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健散文翻译风格赏析:以《初雪》为例
2013-08-15唐静
唐 静
(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5)
任何一部优秀的艺术作品应由内容和形式两方面构成,散文也不例外。因此,不论是散文的英译或是汉译,译者的翻译风格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散文依靠语言本身的光泽与流畅使它能充分展现作者的情感思索,因而准确完整地表达出原作者的情感主旨是译者的首要任务;另一方面,尽管散文文体多变,不拘一格,但作为文字语言的承载物,若传译得当,定会为译文增色不少。正如林语堂先生曾指出:“译艺术文最重要的,就是应以原文之风格与其内容并重。不但须注意其说的什么,并且须注意怎么说法”。对于风格的可译性这一问题,翻译家高健先生在借鉴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凭借丰富的翻译经验以及对这一问题长久不懈地探讨,明确指出区分一般语言的可译性与具体语言的可译程度的必要性,本文将以其译作《初雪》(First Snow)为蓝本,对其翻译风格进行浅析,以求管中窥豹的功效。
一、《初雪》原作者约翰·波因顿·普里斯特利散文风格
普里斯特利(John Boynton Priestley)(1894—1984),英国剧作家,小说家,批评家。代表作有品有《好伙伴》、《危险的角落》、《金链花小树林》、《安乐土的末日》、《我曾来过这里》、《时间和康威一家》、《当我们结婚的时候》等,其作品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普里斯特利对社会问题一直是关心的,这贯穿了他的写作生涯,社会批评在他的文学创作中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普里斯特利纯粹谈风花雪月、鸟兽虫鱼的小品是很少的,吸引他的注意力的多半是衣食住行之类的生活俗务。就普里斯特利整个创作的散文部分而言,他的题材宽广,文笔幽默隽永,富有个性,堪称一位优秀的散文作家。总而言之,在散文方面,他是一位文笔不错的作家,兼有态度真挚,意兴繁富,笔调迅捷活跃,文思曲折而多变化等各方面的优点。
《初雪》选自其随笔集《猿和天使》,该文章以及其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大雪初降之时,周围事物所呈现的动态之美以及雪之初降给这篇土地的人们带来的惊喜之情。该部分对于初雪的描述显示出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和敏捷活跃的笔调。但作者并非将其笔触仅仅停留在对人对景的描述上,先是联想到居住在美国东部和加拿大的友人,对于他们总能享受到有雪的冬天表达了艳羡之情,但倘若持久的降雪也会使人厌倦,继而转向对初雪降临更深层次的思考:人们对于雪的喜爱并不在于降雪本身,也不在于冰封雪覆的景象,而是在于初降之时的新鲜感,在于这种突然而宁静的变化。 与似乎已约定俗成的“气候”相比,作者更喜欢不可琢磨的“天气”。全文的行文方式也显示出了作者文思多变的特点,作家特有的表现手法也为文章创造出独到的艺术效果。翻译家高健在其译文中也并没有忽视风格的传译,一方面忠实地保留了源语的风貌,另一方面也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译语的优势和特色。
二、《初雪》翻译风格解读
与原文风格的适应性是翻译家高健追求的目标,也是其译文的最大特点。高先生一贯推崇萧伯纳所说的“意之所到,风格随之”,他认为“语言内容的可译性与语言风格的可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认识到风格的可译性会促使我们更密切地注意内容所赖以表达、赖以存在的风格形式-语句的衔接、长短的搭配、停顿的间隔、节奏的变换、形象的使用,乃至标点符号的繁简,等等。”该部分将从遣词造句、节奏处理及修辞运用3个方面对译文进行赏析。
1.遣词造句方面
在遣词方面,翻译家高健多采纳简单、平易的词语,以求保持原文风貌,而必要时候,也多用四字结构的词语,是译文更符合汉语语言的传统美学。而在造句方面,也能忠于原文,句式简单明了,能保持原文句式结构的,均尽量保持,句式果敢简练。译者高健能够将源语和译语有机结合,一方面能保留原文形式的语势,另一方面也能充分发挥译语的优势,以便增加汉语语言的空灵美和意象美。
例1:
原文:The little plum-tree outside,with the faintly flushed snow lining its boughs and artfully disposed along its trunk,stood in full sunlight.
译文:窗外幼小的梅树一株,正粲粲于满眼晴光之下,枝柯覆雪,素裹红装,风致绝佳。
对比原句和译句,不难看出,高健的译文和原句是十分贴合的,几乎贴近原文的直译。但是,在保留原文句式的同时,单纯地直译只会使汉语句子欧化,为了避免这个问题的出现,译者将原文的主+定+谓+状的结构,译成中文的主+谓+状结构,并且原句和译句的谓语动词也不再相同:原文的“stood”在译句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粲粲于”。看似原文与译文的贴合,实际上译者已经偷换了结构,使译文更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此外,素裹红装的译文出自于“flushed”一词。原句中“flushed snow”会让读者初读起来有些不解,而译者的译文结构中,“素裹红装”与其他几个四字结构词语并列作为“梅树一株”的状语,其语义就就十分明确了。而三个四字词语的并用,使得文章读起来朗朗上口,美的意象便跃然纸上。
例2:
I looked out of my study window,over the garden,the meadow,to the low hills beyond,and the ground was one long glare,the sky was steely and all the trees so many black and sinister shapes.
我探头窗外,向书斋前面的花园草地以及更远的丘岗望望,但觉大地光晶耀目,不可逼视,高天寒气凛冽,色作铁青,而周围的一切树木也都现出阴森可怖之状。
译者将“study”译为“书斋”,显然是归化译法,但这种归化的出现并不显得突兀,反而更为文章增添了几分意境。此外,为了使译文通畅,尽管原文中一句“and the ground was one long glare”,译文却增添了“但觉”一词于句首,使得译句间的逻辑关系更为清晰地显现。“光晶耀目,不可逼视”虽为出现“狭长的光束”这些与之相关的词眼,但读者每每读到词句,“long glare”的景象仿佛如同眼帘,这便是译家高健的绝妙之处吧。而后对景致的描写,译家抓住了其关键词“steely”,“black”和“sinister”,四字词语的运用,既能保持原句的特点,也给出了更近一层的解释说明,两者在四字词语中的有机结合,天衣无缝。
2.节奏处理方面
在英译汉时,通过音的重复、四字手法的运用,排比句的合理分布,都会使译文达到一种节奏美。在高健的翻译中,由于他深厚的语言底蕴,在翻译时就纯熟老练地糅合了上述各种手段,因而他的散文译文通常极为丰满,古今语言信手拈来,文字表达灵活,呈现出多体式、多语域、多层面的艺术风格,而且最重要的是体现了音韵美和节奏感。
例1:
原文:Snow,snow faster:White alabaster!
Killing geese in Scotland,
Sending feathers here!
译文:雪花快飘,
白如石膏,
高地宰鹅,
这里飞毛!
这首儿歌的译文既显示出译家高健深厚的文字功底,更彰显了节奏韵律的重要性。对于这样一首儿歌,译家高健准确地把握了其本质所在:歌词大意简单,读起来朗朗上口,更要表现出孩童时代的天真烂漫。原文一二句有韵脚,译文也能保持押韵;此外,译文中四句话字数一致,结构工整。特别是将“Scotland”译成“高地”,堪称一绝,既能使译文四句结构保持一致,无论是从视觉还是听觉都使得译文更符合汉语的表达方法,却又不失英伦的情调;另一方面,一般读者也不会对“高地”产生其他误读。
例2:
To have snow and frost and yet a clear sunny sky and air as crisp as a biscuit—this seemed to me happiness indeed.
既有霜雪载途,又有晴朗温煦的天空,而空气又是那么凛冽奇清——这对于我实在是一种至乐。
在翻译家高健的译文中,对散文韵律的把握也是十分有度,一方面通过标点符号、四字格词语来显出文章节奏,另一方面也通过自然停顿来控制节奏。“既有/霜雪载途,又有/晴朗/温煦的/天空,而/空气/又是/那么/凛冽奇清——这/对于/我/实在是/一种至乐。”由于其节奏多为两字或四字停顿,因而就使句子句式简洁、不拖沓,读起来极富节奏感。而原文松散句的句式结构也在译文中得以重现。
3.修辞运用方面
在《初雪》原文中,作家普里斯特利文思敏捷,语言生动,比喻、拟人、比拟等多种修辞手法运用其中。译家高健在处理时,并没有千篇一律,而是根据译入语的特点,分别作了相应调整,既再现了原文风格,同时使语言自然流畅。
例1:
原文:How delightful it would be,I thought,to have months of clean snow and a landscape sparkling with frost instead of innumerable grey featureless days of rain and raw winds.
译文:我想,如果我们这里是个冰雪积月、霜华璀璨的景象,而不是像现在这种凄风苦雨永无尽期的阴沉而乏特色的日子,那该多么令人喜悦啊。
“a landscape sparkling with frost”译为“霜华璀璨的景象”,原文的“sparkling”修饰“landscape”,显然是用了暗喻(metaphor)的修辞手法。尽管译文为限定短语结构,但是不能否认其定语部分的光华已远远超过名词本身,而译文中的“璀璨”一词修饰的是“霜华”,细读才发现喻体未变,本体却发生了转移。但略微分析,“landscape”之所以能“sparkling”也因覆盖“frost”所致,因而不能说译者错译,相反这样的译法更能让汉语读者接受,并且“霜华”也比“霜”所呈现给读者的意境更美。
例2:
原文:But weather is our earth’s Cleopatra,and it is not to be wondered at that we,who must share her gigantic moods,should be for ever talking about her.
译文:但是天气却是我们这块土地上的克里奥佩特拉,因而毫不奇怪,人们于饱餐其秀色之余,总不免要对她窃窃私议。
在原文中,作者将英伦的天气比作 Cleopatra(埃及女王,以美艳著称),用拟人(personification)的修辞,赋予天气以秉性、性情,使其活了起来。高健先生在译文中保留了原文的喻体,并在结尾加注说明。但是对于“share her gigantic moods”来说,其译文“饱餐于其秀色”显得不是那么忠于原文。但是对于大多数汉语读者来说,其相关背景知识比较缺乏,因而译者这样的处理显得合乎情理。
三、结语
文学作品的风格是一定的生活素材经作家的发掘和深化,并用自己独特的语言表达出来的美学认识产物,是一部作品的思想和艺术特点的总和。风格的把握并非无章可循,相反,不论是从遣词造句、节奏处理还是修辞运用等方面的把握都能影响散文风格的传译性。因此,对于翻译风格的探析,可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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