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几个关键问题探讨
2013-08-15李莎
李 莎
在科技资源建设中存在的多头投入、低水平重复、利用低效等问题严重影响着科技创新的绩效,已经引起科技界和学术界关注。特别是区域发展不均衡,在一些领域和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着规模小、分散重复、利用率不高的现象。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有关这方面的研究较多,如何对科技创新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以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已成为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科技资源共享内容的分类主要立足于科技资源本身的性质
考虑到各种资源在共享中的地位和特殊性,可以将科技共享资源的内容划分为以下四类:
(一)科技创新信息共享
主要指科技创新的需求与供给信息。这是影响科技创新共享程度提高的重要因素。通过需求与供给信息的共享,可以为科技创新各个主体提供一个明确的市场利益导向,从而推进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二)科研设备及数据的共享
主要包括科研设备、实验室和数据库等的共享。这是科技共享的主要载体和体现,也是目前研究成果较为集中,实践经验较为丰富的一个领域。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研究实验基地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是科技创新工作的物质载体。其建设需要满足国家科技、经济及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要求,还需要投入大量物力和财力。根据学科领域特点,主要包括重点实验室、大科学工程、野外观测台站、大型仪器中心与实验装置、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网、分析测试体系和计量基本标准等七个方面。(2)以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为基础,运用现代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建立的数据库,是科技创新工作主要的研究资源。现有的科学数据库资源主要以图书馆馆藏资源(图书、期刊等)、数字资源平台(数字期刊、数据库等)、科学数据查询网站、共建资源库(如联合目录等)、统一认证中心数据库等形式存在。
(三)人员流动和共享
科技创新,人才为本。从事科技工作的人员是一切科技创新活动的核心所在。通过整合各部门人才信息资源,建立与成果、专利、论文、机构等信息库的链接,实现多样化的人才服务功能,打破人才固化在某个部门、某个单位的局面。通过人员流动和共享提升科技资源共享水平,提高科技创新的效率。
(四)科研成果共享
指成果所有者运用多种形式将科研成果公开和提供给其需求者的过程,是提高科技创新效率的重要内容。科研成果共享可以分为共性技术成果共享和专有技术成果共享两个层次。但由于科研主体的利益与成本付出的不对称性,在实践中也是充满困难的一个环节。
二、搭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常用的科技资源共享方式和渠道
从实践和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科技资源共享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形式:
(一)建设知识网络平台及数据库
在计算机和网络广泛覆盖和应用背景下,数据库和网络平台迅猛发展并且成为一种文献、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信息服务的主要形式[1]。现有的知识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大多由科研院校、行业组织或政府机构收集和整理相关文献和数据建立。例如,印度的国家知识网络,法国的比较完善的面向各行业的创新平台网络体系。
(二)科技创新比赛和奖励
由政府或行业组织等以举办科技创新比赛,或者设立奖项的形式,面向不同科技创新主体收集和评选科技创新技术,进而达到共同研讨某一科技创新课题的效果。例如,自1999年起,法国每年举办“国家技术创新型企业创业大赛”,发掘优秀技术创新项目,并为获奖项目提供技术、资金及创业等方面的支持。又如,印度科技部举办的“2009印度创新竞赛”。
(三)科技论坛和会议
大多数由行业组织或科研院所召集和举办,通过论坛征文、会议交流等形式对某些科技创新主体进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学术交流。通过论坛及会议中的交流和讨论完成科技信息、观念的共享,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地区或国际间科技合作和交流
在研究、分析国际技术标准和规范基础上,与我国以外的科学组织、国家、地区的双边、多边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开拓国际合作渠道、协商合作机制、制定合作政策、建立合作计划、确定合作关系等一系列内容在内的合作。通过大学科工程国际合作、多边或双边与区域合作形式开展地区/国际间的科技资源交流与共享。例如,美国的全球工业联盟和MIT产业联络官机制。
三、科技资源共享的协调机制是平台可持续运行的关键环节之一
科技资源共享的协调体系主要由两个层次构成:一是共享主体,即共享链条上的利益相关者;二是共享规则,包括共享程序、协议以及共享文化等方面的内容。
(一)参与科技资源共享的主体
第一,共享的微观主体。主要指科技资源的供需双方,包括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或团队等,是构成科技资源共享的核心力量。它们因对个体利益的追求,对科技资源具有明确的需求或者供给意愿,但又害怕承担科技资源共享的“成本—收益”不对称性所带来的风险。
第二,共享平台的搭建和协调主体。主要指为了弥补科技资源共享的外部性损失,主导搭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单位,主要包括政府相关机构(如各级科协)、民间协作组织(如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跨区域协调组织(如国际科技/行业组织,跨国公司的内部组织等),它们是科技共享的重要组织和推动者。
第三,共享平台的引导和管理者。主要指以产业政策或经费审批等方式影响和引导科技资源平台的建设和发展的政府管理部门,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部门,它们主要负责对科技共享平台提供必要的政策引导和法律规则环境。
(二)科技资源共享协调机制的内容
虽然协调共享参与者的出发点在于各自经济利益的最终实现,但除了市场交换关系之外,还要受人文、制度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2]。
第一,组织保障。建立能够协调参与共享各方利益和行动的专门协调机构是一种常见的方法。通过协调机构,强化各主体的横向协调,弱化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行政束缚。一方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科技共享协调机构,进行宏观调控、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实施。另一方面,在遵从国家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经济的优势,积极探索和开展各具特色的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通过“分层建设、分级管理”建立起区域性的共享网络,由区域性再向全国性推广和普及。
第二,分工协调。要调动参与科技共享的积极性,实现科技资源共享效益的最大化,必须重视和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3]。因此,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尽可能鼓励科技资源的供需双方建立经济交换关系,以市场化为主的共享方式替代行政化为主的局面。将科技资源共享由政府行为转化为社会行为是从根本上协调共享主体的根本途径。首先,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科技资源共享活动中各方参与者(包括资源需求、供给以及服务主体)都以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围绕科技资源共享的成本—收益问题进行独立决策。在这种价值取向和行为标准之下,必然推进科技资源优先在能产生更高边际共享收益和较低共享成本的领域完成共享,进而实现科技资源共享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其次,通过经济利益驱动,促进各层次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和机构的社会化服务能力的提高,进而推动各科技创新平台之间展开的市场竞争,以便科技资源能够被各科技创新单位高效共享使用。最后,管理部门主要着眼于制定科技资源共享的法律法规和共享投入、运行规则和服务执行标准。为此,需要通过法律明确国家科技资源的归属权,明确各参与单位的责、权、利,从而调动科研单位资源共享的积极性;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规则,使科技资源共享的各方参与者有章可循。
第三,信息互通。信息互通是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协调机制的必要保障。在实践中,各层次参与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利用共享服务或者中介组织平台,通过正式的沟通渠道,如月会、周会、座谈会,共享主体积极发言,陈述建设心得完成的。属于共享组织范围内的信息沟通方式。二是通过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包括电子邮件、旅游度假、小型聚会等方式,完成自发性的、松散型的信息沟通[4]。这类方式常发生在具有较为稳定和紧密的共享主体之间。三是基于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官方或者中介组织搭建的网络服务平台 (包括付费使用和免费使用),常规化的、集中的对外发布科技资源共享信息。
第四,利益平衡。从理论上来说,科技资源共享对国家、社会、科技研究机构等科技资源共享的参与者都是有利的,但在实践中由于各共享主体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系统,在科研条件、设备配置、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往往造成科技创新资源共享的成本投入与收益之间不对称。尤其是投入多、贡献大,但获益相对较少的共享参与者就会感到 “吃亏”。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利益平衡的机制,通过对共享成员的经济外部性进行调整,来调动各成员单位参与共享的积极性。常见的用以平衡利益的方式有授予奖励及奖金、实施优惠政策、赋予优先使用和收益权和优先当选共享平台领导者地位等手段。
四、动力机制是科技资源共享体系构建和运行的核心
成功推进共享实现的基础是在所有权和收益权明晰的前提下,合理解决共享的外部性问题(正、负)和分担共享的风险。
(一)以经济杠杆调节共享的过程,实现科技资源有偿共享
第一,盘活已有的科技资源。基于共建共享原则,将共同建设作为共享的前提,在提供共享科技资源成员间开展共享。同时采用内外有别的使用、计费和收费方式,将共建的科技资源有偿提供给共建系统外的相关单位使用。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将有偿共享所获得的收入重新投入到共建实验室中,保证有市场效率的优质资源的可持续发展[5]。
第二,对科技资源按照其特性和重要程度进行分层,区别对待,探索建立对科技资源进行分类和分级共享的模式[6]。对于基础性的、共性的、已经成熟的科技创新资源,在保障国家安全和不泄密的前提下,由政府支持免费提供给社会,完成共享。而对专门性的、正处于研制和突破阶段的、或者符合国家新兴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的技术创新资源,则应运用创新资助或者创新基金使用的申请额度、科技创新奖励基金等方式,鼓励和帮助创新主体的科研开发。
第三,积极探索和引入各种金融市场工具,如风险基金等,有效分担科技共享参与者承担的收益风险。
(二)综合使用多种激励手段,作为经济杠杆的补充
科技资源共享虽然以经济利益的最终实现作为共享出发点,但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交换关系,往往还表现为社会认可和人文环境的激励。
第一,机会激励。充分利用政府主管或行业组织的组织特点,通过对推进科技资源共享的主体委以重任、参与决策或给予更多的创新自由和机会,以便激发其创造力和参与合作共享的积极性。
第二,成就激励。采用荣誉激励、榜样激励等方式,使共享主体得到对自我能力和价值的充分肯定感受自豪和满足,激发其成就感,提高自信心、工作效率、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绩效激励。通过设立奖项、调查访谈等方式,在共享资源的使用者或同行间对共享科技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意见反馈,以此提高共享主体的工作成就感,激励其工作热情[7]。
五、影响科技资源共享效率的主要因素
(一)管理体制是科技资源共享的前提条件
主要包括科技资源共享的行政管理和相关的法规政策。现实中,由于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在科技资源共享中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各单位科技资源配置服从于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导致科技资源建设缺乏统筹和协调,表现为存在严重的分散、遗漏、重复、浪费情况;二是自发成立的民间协调机构缺少强制行政的权利,进行协调管理的能力较弱,表现为当成员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违背共享组织章程时,协调机构往往无能为力。
(二)资金保障是科技资源共享的重要保障
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科技资源共享就不可能持续开展。一方面资金、经费的投入决定着科技资源共享的数量和质量,也决定着共享机制的建立。例如日本图书馆的外国杂志中心和我国的CALIS都是以国家拨款支持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项目。另一方面共享机制建成后的持续运行也需要专项资金的支持。我国已经建立的几个区域性科技文献共建共享协作网几近瘫痪,就是由于运行资金没有连续的保障。此外,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动员和使用民间资金具有广阔的空间。
(三)信息渠道是否顺畅关系到科技资源共享的效率
信息互通是科技资源共享的前提,只有共享成员掌握充分的科技资源信息,才能使其在最短的时间里准确地获取市场供给或者需求意愿。在实践中,信息渠道的顺畅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共享的供给方和需求方能够及时查询到对方的科技资源共享意愿;二是信息共享主体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共享资源。为此,应进一步加大对现代技术的投入,使计算机和现代化通讯技术得到普及,为实现自动化、网络化创造条件。例如,近年来建设的“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不但承担着我国科技条件资源信息的汇集和发布中心的职能,而且担负着与国内外科技资源信息交流的重要枢纽职能,已经成为科技资源管理决策的支持系统的重要物质基础。
(四)人才的流动与管理决定着科技资源共享的水平
科技人才的流动与管理是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能否最终有效推进的直接因素和必要条件。共享平台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是深化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建立以管理人才、实验技术人才和研究人才为主要构成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以保证平台能够正常运作。主要的运作方式包括:第一,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管理系统,灵活利用出国访问学习、专项培训等多种方式,建立人才与科研项目互动机制、人才的二次开发机制等多种模式,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第二,依据科技发展目标制定人才引进战略,建立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促进企业与政府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国内与国外之间的人才流动。对于引入有难度的科技人才,还可考虑人才租赁等方式创新人才引进和流动机制。第三,建立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相结合的人才评价体系,灵活恰当地将物质激励与情感激励、个人激励与团队激励相结合,探索和创新包括技术期权等形式在内的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模式。
[1]屈宝强,等.地方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数据库建设情况分析[J].情报杂志,2011(8).
[2]迪莉娅.应用创新园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9(7).
[3]郑长江,等.科技资源共享的效益提升路径设计[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8).
[4]黄东流,等.基于共建共享模式的知识服务系统建设研究[J].情报杂志,2011(3).
[5]左崇良,等.高校科研设备的区域共享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2011(6).
[6]魏淑艳.我国科技资源共享的有效路径探究[J].科学管理研究,2005(6).
[7]迪莉娅.应用创新园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