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2013-08-15王学贺
李 铮 王学贺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实践教学部,山东 菏泽 2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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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社会公平,推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国家自2007年开始在高校开始实施学生资助政策。近年来,国家的投入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顺利完成了学业。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高校先后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国家资助政策的效果。如何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效果,成为众多学者关注的焦点。
一、新资助政策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
在国家的大力推进及各地高校的积极配合下,新资助政策得以深入实施,取得了巨大成效,但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第一,国家投入的宝贵资金没有很好使用。目前国家在高校学生资助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越来越大,而且要求较低。比如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约为在校生总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般均可获得1000~30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要求更为宽松,对学生的成绩没有硬性规定,奖励金额却高达5000元。有些被资助学生对于轻易得到的资助不珍惜,获得资助后要么互相吃请,要么购买高档用品,肆意挥霍,丧失了国家资助的真正意义。
第二,部分学生为得到国家资助弄虚作假。由于资助数额较大,个别学生为了获得资助,采取各种方法骗取老师和同学的同情。有的夸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有的甚至不惜弄虚作假伪造贫困证明。这些行为无形中助长了不良的风气,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有的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缺乏感恩意识。个别学生认为导致自己贫困的原因是社会造成的,因此获得国家资助是理所当然,因此获得资助后心安理得,不思如何反馈社会,社会责任感淡薄。
第四,在教育宣传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手段。一些高校工作中“重评选、轻引导”,没有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大部分学生未能深刻理解国家新资助政策,存在很多模糊甚至错误认识。有的主张将国家奖助学金平均分给每一个同学,有的干脆主张将国家奖助学金留作班级的日常开支或旅游的“公共经费”,这都背离了国家资助政策的基本精神。
第五,部分学生诚信意识缺乏。在很多高校都出现过毕业生在校期间办理了助学贷款,但在偿还贷款时却有钱不还、还款不及时,直接影响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
如果对国家新资助政策缺乏正确的认识,不能抓好落实,就可能违规操作,产生负面影响。2008年11月有媒体报道,山东某高校扣除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奖励金额的10%,作为学院资助贫困生的基金,并要求被扣款同学写下“个人自愿”的书面保证[1]。对于这种以“自愿捐助”之名而行强制扣款之实的工作方式,很多同学不能理解和接受,引起了大家的不满。以这种方式开展高校资助工作非但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反而适得其反,实在是发人深省。
二、强化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功能的途径
要解决近几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它的功能和效果,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提高资助的准确性。资助的准确性,是指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大学生中特定个体的目标准确性和额度合理性。提高准确性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前提。如果资助的准确性不高,导致目标不明确,也就基本丧失了高校资助政策的意义,而这恰恰是当前许多高校在资助工作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之所以出现这一问题,主要原因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部门很难对学生的经济状况做出准确的评定[2]。据统计,将近22%的非贫困学生建立了贫困生档案,而将近29%的贫困学生却没有建立贫困生档案,说明提高资助工作的准确性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当务之急。首先,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起以政府主导、以基层学校主体、金融机构参与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统计信息系统。其次,还要严格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和程序,高校要制定衡量学生经济状况的量化指标,提高认定工作的权威性。再次,要着力完善“宿舍—班级—院系—学校”四级贫困生认定流程,进一步提高资助的准确性。
第二,要发挥资助的教育功能。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学生在资助前后的行为会发生很大变化,这离高校资助政策体系设计的初衷有相当大的距离,资助的教育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要充分发挥资助的教育功能,就要从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目标设计出发,加强对学生进行公平正义教育。尤其要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感恩意识,增强其自立自强精神,并引导学生把这种精神转化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的内在动力,健康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要创新资助形式。目前,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主要包括“奖、助、贷、补、减、勤”等六种方式。这六种方式为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资助目标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要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了继续强化资助措施之外,还应消除学生对国家和社会的依赖,增强他们的自立自强意识。因此,必须逐步淡化“奖、减、补”等形式的功能,强化“助、贷、勤”等形式的功能。有的学生在接受资助中会产生“嗟来之食”的心理压力,为了减轻心理压力,可在接受资助后插入一个“义工”程序,让他们体会劳动的快乐和艰辛,更好使用获得的资助。还可以提高勤工助学的岗位和报酬,鼓励学生自食其力。此外,还可以改变单纯的经济资助为“学习资助”、“技能资助”或“心理资助”,从学习必须品、专业技能培训或心理辅导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多种形式的资助。
第四,要拓宽经费渠道。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经费是关键。国家已经在经费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今后不可能再有大幅度的增长,因而要从其他方面进一步拓宽经费筹措渠道:一是寻求与企业的合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争取企业的资金支持[3];二是鼓励知名校友、社会名流以个人名义设立各种奖学金;三是设立“爱心基金”,动员受到各种奖励和资助的学生进行“爱心传递”活动,汇集小爱成大爱。
[1]余梁.山师传播学院强迫学生捐10%奖学金扶贫[EB/OL].http://www.dzwww.com/shandong/sdnews/00811/t20081119_4110636.htm,2008-11-19.
[2]李振江.我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探析[J].学术纵横,2008(2).
[3]姜旭萍,李四芬.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资助政策落实之措施的若干思考[J].襄樊学院学报,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