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几点思考
2013-08-15蔡新梅
蔡新梅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辽宁葫芦岛 125000)
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任务,高职学生应该具备很强的实践能力。高职院校培养模式中的校企合作是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的关键环节。为了使高职院校培养的“蓝领”技术人才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高职院校要不断与企业共同创造校企合作利益共赢的体制机制。
1 校企合作的依据
1.1 学生未来岗位的适应性
学生是校企合作的主体,校企合作最终目的是打造有核心竞争力的人才队伍。校企合作的课程内容应依据学生未来岗位的适应性进行开发设计。
1.2 高职院校的建设条件
高职院校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实体,校企合作规模应依据高职院校的建设条件而定。高职院校需要在校园区域内建立实习工厂,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为企业实习提供保障。另外,高职院校也应具备岗位培训、资格认证、技能等级制订的资质和能力。
1.3 企业的现有水平
企业是校企合作的学生实践基地,学生是企业各类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授课的对象。当学生进入企业实习,生产车间通过各类技术人员以“带徒弟”的授课方式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技能,通过各类管理人员将企业生产、企业发展、企业文化以及企业工作流程传授给学生。可见企业现有水平是校企合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1.4 企业未来发展方向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为企业输送技术人才,在人才培养方面应予以针对性地培养,不但要提高学生就业率,也要保证企业未来发展需求。因此,校企合作需要把握好企业未来发展方向。
2 校企合作的原则
2.1 校企合作内容的综合性
高职院校是综合性院校,教学内容广泛,教学设置包括多种学科专业,每个专业技术性很强。校企合作应该范围广泛、专业性强、教学形式多样。
2.2 校企合作发展的阶段性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与相关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有机结合体,二者都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进步,实体规模都是从小到大逐步变强,校企合作方向也呈现逐步多元化和多领域化。因此,校企合作必须遵循阶段性的发展原则。
2.3 校企合作的持续性
校企合作要开发教学资源和研发资源,教师、学生、工人都是校企合作的主要培养对象,整个培养过程是一体化持续发展的。尤其研发资源中技术革新需要持续合作来保证稳定发展,共同解决企业技术革新问题。因此,校企合作需要长期性、持续性的发展原则。
2.4 校企合作的可行性
学生去企业实习,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得到提高,更能适应企业的需求;院校为企业工人提供各类岗位培训和考核,可以减少企业的人力培训成本。两者需求结合就使得校企合作具有了可行性。
3 校企合作的课程制订
高职院校的多数学生将进入企业一线工作,课程制订要紧密结合企业岗位需求,研究企业中的岗位技术要求、工人工作职责和企业生产流程,制订不同专业学生应具备的技术标准和职业素质。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处于主体地位,课程制订要把职业需要的岗位技能、知识、素质有机地整合到一起,实现课程内容的针对性、教学方法的灵活性、知识理解的前瞻性,使校企合作课程更具有现代企业职业特性。
4 校企合作实施存在的问题
4.1 教学资源缺乏系统性
虽然企业对高素质一线人才能否适应岗位需求比较关注,但部分企业对学生工厂实习过程不够重视。如何使学生在校企合作中受益,使教学内容更加具有可行性、持续性和系统性,使企业实践教学不仅仅停留在单一的参观和操作上,完善深层次的实践教学内容,是整个校企合作值得探讨的问题。
4.2 院校科研成果难以与企业需求衔接
多数高职院校都拥有丰富的科学研究成果,每个企业也都有各自的科研机构。院校与企业的校企合作出于各自的需要往往能够进行技术合作,但如果双方缺乏扎实的合作基础和严格的法律效力,会导致双方技术合作项目“搁浅”,使院校与企业的研究成果落空。这样不仅降低教育人员与企业研发人员的合作热情,也将影响校企合作的后续发展。
5 校企合作的实施策略
5.1 校企合作应兼顾企业利益
企业以获得最大经济效益为目的,更加关心投资与回报,对职业教育培养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因此,校企合作必须兼顾企业利益。我国近代工业和职业教育创始人张骞说过:“有实业而无教育,则业不昌”,“不广实业,而学又不昌”。这深刻说明校企合作是统一互利的有机体。首先,校企合作不仅给学生带来实践机会,而且能够使学生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快速走上工作岗位,直接为企业带来效益,减少中间再培训的繁杂环节。其次,企业的经济运行模式率先考虑投资回报,职业院校应利用高职院校自身拥有的专业优势和条件,补充企业的软回报率。加强企业职工的再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企业员工的“求知欲”,提高企业员工技能素质,使职业院校的岗位培训、技能定级考核、教学咨询一体化,实现高职院校由单一招生模式向多元办学模式的转变,使校企合作成为高职院校面向社会教育的一个窗口。
5.2 校企合作应充分利用校企双方的资源优势
构筑校企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必须利用高职院校与企业的资源优势。尤其高职院校要改变自己依附企业的地位,充分发挥研发资源优势,与企业科研机构加强互利合作。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可以利用教学资源与资金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则以设备、场地、原材料和销售管理为资本。二者合作可采用股份制,并由政府或有关部门作担保,保证科研计划的持续性,使院校和企业的命运紧密相连,共同建立“校企互补、利益双赢”的稳定合作机制。
5.3 校企合作应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学生作为校企合作最重要的培养对象,也是校企合作的实现主体。校企合作应该发挥“主体”的作用,认真落实“三位一体”的保障制度。“三位”是信息反馈到位、奖励制度到位和学生生活补助到位。“一体”是整个企业实习过程一体化。“三位”贯穿学生企业实践整个过程,不但能够发挥学生“主人翁”作用,而且奖励与补助到位能够使学生踏实完成实习教学工作,促进学生操作技能的提高。“一体化”是实行校园内部实习考评制度,对实习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直接推荐就业岗位,同时使企业得到优秀的人才。
总之,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由之路,其根本目的是为企业和社会培养优秀的技能人才,解决国内高素质蓝领人才短缺现象。校企合作需要政府和相关教育部门发挥桥梁作用,制订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推动校企合作健康发展,有效保证职业教育进程的长期和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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