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农业经济发展动力观及其启示*
2013-08-15周建锋
周建锋
(福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350002)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发展也是由很多方面的力量来推动的,并形成一个复杂的动力系统。在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中,人民群众、科学技术、制度改革等通过社会基本矛盾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因此,农业发展动力系统中必然是由人民群众(农民)、科学技术、农业制度改革等来推动农业生产力的向前发展。如何加快农业经济发展是邓小平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结合我国这样一个人多、相对贫困的农业大国的国情,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发展动力观。
一、调动农民积极性是农业发展动力的源泉
人民群众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是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并创造和变革着社会生活的内容和形式。因此,农村面貌的改变、农业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农民这一主体的推动。那农民的积极性该如何调动呢?
(一)调动农民积极性首要前提是给予农民自主权
1978年,在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在探讨如何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上,邓小平提出应该给予生产队更多的自主权。“一个生产队有了经营自主权,一小块地没有种上东西,一小片水面没有利用起来搞养殖业,社员和干部就要睡不着觉,就要开动脑筋想办法。”[1]1987年,在我国农业经济取得初步成就的时候,邓小平对这一做法做出了总结性评价:“我们农村改革之所以见成效,就是因为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2]邓小平这一思想着重强调了农业发展中的主体力量——广大农民的作用以及给予广大农民自主权的重大意义。
(二)调动农民积极性还必须尊重农民的创造性
作为农村生产力中最重要的、最活跃的因素、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农民最了解农村的实际,他们更能在实践中探索出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方式和手段。邓小平认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2]“乡镇企业容纳了百分之五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那不是我们领导出的主意,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在农村就是下放给农民,这就是最大的民主。”[2]邓小平这种尊重农民创造性的思想集中体现在党和政府对农民创造性的尊重和支持上,这种尊重和支持给予了农民更多的创造的空间,使得农民的创造性能得以最大限度释放出来。
(三)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衡量调动农民积极性程度一个标尺
在针对农村能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问题,邓小平曾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3]具体来看,邓小平推动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就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较好地解决了对广大农民的激励性难题,即这种变革改变了生产管理上的瞎指挥、劳动组织上的大呼隆、分配制度上的平均主义,使农民的努力与自己农业收入呈正相关,农民获得生产努力的正向激励,农民焕发出极大的生产积极性。由此可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的绩效的获得是由对农民这一主体的激励来实现,而对农民的激励则是生产关系变革的自然结果。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的绩效水平则直接由这一生产关系的变革所带来的生产力水平状况来反映,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行以来,农村生产力水平得到极大的飞跃,这一改革所取得的辉煌成果又验证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变革的正确性。因此,邓小平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衡量农民积极性的标尺,既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观点,即生产关系的变革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又突出了历史唯物主义中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变革的主导力量的观点。
二、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直接动力
邓小平指出,要发展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由之路。他强调,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就是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机制,不改革就没有活力,就没出路。这一鲜明的思想也一直贯穿于农业经济体制改革中。
(一)邓小平强调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应立足于实际
农业易受环境条件的影响,具有很严格的区域性的问题,因此,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既要注重农业内部各要素间的协调,也要强调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邓小平在《关于农村政策》一文中指出:“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这一点很重要。我们在宣传上不要只讲一种办法,要求各地都按照着去做,宣传好的典型时,一定要讲清楚他们是在什么条件下,怎样根据自己的情况搞起来的,……不能要求别的地方不顾自己的条件生搬硬套。”[1]“我们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2]“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3]邓小平这些思想集中体现了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即一方面农业经济体制改革通过现有经济体制内部的自我调整,达到破除落后的、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农业经济体制与管理体制的目的;另一方面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广大农民的实际,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作为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依据。
(二)邓小平指出了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在的方向动力
制度在发展中是不断演化的,农业制度内生的变革也决定着我国农业发展的内在制度动力来源的变化。我国农业制度变革的轨迹将决定农业发展的内在制度动力方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原有的高度集中的集体经济模式变革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模式。这一制度变革使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获得了第一次飞跃。在第一次飞跃的基础上,农业发展的第二次飞跃将会是怎样的演化轨迹呢?这一问题,邓小平作出了科学的回答。通过对我国建国以来农业改革和发展的经验教训的总结,特别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大农民的成功实践的总结,邓小平在1990年3月科学完整地提出了关于我国农业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的伟大构想。邓小平同志把这“两个飞跃”精确地概括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2]由此可以看出,邓小平的“两个飞跃”思想清晰地勾勒出了我国农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内在方向动力,而这一方向动力是通过制度的变革和生产方式的调整得以实现。更进一步分析,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人力资本的开发和组织创新一直是其重要的因素。“第一个飞跃”最关键的是调动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从这个角度来看,“第一个飞跃”是对人力资本这一资源做了很好的开发。“第二个飞跃”通过生产方式的变革,通过对农业生产资源的新组合,使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通过市场机制,使生产中物的因素达到最大的经济利用效益,使社会资源利用达到最大节约,取得最优效益,从本质上看,“第二个飞跃”是一种组织创新。因此,邓小平的这一光辉思想,指出了推动我国农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动力。
三、科技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
1988年9月,基于对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判断和对中国现状的认识,邓小平同志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这一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理论和科学观。邓小平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思想贯彻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战略思想。
(一)邓小平深刻认识到必须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来发展农业
科学技术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邓小平有明确的认识。他指出:“马克思讲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非常正确的,现在看来这样说可能不够,恐怕是第一生产力,将来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对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2]邓小平这一说法充分肯定了科学技术对农业发展的重大推动作用。
(二)邓小平清晰规划出我国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推动农业发展的具体道路
对如何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推动我国农业发展,邓小平作出了许多具体论述,这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依赖于科技。他说:“提高农业作物单产、发展多种经营、改革耕种栽培方法、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4]邓小平的这些论述,不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有着显著的中国特色。国内外农业发展的实践也验证了邓小平这一观点的正确性。世界农业发展的趋势表明,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状况将是决定农业发展速度快慢、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速度的最直接因素。而我国农村人口多、耕地资源少、人均资源相对紧缺的基本国情更要求利用先进的科技武装农业,利用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发展,走以内涵式扩大再生产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其二是农业的发展最终离不开农业机械化的推行。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的重要标志之一,没有农业的机械化大生产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也就更不可能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针对这一问题,邓小平提出要发展“适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情况的、受到人们欢迎的机械化”[1]的思路。因此,邓小平既充分肯定了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作用,又强调了走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式的农业机械化道路。
(三)邓小平充分重视人的因素对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动及其应用的作用
作为农业科技产品的创造者和提供者,广大科技人员的素质和对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激励水平将直接关系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供给状况。为此,邓小平特别重视提高广大科技人员的素质培养和激励。邓小平曾指出,“农业的文章很多,我们还没有破题。农业科学家提出了很多好意见。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切实组织农业科学重点项目的攻关。”[2]只有加强对农业科技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农业才能具备推动高科技进步的高素质的人才储备,我国农业科技的重大突破才有希望。第二,农业科技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通过农民这一载体来完成,因此,邓小平认为必须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针对我国农民科技素质不高的实际情况,邓小平提出了相对应的政策措施。在1978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邓小平提出了通过“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的措施来提高农民素质,因为只有广大农民的素质得到了切实提高,农民接受科技成果的能力才能增强,才能使科技成果真正有效地运用到农业市场领域,科学技术才能把潜在的生产力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
(四)邓小平从国家层面对农业经济发展做出了实行科教兴农的宏观战略规划
相对于传统农业,现代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科学管理方法和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工具、生产资料进行的社会化农业。现代农业的突出特征是农产品科技含量高,农业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所占贡献分额较大。据有关组织的调查,在广大发达国家农业发展中科技的贡献率都在60%以上,有的高达80%,而我国目前只有50%左右。因此,在地少、人多、发展起点低的基础上,我国要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坚定不移把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科技素质轨道上来,走科技兴农的道路。第二,科教兴农的战略还离不开政府的投入。邓小平认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就必须重视农业科技投入。邓小平曾指出,“对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科学技术方面的投入,农业方面的投入要注意。”[1]邓小平充分认识到农业科技需要加大投入的重要性,因此,亲自领导了一系列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如“星火计划”、“燎原计划”、“丰收计划”等)的制定和实施。第三,邓小平还认识到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核心在于把农业科研和农业科技应用衔接起来,将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此,邓小平还专门主持制定几个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文件,一再强调农技推广工作,并提出一些具体措施,如建立县、乡、村三级科技成果推广站,积极培育民间各种专业技术协会和科技服务机构,健全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这些措施将农业科研与农技推广应用有机结合起来,使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推动力完全释放出来。因此,邓小平既强调我国推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性,也突出了国家在推动科教兴农战略所应努力的方向。
四、乡镇企业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外在动力
农业企业是衔接农业与市场对接的中介组织,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向的载体,同时也是引导农民面向市场生产,拉动农民致富的最有力拉动杠杆。当农村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时,邓小平充分认识到这一经济组织对农村产生的深远影响,对乡镇企业对农业发展的拉动作用作了详细论述。
(一)乡镇企业对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均占有土地量较少,农地增收空间极为有限,农村共同富裕的实现必须最大限度地发展非农产业和劳务经济,使大量农民从农业内部转移出来。针对这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邓小平曾指出:“长期以来,我们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村每人只有一两亩地,多数人连温饱都谈不上,一搞改革开放,一搞承包制,经营农业的人数就减少。剩下的人怎么办?……发展新型的乡镇企业,这个问题就能解决,乡镇企业容纳了百分之五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2]因此,邓小平指出了农村剩余劳动转移的一个方向就在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累计吸纳了1亿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乡镇企业已充分证明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肯定了乡镇企业对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作用
邓小平曾经十分满意地指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民不往城市里跑,而是建设大批新型乡镇”[2]。农民转移到城镇后,彻底割断了同土地的“脐带”,耕地大量向种田能手集中,从而达到扩大农户的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另一方面,转移到城镇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生产的农民成为农副产品的购买者,可以扩大对农副产品的需求量,有利于解决农副产品“卖出难”、“卖价低”等问题。为此,邓小平指出:“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产品大幅度增值,大量劳动力转移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2]因此,邓小平在战略高度上肯定了我国乡镇企业推动我国农村城镇化道路的作用。
(三)乡镇企业是农民增收、农村经营格局多样化的有效载体
对于农民增收的问题,邓小平指出“只要调动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发展多种经营、发展新型的乡镇企业,这个问题就能解决”[2]。因此,邓小平把农民增加收入与农业经营方式多样化、乡镇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乡镇企业的崛起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另一方面,乡镇企业改变了农村传统的单一的种养业发展农业的格局,将农村产业结构引导到二、三产业为主的方向,为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因此,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农民增加收入和农村经营格局的多样化具有双向推动作用。
五、对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邓小平的农业经济发展动力观从农业经济发展的主体——农民出发,探寻到农业经济发展动力的源泉;从激励农民生产行为、调动农民积极性的角度认识到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是农业经济发展的最直接动力;从提高农民生产效率的视角得出科技是农业经济发展动力引擎的结论。因此,邓小平农业经济发展动力观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同时,邓小平的农业经济发展动力观呈现出一个“三位一体”的结构,即农业经济发展动力是农民、农业经济体制、科技来驱动,而农业企业则是将农民、农业经济体制、农业科技三者有效整合在一起的经济组织。因此,邓小平农业经济发展动力观是在中国特殊历史条件对传统农业经济发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在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仍很突出,如何促进农业经济的腾飞,改变农村落后面貌,邓小平的这些思想显然具有很强指导意义。
(一)我国现阶段农业的发展动力来源仍取决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调动
邓小平认为通过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对农民积极性调动具有重大作用,并强调农民积极性才是农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这一思想在当今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近年来,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这从实际上就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民拥有土地经营权这一核心物质利益,把农民发家致富的合法性从体制上和政策上得以肯定。但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还存在农业综合生产水平不高,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农业市场风险比较大等因素,因此,要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国家就必须要从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其流通渠道等方面给予农民足够的帮助和激励,使农民能真正从农业生产中获得实惠。
(二)我国现阶段农业的发展面临着推进“第二个飞跃”的重大历史阶段
邓小平关于我国农业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思想为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农业现代化是将现代科学技术用于农业专业化生产,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土地分散而凌乱,不利于采用现代机械技术的耕作,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在当今,我国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人口不断减少,农民降低了对农地的需求,农地规模经营具备了可能的土地资源。同时,随着农村劳动力逐步向城市转移,耕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其结果也必然是逐步实现农地规模经营。因此,我国现阶段具备了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和获得规模效益的历史条件。而我国发达农村、比较发达的地区的成功实践也验证了农业发展动力将是由家庭承包经营向规模经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发展规律。
(三)我国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核心动力在于农业科技的推动
邓小平充分重视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的重大推动作用,也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科教兴农的思想,这对我国当今农业发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实现科学种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实现规模经营,增加农业产量都是以先进农业科技为支撑的。农业科技可以通过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也可以通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来加快农业的发展。科学技术在农业的大量运用,会使得小规模、分散经营方式逐步难以适应其要求,这必然成为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推动力。从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耕地、淡水等资源的稀缺性将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承受的压力将越来越大,依靠大量消耗资源的传统生产方式推进农业发展将难以为继;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当今农民工短缺的现象已经初步呈现,农民工劳动力成本迅速上涨,依靠低成本劳动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将无法持续。在保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上,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更加依靠科技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因此,从某种程度来看,我国已到了必须充分利用科技进步来推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历史新阶段。
(四)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邓小平充分重视农村乡镇企业对解决农业劳动力、推进农村城镇化道路的重大作用,这一思想在当今同样闪耀着光芒。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洗礼中,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新型的、更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企业。而当代新型农业企业既承担了传统的乡镇企业所承担的转移劳动力、推进城镇化道路、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历史任务,也承担了推动农业产业化的新的历史使命。在经济学理论中,农产品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农民面临着“增产不增收”、“农业小生产与大生产”等一系列矛盾,而化解这一矛盾的出路之一就是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通过各种利益机制和组织方式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从而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达到缓解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交易的矛盾,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新型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通过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成为农业产业化的主体力量。因此,在现阶段在政策上扶持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发展,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扶持部分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邓小平认为,调动农民积极性是农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农业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保障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积极性,农业科技在农业的运用最终也必须通过农民加以实践和推广;乡镇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同样也是农民的发明和创造,因此,农业的发展必须通过农民这一主体行为的推动来实现[5]。而在当今中国,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尤其是一批青壮年和受教育水平高的农村劳动力由乡村进入城市务工,使得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精英主体”流失,农业自身发展面临人才“空心化”的危机。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农民工转变的方向,即一部分融入城市成为市民,一部分回流农村成为真正意义的农民。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作用来看,作为农村精英群体的农民工,在经历城市市场经济洗礼和拥有丰富的社会阅历的基础上,在农业内部的创业,既可以通过推进农地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社会化大生产,也可以通过采用农业科技,建立农业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化的排头兵,从而达到带动农民共同富裕的目的。而在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很强的背景下,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以及中国粮食的供应和农业的基础性地位等方面思考,迫切需要把农民工的农业创业意愿转化为现实,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6][7]。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36-316.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355.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3.
[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订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7:12.
[5]张改清.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行为与效应的代际差异比较[J].统计与决策,2011,(18).
[6]熊智伟,王征兵.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江西省262名返乡创业农民工的调查数据[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1,(11).
[7]黄振华.我国农民工返乡创业调查报告[J].调研世界,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