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博戏文化与当代百姓休闲精神
2013-08-15李越
李 越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旅游系,河北 秦皇岛 06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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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戏的内涵
“博”、“戏”二字组合为一个意义和解释相对固定的词语,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此过程中,“博”与“戏”逐渐从古籍逸闻趣事中若隐若现的存在状态中挣脱出来,成为民俗文化中的一方显学。
博戏一词的前身系博弈,始见于《论语》:“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1]由此推知,最迟于春秋时期,我国就出现了“博”和“弈”两种民间活动。许慎《说文解字》云:“博,局戏也,六箸十二棋也。”[2]这里的博仅指六博,乃是一种使用道具的游戏。古代人把这种游戏称为局戏,意指具有随机性,凭运气决胜负的游戏。对于“弈”字,《说文解字》释曰:“弈,围棋也。”[3](P59)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历史演进,局戏的种类日益繁多丰富,先后出现了诸如六博、樗蒲、双陆、打马、骰子、叶子、马吊、纸牌、麻将等具有代表性的局戏,因此古代人逐渐将各种富有娱乐性和刺激性的局戏统称为博戏。而古代弈戏则强调游戏的公平性和智慧性,摒弃了随机性与运气成分,并赋予游戏本身以陶冶情操和道德教化的功能。班固《弈旨》云:“博悬于投,不专在行,优者不遇,劣者有侥幸。”[4](P72)“投”即投子。班固在研究弈时,指出博和弈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悬于投”(靠运气)。古代游戏中“博”和“弈”二字逐渐有了比较明显的区隔和排他性含义,雅俗分野。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博戏是古代博弈娱乐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博戏”与“博弈”两词互相指代。有关博戏的本质属性是博还是戏,目前学术界尚存争论。部分学者认为博戏等同于赌博,具有赌博的本质:“中国赌博与博戏的历史源远流长……春秋战国时期,博戏习俗已相当流行,上自诸侯,下及黎庶,均有关于赌博、博戏活动的记载。”[5]“赌博,又称博弈、博戏,在中国已有很长的历史。”[6]亦有学者认为,博戏和赌博是有区别的。刘甫晟、潘华等在研究中引述李金梅和路志峻在《中国古代博戏考》一文中的论述:“博戏自先秦时期就十分盛行,但并非为近代的体育运动,只是游戏而已,但这些游戏当时大多却流于赌博”,进而得出结论:“博戏仅是游戏而已,只是经过发展,被人们运用到了赌博的领域。”[7]
学术界对博戏的本质属性难以达成共识,其重要原因在于,有关博戏的古文献记载对于博戏和赌博活动的区分和认定模糊,态度迥异。李悝《法经·杂律》云:“博戏罚三寽。”[8](P169)当时的统治阶级即认定博戏活动为赌博。进而至唐,法令已经对博戏和赌博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赌博罪乃“博戏赌财物”,“即虽赌钱,尽用为饮食者,亦不合罪”[9](P487,488)。博戏能否被认定为赌博,完全依赖于博戏活动是否以获取钱财,进而获得不正当收益为依据。民间茶余饭间的博戏活动,虽可能以钱物作为筹码,然而完全自娱自乐的博戏就不被法令认定为赌博。
要认定博戏在本质上是否为赌博,必须从现代经济与法理视角来考察赌博的含义。有学者在对赌博的若干问题研究中指出:“所谓赌博,就是以获取财物为目的,以双方或多方约定的某种事实或事件的发生与否或怎样发生为条件而论输赢的违法行为。”由此得出赌博具有四个基本特征:财物目的性,条件一致性,事件偶然性和行为违法性。[10]笔者认为,该研究所指出的赌博特性,具有现代意义上体现出的排他性,在法理上可以自洽成立,在实践中可以准确地将赌博与非赌博活动区分开。博戏不完全具有财物目的性和行为违法性两个特征,不满足赌博活动的条件,因此其本质不是赌博。虽然在现阶段给出公认的博戏的准确定义仍然是困难的,但是从若干个角度来准确理解博戏,是可以做到的。博戏应该被理解为:其本质是一种游戏活动,多人依靠道具来进行游戏,游戏过程可以使用技巧和策略,随机概率性事件的发生决定游戏的胜负,参与者游戏的主要目的是娱乐。博戏的本质是游戏而不是赌博,由博戏衍生出来的博戏文化其实质也不应当被认定为赌博文化。博戏文化是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各种博戏的历史和发展、博戏道具文物的发掘和历史价值、道具文化。通过博戏考察中国古代的宫廷游戏、民间娱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民风更替、休闲文化,可为科学研究各朝代的政治和经济变迁提供历史佐证。而赌博文化是我国民间文化的糟粕,对社会没有正面积极的意义。我国的舆论、社会和法律都明确抵制、取缔和禁止赌博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只有确定了博戏文化不是赌博文化,研究博戏文化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正面积极意义;特别的,博戏文化对探究中国当代百姓休闲精神的源流和传承具有积极意义,并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古代博戏的发展和文化变迁
我国目前已知最早流行的,古籍中有明确记载的博戏是六博。《史记·殷本纪》中有一段对商代帝王活动的记载,用现代汉语转述,即帝武乙昏庸无道,制作了人偶,将之比作天神,与人偶博,命令下人替人偶做博的动作。这里的博即六博。六博的道具包括棋盘、棋子和箸。箸即投子,决定棋子行走的步数。棋盘仅数尺,参与者可居家游戏。六博始于何时,已无从考证,从文献可见,六博早在商代已经出现。六博发展到春秋时期,已经相当普及。《战国策》记载:“临淄之中七万户……甚富为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狗,六博蹴鞠者。”[11](P5)在当时临淄的普通百姓间,六博已经流行甚广。六博在汉代发展至鼎盛,汉已降至魏晋,随着樗蒲等博戏的发展,六博逐渐没落,而后失传。
取代六博流行甚广的博戏是樗蒲,初称五木(五个木头做的投子)。魏晋时期樗蒲发展至鼎盛。战乱和社会的动荡,造就了魏晋风度和避世退隐的魏晋士人阶层。早期的樗蒲游戏规则复杂,外行和普通百姓很难玩懂,而风靡于清高飘逸的士大夫阶层中,士人竞相夸耀和比试技艺。《世说新语·方正篇》记载书法大家王献之自幼天资聪慧,孩提时就时常观自家门生玩樗蒲,并从旁评论,以显示自己樗蒲技艺的高超。由此可见,樗蒲在当时的地位之高。樗蒲因其繁复而成为无施展才华空间的文人士族的精神寄托,其随意和刺激的特质与士人清脱的气质相得益彰,被其视为雅趣。樗蒲的晦涩,阻碍了其广泛传播,使其在唐代逐渐被更简单直白的博戏所取代。
唐代社会最为风行的博戏名双陆(又名握槊、长行)。经唐代发展至清,双陆已经成为各阶层广泛接受的休闲游戏之一。帝王将相,文人墨客,庶人百姓,不分老幼男女,竞相博之。双陆的起源现已无从考证。《隋唐佳话》记载:唐太宗李世民和降唐名将薛万彻在一次家宴上下双陆,太宗故意败局,将自己的佩刀输给他,并亲自为其佩戴上。唐代的双陆不仅作为一项游戏存在,而且促进了等级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各阶层的交往,减少了阶层隔阂。双陆在民间普及广泛,逐渐成为百姓生活的一部分:“酒食罢无为,棋槊以相娱。”[11]“咸阳客舍一事无,相与博赛为欢娱。”[12](P11,5)即 便 至 清 代,保 守 的 社 会 风 气下,妇女也时常成为双陆的主角:“李纨的骰子好,掷下去把老太太的棰打下去好几个。”[13](P1092)“棰”即双陆的棋子。双陆能够广泛流行,原因是其简单易上手的玩法超越了阶层和性别界限,与是否受过教育无关。在压抑的封建社会,它无疑为各色人等提供了一个释放压力的窗口。
同时代伴随双陆出现的博戏还有打马、叶子,宋明时期的马吊等。这些博戏的出现,逐渐在道具和规则上进化了博戏的传统形式,使其由具体的实物道具向具有抽象意义的符号道具过渡,由封闭的游戏规则向开放性规则转变,使博戏的娱乐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持并加强。唐宋时期,宫中和民间的妇女是斗叶子和打马的主要群体,因妇女斗叶打马间绝少涉赌,自娱自乐,常引起时人的关注,客观上推动了博戏的健康发展。李清照曾著有《打马图经》,探讨了打马的技巧,言辞令人玩味之余兼具哲理:“慧则通,通则无所不达;专则精,精则无所不妙。”[14]叶子和马吊是通过符号道具(常绘有人物)进行的博戏,道具材质可为木板、竹牌、纸片等。亦有民间玩家认为,叶子即是扑克游戏的前身,而马吊则逐渐演变为麻将。
清中期以后,麻将的出现,颠覆了中国的博戏格局。麻将是中国博戏文化的集大成者,在民间被百姓奉为国弈。此种弈的叫法,寄托了百姓期望麻将上升到雅的高度的一种愿望。长期以来,在学者和百姓心目中,麻将的形象和口碑一直欠佳,一度与牌九(解放后已取缔)并列为赌博恶习。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结合百姓娱乐需求的实际,积极引导民间麻将的健康发展,倡导以自我娱乐为目的的文明麻将和卫生麻将,同时深入打击赌博麻将。经过长期努力,麻将已经走上了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正史中鲜见有关麻将的记载,其起源亦无从考证。清后期至民国,社会各阶层痴迷于麻将,人们组织麻将活动,在行牌竞博间达到社会交往,了解时事和互通信息的目的。1935年,民国时期的《玲珑》杂志第7期“妇女生活”专栏刊登了一组展示妇女新生活的照片,其显著位置是一张身着旗袍的新女性围坐打麻将的照片。这张照片与女售票员、女服务员的照片并列在一起,可见打麻将俨然已成为彼时新女性时髦而新潮的娱乐活动。[15]在当代百姓生活中,逢年过节,亲朋好友相聚打麻将,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节日休闲活动之一。在我国西南蜀中地区的茶馆茶楼中,百姓依然保留着边品茗边打麻将的传统。
三、中国当代百姓的休闲精神
(一)西方休闲学理论体系的贡献
休闲学理论体系蔚为壮观,西方学者为休闲学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亚里士多德认为,休闲是一种自发存在的状态,是不同于工作的。[16](P33)古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兴盛,证明了偏重于运动和竞技的身体活动是人们热衷的休闲方式。古罗马人继承并发展了希腊人的理念,休闲的阶级性开始展现出来。
1899年凡勃伦《有闲阶级论》的诞生,标致着现代休闲学雏形的形成。[17](P38)它间接承认了休闲阶级性的存在。西方休闲学研究者也沿着休闲阶级性的思路,来研究劳动—闲暇替代关系中的休闲最大化,并融入了西方的普世价值观。比尔·奎恩发展了生产性消费的内涵,鼓励人们为了休闲而消费,认为休闲消费可以创造财富,从长期来看,闲暇的性质是会变化的。[18](P2)这在根本上会形成休闲和财富双集聚的马太效应,进而平民少产阶层的休闲权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无法实现真正的自由选择。WLO(世界休闲组织)认为,休闲的本质是自由与选择。[18](P10)这种自由和选择是建立在以财富多寡为前提上的自由和选择,在强调个体休闲权利的同时,自由与选择被认为是绝对的。
西方休闲学理论体系是否能很好地解释中国人休闲精神与西方人的差异,在实践中尚存疑。休闲理论的发展会受到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的休闲理论也面临本土化的问题。[19]
(二)博戏文化背后的当代百姓休闲精神
中国古代博戏的盛行,反映出古人倾向于通过放松大脑来实现内心的愉悦。在中国历史上,活动肢体以搏击和以对抗性运动来放松身心的休闲方式,仅在局部地区存在,并不普及。这种休闲倾向性,一直影响到当代百姓。从历史的角度考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场地条件、服饰传统甚至饮食结构等因素,都制约了中国古代肢体竞技活动的开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当代的体育竞技活动并没有完全取代桌面类休闲活动,这与中国传统的儒释道精神有关。儒家文化强调人要常常内省而自我反思,道家主张人内心的宁静和行动上的无为,佛家则倡导人自身和社会的和谐。博戏在儒释道精神和人们休闲娱乐的需求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博戏技巧和智慧的较量显得温和而优雅,运气使得胜负无常充满刺激和娱乐性,竞博过程可以品茗,赏乐,饮酒,交谈无碍,怡然自得。这种深层次的内心体验和享受,将休闲中静的优美展现无余,亦传承至今,深受当代人推崇。
当代中国百姓多数工作或生活在一个更广的集体中,个人从属于一个集体的观念深入人心。中国人个人生活的重心是家庭,对家庭常给予极大的关注和情感物质投入。这与西方人喜欢在工作和生活中各自为政,崇尚自由的做法截然不同。因此,中国人休闲决策的出发点,首先是服从集体和考虑家庭成员,休闲中的自由性也是相对的。中国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娱乐活动时,会充分考虑全员的参与性。在家庭中,能兼顾老人和孩童需求的休闲娱乐活动,是家庭的首选。在当代社会,个人如果在休闲活动中我行我素,极少考虑集体需求,往往被认为是清高孤傲的,逐渐会孤立离群,在其他活动中也会被排斥,进而难以融入社会。尽管当代中国百姓的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在重大节假日时,多数在异地工作的人还是会选择返乡与家人团聚,而不是独自外出旅游。和亲朋好友相聚,与众人乐,依然是当代百姓最习惯的休闲娱乐方式。
中国当代百姓的休闲没有阶级和阶层区隔。当代中国人的休闲精神与古代一脉相承。自古以来,王侯将相和平民百姓的休闲活动只有规模大小之分,没有优劣贵贱之别。帝王和百姓同乐的文献记载随处可见。时至今日,官员、商人、知识分子、工人及农民等社会群体完全可以共享娱乐场所,共同参与休闲活动。在寻常的棋牌活动中,上下级与领导被领导的关系淡化,参与者会暂时抛弃社会身份而全身心投入到休闲活动中。不同背景的人一起从事一项娱乐活动,可雅可俗,倘若某人在集体休闲娱乐中,将工作等级和社会地位观念带到活动中来,往往会招致旁人的鄙夷而孤立自己。休闲从来就是通属的,不是某一特定阶层的专属,亦不是一种特权。这体现了当代中国百姓休闲中的平等意识。
古往今来,中国人休闲活动的演进证明,在休闲中能够和娱乐活动长久并存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活动是社交。在当代百姓看来,如果从事某项活动仅仅只是为了玩,做起来容易说起来却不雅,于是社交就成为人们玩的一个颇为站得住脚的理由和借口。社交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信息,广织人脉,寻觅机会,获得成功。从这种意义上讲,社交具有功利性。人们直白地表达出内心的功利性也是唐突和令人尴尬的。中国当代百姓充分发挥并放大了社交的功能,通过社交,将社会中的经济关系和人际关系编织到更高级更复杂的关系网络中。社交的工具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和掩盖了其功利性,但是随之而来的则是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制造出了不同程度的人际关系的紧张状态,于是,依托一种平台来缓解人际关系的紧张状态,就成了社交的一种内在需求,因此,在一种非正式的放松的场合从事社交活动,就显得必要而自然了。人们在茶肆酒楼咖啡馆,棋牌局奕间,或激扬文字,或窥探只言片语,谈笑间彼此熟识,获得信息,建立了友缘,放松了身心。这种社交性的休闲,成为当代人的一件雅事。当代中国人的休闲活动发生在社交场所,社交活动在休闲场所进行都不是稀奇的事情,也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
综上所述,中国当代百姓的休闲精神富有草根性,是通俗平易近人的。中国人对休闲的理解与西方人不同。这种休闲精神的源流,来自中国人对传统的敬畏、珍视、守护和发展。在对传统娱乐文化的扬弃过程中,当代中国人实现了休闲精神的塑造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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