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本位理念”在我国儿童电视节目中的缺失与确立
2013-08-15何秋红朴美卉
何秋红,朴美卉
(南通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儿童本位观,即以儿童为中心,其他人或事物服务于儿童利益的理念和观点[1]。而广播电视节目的“儿童本位理念”是指,电视节目的创作以满足儿童群体的利益为目的,电视节目以儿童作为观赏主体的意识和观念。[2]随着电视媒介的出现,许多儿童是伴随着电视媒介成长起来的,电视媒介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正如美国心理学家Wright 教授所说,“在20世纪下半叶,儿童应该在教堂、家庭和学校完成的社会化过程则由媒介尤其是电视完成了。”[3]诸多研究表明,电视在现代社会成为距离儿童最近的媒介形式,电视节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儿童的成长。因此,儿童电视节目创作者应该秉持服务于儿童利益的“儿童本位理念”,深刻理解儿童教育的本质,了解儿童生活的本源,了解不同儿童的不同视听需求,去制作相应的儿童电视节目,惟其如此才能做出真正有益于儿童的电视节目。当前,我国的儿童电视节目数量不小,“儿童本位理念”在儿童节目中体现不明显,甚至缺失。以“成人本位”的理念来制作儿童电视节目,其结果只会使儿童节目“不伦不类”,最终成为儿童和成人都不喜欢的节目类型。儿童本位缺失的另一表现就是对边缘儿童群体缺乏关注,最终导致不恰当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影响着儿童心智的健康成长。
一、我国儿童电视节目中“儿童本位理念”缺失的体现
波兹曼认为童年应该指代孩童的这样一种生活方式或生存状态:它被区隔于成年人之外,需要被灌以有序的学习过程和有原则的信息管理,需要被置于性、暴力、死亡等诸多秘密之外,需要被置于传统家庭和学校权威的保护和控制之中,需要在服装、饮食、游戏、语言、想法等方面都与成人大不相同。[4]波兹曼的童年观虽然在学界也受到质疑,但他的思想在当今仍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当下儿童电视栏目中的“成人化”、“幼稚化”等现象也确实验证着“成人本位”而非“儿童本位”的思想在中国少儿栏目中依然大行其道,加剧了“童年的消逝”。
(一)儿童电视栏目“成人化”
综观当今国内的儿童节目屏幕,我们会惊讶地发现越来越多的成人因素正在渗透到儿童栏目中:儿童节目充斥着成人的价值观;儿童装扮成人化;儿童语言、行为成人化等。央视少儿频道著名栏目《动感地带》当中的许多孩子一开口说话就是“为国家效力”之类的成人式口号,严重缺乏童真。而在《第二起跑线》的一期名为《体验幼儿教师》的节目中,一位小女孩居然身穿修长牛仔裤、超短裙,配尖尖皮鞋,她的打扮俨然一个时尚“小大人”。在另一档节目中,伴随着“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的流行歌曲,表演的几个小男孩嘴里衔着花,跪在地上向旁边站着的小女孩献花;某儿童时装表演秀节目中,不少孩子身着奇形怪状的时装,那些走着猫步的孩子还不时模仿时装模特的扭臀耸肩,做出一些极富挑逗性的动作……不仅如此,电视上还经常会出现娱乐明星举止般的“童星”,以及事事都知道、事事都关心的“小大人”。儿童电视栏目成人化虽然能使儿童有更多机会通过影像接触到成人社会,然而儿童的心智还不能理性地去理解这些成人世界的观念和行为。把他们强行拽入成人世界,只会干扰儿童独立人格的形成,阻碍儿童个性的发展。
(二)儿童电视节目的“幼稚化”
儿童节目“幼稚化”是“儿童本位理念”缺失的另一个体现,这主要表现在儿童电视作品题材的选择和节目主持人语言的使用上。儿童节目虽然要“儿童化”,但这并不等于“节目题材儿童化”。据“2009年度未成年人电视媒体收视行为调研报告”显示,儿童最喜爱的电视节目集中在动漫、影视节目两类节目上。[5]而根据我国最新的“原创动画题材类型数据调查”显示,占有率位居第一的是“童话题材”和“教育题材”;其次是“历史题材”、“科幻题材”、“神话题材”及“教育题材”[6]。有专家表示,中国动漫题材的局限性,在于一种“成人本位”观念——“动画是给小孩看的”。例如央视的动画片《中华杰出人物故事》,本来故事都是充满情趣与睿智的,但由于创作者缺乏“儿童本位理念”,节目在内容定位上过于注重说教,导致人物形象既不丰满,故事题材与讲述也不生动。这与创作者对教育的狭义理解不无关系。事实上,儿童电视节目内容应当丰富化、多样化。当前日本动漫的题材广泛、内涵丰富,除了传统的友谊、冒险、暴力、正义等题材外,美少女、体育、生死观等因素在近年来也逐渐增多。在节目题材上,我国的儿童电影也存在过分依赖战争题材、政治题材的现象,例如儿童节期间电影频道几乎每年都要重播战争题材的电影,如《小兵张嘎》、《闪闪的红星之红星小勇士》等。而战争题材所涉及的暴力、攻击等因素较多,如果长期对儿童进行传播,将妨碍他们正确世界观的构建。
另外一方面,在少儿电视节目内容中,电视节目弱智化现象也很普遍。如《第二起跑线》的《体验幼儿教师》一期节目中,主持人为幼师专业学生设计的问题水平就显得十分低劣——“幼儿常常由什么控制?A.情绪;B.理智;C.妈妈”。在一些儿童电视节目主持当中,也存在“幼稚化”现象:主持人刻意模仿小孩子的举止和行为,试图以这种方式“贴近”儿童。这种“幼稚化”的电视作品和节目降低了儿童电视节目的品味,不仅不利于儿童的心智教育,更不能提高儿童的兴趣。
(三)边缘儿童电视节目的缺位
儿童电视节目的公共服务性定位决定了它的受众定位应是所有儿童,但由于诸多原因尤其是商业利益的驱动,一些边缘化的儿童被“遮蔽”了。目前,我国儿童电视节目面向的多是城市的儿童,展示的也是城市儿童熟悉的日常城市生活图景。事实上,中国3.67 亿儿童中,城市儿童只占20%,而其余80%都在广大农村[7]。在儿童电视节目中,很难找到这些农村孩子的影踪,即使偶尔有所涉及,也通常以城市儿童为主角,表现城市儿童到农村体验生活,而真正面向农村儿童的节目屈指可数。
“儿童本位理念”的缺失使农村儿童难以成为儿童电视节目的主体,他们的精神生活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体现,他们的心声也不能得到反映,相应地,他们的利益更得不到保障。“重城市而轻农村”的儿童节目现状将导致城乡儿童本已存在的信息鸿沟进一步扩大。
上述所有问题的根源都在于儿童电视节目创作者缺乏“儿童本位理念”,儿童电视节目在尊重儿童个性、培养儿童兴趣和充实儿童精神生活等方面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如何建立“儿童本位”的电视传播意识,儿童电视节目创作者怎样在电视传播过程中落实“儿童本位理念”,已成为提高儿童电视节目质量的当务之急。
二、建立“儿童本位”的电视传播意识
创作以“儿童本位理念”为指导的儿童电视作品,关键在于儿童节目创作者在制作儿童电视节目时要使节目体现“儿童本位论”的思想,即认识儿童的本源,理解教育的本质,并重视儿童的童年生活。
(一)认识儿童本体,尊重儿童个性
儿童观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演变。阿里耶斯认为,中世纪不存在儿童期的观念,人们缺乏关于儿童具有独特本质的意识。[8]当代人类学家承认,儿童既是“脆弱的”,也是“主动的行动者”。而“儿童本位理念”正是建立在肯定儿童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肯定自主性、独立性、主动性是他们的发展本质和主流,是他们内在的自然机能这一认识的基础上的。其中独立人格表现为习惯独立思考、独立实践。而在心理学上,人格即“个性”。法国思想家卢梭认为,儿童应该得到尊重,儿童的个性应得到无拘无束的发展。“应该趁早就让他支配自己的自由和体力……使他经常能自己管自己,只要他想做什么,就应该让他做什么。”[9]他还指出,以成人的思想评判和引导儿童,不但扼杀了儿童的天性,也阻碍了儿童智力的发展,更束缚其个性。按照卢梭的观点,儿童电视节目创作者将就应秉承“儿童本位理念”进行儿童电视节目的制作,使服务于儿童利益的思想得以实现。
(二)理解教育本质,培养儿童兴趣
教育与具体的社会环境存在不同的互动关系,因而形成不同的规定性,人们对教育本质的认识也一直在变化着。[10]现代教育家杜威的“民主主义教育思想”迎合了当今社会对教育的要求,“民主主义教育思想”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教育观——如何使儿童的先天素质和潜在能力激发出来,使他们在未来成为具有创造性的人才,这是当今教育学的主流思想。心理科学的研究成果已经表明,兴趣往往是儿童学习的最初动力和直接诱因。儿童一旦对某一事物产生了兴趣,就会主动地、专心致志地予以钻研,从而为以后进一步的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而“儿童本位理念”在教育学上是以儿童潜力的充分发展为最终目的。因此儿童电视节目创作者在制作儿童电视作品时,不仅要勤于了解儿童的喜好,内容上也要富于启发性,减少“说教化”的电视节目,多一些具有艺术性和情感性的儿童电视节目。
(三)重视童年阶段,充实儿童生活
童年是幼年和少年之间的时间段。儿童的生活与成人的生活具有不一样的生活特性,儿童生活的意义和价值是原初性的,儿童的生活就是生长和发展,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带任何功利性的。儿童的生活也具有游戏性,福禄倍尔提出:“游戏是人类在儿童阶段最纯粹、最具有精神愉悦性的活动,同时也是深藏于人们生命深处与所有事情之中的典型特征。”因此儿童电视节目创作者应注重童年生活的原初性和游戏性的特征,多创作一些有利于儿童生长且具有精神愉悦性的儿童电视节目。
在社会转型期,对于那些处于社会边缘却又是大多数的农村留守儿童和跟随父母在城市的儿童来说,由于父母不能经常陪伴在身边,收看儿童电视节目在他们的生活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儿童电视节目创作者更应关注这些边缘儿童的童年生活,用具有活泼而趣味浓厚的电视作品来充实这些儿童的精神生活,让这些具有愉悦性的儿童节目伴随他们成长。
三、实践电视节目制作“儿童本位理念”的几点建议
实践电视节目制作“儿童本位理念”要求节目制作者既要提升制作儿童电视节目的现实性和科学性,又要注意提升儿童电视节目形象的艺术和情感意味,更要注重对边缘儿童生活的关注。
(一)儿童电视节目要具现实性和科学性
尊重儿童个性的发展,就要用平等的态度来看待儿童,因此儿童电视节目创作者要切合现实,了解儿童如同了解其他受众一样,做适合儿童的电视节目,即由儿童需求和喜好来决定。儿童电视节目的制作,不是全凭大人的想象。做适合儿童的电视节目可运用多种新的适用于儿童的表现形式,包括童话、童谣、剧曲、歌舞等。国内儿童电视制作者可以多借鉴国外的经典节目,比如澳大利亚的经典少儿节目——“Hi5”,通过大量的配乐、歌舞和动作,培养儿童各方面的认知能力、创造力和兴趣,并鼓励他们和主持人一起运动。再如英国BBC的《大小厨师》,是一个专门教孩子烹饪和认识食物的节目,由一大一小两个厨师主持节目。通过影片、动画等各种手段教学,教孩子认识水果,整个节目色彩斑斓,视觉效果极佳。
在制作儿童电视节目这个过程中也需要有科学思想的指导。一些优秀的国外少儿电视频道十分注重倾听孩子们的声音,与孩子们形成良好的沟通交流。迪士尼频道在做节目之前,经常和好几百个孩子交流,对每一个环节进行测试,以保证节目有足够的乐趣和效果。另外,注重儿童电视节目的反馈,通过反馈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改变,也是“儿童本位理念”的要求。了解不同年龄、不同国家的儿童的兴趣点,掌握了不同观众所需要的内容之后,节目才能更有针对性,更有市场。
(二)儿童电视节目要具艺术性和情感性
通过提升儿童电视节目的艺术性和情感性,丰富儿童电视作品题材,可以培养儿童兴趣,避免儿童电视节目的“幼稚化”、“说教化”等现象。
提升儿童电视节目的艺术性,是说儿童电视节目应该充分考虑到儿童的喜好和接受习惯,节目制作者运用电视传播符号塑造具体直观的形象,充分调动儿童的想象力。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说,“形象”是创作者对客观事物感受能力的心理反映,它要求创作者充分运用形象思维,发挥想象力,对外界事物进行生动的概括。在儿童电视节目的创作过程中,创作者要体现形象思维,应该把历史的、抽象的或此时没有而将来可能会出现的事物或理念,运用荧屏的广电符号生动地传播出去,以此来激发儿童无限的想象力,给儿童营造一个奇异美妙的世界。儿童电视节目除了要有具体直观的形象外,还应该充分考虑到儿童的喜好和接受习惯,要让他们喜闻乐见。例如“哆啦a 梦”、“米老鼠”、“唐老鸭”等都是成功形象塑造的案例。
“情感”是创作者受事物触动而产生的自然的心理爆发。儿童电视节目创作要具有情感性,要求节目制作者将情感倾注于儿童视野中的具体形象,以真实生动的形象、丰富细腻的情感打动儿童。以往的儿童电视节目创造者往往居高临下,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说教姿态,此种做法不易为儿童接受。现在的儿童电视节目应当从最真实的人类情感出发,才能达到“润物细无声”的传播效果。宫崎骏的动画之所以影响如此之大,就在于影片的题材都体现着人类最真实情感的表达。这启示儿童电视工作者要把“儿童本位”的电视传播理念转化为一个个具体可感的形象,通过微妙的心理活动来激发儿童的情感。儿童电视节目通过合理而巧妙的表述方法,让儿童受众感动并自觉地参与到节目中来。惟其如此,才可以避免儿童电视节目“弱智化”、“幼稚化”的现象。
(三)儿童电视节目要城市与农村兼顾
当前我国正处于急速变化的社会转型期,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已成为当今社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群体。儿童电视节目工作者要切实改变以往的“城市”路线,不要让城市儿童占据所有电视荧屏,也不要过多以城市儿童的视角去体察、展现农村儿童,而应该多让农村儿童来主动表现自己的生活世界。我国正在推行“城镇化”战略,但现实的情形是80%的儿童来自农村,这其中的绝大部分是农村留守儿童。儿童电视节目制作者不能无视这一现状,在儿童节目的制作过程中,应将目光投向到广大的农村儿童受众,在节目内容的设置上要兼顾到他们,反映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经历,邀请农村儿童或农民工子女到演播室中来,让他们成为主角,让他们来谈自己的梦想和观点,展现他们的风采。不仅如此,节目制作者应该多深入农村、走近农村儿童,用电视画面尽可能真实地展现他们日常的生活状态。目前,农村的留守儿童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他们是社会转型期一群特殊的存在,儿童电视节目工作者应该回应社会热点,专门制作相关内容的节目去反映这些留守孩子的生活全貌。
[1]陈瑞琴.五四新文学的儿童本位观[D].华中师范大学,2012.
[2]戈广安.电视传播中的“儿童本位”缺失现象[J].新闻爱好者,2010(7).
[3]章莲华.电视文化与青少年教育[J].青年研究,1995(12).
[4][美]尼尔波兹曼,童年的消逝[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6,57.
[5]黄会林,等.2009年度未成年人电视媒体收视行为调研报告(上)[J].现代传播,2010(1).
[6]李铭佳.浅谈中国动画的局限性[J].青年文学家,2011(8).
[7]段成荣.新世纪之初的中国人口变化[J].人口研究,2006(3).
[8]徐晓敏.《儿童的世纪:家庭生活的社会史》在教育史研究上的意义[D].上海师范大学,2011.
[9][法]卢梭.爱弥儿(上)[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