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籍“小说”编目看文学观之演变
2013-08-15李艳好
李艳好
人们对“小说”的认识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小说”在古籍目录学中的变化展现了人们文学思想的演变。目前从目录学角度研究小说的论文,多是针对小说观念的演变来展开讨论,对古籍“小说”编目与文学观念之关系则缺乏关注。本文拟从古籍 “小说”目录的变化入手,探讨“小说”编目背后的文学意识。
“小说”一词,源见于《庄子·杂篇·外物》:“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1]此处所言“小说”与当今的认识有较大的区别。至两汉时,桓谭曰:“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进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2]桓谭指出了小说短小琐屑的特点,并且用取譬喻作短书的方式,达到治身理家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已表明小说的文体意义。小说第一次在正史中出现是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书中小说家类的小序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3]1745班固在此类目下著录小说家书目15种,作品1380篇,自此“小说”一词开始被作为文体或者书体的代称。
中国传世文献源远流长,且数量庞大。而治书之学若版本、目录、校勘等亦格外发达,其中又以目录学为依归。目录学中对各种不同书籍的分类编排,无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演变而或大或小地发生着变化。因此,小说在目录学中的改变也就能从一个角度很好地反映出人们文学观念的变迁。
《汉志》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目录学著作,作者班固是在刘向、刘歆父子《七略》基础上删改而成书,故其总序云:“今删其要,以备篇籍。”[3]1701《七略》今虽已亡佚,但仍可从《汉志》中窥其原貌。其中《诸子略》下分10个类别,依次为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此10家基本上包涵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各种学术流派,小说列于末位,共包括15种书。《汉志》对小说的著录方式是书名、卷数及附注,只有《待诏臣安成未央术》和《百家》无附注。班固通过作附注的方式对小说内容进行简要介绍和揭示,例如“《伊尹说》二十七篇。其语浅薄,似依托也。”“《鬻子说》十九篇。后世所加。”“《师旷》六篇。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托之。”“《周考》七十六篇。考周事也。”“《青史子》五十七篇。古史官记事也。”“《宋子》十八篇。孙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3]1744这些书籍今虽已亡佚,但班固篇后附注有助于我们对当时的“小说”观念的了解。
《汉志》著录的小说家类15篇中,有后世依托者,有记杂记古事者,有记道家意者等。今天看来,著录似乎有些杂乱无章,说明班固当时并无今天之文学观,其对“小说”的分类标准似乎也不同一。而《汉志》中有诸子十家,“小说家”一类列于九家之后,而《诸子略》序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 ”[3]1746这表明,班固在“独尊儒术”和汉赋大行其道的时代环境中,自身思想尚有一定局限性,对小说较为轻视,同时也反映出汉代文史哲不分的现实,以及人们文学观念上的综合性及含混性,此时的“文学”仍含有学术的意义。
魏晋南北朝时期,刘宋王俭的《七志》,梁阮孝绪的《七录》,西晋荀勖的《晋中经簿》,东晋李充的《晋元帝书目》是四部非常有代表性的目录学典籍。对它们的分类方法及“小说”在其中的位置进行研究,能为我们理解这一时期人们的文学观念提供一个较独特的视角。
王俭的《七志》现已亡佚,根据梁阮孝绪的《七录序》和《隋书·经籍志》的记载,他是继承刘向、刘歆的分类体系并有所发展,其中诸子志记今古诸子。阮孝绪的《七录》亦亡佚,而《七录序》保存了下来,据其记载,小说部被置于子兵录。此两部书均以“七分法”为书籍分类。到荀勖的《晋中经簿》第一次按照甲乙丙丁的顺序将书籍分为四类,是为四部分类法的雏形。而小说家作为诸子家的一部分被列入乙类。李充的《晋元帝书目》仍以甲乙丙丁分为四部,但是乙、丙相当于荀勖的丙、乙,即史书上升到第二位,子书降到第三位,小说家也随之降至第三类。自此,四部的格局基本确定,但仍称为甲、乙、丙、丁。直至《隋书·经籍志》才开始使用经、史、子、集的称谓。
魏晋时期,诗、赋、散文等全面繁荣,这一情况刺激了人们对文学的反思,被鲁迅先生称为“文学的自觉时代”。小说作为诸子家的一类在目录书中随着子部的变化而发生着变化,反映了当时人们对文学的思考日趋深入,已经开始给文学著作和学术著作进行不同的分类,文学典籍逐渐摆脱对经、史、子的依附,渐趋独立。
隋唐时期目录学成就已十分突出,官修书有《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私修目录有陈振孙的《直斋书目解题》、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等等。
《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的小说观念承袭《汉志》而来,著录小说增至25种,说明小说这一文体的日益兴盛。其小说家类的序云:“小说者,街说巷语之说也。”[4]但《隋书》的修撰距班固已有500年之久,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受文坛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的文学思想有由明晰又趋综合的倾向。《旧唐书·经籍志》著录小说14种,中有:“四部者,甲、乙、丙、丁之次也。……丙部为子,其类一十有四:……九曰小说家,以纪刍辞舆诵。”[5]其与《隋志》中著录的小说种类并无太大区别,故将二者放在一起讨论。
《隋志》所记小说类内容的庞杂程度并不亚于《汉志》,此种情况在《旧唐志》中也没有大的改观。但值得注意的是,两部志书中专门记载人物逸闻趣事的作品占了一大部分。比如,刘义庆的《世说》专门记述魏晋时期士族人物的玄虚清谈和奇特行为,并被后人看作是中国文言小说的杰出代表[6]。对此,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但笔者同意鲁迅先生将《世说》作为志人小说的意见。其他如《郭子》《笑林》皆是记载人物的奇言瑰行,都带有明显的叙事色彩。鲁迅先生所言:“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7]即是十分准确的概括。至于汉前的小说《隋志》只存《燕丹子》一种,《旧唐志》也仅存《鬻子》《燕丹子》两种,其他皆无著录。《燕丹子》记述是燕太子丹派荆柯刺秦的故事,虽源于史书纪实,但情节曲折,有很高的叙事性和虚构性。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的小说种类大幅增加,共有123种。表明经过唐传奇的繁荣之后,人们对小说的认识逐渐明晰。被《隋志》《旧唐志》列入史部,后世学者称之为“志怪小说”的书,如《述异记》《搜神记》《神录》《幽冥录》《齐谐记》《续齐谐记》等皆已转至小说类目之下。这一时期,文学观念在复古中仍有新变。表现在目录学中,即是对小说的分类更注重其故事性和虚构性,开始区别于史传纪实文学。但遗憾的是被视为古典小说走向成熟的唐传奇在《新唐书·艺文志》中并没得到很好的体现,仅仅著录《白猿传》一篇而已。洪迈在《容斋随笔》云:“唐人小说,不可不熟,小小情事,凄婉欲绝,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与诗律可称一代之奇[6]。鲁迅又曰:“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3]1745不同时代的两位学者对唐小说即唐传奇的评价都如此之高,从文献目录学的角度似乎并不能得到很好的印证。《汉志》与《隋志》小说家类序论中,都引用《论语》中子夏的话:“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汉志》中更有“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8]“小道”谓百家众技,是对儒家教义以外的学说的一种蔑称。可见“小说”发展至唐宋,人们对它的认识虽有所改观,其地位却并未有多大变化。此时人们仍拘泥于文籍的纪实性、传道性和实用性,对小说这一文体的故事性、娱乐性认识不足。
宋代私家目录发达,试以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和陈振孙《直斋书目解题》说明。在此两部私家著述中,晁、陈二人基本上把志怪传奇类都放在了小说类之下,并在其后进行简要介绍,以说明该书的性质。《晁志》中载《博异志》云:“志怪之书也。”裴铏《传奇》“所记皆神仙怪谲事”[9];《陈录》中《酉阳杂俎》“所记故多谲怪其标目亦奇诡”;《乐善录》“多因果报应之事”等等[10]。这些这里反映二人对小说分类的谨慎性以及意识上的超前性。但是,他们也把一些笔记之书及家传、语录列在小说之下。
综上可知,虽然这一时期史志中记载的小说类仍显得混乱,但已经重点关注那些具有虚构性和娱乐性的作品,并将其归入小说一类,说明人们已经把文学作品和史学分开看待,其文学观念在复古中仍向前发展。
元明清时期,《宋史·艺文志》有小说359种,《明史·艺文志》有小说127种,《四库全书总目》的小说著录则更多,它们是这一时期对小说进行分类的杰出代表。而《四库全书总目》作为中国古代目录学的集大成者,下文重点对其中的小说著录状况进行讨论。
《四库全书总目》将小说家类仍归入子部,但列于释、道两家之前,而且分类更为细致,著录书籍更加丰富。其中对小说类又细分为杂事、异闻、琐语三子目。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这些都突出了“小说”的虚构性、娱乐性和故事性,具体如下:杂事包括《西京杂记》6卷;《世说新语》3卷;《朝野佥载》6卷;《唐国史补》3卷等。异闻包括《唐语林》8 卷;《过庭录》1 卷;《玉照新志》6 卷;《山房随笔》1卷;《水东日记》38卷等。琐语包括《山海经》18卷;《穆天子传》6 卷;《神异经》1 卷;《汉武故事》1 卷;《搜神记》20卷,《江淮异人》2卷,《太平广记》500卷等。汉前的《燕丹子》被置于存目一第一篇。这一分类或许是受到明代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对小说分为六小类的影响。
小说著录驳杂的局面至《四库全书总目》有了较大改变:许多小说篇目被从史传中区分出来,整齐划一地归入了子部小说类。例如:把一批原属于杂史类的《大唐新语》《国史补》《大唐传载》《明皇杂录》以及原属于道家类的《神异经》《海内十洲记》《汉武内传》《汉武帝洞冥记》等书搜归入到小说家,这无疑是小说目录学上的一种进步。
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小说的地位。《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总序》:“稗官所述,其事末矣,用广见闻,喻博弈,故次以小说家。”[9]在子部小说家类又进一步阐述:“……班固称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如淳注谓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然则博采旁搜,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杂废矣。”[10]这些都说明四库馆臣对小说仍是从其实用性和社会教化的功利角度出发而进行定位,体现了正统的文学思想。对明清风行的白话小说,尤其是作为杰出代表的几大名著,《四库全书总目》竟只字未提,表明四库馆臣并未有当今的文学观念,在其意念中,文学应该是集艺术性和实用性为一体的,而纯娱乐性的“小说”似乎并未为其所重。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看到小说在古人心目中的地位一直不是很高,始终被认为是稗官野史,不能得到正统观念的认可。然其独立性及类别数量愈到后世愈突出,人们对其分类、认识也日益深入,趋于合理,这正是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向前发展的结果。
[1]杨柳桥.庄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323-332.
[2]《文选》卷三十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453.
[3]班固.汉书.唐颜师古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魏征,等.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1012.
[5]刘昫.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1963.
[6]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61,71.
[7]黄霖,韩同文.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64.
[8]中华书局编辑部.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宋代卷第二册;袁本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四卷、附志一卷、后志二卷、考异一卷[M].北京:中华书局,2006.
[9]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81:679,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