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柏乡:四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2013-08-15赵伟峰,王英强
财政监督 2013年4期
近期河北省柏乡县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力度,不断创新机制,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坚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审批、项目到村、责任到人,从而确保了扶贫开发绩效。
一是规范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扶贫规划编制和筛选扶贫项目,对各扶贫重点村逐个进行论证和评估,确保“资金随着项目走,项目根据规划定”。扶贫项目计划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计划、项目、资金和内容。
二是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为确保扶贫项目的公正、公平、公开,扶贫资金的分配和项目的安排,必须在项目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是建立和完善跟踪监测和验收制度。对扶贫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同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项目实施完毕后,由扶贫、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防止和杜绝扶贫资金的“跑、冒、滴、漏”,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真正发挥效益。
四是认真落实扶贫资金报账制。凡是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凭立项批准文件、验收合格报告、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等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报账制的规定和程序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