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时期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探析

2013-08-15李芳尚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李芳尚

(中共福建省泉州市委党校,福建 泉州 362000)

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社会组织得到迅猛发展,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何加强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引导其健康发展,促进其作用的充分发挥,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及其作用

根据民政部颁布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学者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制度空间关注的焦点和角度不同,所以对社会组织的叫法也多种多样,比较常见的称谓有:民间组织、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社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草根组织、独立部门等等。尽管这些概念之间有着一定的差别,但其所涵盖的范围基本一致,都试图从不同角度来描述那些处于政府与营利部门之外的组织形态。2007年,我国开始正式用“社会组织”代替“民间组织”或国外通常所说的“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一词的提出,纠正了一些对这类组织存在的片面认识,形成了各方面重视和支持这类组织的共识。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相当迅速。据民政部统计,至2011年,全国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有46.2万家,其中社会团体25.5万左右,民办非企业单位共20.4万,还有2000多个基金会。此外,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万多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有20多万个。从1988年到2011年,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增长超过100倍,近10年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全国社会组织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近600万人,兼职工作人员500多万人,还有注册的各类志愿者近3000万人,基本形成了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此外,在民间还存在着大量未经统计的草根组织、境外在华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其规模据推测当以数百万计。

从当前的实际来看,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影响:

(一)带动社会参与,推动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社会组织可以动员和组织有学识、有经验、有技能、有共同志向与抱负的人们,创造性地从事各项社会发展活动。社会组织还可以通过各种中介活动指导和帮助广大民众,特别是将弱势社会群体的民众组织起来,发挥他们的潜力,以各种形式参与到经济与社会的建设中来,增强他们的自立精神与社会责任感,塑造他们的社会参与意识,为社会培养合格公民。社会组织能够通过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进行社会动员、利益整合与表达,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强大的民意压力和舆论力量,对政府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纠正政府权力的越位和缺位,对政府决策的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批评建议,从而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使公共政策更加符合公共利益。

(二)提供服务,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人们衡量理想社会的标准之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社会组织的重要特点是以理念和使命为驱动,而不是以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能够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很好的作用。第一,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慈善募捐、社会动员等手段服务大众。如在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等全国性慈善和公益组织率先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出抗灾慈善捐助倡议,全国各地社会组织也迅速动员各方力量,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并组织工作队奔赴灾区,协助政府做好伤员救助、危机处理、情绪安抚和灾后重建等工作,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尊重和认同。第二,社会组织能够以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式帮助弱势群体和扶贫济困。社会组织具有组织灵活、适应性强、善于社会沟通、贴近基层民众的优势,能够在其援助对象与政府、企业、学术界、新闻媒介以及社会公众之间,发挥良好的沟通和信息传导作用,从而构筑了一个汇聚社会各界资源、知识和技术帮助弱势群体和扶贫济困的平台,为他们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获得与其他社会群体同等的发展机会。第三,社会组织还可以通过提供法律援助等手段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

(三)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整合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存在着公民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不畅的问题,这也是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社会组织可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各种社会组织可以及时把其成员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政府;另一方面,又能把政府的政策意图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转达其成员。社会组织在这一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过程中,能够起到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整合的作用。另外,社会组织主要致力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如扶贫、计划生育、妇女儿童保护、教育、农村发展、公共卫生保健、环境保护以及人道主义救援等。这些公益事业不仅能够帮助特定社会群体解决困难,消除他们对社会的不满情绪,也能够帮助政府改善形象,增强公民的政治认同感,扩大政府的合法性基础,这些都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

二、加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安身立命之本,也是统一战线的永恒主题。最大范围地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团结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新时期统战工作的必然要求。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支新兴社会力量,其作用和影响力日益显现。加强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有着重大而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需要

社会组织具有自发性、民间性、自治性等特征,这就使得在不少社会组织中,党的政治引导作用、向心力、影响力弱化的现象。在鼓励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必须确保社会组织不游离于党的领导和影响之外。通过加强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社会组织中的党外代表人士,自觉坚持、接受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时,要在各种社会组织中,采取各种方式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到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

(二)加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拓宽统战工作领域、推动各方面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需要

当前,我国各类社会组织中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多达4000万人,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群体,他们在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具体利益诉求等方面是多样的。统战工作做的是争取人心的工作。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与广大社会组织成员联谊交友,可以大大拓展统战工作的领域,进一步丰富统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开拓统战工作新局面,使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得到更好的体现。社会组织的人员构成和性质特点,决定了它是各方面精英人物特别是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集中营”和培养锻炼人才的良好场所,各类优秀人才汇聚于此。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也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可以进一步拓宽做代表人士工作的视野,从中发现人才、选拔人才,推动各方面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提高社会组织政治参与能力和水平的需要

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在政治参与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人才缺乏。当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兼职人员多、退休人员返聘多,缺乏一批有公益人格、知公益理念、精公益专业、善公益运作的职业化人才。二是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不多。总体来说,当前我国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仍然缺乏规范的制度保证,政治参与途径落实困难,导致大多数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活动具有短期性、不确定性、偶然性,多流于形式而较少产生实效。三是信息不畅。目前各级政府仍存在垄断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的现象,导致社会组织所获得的政策信息的缺乏和失真,从而使社会组织政治参与缺少必要的前提,也使有效的政治参与缺少必要保证。在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的新形势下,只有加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切实提高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能力和水平,才能真正发挥社会组织在整合民众利益诉求、协调社会关系、引导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外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进入我国并和国内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已是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应该说,大多数国际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是带着诚意来与我国社会组织合作的,但是也应看到,外国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的背景复杂,有的具有宗教背景,有的背后有某些居心叵测的势力在支持,国内一些社会组织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被某些外国敌对势力所利用,用来推行西方不合理的价值观和政策主张。因此,加强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防止社会组织被“分化”、“西化”,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对策建议

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引导其健康发展,促进其作用的充分发挥,已经成为新时期统战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增强认识,切实提高社会组织的政治、社会地位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社会组织建设摆到了“四位一体”的突出位置并进行了多方面论述,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统战工作历来是党管社会工作的重要抓手。因而,各级党委尤其是统战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把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与其他领域统战工作同等对待,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安排。在同级党代会、人大会中应设代表社会组织利益的社会组织代表名额;在同级政协会议中应设“社会组织界别”,社会组织委员应有单独名额;各级政府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应允许社会组织的代表列席参加;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应下发到社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应把社会组织的专职干部尤其是其专职领导人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应加大对社会组织建设、发展、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媒体宣传。

(二)完善机制,确保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建立人才培养机制。社会组织人才队伍是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主体。《国家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因而,各级政府应把社会组织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联动机制。社会组织线宽、面广、分散,且属“双重管理”,为提高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有效性,统战部门要加强与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战部门专门抓、其他部门协助抓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格局,定期召开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处理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中的新情况,协调解决新问题。

三是积极探索在社会组织中建立统战工作联系机构。各地可以以慈善组织、商会、行业协会、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为阵地,建立统战工作联系站点,与社会组织增进沟通和互信,促进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强化服务意识,为社会组织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服务,是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提升影响力和体现自身存在价值的重要途径。统战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支持,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公益服务活动,在服务社会中打响社会组织品牌,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为建设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二是努力帮助社会组织解决发展和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切实关注社会组织发展、运作动态,从资金、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为社会组织排忧解难,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要充分尊重、维护和照顾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各种正当利益,支持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指导他们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三是为社会组织的有序政治参与积极创造条件。统战部门要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加强调研,向各级人大、政协递交议案提案,充分反映其所联系对象的政治诉求;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茶话会、研讨会等方式向社会组织传递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

(四)加强管理,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教育引导。对社会组织成员进行教育引导,是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成败。要定期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提升社会组织依法办事、规范运作、服务社会的意识和水平。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对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及其成员,要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提高全社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认识和对社会组织的认同,激励广大社会组织成员做出更好的业绩。

二是以党建工作为推手,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夯实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组织基础。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是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需要,是确保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健康发展和正常运作的重要保证。要加强同党委组织部门的协作,在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培养教育力度,使他们更好地引导、团结和带动广大成员为实现自身组织的工作目标而奋斗。

三是依法加强管理。民政社团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确保社会组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相关活动,并做好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的登记备案工作。鼓励舆论和群众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使社会组织的一切活动都在阳光、透明的环境中进行。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组织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其作用和影响力日益显现。我们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积极探索做好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内在规律和方法途径,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团结引领各类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不断开创统一战线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局面。■

1.刘艳.新时期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3).

2.黄宜勤,王建唯.发挥统一战线作用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