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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过程探析

2013-08-15王占锋

关键词:对象化价值体系客体

王占锋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过程是事物发展在时间上的持续和空间上的延伸,表明事物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自然、社会、精神等领域的一切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向前发展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视为一个过程,进而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实质、矛盾和规律,能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一、主客体互为对象化的过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主体的一项实践活动。“实践是主体和客体之间能动而现实的双向对象化的过程。”[1]一方面,对象化是指对象人化,即主体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化”于对象,使对象成为主体自己的作品和现实,主要表现为对对象的占有和支配;另一方面,对象化还包含人对象化,即客体也以物质的、能量的和信息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反作用于主体,把自身因素、能量“化”于主体,从而现实地成为主体性结构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对象化是客体的主体化和主体的客体化的能动而现实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质是主体和客体之间能动而现实的双向对象化过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三大主要领域——主体建设、理论本体建设和价值载体建设领域中,人民群众是其主体,客体则是主体实践的对象,依随建设领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其主体建设领域,客体是人体内精神意识中的价值素养,表现为提高主体的社会主义价值意识,增强其价值判断、价值选择和价值践行的能力。在其理论本体建设领域,客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自身,通过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的概念和范畴,梳理、挖掘和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主义价值理论体系。在其载体建设领域,客体是包括精神、文化和制度在内的蕴含、承载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载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过程中,主客体的双向对象化总体上表现为,一方面,主体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化”于对象,实现对对象的占有和支配;另一方面,客体也以自身的方式反作用于主体,化为主体的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主体存在诸如需求—目的结构、机能—体力结构、认知—智能结构、方法—技巧结构、社会—规范结构、审美—体验结构和情感—意志结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客体存在效用性结构、规律性结构、自在性结构、效力结构和形象性结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主客体之间彼此的规定和制导,通过各自的内在结构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主客体互为对象化的过程,具体表现为以上主客体各自结构中对称同构的互生作用过程。

二、理论具体与实践具体相统一的过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过程实质上也是理论建设和实践建设相统一的过程。它首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具体的过程,包括理论抽象和理论具体两个阶段。理论抽象阶段就是理论建设主体依靠科学的思维方式,“从最顽强的事实出发”[2](P120),借助概念、范畴等理论术语,对事物及其现象的一般的、共性的、普遍的规定加以萃取,“从表象中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2](P103),实现对“生动的直观的感性的具体”的否定与超越。其理论抽象的直接对象,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价值探索的经验和教训,间接对象主要是以前苏联为代表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价值探索中的经验和教训,然后从中概括出社会主义价值的相关规定,并以相对零散的概念和观点表现出来。其理论具体阶段就是理论建设主体在对感性具体科学、合理抽象的基础上,借助一定的理论创建范式,创建相关范畴、命题和原理等理论要素,建构诸如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逻辑形式体系,形成反映社会主义价值本质和规律的,带有稳定性的,具有内在逻辑的观点体系。其理论具体实质是主体“思维的具体”、“精神的具体”的体现。其理论具体过程,是主体对社会主义价值及其运动的本质进行了解和把握的过程,是对社会主义价值及其运动的高层次认识的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会满足于遁入抽象的理论王国进行纯粹的逻辑演绎,不会滞后于现实实践而亦步亦趋,还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在具体实践中呈现自身的价值,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过程还是实践具体的过程。所谓实践具体,就是把抽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融汇于确定的实践活动中,以特定的实践活动内容和形式表现出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实践具体过程,既在宏观上表现为精神载体、文化载体和制度载体等载体的建设过程,又在微观上表现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的过程。

三、价值发掘和体现的过程

人的意向性目的活动主要表现为三种不同层次的活动:自然合目的性的本能活动,功利性目的的生产劳动和超功利性目的的审美活动。因此,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系统建设过程是主体有目的性的功利性和超功利性的活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利益是推动人类从事社会历史活动的根本动因。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系统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追求和满足自身的价值利益。对主体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过程就是人追求其价值利益的过程。相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而言,其建设过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被发掘和体现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实践经验的提炼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一大来源是社会主义运动中的价值实践经验,如前文所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价值探索的经验,以前苏联为代表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价值探索中的经验和教训,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提炼的实践经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被发掘的过程,就是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价值实践经验的提炼过程;二是经典论述的总结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另一大来源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领袖人物关于社会主义价值的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被发掘的过程也是其关于社会主义价值的经典论述的总结过程;三是理论逻辑的推演过程,理论体系内概念、范畴、推理和判断等内在的逻辑运演,是把握事物运动的重要方面,理论逻辑的推演也是发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内容的一个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被发掘的过程,也是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的逻辑运演,从而形成理论的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系统建设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体现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价值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应有之义,是通过加强价值主体建设,以提高主体践行核心价值的能力,是通过完善价值载体建设,以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被承载的能力,并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作用,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体现过程。

[1]王永昌.论实践本质[J].中国社会科学,1991(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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