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亡汉兴的历史原因
2013-08-15龙芊良
龙芊良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300071)
秦朝,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真正意义的统一王朝,为华夏民族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汉朝,更确切地说是西汉,是中国历史上一段兴盛时期,促进了中国统一大业的稳定与发展。是什么造成了秦朝统一却二世而亡的悲剧,又是什么让西汉从初期的民生凋敝一步步走向兴盛?很多对这段历史有兴趣的人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但都是从单一方向进行的分析与研究,本文将从统治政策和帝王个人素质两个角度对秦亡汉兴的历史原因进行剖析,得出更为合理的解释,试图给当今社会以启示。
一、从统治政策的角度看秦亡汉兴
从秦朝的迅速衰亡到西汉的渐进兴盛,国家和社会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造成秦亡汉兴最重要的原因是两个朝代推行的统治政策存在差异。从众多的历史记载和史实中可以发现,秦朝实行的是严刑峻法型的严密高压控制的统治方式,而西汉则采取了减轻刑罚的和缓松弛的统治方式。两种不同的统治方式源于统治者统治思想的差异,由此造成了两朝统治者推行了不尽相同的统治政策。
(一)统治思想的差异
统治思想的差异与秦汉两朝的时代背景和春秋战国的百家思想有着极为重要的关联。秦朝更多的信奉法家思想,而西汉则更多的采用黄老学说和儒家思想。而统治思想的差异源于两朝建立的时代背景不同。
秦朝建立在群雄逐鹿、七雄争霸的战国时代,分裂的局面和统一的大势让当时的秦国必然选择相对更为强势的法家思想。面对国家存亡的危难和统一大业的愿望,拥有强大野心的秦国通过商鞅变法等一系列带有法家强制性色彩的措施提高军事战斗力,增强国力,统一民心。在这样的混乱年代,法家思想可以帮助秦国更好地统一民心,更有效地执行国家决策,也正是因为法家思想在秦统一六国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让建立统一秦帝国的秦始皇更为推崇这一思想,继续采用法家思想治理国家。此外,秦统一六国后统治者将功劳更多地归功于军队和战争指挥者的个人能力,忽视了百姓对统一战争胜利的重要影响,统治者考虑是如何维护个人的统治权威而非百姓的安居乐业,采用法家思想更符合其意愿。然而,强势的高压控制思想却与国家统一后民众渴望稳定宽松生活环境的意愿发生了严重冲突,并愈演愈烈,最终百姓难以忍受,揭竿而起。
反观西汉,它建立在秦王朝的基础上,这无疑减少了外敌的隐患,秦末农民战争是国家内部反抗统治压迫的斗争,斗争的激烈程度有所减轻,而汉高祖刘邦又本为一介庶民,亲自参与了推翻秦朝的农民战争,看到了战争中爆发出强大力量的农民的重要性。此外,汉朝建立初期,针对战争破坏造成的民不聊生的现实社会状况,统治者不得不选择更为和缓和亲民的统治思想进行政治统治,避免再度激发民众的不满情绪,黄老学说的“无为而治”和儒家的“民本”思想无疑是当时最为适合的选择,西汉统治者正是在这些思想的指导下采取了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等一系列缓和的统治政策,这也符合百姓渴望安定的心理意愿。
(二)具体统治措施的不同
正是由于秦汉两朝信奉着不同的统治思想,让两朝的统治者制定的管理国家和社会的统治政策和具体措施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当然这其中也包含着西汉统治者汲取秦朝迅速灭亡教训的影响因素。秦朝建立后,秦始皇为巩固统治,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旨在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措施,建立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强调高度的集权和专权;而西汉初年,为恢复和发展生产,汉高祖则实行了减轻赋税徭役、废除严刑苛法等一系列利民措施。这种不同的统治措施造成了秦亡汉兴局面的出现。
统一后的秦朝依然采用法家思想作为其治理国家的思想理念,但此时,对于国家建设而言,法家思想并不符合民众的心理意愿,所以对其王朝速亡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法家思想的具体措施体现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从政治制度上看,秦朝“废除了西周的封建领主制,代之以中央集权的封建地主制”[1]75。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地方实行郡县制,从而确立了至高无上的皇权,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政治统治的稳定,但同时由于严密控制和森严的等级制度很难让百姓信服,也为暴政和腐败现象的出现提供了可能。
其次,从经济措施上看,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私有制。《资治通鉴·秦纪二》中明文记载:始皇帝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实田[2]58。这项措施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维护了地主阶级对土地的控制权,也就使得地主阶级利用土地剥削农民的行为合法化,造成了严重的土地兼并状况,从而加剧了地主和农民的阶级矛盾,使得双方的矛盾日益不可调和。除此之外,法家思想不具有儒家的“民本思想”,很少考虑到百姓的利益,其制定的统治政策多从统治阶级的角度出发,繁重的徭役,沉重的赋税让刚刚从战争中解脱出来的百姓困苦不已,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生产,激化了社会矛盾,这也是秦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从法律方面看,法家思想在统治政策中占据重要位置。秦朝在建国后颁布了全国通行的《秦律》,据史料记载,《秦律》刑罚名目繁多,见于《法律问答》的死刑就有四种,并且这些都是用来镇压人民反抗的。[3]严酷的刑罚,表面看有利于统治集团的政治统治,实际上却到了让百姓难以接受的地步,进而直接引发了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成为了秦朝灭亡的直接原因。
第四,从文化教育上看,秦朝采取的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措施,重视对民众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授,实行严格的思想控制和文化限制。此外,秦朝实行愚民政策。正如《中国史纲》所言:武力的统治不够,还要加上文化的统治;物质的缴械不够,还要加上思想的缴械。[4]正是这种文化高压,让农民不得不采用起义的方式推翻秦朝的统治以求得生存。
在《资治通鉴》中记载: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上书曰:“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相与非法教人……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2]58。此建议得到了秦始皇的批准,焚书事件随即发生。焚书坑儒是中国古代的一场文化浩劫和历史惨案,极大地阻碍了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时隔千年,唐诗人章碣经过临潼骊山作诗《焚书坑》:“竹帛眼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1]76用焚书坑儒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控制世人的思想意识,只会带来更多的不满,也为秦王朝的灭亡埋下了隐患。
汉人刘向在其著作中认为:秦政之失在于“上小尧舜,下邈三王”,即秦朝统治者对古代传统文化的蔑视。焚书坑儒,不仅造成大量文化典籍的毁灭,限制了思想的自由发展,还导致秦朝世风日益恶化,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史料对于焚书坑儒这一事件有众多的记载,大多持否定态度,当今史学家认为秦朝的这种做法对文化教育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对民众素质的普遍提升也十分不利。雷依群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重新认识秦亡汉兴》一文中指出:“秦朝统治者的这些举措,使其政权既丧失了传统文化的根基,又丧失了激活创造新文化、新制度的文化原动力。”
由以上几方面可以看到,秦朝的严密高压统治方式,对统治集团和官僚阶层而言存在着暴政和腐败出现的可能性,对百姓而言不符合大众在战争过后渴望和平安定的心理期盼,对社会文化和环境氛围而言也是一种破坏和伤害,或许它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秦朝统治者集中皇权,控制整个国家的发展,但是在当时战后社会疲敝、百姓生活困苦的状况下,这种强势的统治手段无疑是弊大于利,无法缓和王朝内部的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甚至让这些矛盾有所激化,曾经风光一时的秦王朝因农民战争的打击而灭亡的事实也证实了这种统治方式的不适应性。
与秦朝相比,汉高祖就吸取了秦亡的教训,“反秦之弊,与民休息”。汉朝统治者尊崇黄老学说,主张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经济上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轻徭薄赋,休养生息,改变了秦朝赋税徭役沉重的局面,将税收变为“三十税一”,这无疑迎合了民众厌恶暴政的心理,符合他们渴望和平安定生活的愿望,从而赢得了民心,为国力的恢复和社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为后来西汉的不断强大打下了基础。
文化思想上,汉武帝时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董仲舒“天人感应”的儒学思想迎合了统治者的意愿,受到了汉武帝的推崇,虽然这也是一种专制思想,但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强调“以民为本”的重要性,统治手段相对缓和,还积极传播儒家经典,有利于民众的教化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比法家思想的强制性更容易让民众接受,进一步促进了汉朝的兴盛。此外,西汉察举和刺史制度的推行,为人才的选拔和平民做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有利于防止暴政的出现和腐败的滋生。
在法律方面,西汉的律法虽然大体上继承了秦律,但废除了秦律中一些极端、严酷的刑罚,如汉文帝十三年时对刑制进行改革,主要是废除肉刑,以笞、徒、死刑来取代原有的刑罚,具体为“把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弃市”。景帝时进一步减轻刑罚,两次减少笞的数量,并命丞相刘舍和御史大夫卫绾指定《棰令》,具体规定执行笞刑的刑具尺寸、重量、规格,这些废除和减轻刑罚的举动缓和了统治阶级和民众的矛盾,赢得了百姓的支持。此外,汉朝还建立了奏谳制度,要求疑狱需逐步上报裁定,避免了官员的主观臆断,有利地提高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性。
在当时民生凋敝的社会背景下,西汉和缓宽松的统治手段,无论是对国家制度的建设还是对社会环境的改善,都有很大的帮助。西汉统治者推行的以德化民、以礼为治的民本思想也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最具价值的内核,他看到了人民力量的伟大,制定的管理决策符合百姓需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汉朝高明于秦朝的地方,也是秦亡汉兴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从帝王个人素质的角度看秦亡汉兴
秦皇汉武,自古以来就是人们津津谈论的两大帝王,一个开创了中国历史的统一大业,一个实现了王朝的兴旺发展。同样重要的地位和功绩,却出现不一样的结局,这其中的缘由与这两人的性格、才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帝王的个人素质也是影响一个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重要因素。
秦始皇,自小在赵国作人质,后又面对母亲与宦官私通、皇宫叛乱等事件,这样的人生经历让他逐渐形成了暴虐、孤僻的性格,不懂得体恤他人,任意妄为,唯我独尊,这样的性格是造成秦朝暴政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在秦始皇统治后期,他追求个人享乐,修建豪华宫殿、五次外出巡游、四处求长生不老药……这些行为都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尽管他有帝王的才略,却难以抑制本人享乐的欲望,这也让本就摇摇欲坠的秦朝在面临农民战争时土崩瓦解,最终走向二世而亡的境地。
与之相比,汉武帝则是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君王,凭借抗击匈奴、“凿空西域”、开拓南疆让汉朝走向强盛。《汉书·武帝纪赞》言:“如武帝之雄才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有何加焉。”登基后,他广揽人才,虚心纳谏,在贤臣的帮助下改革各项制度,非常关注农业,体察民生,认识到百姓的重要和民心的决定作用。他北击匈奴,南征越族,出使西域,一步步将西汉带向兴盛。此外,西汉多利用国家力量修建水利等生产设施,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用于改进农田灌溉技术,发展农业生产,以此来造福百姓,繁盛国家。
从以上两位帝王的对比中可以看出,不同的统治者的个人素质也是影响国家兴衰存亡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能否认识到人民力量的重要性也是统治者是否可以治理好国家的一个重要条件,正如荀子在《荀子·王制》中所言:“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三、秦亡汉兴的现实启示
每一个历史事件或历史现象总能给后人或多或少的启示。秦亡,如一声声长鸣于历史长廊的警钟,告诫我们暴政的危害;汉兴,如一面明镜,告诉我们如何赢得民心,如何让国家稳定地发展下去。孟子曾经说过:“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执政者只有时刻关注百姓的意愿,制定符合百姓需要的制度和政策,顺应民意,才可以保证国家的稳定发展。
从秦亡汉兴的历史中,我们可以认识到民心向背是统治能否继续、国家兴亡的重要条件,作为一国的统治者,要认识到人民力量的强大,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思想文化,只有符合人民的意愿,才能发挥它的作用,推动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就现实社会而言,在法律、制度上还存在很多的疏漏,不能完全满足百姓的需要,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在社会建设上,还需要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实行一系列的利民政策,更好地帮助贫困家庭摆脱困苦,走向小康;在政策指导上,国家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对民众关注的房价、物价、医疗、保险、就业等诸多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研究,竭尽全力去解决,满足更多百姓的社会生活需求。总之,要坚持以民为本的思想,制定和施行有利于百姓福祉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政策,使我们的国家更加繁荣昌盛。
[1] 谢善骁.解读历代帝王[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6.
[2] 司马光.资治通鉴[M].台北:台湾出版社,1997.
[3] 周一良.新编中国通史:第一册[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197.
[4] 张荫麟,吕思勉.中国史纲:上[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