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儿童特殊教育方式探讨
2013-08-15姜玉海杨宏伟
姜玉海 杨宏伟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系,甘肃 定西 743000)
脑瘫作为一种综合病症,主要是由于儿童在婴儿早期或者胎儿期受到的损害或者损伤造成的运动障碍等一系列临床表现。由于这种病症具有不可逆性,为此给患者的行动及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目前各国的研究专家提出了多种改善或者缓解脑瘫儿童障碍的康复方法,尤其是引导式教育法,对于激发儿童自信、学习生活自理以及张扬个性具有重要作用[1]。
脑瘫患儿的特殊教育与一般意义上的聋、哑、盲儿童的特殊教育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尤其是在与训练有关方面,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交流障碍、感觉障碍、智力低下、行为、情绪以及性格异常等特点。在开展脑瘫患儿的康复工作时要明白,康复工作的涉及范围很广,主要包括医学康复与教育康复。我们在开展传统的医学康复中也要逐渐加大对于教育康复的重视,引导患儿增强克服运动障碍的信心,帮助他们学习生活技能及社交技能[2]。
一、引导式教育
(一)引导式教育的定义及元素
引导式教育作为一个综合系统,是一个可以促使患儿融入社交体系的综合性与良好结构性的教育体系。这一方法是由匈牙利的一名教育学家、心理学家以及神经学家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的,从最开始的仅用于脑性瘫痪儿童,到后来广泛地使用于多种残疾儿童甚至成年人。这种教育方式通过预先制定的合理活动,从而促使运动功能障碍的儿童在言语、智力、运动、社交以及个性等方面的发展,最终克服由此导致的其他问题。可以说一切可以促使、激励患儿的方法都可以包含到引导式教育中。
引导式教育作为一种精心组织的活动,开展这一活动的主要元素包括引导员、小组、习作程序、节律性意向以及每日活性课程。其中引导员的职责就是在教育原理的指引下引导儿童从起床到休息期间坚持学习,教授他们自理、运动经验、感觉、理智等。每天的日程安排总是基于患儿的已有基础,设定向前的目标,充分发挥患儿的能力,最终促使患儿回归社会;小组程序为患儿提供了一个与人交流的机会,这是患儿提升人际关系、人格发展以及回归社会的基础。小组要向他们灌输积极的竞争意识,通过小组成员的成功来激励其他孩子,同时小组要足够大,使得差异可以有足够的空间发展。
(二)引导式教育特征
引导式教育体系的主要特征可以概述为以下5点:一是强调脑瘫患儿的主动活动,而不是单纯的辅助或者被动活动,通过主动活动患儿可以取得更加明显的进步以及成就感,而这也是正常性格发育的表现;二是引导员成为这一教育方法中的核心人物,引导员可以根据每个患儿的具体情况进行活动分析,然后通过节律性的意向不断地引导儿童挖掘自身潜能,最终获得生活技巧;三是根据脑瘫患儿所要达到的目标对不同功能性障碍、年龄段的儿童进行分组,然后以小组的形式激发儿童的上进心、模仿以及竞争心理,从而达到与他人的互动作用;四是特殊训练器械,这些训练器械可以是梯背椅、木条床或者障碍梯等,可以有效地改善运动障碍,诱发患儿积极地参与活动;五是节律性意向性方法,在对脑瘫患儿实施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其感觉器官,通过具有节律性的语言来促进学习[3]。
二、引导式教育的开展
第一,制定康复教育计划。在脑瘫患儿进行引导式教育之前要接受医师对其进行系统而全面的康复评估。然后结合康复医师、引导员的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来制定有助于患儿长、短期目标。在此基础上对指定的目标进一步细化,从而得出每月、每周的计划,然后按照计划对儿童实施有效的教育。
由于每个孩子的个人情况存在差异,为此随着教育时间的推移,原来制定的计划可能已经不适应现有的状况,为此要在教育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对计划进行修改,使目标既不过高也不过低,让教育计划时刻与孩子自身符合[4]。
第二,引导式教育要从生活自理开始。针对脑瘫儿童的特殊教育要从最基本的生活自理开始。例如为孩子配置“T”架、木条床等,其中“T”架可以帮助孩子行走,而木条床可以为孩子的独坐提供抓握的位置。脑瘫孩子的最大特点是运动功能障碍,例如肘部、肩部、手的问题,为此在生活中要注意这些孩子的功能训练[5]。
在患儿达到了基本的生活自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地帮助患儿保持正确姿势、体位。例如在坐时要抓住条床或者物、双腿分开;在平卧时要保持中线位置,双手放在两侧等。
第三,课堂要以游戏为主,语言及认知为辅。随着教育的不断深入,要在自理的训练中加入语言、认知以及功能等内容。例如在设计《劳动最快乐》的课堂中要积极地引导孩子去帮助其他孩子,并表扬孩子的互助行为,让他们体会到劳动的愉悦。引导员要在课堂中扮演多重角色,既保证课堂整体环境,同时注意孩子安全。
第四,促进孩子心理健康发展。由于主动训练的效果优于被动训练,为此在进行特殊教育中要尽量与孩子沟通,设计出孩子感兴趣的活动,从而有效地改善活动效果。为此这就需要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业人员深入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让孩子接受训练人员,这样才能收到教育的效果。
三、引导式教育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一)适用范围
在我国对具有运动障碍的儿童的引导式教育年龄为4个月到10岁,尤其是对于小年龄组(小于两岁)的治疗效果最佳。为此在发现小儿具有严重的运动问题时,在接受物理治疗之前就可以引入引导式教育,从而提供一个持续的语言刺激环境及全面治疗的过程。香港康复会与世界卫生组织曾经开展了母婴组教育,目的是使母亲与家庭成员建立信息,从而帮助孩子以更大的积极性投入日常训练。
引导式教育的适用人群为各种原因导致的语言障碍、运动障碍以及智力低下的患儿,对于重度的癫痫、智力低下、交往障碍、视觉障碍以及慢性疾病患者不适合参与。此外对于轻度的运动障碍小儿也不需要采用引导式教育[6](P4)。
(二)疗效评定
由于引导式教育所要改善的是智力、语言、体能等综合方面,为此对于疗效的评定也要综合考虑。例如Reddihough 在澳大利亚使用Vulpe Assessment Bettery方法对133名儿童的语言、精细动作、粗大运动、组织能力、认知能力、日常生活(修饰、更衣、游戏、社交、进食、如厕等)患者进行了综合评价,效果显著。
引导式教育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科学教育方法,有助于脑瘫患儿的康复、独立,希望这一方法不断地改进、完善,从而帮助更多的患者融入社会。
[1]魏国荣,张华.小儿脑性瘫痪运动治疗过程中引导式教育的实施[J].现代康复,2001(5).
[2]赵聪敏,张雨平,廖伟.引导式教育辅以神经生理学疗法对脑瘫儿童运动功能的改善与评价[J].中国临床康复,2002(7).
[3]李志军,刘瑾.脑性瘫痪患儿引导式教育效果观察[J].现代康复,2001(12).
[4]周安艳.韵律体操训练程序对脑性瘫痪儿童的功能促进作用[J].现代康复,2000(8).
[5]袁新茂.引导式教育及矫形器治疗脑瘫儿童30例报告[J].中国民政医学杂志,1997(6).
[6]欧安娜,余雪萍.引导式教育——伴儿同行[M].香港:香港复康会世界卫生组织复康协作中心,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