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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与老舍笔下的“诗人”赏析

2013-08-15邓双荣

武汉商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雅舍常人梁实秋

邓双荣

(武汉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56)

诗,是美好的。人们常愿自己能诗意地栖息在地球上,或生活充满诗情画意。那么,创造了“诗”这一美好事物的人——诗人,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在普通人眼里,诗人不同于常人,他们至情至性,风神潇洒,似乎不食人间烟火,诗人本身就应该是一首诗。身为作家、诗人的梁实秋与老舍,也对“诗人”充满兴趣,各写了一篇题目同为《诗人》的小品文,他们笔下的“诗人”又是个什么样子呢?

一、“诗人”形象的异同

一提起“诗人”,我们可能首先会想到屈原的湖畔行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对真理的执着追求;或者李白的斗酒诗百篇,“千金马,五花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浪漫豪迈;或者杜甫的拄杖长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现实主义情怀;抑或王维的隐居终南山,“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逍遥自在;抑或苏东坡的谪居黄州,“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的超迈旷达等等,不一而足。这些诗人连同他们的诗,犹如灿烂的群星,映亮了历史的天空,又光照来人,让人无限景仰。然而,梁实秋与老舍笔下的“诗人”似乎都不具备以上特征,显得不那么“光辉”,甚至连“平凡”也够不着,他们“揭示了”诗人的“另一面”。梁实秋在他的小品文《诗人》里开篇就写道:“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个笑话。”他对诗人的“神圣”避而不谈,单单从假如“一个诗人在隔壁”的角度行文,通篇展示的都是诗人有异于常人的“可笑”之处。首先,他“曝料”了“诗佛”王维与“诗圣”杜甫鲜为人知的“糗事”:人们一想到王维,“只觉得摩诘当年,千古风流”,可谁曾料到,他在苦吟时曾经堕入自家的醋缸,那付尴尬相是不难想象的;人们凭吊浣花溪畔的杜甫草堂,很容易遥想杜工部当年“吟哦沧浪,主管风骚”的风采,可是谁又能想到,在经历了离乱之后,他居然“在耒阳狂啖牛炙白酒胀饫而死”,这样的死法想必极不雅观,也让人难以接受。对于诗人的整体形象,他没有描绘他们“宽衣博带,飘飘欲仙”、“儒冠羽衣,意态萧然”的一面,而是运用传神之笔,概括出他们的有异于常人的“典型”特征:

诗人没有常光顾理发店的,他的头发作飞蓬状,作狮子狗状,作艺术家状。他如果是穿中装的,一定是像算命瞎子,两脚泥;他如果是穿西装的,一定是像卖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游手好闲,他白昼作梦,他无病呻吟,他有时深居简出,闭门谢客,他有时终年流浪,到处为家,他哭笑无常,他饮食无度,他有时贫无立锥,他有时挥金如土。

诗人往往不拘小节,不修边幅,不谋生计,不计前程,不顾后果,以上描写既是夸张,也是写实。(据说大诗人王安石就十分不讲究个人卫生,极不爱洗澡换衣,致使面目黧黑,连皇上也曾亲见其须发里有虱子出没。)而老舍的《诗人》则围绕着“诗人是中了魔的人”来写。“中了魔”的表现,首先最容易看到的是诗人在举动上异于常人:

有的诗人囚首垢面,有的爱花或爱猫狗如命,有的登高长啸,有的海畔行吟,有的老在闹恋爱或失恋,有的挥金如土,有的狂醉悲歌……在常人的眼中,这些行动都是有失体统的,故每每呼诗人为怪人,为狂士,为败家子。

其次,诗人在创作的时候也是“中了魔”的:

看,当诗人中了魔,(或者说有了灵感),他或碰倒醋瓮,或绕床疾走,或到庙门口去试试当用“推”还是“敲”,或喝上斗酒,真是天翻地覆。他醒着也吟,睡着也唱,能闹几天几夜,忘寝废食。

同时,在梁实秋与老舍的笔下,诗人尤其显得“不合时宜”。梁实秋的《诗人》说:“如果我是一个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大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必以为不值一文钱,他会给我以白眼,我看看他一定也不顺眼。”诗人与现实社会格格不入。在老舍的《诗人》中写道:“在别人正兴高采烈,歌舞升平的时节,他会极不得人心的来警告大家。人家笑得正欢,他会痛哭流涕。及至社会上真有了祸患,他会以身谏,他投水,他殉难!”诗人还是与现实社会格格不入。总而言之,在他俩笔下,诗人从外貌到言行,都是有异于常人的可笑的“怪物”。不同之处在于,老舍对诗人的这种“不合时宜”进行了分析:“他的眼要看真理,要看山川之美;他的心要世界进步,要人人幸福。他的居心与圣哲相同,恐怕就不屑于,或来不及,再管衣衫的破烂,或见人必须作揖问好了。所以他被称为狂士,为疯子。……正如他平日的那些小举动被视为疯狂,他的这种舍身救世的大节也还是被认为疯狂的表现与结果。即使他没有舍身全节的机会,他也会因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或不肯赞谀什么权要,而死于贫困。”老舍还提出疑问:“可是,这些狂士(或什么什么怪物)却能写出标准公民与正人君子所不能写的诗歌。”给予诗人高度肯定及赞美。在梁实秋与老舍眼里,诗人的“不合时宜”,也许有其“不识时务”的一面,但更多是因为诗人不肯与现实同流合污,有着高洁的品格。

诗人是如此,那么对诗人的作品——诗,他俩又持什么看法呢?梁实秋写诗人作诗是“变戏法的总要念几句咒,故弄玄虚,增加他的神秘,诗人也不免几分江湖气,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梦笔生花,总有几分阴阳怪气。”把诗人作诗比作变戏法的念咒语。诗人作诗时摇头晃脑,与变戏法的念咒语还真有几分神似。他进一步调侃诗人的作品: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把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

若是没有一点慧根的人,能说出这样的鬼话么?你不懂?你是蠢材!你说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风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天知道。

连同读诗的人也被调侃。而老舍在写诗人作诗时说:“有人说,诗人是长着四只眼的,所以他能把一团飞絮看成了老翁,能在一粒沙中看见个世界。”写出诗人有不同于常人的禀赋。随后,老舍用孩子似的纯真非常郑重的提出:“诗,救不了他的饥寒,却使整个的民族有些永远不灭的光荣。”“怪物也许倾家荡产,冻饿而死,但是他的诗歌永远存在,为国家民族的珍宝。这是怎一回事呢?”发人深思。

二、审美趣味的异同

有趣的是,这两篇小品文都是梁实秋与老舍在抗战期间赴国难在重庆北碚创作的,有着相同的时代背景。梁实秋与老舍又同是北京人,都有着出国的经历(梁实秋在美国留学,老舍在英国任汉语教师),彼此还是较好的朋友。两人同为文学大师,都以幽默著称,但这两篇同以“诗人”为题的小品文却透出不同的审美趣味。

梁实秋的《诗人》是其“雅舍小品”系列中的一篇。正是因其“雅舍小品”,梁实秋被推崇为华语世界散文的一代宗师。他一贯主张文学应该反映普遍的人性,只有这样的作品才是永久的,有生命力的。延续这一主张,他抗战期间在重庆又提出“与抗战无关”言论,受到了来自各方,尤其是左翼作家的猛烈批评与抨击。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梁实秋开始了他的“雅舍”系列的创作。也许是为了实践他的文学主张,梁实秋的“雅舍小品”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疏离政治,不愿拿笔杆代枪杆,他不写反映时代波澜的高文大册,既不涉及国是,亦不高谈中西文化问题,所写均是身边琐事,反映普遍人性且有益于世道人心的小题材。读者从他的作品中看不出任何与时代有关的痕迹。他创作“雅舍小品”的初衷也是“写作自遣”,“愉悦性情、调剂生活、忘怀得失”。因此,尽管梁实秋对诗人及其诗的辛酸遭遇表示同情:“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炼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但《诗人》还是呈现出轻松调侃的笔调,读来使人会心一笑。

与梁实秋相反,老舍的《诗人》虽然也有幽默调侃的意味,但是他的笔调却严肃凝重得多,也发人深思。如果了解一下老舍在抗战期间的经历,可以看出他的小品文《诗人》有他自己的身影在里面。老舍的《八方风雨》写他抗战期间的生活:“这,是流亡,是酸苦,是贫寒,是兴奋,是抗敌,也就是‘八方风雨’。”“我的笔须是炮,也须是刺刀……我以为,在抗战中,我不仅应当是个作者,也应当是个最关心战争的国民;我是个国民,我就该尽力于抗敌;我不会放枪,好,让我用笔代替枪吧。”所以,他在《诗人》中有明确的态度:“要掉了头,牺牲了命,而必求真理至善之阐明,与美丽幸福之揭示,才是诗人啊。”诗人必须是有民族大义、有气节、有追求。老舍一直以来有一个愿望,就是做一个职业的作家。可是在那样的社会条件下,靠专门写作是很难维持家计的。他有许多教书的机会,但他不肯去,他不愿意为了金钱而牺牲了写作的志愿,宁愿受苦,也不愿改行。所以抗战期间,老舍即使在贫病之中,也坚持专门写作。这与他笔下的诗人是何其相似啊。在旁人看来,老舍也许和他笔下的诗人一样,也是“中了魔”的人。

两位文学大师,也是语言大师,但两人的语言风格完全不同。梁实秋的语言文白夹杂,简洁雅致,隽永耐读。而老舍追求的是“俗白”的语言,浅明简确。有人批评他的文字缺乏书生气,太俗,太贫,近于车夫走卒的俗鄙,但他一点也不以为耻。

梁实秋与老舍还是幽默大师,但两人的风格也完全不同。梁实秋的幽默被誉为“学者加绅士式的雅隽风格”,使得读者“有所会心,话中有耐咀嚼的智慧,此外还有博雅的知见。”而老舍的幽默是“穷人的幽默”(舒乙语)。他的幽默是平民化的,代你说出你也能说出的话,代替大家说出大家感受到的幽默。

两位大师审美趣味的异同,我们都可以从他们的《诗人》中感受到。虽然有以上不同,但读他们的作品,都可以让人愉悦性情、调剂生活、忘怀得失,有异曲同工之妙。

[1]梁实秋.雅舍菁华[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0.

[2]老舍.大智如愚[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5.

[3]鲁西奇.梁实秋传[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

[4]四十不坏.孔庆东[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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