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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突破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瓶颈的三大动力来源

2013-08-15袁益民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1期
关键词:好学公平师生

袁益民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江苏南京210024)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两个词是改革和发展,其中“改革”和“创新”共出现140多次, “发展”出现近300次。在教育方面,也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1]同时,在谈到社会矛盾明显增多这一问题时,首先提及的是教育问题。当前,人才培养和争夺面临的现实困境和“钱学森之问”再次提示我们的素质教育老大难问题,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教育改革之门才刚刚开启,它需要新思维,而教育发展之路还相当漫长,它需要新动力。[2]

改革的成败和发展的好坏总是与相关主体的责任的落实、目标的明确和积极性的调动密切相关。没有改革发展的责任主体的落实,改革将难以发动和开启;没有改革发展目标的提出和确立,发展将没有或失去方向;没有变革者的积极参与,改革发展终将难以持续或走向失败。改革发展的动因和动力归根结底总是来源于发展主体的自觉。

所以就教育而言,在纷繁复杂的发展主题和改革背景下,应该到哪里去寻找进一步改革的动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动能?笔者认为,要从学校的办学主体责任、学生的质量主体目标和广大师生的教育主体地位等出发,对教育进行根本性的重新反思和基础性的重新构建。学校、学生和教师的主体性是教育发展的3大元动力,也是改革的3大支柱。

一、以现代教育分工,落实现代学校制度

完善现代学校制度,需要政府跳出自己原有的角色定位,落实学校的质量主体责任。

除了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客观原因、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滞后的技术原因和百姓望子成龙的文化心理原因等以外,从本质上来讲,造成素质教育老大难问题和教育改革“穿新鞋走老路”问题的第一大原因是教育质量的主体责任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作为教育服务产品生产者,学校是教育质量的直接的、日常的、终极的责任主体。然而,缺乏专业性的过多的行政化的质量建设计划和工程以及缺乏参与性的过多的“麦当劳化”的质量评估和评审活动,使得学校忙于应对和应付外在的质量要求,而其内生性质量的主体地位被架空了。其实,要建设有质量的教育,必须首先根据现代教育分工,真正建立起政府、学校和社会分工明晰的现代学校制度,让教育质量的主体责任回归学校,把教育公平的政府责任落实到位,将质量评估和公平监测的专业责任交给社会。

实现现代化的前提是现代管理和现代制度的保障,没有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现代化。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前提是明确政府、学校和社会的“铁三角”关系,只有明确了政府管公平、学校管质量、社会管保障,现代学校制度才能得以真正建立,有质量的教育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政府在教育公平方面更多地有所为,而在学校教育质量的日常改进方面做到有所不为,对于学校更加责无旁贷、全面投入和一心一意地抓质量更为有利。至于政府作为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平衡器和调节者,是否确实履行了其天然责任和使命,提供了平等的入学机会与确保了基准面上的教育公平,至于学校作为教育质量建设的主体是否确实已提供了有质量的教育服务产品,则需要政府和学校以外的第三方力量来确认。社会专门机构的活动 (包括立法监督、专业服务和社会舆论监督等)既可以为政府提供关于教育公平的决策咨询服务,又可以为学校提供质量建设的专业支持,同时也促使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得到社会的认可。[3]

二、以“学好上”,落实“上好学”

解决改革的大量难题,真正从“有学上”达到“上好学”,实现学生的质量主体目标,政府需要首先使“好学上”。只要“学好上”了,“上好学”就有希望了。[3]

造成素质教育老大难问题和教育改革“穿新鞋走老路”问题的第二大原因是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还不够有效。教育公平不公平以及学校之间、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教育条件和质量差距有多大,从技术上讲不是难以掌握的,关键是你知道以后怎么做和能不能做得更好。我们现在讲,“有学上”后要聚焦“上好学”。但是就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能一步跳到共产主义社会一样,“有学上”以后我们不可能一步跳到“上好学”,而需要有漫长的通过努力使“学”变得“好上”的过程来过渡。政府应该从政策层面通过保证基准面的公平来提供平等的发展和竞争环境,通过制度环境和政策条件的保证来构建学生友好型的学习与学校环境,通过体制和机制的变革来持续地保障学习者平等地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孩子的入学机会增多了,普遍都能跨入校门了,解决了“有学上”的入学机会均等问题。但是,他们能够学多久、学到什么程度,则完全是另一回事。这既要看上的是什么学校,即接受优质教育机会是否均等,还要看在学校里学得怎么样,即不只看教育过程中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就读体验,也要看学生的学习成果和未来成功。如果孩子们光是“有学上”,但是上不了理想的学校,那么要实现“上好学”的愿望就更难一些。如果孩子们上到了理想学校,但孩子及其家庭为此付出了许多努力甚至太多牺牲而收获有限,那么这种“上好学”的代价便显得太大了。家长的高期待、择校的高利害、收费的高标准、学习的高强度、高考的高风险、就业的低水平,这一切叠加起来,使“上好学”成为教育的一种难以承受之重,而政府本应承诺的“学好上”的目标还难以兑现。

所以,我们不仅要洞悉百姓“上好学”的现实期盼,更要着力提供“学好上”的政策环境,搞好相关制度的顶层设计,不仅让好学校不再那么难进,更要让进入所有学校的孩子都能够学有所成、学有所精、学有所用,使上学对于学生及其家长来说不再那么艰辛、那么无奈。而“学好上”的核心就是把教育公平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三、以师生满意的学校,落实人民满意的教育

回应百姓对教育的呼声,政府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策略,关键是调动广大师生在教育改革中的积极性。广大师生对教育满意了,人民群众的满意也就指日可待了。[3]

造成素质教育老大难问题和教育改革“穿新鞋走老路”问题的第三大原因是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策略还不够明确。我们知道,把教育真正办好并不是常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挂在嘴边就能解决的,而是要有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可操作的工作策略来推动的。但是现实中,我们还没有找到落实学校的质量主体责任和政府的促进公平的天然使命的最有效的工作策略。我们要么就是政府跳到前台来介入质量建设的过程,要么就是通过行政化了的督导、考试和评估等活动来督促质量建设的进程,要么就是用社会满意度调查来认定人民对教育是否满意。而其实,这些措施把政府通过教育系统层面的相关制度建设从根本上保证教育公平和通过学校机构层面的相关制度建设来提高教育质量的首要的、本职的现实责任给虚化掉了,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实际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政府真正的责任和有效的策略是通过办好师生满意的学校来具体落实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是教育的主要载体,学校教育是整个教育的主体构成部分。提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只是体现社会对教育的一个总体要求,要具体落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仍必须聚焦在学校教育层面,办出“人民满意的学校教育”,其关键则是“办师生满意的学校”。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就要旗帜鲜明地提出“办师生满意的学校”。其实,“办师生满意的学校”本就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出发点、切入点和归结点。

师生满意的学校所提供的教育人民不满意,就象人民满意的教育师生不满意一样,都是不可思议的。在作为政府与教育对象间承上启下和在社会与教育系统间连接内外的教育场所即学校中,作为其主要成员及利害相关者的教师和学生真正满意了,也就直接代表了作为与教育利害度最高的人民群众(即作为师生的社会成员)满意了,同时也折射出作为师生的社会成员在一定程度上所能间接代表的家庭、社会等教育服务的终极用户的基本满意。学生真正满意而家长不满意或者教师十分满意而雇主不满意的教育,在现实中同样是难以想象的。社会及雇主的需要和社区及家长的期待,必然会以某种形式实际地反映到教师的专业追求和学生的学业成果中去,最终以教师对其职业环境和学生对其就读体验的满意度作为表证。

从评估实践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师生满意度调查结果与学校教育的实际状况呈高度正相关,师生对其所期待的教育服务的满意程度可以大致地对应于学校的建设水平和学校教育的发展阶段。教育是否有效、是否公平、是否有质量、是否有特色,都可以从广大师生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中来观察和衡量。

“办师生满意的学校”的提法也是从目前广大师生在学校的实际生存状态出发、体现素质教育核心理念的一个很有号召力的口号,它与教育改革的目标高度一致,容易得到社会的广泛共鸣。目前师生中仍然存在的满意度不够理想的方面是应试教育等造成的教育的过程性反映,也是素质教育实际上还未全面落实的终极性表现。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办好“师生满意的学校”。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08(1).

[2]薛忠祥.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创新:“钱学森问题”的哲学解读 [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1(1):1-8.

[3]袁益民.迅速行动:推进全民教育的新愿景 [R]//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监测报告,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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