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潮流的思考
2013-08-15冯云超
冯云超
(河南工程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3)
从某些因素来看,影视剧与文学作品具有较多的相似性。可以说,影视艺术从出现开始,就与文学作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影视剧更善于从文学作品中获取故事情节、题材类型,并且进行不同程度的改编[1]68。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文学成为一种全新的创作和传播形式,愈发受到影视创作者的欢迎,并逐渐成为影视改编的主力军。电影《失恋三十三天》《山楂树之恋》等,电视剧《双面胶》《蜗居》《美人心计》《步步惊心》《甄嬛传》等,都改编自网络文学。这种潜力巨大的网络文学改编潮流的兴起有着深刻的原因,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提高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水平和质量,对于今后影视剧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潮流的兴起原因
(一) 网络文学的群众基础较好
绝大多数的网络文学创作,并不是一气呵成的,而是随写随发,作者会较多关注网友的阅读反应,主动搜集和听取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并且根据受众的喜好或偏向对作品进行修改与补充,这就使网络文学必然带有群众性特点。从这个角度来看,网络文学的创作主体并不仅仅是作者,还有“在线创作”的网友,因此作品的受众根基要比传统文学更好。如作家六六就非常懂得通过论坛发帖为作品吸纳人气和汲取创作思路,她通过发帖与跟帖,顺利实现网络作家与读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这样,较好的网络文学作品就拥有了很多追随者,这些支持力量能够形成一股驱动力,为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提供源源不断的受众。许多网络文学作品正是在万众期待中进行的影视改编,例如,在网络上迅速走红的《步步惊心》,具有非常多的忠实读者,他们都对作品进行影视改编充满了期待。
(二) 网络文学能够迎合受众口味
与小说相比,影视剧更加具有娱乐、时尚和大众气息,其审美特点和传播手段更容易吸引受众目光,特别是由网络文学改编而成的影视剧,更是受到了观众的青睐。其实,改编自网络文学的影视剧之所以得到受众欢迎,很大原因来自于网络文学本身。网络文学的显著特征就是具有娱乐性,不仅作品情节跌宕起伏、惊心动魄,人物个性鲜明,语言诙谐、幽默,而且人物在时空中穿梭、在天地间遨游,这些都开拓了受众的审美想象空间。网络作家的非职业性身份,使他们在创作作品时能够更加准确地捕捉到受众的喜好,更好地贴近现代人的审美口味,满足受众心理需求,而且他们的写作材料都取材于现实生活,容易使观众实现心灵共鸣。网络文学具有的这些优势,使其改编而成的影视剧普遍能够抓住观众的心,赢得较高的收视率。
(三) 网络文学注重后现代审美元素
在当今社会中,崇高正被颠覆,权威也在被解构,生活正朝着一种后现代趋势前进,网络文学也以其强烈的后现代风格,争取到了大量的读者。与传统文学相比,网络文学作品的自由度更高、开放程度更大。网络作家在关注生命和生活的同时,能够从日常化的生活入手进行叙事,即使涉及大框架的历史层面,也往往会做一些细致的处理,使之更具有生活色彩。他们以一种游戏的态度从事文学创作,善于站在扁平立场上去解读艺术信息,倡导无深度的言说、平面化的表达,能够触碰现代人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和思维特点,所有这些正是现代人在高节奏、强压力的生活面前急需的一种心理层面的宣泄、疏导和认同的娱乐元素。因此,网络文学获得了非凡的关注度,改编成影视剧也就顺理成章了。
二、网络文学影视改编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网络文学影视改编题材较难把握
在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过程中,(文学)剧本题材类型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目前,网络文学大概存在着以下三大类别:一是言情文学,多以女性视角讲述青春言情、都市男女、宫廷斗争和历史穿越等几个方面的故事内容;二是玄幻文学,这方面主要的受众是男性,具体题材有历史风云、军事斗争、仙侠传奇、玄幻惊悚等;三是经典文学,主要以短小篇章为主,包括一些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较为突出的纯文学。
在看似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学题材中,真正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有多少呢?从近几年由我国网络文学改编而成的影视剧来看,都市男女情感生活、宫廷斗争、历史穿越题材的改编较多,除了这类题材的文学作品点击率极高之外,故事性较强、画面感较好、矛盾冲突较多、人物形象更鲜明,都保证了这类题材改编之后更容易有较高的收视率。但是,这种情况窄化了影视改编的取材范围,使网络文学改编影视成为宫廷戏和都市言情的代名词,呈现出严重的类型化特点。这虽然能够在短期内提升影视剧的收视率,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必然会使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后劲不足。
(二) 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剧本删改难题
一般来说,与传统文学不同,网络文学的思想深度和艺术造诣并不突出,其显著特征在于着重追求故事性,体现出一种精神快餐文化特点。也正是由于网络文学故事性较强,才使其具备了改编成影视剧的前提条件和拍摄价值,然而为了避免与文学作品故事情节完全重复,改编就必须面临着对原著的取舍难题。
网络文学作品一般都是长篇巨制,如何在动辄几十万言的网络文学作品中梳理出清晰的故事主线,对故事情节做最恰当、最合理的删减或修改,这对要求情节紧凑、戏剧冲突较多的影视剧来说困难重重[2]102。例如,自拍摄到播映都存在很大争议的《佳期如梦》,宣传可谓声势浩大,但很多观众及网友都对其进行了这样那样的批评,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电视剧没有严格遵循原著的爱情故事线索,电视剧中“佳期爱上了阮正东、孟和平与阮江西相爱”的情节与原著“佳期和孟和平忠贞不渝的爱”完全不同,从而导致了观众在审美情感方面的冲突。相反,改编自《未央.沉浮》的电视剧《美人心计》却赢得了很多好评,这自然与原著鲜明的戏剧冲突分不开,也与其改编较忠实于原著有关。
(三) 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影视制作水平堪忧
在网络文学影视改编中,由于资金投入有限,拍摄设备不理想,拍摄环境不到位,演员选取较随意,拍摄人员缺乏专业性,致使改编与拍摄过程存在很大的山寨化、低质量问题[3]85。影片的拍摄不能仅仅考虑网络文学本身,因为文学的表现方式是文字及想象,而影视作品则给观众带来全方位的视听享受。网络文学将思考、想象的空间留给了读者,可是这在影视剧中却行不通,影视作品必须将文学表现内容场景化、具体化地呈现出来。
在文字语言转换成镜头语言的时候,缺乏确定画面感的网络文学为拍摄制造了困难,加之编剧、导演专业素质不足,使得演员很难做恰切、自然的表演,这样影片的观赏性就会大大降低。在后期制作方面,拍摄设备不良、影片剪辑不到位、存在着杂音的同期声音质、缺乏后期配音过程、混乱的编辑节奏、单调使用镜头语言等问题,都使影片的整体效果不好,作品精致度不足,可视度很低。例如改编自同名网络小说的电视剧《泡沫之夏》广受网友和观众的指责,他们认为该剧不仅生硬套用了原著情节,而且在讲述故事时,场景氛围描写和人物心理活动表现欠妥,从而导致电视剧的故事情节缺乏连续性,很多没看原著的观众都感觉看不懂,甚至曲解了主人公形象。其实,改编自网络文学的影视剧,试图以独特的方式进行演绎,行为本身无可厚非,但在拍摄过程中,如果出现的种种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消解影视剧拍摄的意义和价值。
(四) 网络文学影视改编中演员选定的困境
演员是影视剧赢得收视率的关键因素,一个好的剧本加上一个实力强大的演员群体,必然能使影视剧火爆。网络文学一般都具有超高的人气,在改编之前,很多观众通过网络平台已经阅读过网络文学作品,他们通过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在心里已经描绘出了完美无缺的人物形象,这样就存在着先入为主的审美障碍。而文学形象一旦被定型,其丰富的内涵就会大打折扣。在改编为影视剧后,观众在文学中体验的人物形象就转化为具体演员,但演员一般很难完全符合之前读者依靠想象建构的人物形象标准,剧中人物与想象的落差必然会使观众对影视剧本身产生抵触情绪和非议行为。
在改编自网络文学的影视剧中,确定的演员无法契合所有观众心目中的原著形象,这就导致改编的影视剧在关注度较高的同时,也遭到观众的批评。例如,《佳期如梦》《泡沫之夏》《杜拉拉升职记》等改编自网络文学的影视剧播出后,虽然有较理想的收视率,但还是没有逃过观众的批评。出演电影版《杜拉拉升职记》的徐静蕾被指太老,而电视剧版的主演王珞丹又受到了太稚嫩而撑不起台面的指责。由黄晓明、何润东、大 S等明星出演的《泡沫之夏》遭到了观众和网友“装嫩”的评判,认为从演员身上看不到文学作品中青春偶像的影子。
三、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对策探索
(一) 提高网络作家的影视改编参与度
网络文学改编成影视剧,不单涉及影视公司拍摄、制作的问题,还涉及改编创作、版权归属等问题,有关各方必须处理好这些事宜。在较早一段时期,网络作家更愿意向影视公司出卖改编版权,然后由影视公司请专职编剧改编影视剧本。其实,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提升影视改编剧的艺术效果,赢取观众的关注度,影视公司应与网络作家联手,请这些作家担任影片的编剧,这样能够为影视改编提供一些新颖的思路[4]。
近来,网络作家已经更多地参与到了影视改编的剧本推敲之中,例如改编自网络文学的影视作品《爱上单眼皮男生》,就由原著作者胭脂亲自担任影视改编的编剧,使得本剧能够以一种清新的风格展示在观众面前,大获成功。又如《和空姐一起的日子》,作家三十恐怕自己的作品被有意无意的曲解,影响原著的艺术魅力,所以亲自参与了剧本的改编,改编的过程十分辛苦,作家承受了很多精神的煎熬,最终坚持了原著纯爱、浪漫的艺术风格,赢得了观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让网络文学更好地与剧本衔接,一些网络作家甚至在写作之初就介入剧本操作,如天下霸唱在动笔写《迷踪之国》前,就与多位影视制作人沟通过,最后为了符合影视改编需要,用探险性情节替代了恐怖灵异内容,这样更有利于作品在改编为影视剧本时少走冤路。
(二) 多方合力打造影视改编作品
在对网络文学进行影视改编的过程中,并不是某一种因素的良好发挥就能够使影视剧获得成功,而是需要涉及影视改编制作的各方面共同努力,合力打造一种强强联手、合作互补的局面[5]。近年来,影视改编已形成风险共担、资源共用和利益共享的多赢格局。饶雪漫及其公司团队在网络文学创作、影视改编和后期制作方面,就已经形成了一种产业链,如电视剧《马卓》改编自饶雪漫的网络小说《离歌》,该剧由作家本人负责剧本的改编和审核。饶雪漫和出品方不仅共同完成影视作品的改编和拍摄工作,而且还共同承担《秘果》《离歌》《沙漏》等的编辑工作。获得成功的影视作品又可以进一步提高书的销售量,通过良好的合作,各方都获得了良好的推广、宣传和销售业绩。其实,在很多时候,网络作家由于专业限制及个人资金、精力等方面的束缚,根本不可能凭一己之力完成影视改编,同样,影视公司也不可能完全不借助原著作者、传媒等因素,更好地拍摄和制作影视作品。所以,影视公司与网络文学作家、传媒手段等因素,应该形成一种合作机制,以更加专业、分工更加明确的状态,将那些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通过自然、完美的改编搬上电视荧屏。
(三) 努力遵循原著的精神内核
影视公司为了逢迎受众,赢取高收视率,有时会随意删改剧本情节,将原著改得面目全非。另外,在选取演员、设计情节、展开矛盾冲突时,缺乏必要的准备和仔细推敲,只是以一种先验的方式看待观众反应,在娱乐、游戏等内容的充斥下,热闹有余而艺术质量不足,这就导致改编后的影视剧作品缺乏真实、自然的味道,缺乏必要的生活观照和人文情怀。
因此,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需要特别关注网友(原著粉丝)的感受,在融合导演、编剧、制片等独特理解和把握的同时,尽量尊重原著的精神内核,对情景设置、演员选择、服装设计、道具选取等细节问题,应该在分析和研究原著的基础上,进行充满创新性、个性化的创造,以符合广大受众的需求[6]。
文字阅读需要发挥想象,而影视则是通过具象的声音和画面来表现的。对于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来说,媒介形式变化已经影响到了影视内容的表达,这使得改编并不能生搬硬套地进行镜头“翻译”,而应根据媒介自身规律,在忠实原著精神内核的基础上,对原著进行增删剪裁。这样才能使影视剧更具有表现力,也会更加适合观众口味,从而发挥文学作品的最大价值。
[1]周宪.视觉文化的转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谭德晶.网络文学批评论[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
[3]谭玲.网络文化与电视批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4]吴琰.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热现象探析[J].名作欣赏,2012(20):30―32.
[5]赵光平.从自由到捆绑——网络小说影视改编困境探析[J].时代文学,2011(15):43―45.
[6]朱怡璇.从传播学视角看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热播[J].电影评介,2012(5):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