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务人员对利巴韦林致畸认知度现状调查
2013-08-15谭芳
谭 芳
(长沙市天心区文源社区金汇社区卫生服务站 湖南 长沙 410007)
利巴韦林是广谱抗病毒药,大多数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人都可能用到该药。利巴韦林可导致明显的生精管萎缩,精子浓度降低和形态异常的精子数量增加。停药后3-6个月,生精能力部分恢复。利巴韦林多剂量给药时半衰期为12天,可在非血浆成分中存在长达6个月。利巴韦林禁用于孕妇以及孕妇的男性配偶。女患者和正在用利巴韦林治疗的男性患者的女性配偶在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6个月应严格避孕。治疗期间和治疗后6个月内至少应采用两种可靠的避孕方式。[1]基层医务人员对这些知识的掌握程度及执行情况有待阐明,本文就基层医务人员对利巴韦林致畸认知度现状进行了调查。
1 资料与方法
根据利巴韦林使用过程中经常发生或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制定了相应的调查量表。
本次调研的对象为某基层医师定期考核培训班的内科医师280人,外科医师120人,妇科医师100人,于2011年7月21日进。通过现场问卷的方式,请调查对象如实完整填写调查问卷,调查结果录入Excel表格,并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有效问卷回收情况:总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82份,回收率96.4%。
2.2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见表1。可见调查对象主要是在基层工作,正是医院业务骨干,具有一定代表性。
表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2.3 基层医师对利巴韦林致畸形的认知和倾向,本次调查设计8个问题,结果见表2。
第1、2题调查表明,有89.2%的医师给患者用过利巴韦林,知道利巴韦林有致畸作用只有56.4%。
第3、4、5、6题调查表明,知道女患者确诊怀孕后不能用利巴韦林42.5%,知道女患者怀孕前一个月不能用利巴韦林25.5%,知道女患者怀孕前三个月不能用利巴韦林22.2%,知道女患者怀孕前半年不能用利巴韦林12.7%。
第7题调查表明,知道女性患者怀孕前半年男性配偶不能用利巴韦林3.73%,第8题调查表明,医生用利巴韦林经常会问到就诊患者,半年内是否药怀孕仅3.11%。
2.4 基层医师对药物不良反应的了解和需求:共设计了5个问题,结果见表3。
第1题调查表明,86.1%的医生是通过药品说明书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
第2题调查表明,当遇到用药问题时,71.6%和56.4%的医生分别是自己查相关资料解决或请示上级医师。
第3题调查表明,当问到通过药物不良反应培训能否掌握药品的不良反应,93.8%的医生认为是可以的。
第4题调查表明,关于药物不良反应的培训,84.4%的医生一年都没有参加过。
第5题调查表明,72%的医生在用利巴韦林时有过扩大药物作用及用法用量使用。
3 讨论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上市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过敏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目前WHO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A.B.C三种类型,其中A类不良反应可以预测与常规的药理作用有关,因而是可以预期的,利巴韦林在体内滞留时间长>一个月,对胚胎有强烈的毒害作用。[2]世界卫生组织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中,使用利巴韦林26000余例出现不良反应,胎儿异常126例,明确为畸形有45例,涉及多个系统的畸形,应禁用。[3]
表2 基层医师对利巴韦林致畸的认知和倾向
表3 基层医师对利巴韦林不良反应的了解和需求
利巴韦林在临床广泛的应用,通过调查显示医师知晓利巴韦林致畸率极低,主要有下列因素:
(1)利巴韦林说明书只说明(本品在体内消除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消除),并未提示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及配偶半年内禁用利巴韦林。
(2)医师没有重视药物的危害,过于重视药物在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或调解生理机能过程中给人们带来的益处。
(3)医务人员通过培训学习的机会少。
3.1 呼吁修改利巴韦林说明书:通过调查显示86.1%医生是通过药品说明书了解药物不良反应所以呼吁修改利巴韦林说明书着重强调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及配偶半年内禁用利巴韦林,提醒医师在用利巴韦林之前要常规问是否半年内要怀孕。
3.2 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何药品都会给机体带来利益和风险,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不断的提高,对药品会造成机体损害的认知程度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保障人们用药安全成为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共同责任。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起步较晚,发展现状是1984年颁布(中华人们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列入了上市后药品再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条款,但缺少配套实时法规,使(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的ADR监测工作一直处于有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状况。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的。需要加强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必须通过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病例报告现代化管理,加强信息评价,反馈,实现服务功能,加强宣传培训,开展项目研究,促进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有国际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趋势,面对这样的国际形势,我国要密切关注国际整体发展趋势,建立和完善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3.3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广大医务人员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尚缺乏认识,对如何开展监测工作也不太清楚。通过调查显示84.4%的医生一年都没有参加过药品不良反应的培训,知道利巴韦林致畸率极低,要重视和加强不良反应的学习,学习不良反应的预防.治疗原则,学习重大药害事件,学习药品不良反应基层用户网络在线报告指南,学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药典.
[2]利巴韦林专题讨论会纪要.2004年11月14日
[3]世界卫生组织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