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盘早剥产前超声诊断及影像分析
2013-08-15张巍
张巍
(长春君安医院电诊科 吉林长春 130031)
胎盘早剥是在妊娠20周之后或分娩期时,正常位置的胎盘在胎儿娩出前,部分或全部从子宫壁剥离。它是威胁孕产妇和胎儿生命的一种严重妊娠晚期并发症,其特点是发病急,疾病快,易误诊断且处理不及时,会引起严重并发症,如肾衰、产后大出血等,会严重危及母儿生命[1]。为探讨胎盘早剥的在临床中的各种超声影像表现和其诊断手法,并剖析在临床诊断时出现漏诊、误诊的原因,本文针对我院在2008年1月~2012年5月收治的48例胎盘早剥患者的超声像资料进行了回顾性分析总结,具体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1.临床基本资料:在2008年1月~2012年5月我院收治的58例胎盘早剥住院的患者中,平均年龄在26~44岁之间,其怀孕时间均有不同,有6例在21~26周之间,40例在27~37周之间,有12例在38~40周之间。本组58例胎盘早剥患者得临床表现中,有7例阴道流液并伴有腹痛,有9例单纯性阴道流液,17例阴道流血并伴腹痛或下腹坠胀,有14例单纯性阴道流血,还有11例无明显临床表现症状。在本组资料中,有6例为中重度妊高症,4例为外伤。
2.胎盘早剥产前诊断方法:在产前诊断时候,第一步要对胎儿和其附属物的病理常规进行检测,之后运用CDFI仪器进行检测,主要对胎盘内的血流情况和胎盘周边的血流情况、脐动脉血流进行检测。
结 果
1.超生诊断结果:在本组的58例胎盘早剥患者中,有45例是通过产前超声检查诊断出为胎盘早剥的,其临床中的正确诊断为77.59%。在全部胎盘早剥患者中,有35例是经一次超声诊断确诊的,临床中的正确诊断率为60.34%,而在本组资料中,出现11例漏诊,漏诊率为18.97%,出现3例误诊,误诊率为5.17%。在误诊的3例中,胎盘内血窦2例,副胎盘1例。
2.胎盘早剥患者在临床超声诊断中的影像表现:在本组45例超声影像检查确诊为胎盘早剥的患者中,有13例患者的影像表现是子宫肌壁与胎盘或者是胎盘边缘间的间隙出现不明肿块高回声区域或者是等回声区;有10例患者的影像表现在胎盘的增厚明显不均匀,平均厚度在5~9 cm,且内部回声不均匀;而有9例患者产前诊断表现较为复杂,在其初次进行超声检查时胎盘的增厚为5 cm左右,回声情况接近胎盘,并且有不规律的腹痛或是阴道少量流血,不容易被确诊,而在超声动态的检测中出现胎盘渐渐增厚情况且回声逐渐降低,经过多次的超声检查后被确诊为胎盘早剥;有7例是子宫肌壁和胎盘之间出现不规则液性、无回声区;有4例胎膜与肌壁间出现不规则暗区和2例宫腔内出现强回声。在检查中全部患者均没有出现明显的血流信号。
讨 论
胎盘早剥是是威胁孕产妇和胎儿生命的一种严重妊娠晚期并发症,处理不及时,会引起严重并发症危及母儿生命[2]。在临床诊断中,典型胎盘早剥所表现的症状和超声影像的情况是比较容易进行诊断的,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①出血的时间相对比较短和积血量也较少,主要表现为胎盘的后方位置出现微小无回声区,形态不规则,本组有7例;②临床中有较少的积血量,会自行止血,表现为子宫肌壁与胎盘或者是胎盘边缘间的间隙出现不明肿块高回声区域或者是等回声区,本组有13例;③当胎盘的增厚明显不均匀,平均厚度在5~9 cm时,且出现内部回声不均匀,本组有10例;④胎膜与肌壁间出现不规则暗区,本组有4例;⑤宫腔内出现强回声,本组有2例。笔者认为在临床中还特别应该注意的是:①胎盘血窦位在胎盘的实质内,其切面出现液性暗区,这种情况很容易造成临床上的误诊,误诊为胎盘早剥,在本组中有2例。但通过检测,认真鉴别可以发现暗影中有血管和血液,这点可以区分早剥鉴别[3];②在临床中忽略了副胎盘和胎盘之间有血管相连的情况,误把胎盘的部分增厚的情况诊断为胎盘早剥的表现,本组有1例。为提升临床中超声检查对产前胎盘早剥诊断的正确率,有很多因素需要加强,首先是主治医师要可以熟知胎盘早剥在超声影像所表现出来的症状,不要出现漏诊或者误诊的情况,另外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医师要更深一步的掌握临床诊断技术,在运用超声检查时,要根据部位的不同,要可以正确的掌握探头的方位和速度,从而达到多方位的全面诊断,在影像出现特别情况不易确诊时,要结合临床患者症状,并且在必要时要应用动态监测进行多次的检查,还有一点是要重视血流信号的检测。
综上所诉,超声检查是其在临床诊断中最重要的诊断方法和辅助方式,出现特殊的临床体征时需配合运用动态超生监测,能够提高临床诊断的及时性、准确性,并且降低母儿的死亡率,提升临床治疗质量。
1 高宏彦.超声诊断胎盘早剥的临床价值及误诊或漏诊的原因[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0,4(12):97 -98.
2 梅秀荣,张红.超声诊断胎盘早剥的应用价值[J].社区医学杂志,2009,7(1):81 -82.
3 刘惠如.B型超声诊断胎盘早期剥离的临床价值[J].江西医药,2007,42(4):350 -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