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造合同准则》的应用——以S施工企业为例
2013-08-15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侯春辉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苗 雷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侯春辉
《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准则》)是一项特殊的收入确认准则,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当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合同收入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当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合同收入按合同成本收回的数额确认,出现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情形,还应确认预计损失,而传统的收入确认则以业主签单为依据。所以,对于建造企业而言,《准则》的实施无疑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同其他37 项准则一样,《准则》执行较为平稳,推动了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经济效果明显,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诸如成本预计的弹性大,导致了收入的确认质量不高。本文以S 公司为例,将其《准则》的执行应用情况进行简单分析,以飨读者,期待共同提高。
一、《准则》执行的重要历程
S 公司为某建设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国家一级施工企业,项目分布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及国外部分地区,截至2012年末,资产总额达45 亿元,2012年完成营业收入40 亿元。自2007年1月1日《准则》实施以来,公司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准则》实施办法,强化《准则》执行过程的管控,规范核算行为,《准则》执行平稳、受控。一是公司按照母公司的统一核算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所有符合执行《准则》的在建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历时两个月,接轨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公司按照母公司关于《准则》验收的通知要求,认真布置,积极应对,《准则》 执行情况于2009年12月顺利通过检查验收,是母公司首批通过验收的四家子公司之一;三是公司注重未完施工的管理,严控没有依据的未完施工挂账,2011年和2012年,公司在一些项目未完施工较大的情况下,连续两年未完施工挂账率(未完施工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均低于母公司所属子企业平均水平,满足了业绩考核的要求,收入确认质量可靠,《准则》的执行经历住了时间的检验。
二、《准则》在实际中的具体应用
(一)搭建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S公司按照三级管理、二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成立了公司、分局及项目部三级《准则》执行委员会,明确了各层级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机制及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其中,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和总工程师为主要责任人,合同部门与财务部门为牵头部门。机构成立、人员构成及变动实行备案制管理,从组织上保障了《准则》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S公司在成本管理工作的为基础上,建立了《准则》执行的业务流程。从项目层面看,包括收集资料、编制施工方案、测算成本、编制成本计划及调整成本计划等;从管理层面看,包括公司、分局对项目的管控和职能部门的对口管理及横向合作等。这些流程最终在《准则》执行申报上均有体现,且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在《准则》实施过程中,S 公司不断总结,制定、补充和完善制度。除转发母公司《准则》执行的相关制度以外,更多地是将《准则》精神与公司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较为系统的管理制度。在制度的设计时,紧紧把握了成本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关系,将《准则》的实施当做促进经营管理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就《准则》论《准则》,为实施而实施,使《准则》的执行更加具有生命力。
(三)加强审批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准则》的执行实行授权审批与逐层审批相结合制度。《准则》执行需报申报表,按季度报批。一季度、三季度《准则》申报表由项目上报,分局审批,报公司备案;项目首次执行《准则》的报表、出现预计合同损失的合同、毛利率变化大的合同、半年度及年度申报表由分局、公司逐层审批。
《准则》的审批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及合同毛利情况、收入及成本调整原因、预计损失情况、毛利率变化情况、形象进度与完工进度的对比、未完施工分析等。《准则》还明确了审批范围、审批时限及档案管理等。批复以文件形式下发,作为营业收入确认的原始凭证。
《准则》的审批需提供相应的依据,既注重执行过程合规性,又注重“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的合理性。严格的审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会计信息的噪音,控制了经营风险,为经营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四)强化监督考核,督促改进提高。为防止经营目标的偏离,确保《准则》的执行方向,公司加强了《准则》执行的日常监督与年终考核工作。日常监督以“未完施工”项目的审核为切入点,分析其构成情况,对于跨期结算以外的项目,特别是业主和监理均未签字的项目,进行重点核查;年终考核既注重《准则》的执行结果,又注重执行过程,将成本测算的及时性、预计总成本的调整频率、毛利率的波动幅度、未完施工的合理性等指标作为考核指标。通过这些有效的监管手段,促进了项目中《准则》的正确运用。
(五)加强准则研培,提升业务技能。在《准则》实施前的准备过程中,公司注重《准则》的理论学习与应用研究,如《准则》的资产负债观、计提合同预计损失的原因、对企业管理的促进及实施的关键等,并用通俗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对非专业人员进行了《准则》培训,为《准则》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在《准则》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加强与母公司的沟通以及与兄弟施工企业之间的交流,认真分析《准则》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不断总结、提升,加大培训力度。《准则》执行至今,公司进行了若干次系统性培训,每次培训都有一定的针对性。通过培训,加深了财务、经管人员对《准则》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业务能力,为《准则》执行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从S 公司《准则》执行中得到的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与《企业会计制度》最大的区别在于,《准则》的实施要求企业对成本进行预计,并不断进行调整,对成本管理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公司《准则》得以顺利执行并平稳运行,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领导重视《准则》的实施组织工作,切实把《准则》当作经营管理中的一件大事来抓,理性对待收益核算的结果与业绩考核的关系。S 公司主要领导几乎是逢会必讲《准则》,灌输科学的财务理念和正确的业绩观,引领《准则》执行的正确方向。2009年9月未,S 公司财务部认为两个主要项目的未完施工过大,依据不充分,建议冲回2000 万元的营业收入,得到公司主要领导的支持,项目进行了账务调整,在公司范围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大部分单位的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熟知《准则》对企业管理的意义和执行要点,成为《准则》执行的有力推动者。2010年末,一个项目因未完施工过大,分局长向业主提出诉求,经过了艰苦努力,取得了变更签认,有效降低了未完施工风险。
(二)财务主导是源泉。在《准则》执行过程中,S 公司财务部门重视宣传,时时、处处讲《准则》,普及基础知识,推动了《准则》的顺利实施。财务部门加强《准则》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总结、提炼,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了多篇关于《准则》方面的文章,对实践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收集典型案例,认真编写讲义,加强业务培训,筑牢群众基础,提高对《准则》的认识度、接受度和参与度;坚持与《准则》规定对标,与母公司的要求对标,与同行业先进做法对标,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在《准则》的执行中,如果说各参与部门的角色是“演员”,那么财务部门就是“导演”,通过导演和演员们的共同努力,将《准则》这部戏演绎得更加完美。
(三)部门配合是基础。《准则》的实施对企业成本工作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不但实际成本要真实完整,尚需发生的成本也要科学、可靠地估计;从收入确认的流程看,“收入”要跟着“成本”走,“成本”就要跟着“计划”走,进而“计划”就要跟着“合同”走,环环相扣。从中可以看出,《准则》的实施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在分工的基础上进行协作,才能更好地执行《准则》,因此,部门配合就显得尤为关键。公司注重团队精神的培养,部门之间业务的沟通与交流不断加强,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为《准则》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四)上下联动是保证。从管理分工的角度看,公司角色是管理,项目的角色是执行,分局的角色介于二者之间,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各层面都有各自的工作职责,只有上下联动,真正解决问题,才能产生共鸣。领导重视、财务主导与部门配合要靠上下联动来保证,最终的落脚点体现在《准则》执行申报表的编制及审批上。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壮大,管理水平也不断提升,两级总部的驾驭能力不断增强,项目的执行力不断提高,为《准则》的执行提供了持续和内在保障。
四、《准则》及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准则》自身存在的问题。《准则》对于变更、索赔收入的确认条件更加谨慎,强调“能够”,而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合同变更的确认条件是“可能”,索赔的确认条件是“很可能”;《准则》的合同损益处理方式单一,只采用了完工百分比法计量,而美国会计准则的规定还可以选择合同完成法;《准则》对会计估计变更没有相应规定,直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实践中,会计估计与会计差错只有一步之遥,不便操作。
二是执行环境问题。从外部环境看,建筑产品成本受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物价水平、社会因素等影响,特别受工程变更、索赔签认时间、程度的影响,成本变数较大;从内部环境看,受管理观念及管理水平制约,成本核算信息普遍滞后,成本预测水平不高,导致完工比例精准性差。
三是执行人员的素质问题。以成本比例法为例,计算出来的完工百分比与实际的差距有多大,对收入的影响有多大,有些业务人员不能很好地分析、判断和验证,没有从《准则》的原理上去把握,导致核算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决策的需要。
四是执行中的人为调节会计收益问题。按照舞弊三角理论,当压力和借口因素出现时,管理层很可能利用《准则》提供“机会”,如通过调整完工进度达到多计或少计收入、通过调整预计合同损失的计提与转销控制损益等方式粉饰财务报表,达到业绩考核的要求。
(二)对策建议。一是适时修订《准则》。《准则》的制定要适应经济环境要求,当经济环境发生一定变化时,准则也要随之修订,诸如,在变更和索赔收入的确认条件上,《准则》可以强调有条件的“可能”或“很可能”,以满足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在合同损益方法的选择上,《准则》可以规定有条件地选择合同完成法,以减少估计错误的风险;在会计估计变更上,《准则》也可以做出相应规定,以区别于会计差错,提高《准则》的严谨性。
二是建立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机制。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规范业务流程,建立企业内部定额制度,改进成本预测的方法,提高成本测算的可靠性,规范成本核算行为,提高成本信息质量,加强成本分析与考核。加强《准则》的学习研究,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以《准则》的深入开展为契机,推动企业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进程。
三是强化《准则》执行的审核与监督。首先要加强成本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其次要加强预计总成本编制、调整的审核,对于毛利率变化大的合同,进行重点审核,注意完工进度与工程形象进度的对比分析;最后要加强未完施工的构成进行分析,重点加强监理、业主均未签认的变更及索赔的分析。同时,还要加强日常的监督,使《准则》的审核常态化。
四是改进业绩考核办法,加大业绩考核的监督力度。对于项目的业绩考核,应以项目经营期为考核期,减少短期行为;在管理业绩考核指标的设计上,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的考核分值,以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形成制约;加强财务检查及内部审计工作力度,严格核实考核年度的收益情况,对于考核年度多报的收益,在业绩考核结果确认时应予以否认,并不得递延到以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