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
2013-08-15习明明
习明明
“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平稳顺利渡过了百年一遇的国际性金融危机——次贷危机,年均GDP增长率高达11.22%,其他主要经济指标也都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在进入“十二五”之后,我国经济又遭遇了美欧债务危机的影响,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截止到2011年底,美欧部分国家主权债务占GDP比重达100%左右,而日本更是高达225%,西方发达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缓解,债务危机面临全面爆发的可能性依然存在。2012年,全国经济普遍出现下滑。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我国GDP为519322亿元,比上年增长7.8%,创十三年来新低。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86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出口20489亿美元,增长7.9%;进口18178亿美元,增长4.3%。进出口差额(出口减进口)2311亿美元,比上年增加762亿美元。全球经济消费疲软,外贸出口持续减少,是导致我国经济增速持续下滑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2010中国城市群发展报告》指出:“在新的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城市群正在成为国家参与全球竞争与国际分工的全新地域单元,其发展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并正在影响着21世纪全球经济的新格局。中国城市群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格局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核心地区,是我国主体功能区划中的重点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也是未来中国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在全国生产力布局格局中起着战略支撑点、增长极点和核心节点的作用”。毫无疑问,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东部沿海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的高速成长,是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最重要动力来源之一。目前为止,这三大城市群的经济总量已经占据我国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但是,受土地、技术、资源、环境、能源等因素的瓶颈制约,近几年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明显出现乏力,增长速度逐年下滑且普遍低于内陆省市。因此,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和支撑在哪里?这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
长江中游城市群,作为内陆地区新成长起来的城市群,其特殊的经济和地理位置,在整个长江流域起着承上启下,沟通全国东、中、西部地区的重要作用。
一、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由来
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江西省交通厅规划办公室副主任江景和于1993年发表的《关键之举是共建一个新的“发展极”》,首次提出了在中部地区建立“汉长昌大三角”的思考,这一概念后又被简称为“汉三角”。赖泽源、吕桦、章定富等于1996年提出了“以武汉为中心,长沙、南昌为次中心的长江中游巨型城市群”。江西财大朱丽萌研究员2006年在江西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则首次提出了“中三角”的概念并发表了《构建汉长昌都市圈、打造中国第四增长极》一文。2010年,江西省社科院麻智辉研究员也提出,中部三省要通力合作、组团发展,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此外,湖南部分学者也纷纷发表文章,强烈希望三省共同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秦尊文,2011)。2011年,中部的“中原经济区”提升为国家战略,目前已成为跨7省28市的大经济区。同属中部的长江中游地区,在2010年12月也与“中原经济区”一起,被列入国务院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18个国家重点开发区域。
由此,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雏形基本完成,即以武汉、长沙、南昌三个省会城市为中心,由大武汉城市圈、长株潭“3+5”城市群、鄱阳湖生态城市群组成的涵盖29个城市的经济区(秦尊文,2010、2012;朱丽萌、陈雁云、习明明等,2012)。2012年7月14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到武汉调研了“中三角”城市群,李克强听取了湖北省负责人关于发展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议的汇报。李克强副总理指出:“城镇化是内需最大的潜力所在,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托。从经济梯度推进的规律看,中部地区发展机遇明显大于挑战,发展的回旋余地很大,对全国经济的带动作用日益凸显。长江中游地区承东启西,集中了上亿人口,工业有基础,又是我国农业主产区。加快这一地区崛起,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并举’,前景十分广阔”。
2012年12月底,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江西九江主持召开区域发展与改革座谈会。谈到长江中游城市群,他对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等省负责人说,把安徽纳进来。2013年2月23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战略合作协议(武汉共识)》,四个城市11个对口部门还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中三角”的正式扩容,包括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涵盖大武汉城市圈、长株潭“3+5”城市群、鄱阳湖生态城市群、江淮城市群在内共40多个城市,国土面积40多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6亿人,GDP占四省经济总量约80%。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在我国区域发展和开发开放中具有突出重要的位置,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联动与一体化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和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与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城市群的不断成长和发展,有学者指出,中部六省未来必定会出现两大城市群,形成南北呼应的格局,即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黄河中游城市群。从而使得中部地区能够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实现各个城市之间的优势互补与协同创新,加快中部地区的资本和要素积累,充分发挥中部地区要素和产业集聚的优势,创造规模效应,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的“三化”协调发展、“两型”社会融合推进的科学发展之路。既符合国家主体功能分划和国家对中部地区的战略规划与战略定位,又可以化解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各种问题。对于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扩展国土利用空间。极大减轻环渤海、珠三角、长三角等东部发达地区的耕地占用压力,保护有限的优质耕地,缓解我国的粮食生产危机。近几年,我国粮食产量出现“七连增”,粮食进口也出现“七连增”,粮食进口比重明显突破95%的粮食自给保障线,大规模“进口土地”成为常态。当前,诸多不利因素都在动摇粮食稳产增产的基础,特别是水资源约束、耕地数量与质量下降,将严重影响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必须调整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空间布局战略,以保证粮食资源,大幅减少耕地占用指标,实行部分农田“零”占用制度。
第二,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建设。根据《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我国城镇人口达到7.12亿人,城镇化水平为52.6%,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从国际比较来看,发达国家过去在进入现代化期间的城镇化水平都要远高于中国当前的城镇化水平。例如,美国1975年的城镇化率为77.6%,日本1990年的城镇化率为77%,德国1985年的城镇化率为86%,法国1991年的城镇化率为74%,英国1991年的城镇化水平为89%。按照完成现代化的目标,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在未来至少应该提高20个百分点,这就意味着将有3亿左右的农村人口继续向城镇转移。此外,我国7亿多城镇人口中,农民工有2.2亿人。到目前为止,这2.2亿农民工仍被排斥在政府的公共服务范围之外。
第三,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首先,从全国的角度来看,在中部地区建立一至两个类似环渤海、珠三角、中三角的大规模城市群,有利于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缓解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用工压力,减少对东部沿海地区的资源环境压力,并进一步促进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其次,从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来看,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黄河中游城市群,可以更好地调整中部地区的区域内产业布局,充分有效利用区域内资源,优化区域内产业结构,有利于资本和技术积累,走集约化发展道路。实现双赢,缩小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
三、结论
总之,从我国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总体欠发达,不平衡发展仍然是我国很长时期内的主旋律。如今,在我国沿海地区已经形成三大增长极,分别是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中西部地区增长明显偏弱。长江中游城市群作为成长中的经济区,在我国定位于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核心增长极,既是不平衡发展的结果,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中部崛起的根本所在。
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未来发展方向应该多向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借鉴学习,四省应该坚持“共同目标、信息共享、监测合作、执法协作、利益平衡、定期协商、循序渐进”原则,积极努力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建设,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加快落实和推进中央关于中部地区“三个基地一个枢纽”的战略定位,在中部地区加强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其承东启西、连南通北的区位优势,统筹发展各种运输方式,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加快长江、湘江、赣江、淮河及重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和重点内河港口建设,新建和扩建一批支线机场,鼓励发展通用航空。将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成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并名副其实地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