联社内部控制、监督约束乏力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行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与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差距较大,体制机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部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长期担负服务“三农”的政策性任务,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都积淀了一些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就其结构分析,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国家政策强行并给信用社的不良资产;二是为了发展乡镇企业,地方政府要求信用社贷款所造成的不良资产;三是部分企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造成信用社不良贷款。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且在短时间难以消化处置的不良贷款在整个不良贷款中也占有较大比重。在不良资产和历史性包袱的重压下,使部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面临着较大困难。据统计:2012年末,保山市1家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余额达到了1.99亿元,同比增加0.88亿元,增长79.63%,不良贷款余额占该社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8.44%。加权风险资产余额达到了34.88亿元,同比增加5.72亿元,增长19.74%,加权风险资产余额占该社总资产的比重达到了61.95%,占比较高。

(三)农村信用社资金外流现象应引起关注

一是银团贷款业务发展较快,信贷资金外流趋势明显。目前,保山市辖区内4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都开展了银团贷款业务,其贷款对象绝大多数为辖区外企业,且贷款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据统计:2012末,保山市4家县级农村信用社新增银团贷款1.66亿元,其增量占新增贷款的比重为14.48%。银团贷款业务的开展虽然为农村信用联社拓展了信贷对象和业务范围,但也使辖区内农村信用联社的部分信贷资金呈现出外流趋势,使信贷资金从欠发达地区外流到了发达地区,这加剧了县域信贷资金的供需矛盾,造成了信贷资金在欠发达地区的失衡,对农村信用社通过信贷资金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二是银团贷款呈现信贷资金向非农产业转移趋势,偏离信贷支农的经营宗旨。和县域中小企业、农户相比,银团贷款客户具有资产规模大,资信状况好的优势;同时银团贷款额度大,管理成本、投入的人力物力也较少,这对农村信信用社具有较大的吸引力。据调查:保山市4家县级农村信用社银团贷款投向的行业绝大多数是水利建设和管理、机场建设、房地产业、旅游业等非涉农领域。信贷资金向非农产业转移,既带来一定的风险,又背离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

(四)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力相对下降

目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金融竞争开始延伸至广阔的农村地区。各国有商业银行在巩固城市市场份额的同时,重新瞄准县域市场的优质项目,陆续回到农村地区拓展业务。如:政策性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按照政策不断完善市场定位,持续加大了对县域和三农的支持力度。同时,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位于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使农村信用社多年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优势有所下降,被迫参与竞争。

(五)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

近几年来,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加大了对三农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了信贷支农的服务水平。但从信贷支持的实际情况看,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信贷资金呈现出了“一降四增”的变化,即传统农业信贷资金需求下降,农业产业项目信贷需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需求、农村消费信贷需求逐年增加,信贷资金需求额度增大。面对多层次、个性化农村信贷需求,农村信用社的适应性和应对性明显滞后,信贷支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

四、保山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与发展路径选择

目前,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正面临着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扬长避短,把自己做大、做强、做优,做到可持续发展,关键是要转变发展方式,变粗方式经营为经营化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走内涵式的科学发展之路。

(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当前,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下一步要将重点转向建立合理、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加快股权改革步伐。保山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应结合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切实加快股权改造步伐,推进资格股转化,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法人股比重,为组建现代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创造条件。二是进一步完善股权设置。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入股起点,积极吸收种养大户、私营业主、企业法人等有能力、有愿望参与农村信用社管理的投资人入股,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决策和管理能力。既要防止因股权过于集中被少数大股东控制,又要防止因股权过于分散被内部人控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运行效率。

(二)转变发展方式,拓展发展空间

一是转变市场定位,扩大服务范围。各级农村信用社在市场定位上,应由服务“三农”为主向“三农”和地方经济并重转型,不断扩大其服务范围。即不仅服务“三农”,而且还要服务城镇。这既是农村信用社履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责任的需要,同时也是其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二是加强存款资金聚集,全力满足地方信贷资金需求。各级农村信用社应以股改为契机,加强资金聚集,加强营销,强化基础工作,全力壮大资金规模。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党政在财政存款资金匹配上的倾斜,有效补充农信社支持地方经济的信贷资金。

(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力度

一是优先满足传统农业的信贷需求。各级农村信用社要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充分发挥信用社在农村的机构网点优势,加大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办法,加大对传统农业、绿色农业、特色农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二是加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围绕“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模式,支持培育一批基础好、潜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的发展,积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四)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同业竞争形势的日益严峻,业务创新对金融业,尤其是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转变经营观念,加快金融新产品开发和推广,提高市场竞争力。一是以市场为导向,研究和开发新的业务品种。积极探索利用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保单质押等,拓宽农村有效担保和抵质押范围。二是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努力开拓新业务。积极拓展适销对路的代理业务、中间业务等,促进业务向多元化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功能,改善农村信用社客户用卡环境,解决结算渠道不畅的“瓶颈”制约,切实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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