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东北新政与东北城市早期近代化的发展趋向
2013-08-15荆蕙兰薛桂芬
荆蕙兰,薛桂芬
(1.大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2.哈尔滨学院 人文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日俄战争以后,东北进一步沦为日俄的势力范围。面对内忧外患的严峻局势,清朝统治者决定改弦更张,在东北推行新政。本文认为,清末东北新政的开端应从赵尔巽任盛京将军时期开始,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开始酝酿在东北推行“新政”,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徐世昌督东后所采取的诸多措施,是清末东北新政改革的全面推行时期。整个东北新政历经赵尔巽、徐世昌和锡良三人的执政时期,内容涉及政治、军事、司法、经济、文化教育、外交等领域。这次新政改革的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东北地区历史上是空前的。如果说,城市化是城镇在数量上不断增长的动态过程,那么,城市近代化就是城市发展的质变过程[1]。东北新政全面推动了东北社会的近代化进程,也使东北城市的早期近代化由此开启。
一、清末东北新政推动了东北城市经济体系与社会结构的变迁
工业化与城市近代化有一种先天性亲缘关系,城市既为工业化提供舞台,也因工业化运动而发生巨变。同时,经济近代化的核心是实现工业化,即近代工业的建立与发展。为此,东北地方当局把“兴办实业”看作是“急不可缓之事”。徐世昌更是期望通过对工业的振兴,以达到“兴实业,挽利源”的目的[2](P1579)。为此,东北新政的一个重点之一就是整顿金融财政,设立银行、发展贸易,兴办工商业。这一举措推动了东北城市经济体系与社会结构向近代化变迁。
1905年,赵尔巽任盛京将军,在任2年,为人清廉,着意整理财政,开始成立财政局,铸造银元,创办东三省银号,发行纸币。因其措施得当,奉天省财政大有改观,也为继任者徐世昌主政东北打下基础。1907年,东北改设行省,徐世昌被任命为钦差大臣,总督东三省兼管三省将军事务。徐世昌在任2年多,在东北推行新政,采取开商埠,借国债,修铁路等一系列措施,以此来抵制日俄对东北的控制,尤其对东北经济、政治、教育、军事等进行近代化改革,成效显著。他主政东北期间曾劝办火柴、布匹、玻璃、肥皂等近代工厂;提倡集股之法,制定章程,督办地方当局购地盖厂房,置买机器,如机器榨油业发展迅速,大连、营口、安东、奉天等地新建机器油厂比日俄战争前明显增多了,资本均在万两银以上,雇工达1000余人[3],并且铁工厂、纺织、矿业都有飞跃的发展。1909年2月,锡良被授为钦差大臣,总督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的事务,兼任热河都统。他在任期间延续赵尔巽、徐世昌对东北的改革,政绩斐然。锡良督东期间,对发展经济尤为重视,采取诸多举措,把新政改革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由于几任总督的努力,这时期东北重要的工厂有:奉天省的奉天造砖局、官牧厂、官纸局,奉天八旗工艺厂、扩建工艺传习所、奉天八旗女工传习所、奉天银元局附设电灯厂;吉林省的吉林实习工厂、吉林工艺教养所和吉林全省旗务工厂;黑龙江省的工艺制造局、工艺传习所和黑龙江旗民工艺厂。这时期东三省的工业企业主要采取引进外资、中外合资办工厂、招商集股以及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兴办。这些办厂的形式在当时是很先进的,为促进东北城市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徐世昌任职东三省总督后,采取一系列措施整顿金融机构。如改奉天官银号为东三省官银号,资本金增至60万两,统属大清银行。东三省官银号成为东北三省主要官办地方金融机构,继而设立分号70余处,除北京、上海、天津三处外,其余都分驻东北三省各城市,其中奉天省最多。当时东北官办金融机构主要有:奉天的东三省官银号、吉林的永衡官银钱号以及黑龙江的广信公司和黑龙江官银号。此外,还有大清银行在东北各地分号。东三省官银号成立时所规定的主营业务包括短期折息,买卖黄金黄银及各国货币,放出款项,汇兑划拨公私款项,发行本省新铸银元、铜元,经营公私各项存款,发行市面通用银钱票、银元票,倾销生银及代理商民镕铸银两。东三省官银号设立后的2年时间里,币制逐渐走向统一,为实业发展奠定了基础,抵制了外币垄断,对抵制日俄经济侵略,促进东北民族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4]。
在以徐世昌为代表的东北地方督抚的一番努力下,东三省各大城市很快就出现了“货物云集、贸易兴盛”的繁荣景象。一些新兴小城镇的商业贸易也表现出一定规模,如海拉尔有杂货铺百余家,饭店30余家。同时,从东三省外贸出口额来看,1909年比1907年约增长2倍[5]。东北地区出口贸易口岸的崛起,促进了东北内地商贸的繁荣。这些市镇贸易的发展与赵尔巽、徐世昌、锡良等人在东北的新政改革分不开。
东北三省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尤其奉天是满清王朝的发祥地,朝廷更为重视。晚清以来,受所处边地和落后的农耕技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东三省农业发展相对落后。随着东北工业、商业和贸易的发展,东北地方当局,特别是徐世昌担任总督之时,利用大连开埠成为自由港之机遇,大力开发商品农业。农产品的产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据统计,徐世昌督东期间,东北大豆、小麦及经济作物的商品率为70%~80%。豆饼近销日本,豆油远销欧洲,榨油工业“逐渐踏进了近代工业的第一线”[6]。
中国传统城市的经济结构是一种局限于手工操作和行会制度的经济。清末东北新政时期在鼓励发展工商业上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促使传统经济在更大程度上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新政的推出,使东北社会出现了向现代化工业社会转型的趋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日趋解体,社会商品经济不断发展,传统社会原有的士、农、工、商等各社会阶层受到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开始解体。新政实行后,传统的士绅阶层急剧分化,许多开明绅士开始流向“自由职业”,以至社会中出现了一个“绅商”阶层。他们或投资铁路和矿山开发,或创办新式企业,成功地跃入民族资产阶级行列。这一时期,近代东北民族资产阶级走上中国政治舞台。随着城市化与城市近代化程度的深入及城市经济结构的变迁,传统的社会结构不断被瓦解,新的阶级和社会阶层如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市民阶层等不断壮大,从而使得社会成员之间的角色与身份更为复杂化。
二、清末东北新政促使东北城市文化形态与社会习俗风尚向近代化转变
近代中国城市文化的时代特色主要表现为与工业化结缘以及具有浓厚的商业化色彩。清末东北新政举措为近代东北城市文化由封建意识形态向近代工商文化意识的转化提供了良好契机。赵尔巽、徐世昌和锡良等人通过办学,培养专门人才和创办近代报纸、图书馆,使东北城市文化形态与社会习俗风尚向近代化转变。
由于历史原因,清末时期东三省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落后于内地其他省份。东北地区原有的官办学校以官学、义学和社学为主,也有部分各类的私学。此外,还有自行设立讲学的书院,也是一种教育形式,但开办较晚且数量较少。此时,清代末年的东北地区危机四伏,为挽救危亡时局,开启民智、兴办新学就成为社会思想文化进步的新任务。中国东北地区教育的近代化,就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起步。兴学是清末东北新政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主要特色如下:第一,创办示范教育,培养师资。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赵尔巽选拔中学优秀人员入师范传习所学习,3个月毕业后任小学教员。徐世昌到任后,认真考察整顿学务,改良师范教育,对一些学堂规模予以扩充,尽量革除已办学堂弊病。在省城陆续增办简易师范学堂、师范简易科、初级师范学堂、格致专修班、体操专修科及女师范学堂等各类学校。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三十四年(1908年),就设立了师范传习所12处,师范简易科3处,女师范学堂1处,体操专修科1处,格致测算专修科1处。1909年吉林省办有一所师范,学生130人。1906年黑龙江省在齐齐哈尔高等小学中设有初级师范简易科,充实师资队伍[7]。第二,兴办实业学堂。当时,奉天省最为活跃,在省城兴办了商业学堂、中等森林学堂、中等农业学堂、艺徒学堂,同江厅的艺徒学堂、营口的官立中等商业学堂、铁岭的工艺传习所等。吉林省有省城的中等实业学堂、劝业道实习工厂艺徒学堂、农业实习学堂、磐石县实业学堂等。黑龙江也于1907年将省城10所初等小学进行调整,改其中一部分以实业教育为主。黑龙江省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立高等小学堂2所,三十二年(1906年)增加到34所,其中专门学堂3所、师范学堂3所、女子学堂2所。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官立学堂为157所,且专门、实业、师范、普通4类都有[8]。第三,设立专门学校培养专门人才。奉天省城建立了专门学校,如法政学堂、方言学堂(外国语学校,有英、日、俄三个语种)和蒙文学堂。吉林省有外国语学堂和法政馆。黑龙江有法政学堂、同文学社(日语学校)、吉江译学堂。同时,女子教育也受到重视和关注,到1908年,仅奉天一省就建女学26所,学生1238人。其他各处也纷纷设立幼女学校。第四,派遣留学生。新政时期,经多方筹措资金,东北地方当局向海外派出一批公费留学生。1906年,盛京将军赵尔巽选派官费留学生70人赴日本学习师范及法政,同时自费赴日本留学速成警监、法政者多至200余人。1907年,东北地方当局又选派女子师范学堂学生37人赴日本实践女学校学习[9]。到1911年,奉天派往日本的留学生为301人。1905年起,吉林向国外派遣留学生,至宣统元年(1909年)以前,共派出25人,几乎全是去日本,或入速成师范,或入法政学堂、警监等学校[10]。
经过新政改革,东北地区近代教育有了较大发展。1907年,三省学堂才110余所,到1908年,三省所建学堂已达2430余所,增长了20倍[2](P1384)。1908年,黑龙江省在校学生有近7000余人[4]。这些新式学校的建立具有强烈的实用色彩,目的在于培养近代工业、商业、法政、农学、外语等各种专业人才,这与传统书院作为科举与官僚养成所的培养目标以及重经术、重伦理、斥技艺的教育有天壤之别。
清末东北新政时期,中国人自办报刊开始占领城市文化阵地,表现为官办的报纸开始大量出现。1907年7月,滨江厅开始创办《东方晚报》。1908年吉林省创办《教育官报》,奉天省也创办了《奉天教育官报》。1910年1月,《黑龙江官报》正式创刊,该报“以开通全省官民知识,鼓吹宪政之进行并提倡实业,开拓利源”为宗旨[11]。与此同时,受新政影响,随着学校的增加和知识阶层人数的增多,一些有识之士借推行新政之机谋求文化建设,近代报刊开始出现。1906年滨江道杜学瀛在东三省总督及黑龙江、吉林巡抚的支持下,创办《东方晓报》,1909年改名为《滨江日报》。1907年2月,经吉林将军达桂批准,《吉林报》创办发行,该报宗旨十分鲜明:“主持清议,摘发狡谋,务使全省人民皆晓然于中外之情形,政治之得失,以期推行新政,共御外侮”[12]。这期间,为“补助教育,启发民智”,奉天省、黑龙江省又分别设立图书馆。在当时,图书和报刊作为一种实效性强的城市文化载体表现出了其工业化属性以及浓厚的商业化色彩,使得这一时期东北城市社会文化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形成了一个相对开放的文化氛围,使得近代西方新的观念、文化形态在更大程度上被城市居民所接受。
近代东北城市文化更深层次的进步是文化价值观念与社会习俗风尚的近代化。东北新政在文化上的举措,自觉或不自觉中使农业社会的一整套价值观念向工业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转换。随着工商业经济的繁荣发展,社会习俗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表现形式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女学的创办,使妇女有了受教育的机会;生活方式的趋洋趋新,引起一系列观念的改变。不断趋向近代化的文化环境、城市社会为工商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为适宜的社会环境和土壤。
三、清末东北新政促进了东北城市行政机构与市政建设向近代化转型
清末时期,东三省地方官制混乱。总督、巡抚、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等互相牵制,不相统属,办事效率极低。针对这种情况,东北新政的另一个重点就是改革官制和建立巡警制度。新政东三省官制改革,以赵尔巽担任盛京将军到徐世昌全面铺开,锡良继任东三省总督后,进一步对已经实施的新政措施加以调整。经过东北历任将军督抚调整,新政时期东北地区的官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东北城市行政机构和市政建设的近代化转型。
赵尔巽官制改革最主要的尝试就是奏请设立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盛京行部,合并将军、府尹以及盛京五部的权利于行部公署,下设内外务、吏治、督练、财政、司法、学务、巡警、商矿、农工十局,设行政大臣一员,总理日常事务,另设参赞、副参赞各一员,左右参议、左右副参议各二员[13]。同时,对省城以下所属各地官制的变革,主张“所有州县文件直接送达行部,不再由各道承转。山海关、东边、驿巡三道,因事务日渐繁多,应改为关道,专任交涉,不管地方”[14]。这一建议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八月,得到朝廷允准。在徐世昌督东之时,即大力推行政治体制改革。东三省在行政、司法、地方管理体制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改变,并且还在各省成立了咨议局筹备处,为东北实施宪政创造了条件。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初八(1907年4月20日),清政府正式同意徐世昌等在东三省设立总督、巡抚的建议,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兼管三省将军事务,随时分驻三省行台。奉天、吉林、黑龙江各设巡抚。以徐世昌为东三省总督,并授予钦差大臣。唐绍仪任奉天巡抚,朱家宝署理吉林巡抚,段芝贵署理黑龙江巡抚。清末东北官制改革全面展开[3]。徐世昌上任后,以总督作为长官,巡抚作为次官,设置左右参赞,分领承宣、恣议二厅;其下设交涉、提学、提法、度支、民政、旗务等行政机构,各置司使,隶之各员,逐日入署,事则公商,稿则会画。明确规定东三省总督的职权范围和特殊地位,既名义为东三省总督,却不专驻一省,可以随时巡视各地,分类指导检查,统一部署。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改变了办事互相推诿的现象,初步建立了近代化的行政机构。
清末东北新政时期东北市政建设的近代化进程主要表现为诸多城市自开商埠以及建立巡警制度。为发展商业贸易,扩大民族市场,徐世昌进一步提出开放商埠和聘用洋员的主张。1905年12月,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中规定,中国政府自开商埠16处,分别为:奉天省内的凰凤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江子、法库门;吉林省内的长春、吉林省城、哈尔滨、宁古塔、珲春、三姓,黑龙江省内的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满洲里[15]。到清末民初,东北地方当局基于抵制外力对东北的影响、增加财政收入和促进东北开发等原因,又自行开放绥芬河、通辽、辽源(郑家屯)、洮南、葫芦岛和锦县(锦州)等地为商埠。这样,东北数省共先后开辟商埠31处,成为近代中国开埠最多的地区[16]。随着商埠对外开放,一批半殖民地半封建贸易港口城市产生。“自开商埠”与“约开商埠”的性质完全不同。“约开商埠”受不平等条约限制,税率、税目和税收由约章规定;而“自开商埠”由华官自行筹备,“租地”、“税捐”、“设官”、“邮电”、“禁令”、“分埠”等行政权不受约章规定,特别有利于促进外贸的发展。此外,徐世昌等人还筹划修锦瑷铁路、疏通辽河;逐渐裁撤驿站,设立文报局;架设6400里电线,收回日俄自设电线3241里[2](P1650)。开埠、港口城市的产生,加快了东北城市的近代化进程。
警政是治理内政的重要方面,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的维持,离不开警察这个重要的国家机器。清末,东北地方当局为维护社会治安,创办新式警察制度。赵尔巽任职盛京将军之时,认为“防护妨害人民之事”、“看护平安之事”是警察的首要职责。赵尔巽时期,从省城到各处商埠,甚至乡镇,都设立了警察,并建有警务总局管理警务,进行巡防缉捕。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七月初,徐世昌奏请设立巡警道,设巡警道员一人,专门管理全省巡警、医院、卫生、探访等事宜。各地巡警以维持地方秩序,预防危害,保护治安为宗旨。“巡警道的设置,是清末地方警政逐步走入正规并渐趋一体化、正规化的重要一环。”[17]警察体系的确立与发展,在当时封建社会行将结束的东北地区,不能不说是代表着一种社会进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东北社会习俗的改善,同时也基本上改变了过去军警职能不分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东北传统城市治安管理模式。经过一系列改革,晚清东北城市的市政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向西方近代化城市模式靠拢。
当然,清末东北新政并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近代化运动。清廷在这次整个新政过程中扮演着互相矛盾的两种角色:一方面它是近代化的推动者,能积极在行政、工商、教育、军事等领域实行一系列改革,这对于东北城市早期近代化的进程是有利的,具有进步性;而另一方面,它又是城市近代化的阻碍者,清王朝本身具有浓厚的封建性,这又决定了东北城市社会文化的近代化进程必然受到制约。同样,东北地方当局在东北的新政改革也走不出清政府的这种矛盾怪圈及角色,不可能把东北城市引向正常的近代化发展道路。
赵尔巽、徐世昌、锡良等人的改革必然受到历史和时代的局限,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足,更无法根本改变后来俄国和日本对东北的争夺,但是,清末东北新政在一定程度上对东北城市的早期近代化起到了不可否认的推动作用。他们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凡所举措,在唤醒人民、抵抗侵略和掠夺的抗争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并为整个东北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培养了各种人才。清末东北新政第一次从根本上改变了东北的特殊政治体系,使之彻底从封闭中走了出来,进而给东北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带来了一线生机。同时,它还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扼制了日、俄的侵略。尽管赵尔巽、徐世昌、锡良等人的努力无法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无法挽救大清帝国覆灭的结局,但是东北新政所带来的城市对乡村的影响与同化,尽管只是局部性和初步的,但却体现出近代资本主义的工业文明、城市文明由城市向乡村、由经济向社会文化作整体性推进的历史态势,这一态势对东北城市近代化乃至整个东北社会的近代化有重要意义。他们对东北地区经济的发展、近代化人才的培养、城市管理的尝试等,特别是对东北城市早期近代化的推动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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