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山区民族乡社会管理的创新实践
2013-08-15中共曲靖市委党校课题组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课题组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云南 曲靖 655000)
曲靖市居住着彝、回、苗、壮、瑶、水等少数民族40.33万人,占全市人口的7.2%,主要分布在8个民族乡,95个民族聚居村委会,619个民族村民小组,属典型的民族散杂居地区,七个世居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服装、风俗、信仰和生活习性。根据民族乡的特点,曲靖市委、市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扶持民族乡的发展,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提高生产生活水平,成效较为突出,经验值得总结。
一、曲靖市山区民族乡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近年来,曲靖市山区民族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民族贫困山区在社会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一是移民安置、重点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土地征用以及就业、就医等矛盾纠纷相互交织,山林地权属矛盾纠纷突出。二是社会管理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行政村一级基层基础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与群众愿望上有差距,在社会管理工作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方法不多、措施不力,特别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能力还有待增强。三是在思想观念上,县乡两级不同程度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的现象。四是经济总量小,产业化水平不高,与高度复杂化的利益结构和多元化的人民需求不相适应。五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为难点,重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网络等新兴事物衍生的社会问题有效治理还需进行制度创新。不同的地理环境、民族特征和社会问题决定了曲靖市山区民族乡对社会管理的特殊需求。就此,曲靖市民族乡大胆创新社会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建立“接边地区协作机制”,强化社会管理职能。云南罗平县鲁布革布依苗族乡、广西西林县马蚌乡和贵州兴义市三江口镇地处滇桂黔三省(区)结合部,群众往来频繁,互通商贾,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素有“滇黔锁钥”、“鸡鸣三省”之称。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毗邻地区的群众经济文化交流等活动日益增多,人员往来频繁,接边地区的矛盾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逐渐增多,接边地区有关部门之间相互要求协助的事项日益频繁。为了及时化解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好跨区域案件,维护毗邻接边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罗平县、西林县、兴义市三县妇联、公安局、人民法院先后建立了协作机制,促进了三地资源共享,推动了三地文明和谐共建,为接边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开发“优势产业链”,凸显社会管理功能。曲靖市8个民族乡根据自身不同的资源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园区,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养殖业。如新街回族乡依托肉牛养殖特色产业,垄断昆明牛肉市场,形成了初具规模的肉牛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链条,带动了新街乡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新街乡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外出人员的作用,在昆明等地建立党委(支部),对在外务工的人员进行统一领导、管理、服务,定期通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留守儿童学校、留守老人之家、留守妇女之家,利用各种条件提供帮助和服务。
3、发挥自身优势,彰显社会管理功效。一是利用民族节日做好服务、沟通、协调,让各少数民族更加团结、和谐。如师宗县五龙乡的民族表演队、民族服装展示队的表演和展示,让人们在欣赏艺术品的同时能够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融入其中,并且政府部门在组织这些活动时积极进行引导,搞好服务,这样,社会管理的功效得到充分的体现。二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村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马龙县王家庄镇的永发村利用“三轮四联”的形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保平安,让广大群众自觉的积极投入到共建美好家园、共保和谐平安社会的活动中。
二、曲靖市山区民族乡社会管理创新的启示
1、尊重民族特点,真城真心关爱民族群众,强化教育引导。一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民族乡群众的生存、民主权利、参与社会事务的诉求,与民族心理、宗教信仰、风俗、社会认同感、家国观念、道德操守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具备复杂性和敏感性,需从意识形态的高度慎重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抓好民族乡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始终坚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如罗平县鲁布革开展的“拒绝邪教进我家”等反邪教活动,在乡政府驻地设立“平安鲁布革”建设宣传点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在各村(居)委会设立反邪教工作联络站并配有18名联络员,与全乡4691户家庭签订《家庭拒绝邪教承诺书》,覆盖率100%,签订率100%。在尊重民族信仰的基础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理念,确保民族思想与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协同性。二是结合民族特性,创新民族乡社会矛盾处理机制。如云南唯一的布依族乡——长底乡集体上访较少,土地纠纷等社会矛盾处理不难,关键在于工作者善于把握布依族民族特性,用真诚、关心获取民众信任和认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的原则,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确保了全乡社会稳定。
2、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快发展步伐,打牢发展根基。一是全力推动民族乡社会事业的发展。要把民族乡的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逐年增大对民族乡教育的投入,加快实现民族乡“两基”的目标,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和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使民族乡全部少年儿童都能够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加大民族乡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建立支教长效机制,实施市、县抽调优秀教师到民族乡支教工程。要针对民族乡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等实际情况,加强民族乡公共卫生投入,大力发展民族乡地区医疗卫生事业,要重点对民族乡医疗机构进行改造建设,要在所有民族乡的各个行政村建立完善卫生室,使民族乡的人民群众看病、小病不出村,急病、大病得到及时救治。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民族乡人民群众的生产和基本生活。二是挖掘民族特色文化,加强民族乡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民族乡的民族文化是整个中华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必须对其进行重点开发、保护、发展。应建立民族乡文化开发、保护专项基金,加大对民族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民族乡文化站(馆)、体育场所基础建设给予重点扶持。要落实民族文化保护工程项目资金,建立民族乡农民文化活动中心。要实施民族乡少数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传承教育培养工程,对一些濒临失传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全面的拯救,加强本土文化传承人才的培养,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并对民族文化进校园实施补助;要建立民族乡民族文化广播站,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变成民族乡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以调动民族乡人民团结奋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三是发动社会力量,加大民族乡扶贫力度。要按照国家“十二五”关于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以贫困民族乡为重点,采取多项措施,增加扶贫投入,抓好民族乡及其行政村的整乡、整村推进和异地搬迁,着重帮助民族乡地区和贫困户改善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民族乡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并逐步达到小康。曲靖市各民族乡均处在边远山区,山高林密,绿水青山,自然资源丰富,民族文化古朴古香,有着区域经济文化的优势。因此,要大力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特别是民族特色的旅游业、民族药业、优秀农产品加工、特色食品、建材、能源(小水电站)等服务业和产业,用优惠政策吸引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的企业进入民族乡发展特色产业,扶持和引导发展一大批龙头企业,建立发展民族乡有特色具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增强民族乡经济发展的活力。
3、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途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探索扁平型社会管理途径。民族山区“条条”、“块块”式的社会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探索扁平型社会管理模式,减少管理层次、压缩职能部门、减少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效率,在最短时间倾听到群众呼声、最真实地感受到群众疾苦、最有效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探索平等型社会管理途径。民族山区地理区位特殊,思维行为方式落后,要加强对群众进行自由、平等、博爱等理念教育,清除封建思想和特权思维,尽量做到在制定制度、执行规则方面人人平等。三是探索参与型社会管理途径。通过电子政务、服务热线、听证会、咨询会、网上征求意见等畅通民族山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激发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热情,搭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平台。为此,在促进公众民主、自愿地参与社会管理中,要少些“精选”,多些“海选”;少些“暗箱”操作,多些“阳光”作业;少些过场,多些实质,不但要保证公众的参与权,更要确保普通参与者对决策的影响力,特别是要真正把绝大多数群众的正确意见作为决策的根据。四是探索自治型社会管理途径。民族山区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制定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的社会责任,将更多的社会微观管理权还给社会和群众;充分利用民间社会组织的资源来帮助政府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需要,发挥社会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行业自律、维护社会有序运转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行社区自治、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尽量把群众自己能办好、能办成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去办。五是探索疏导型社会管理途径。民族山区社会管理要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经验,转变思维,改变方法,对广大人民群众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有“堵”有“疏”,以“疏”为主,本着让买卖有市场、让市场有空间的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通过管理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要重点突出“五个多”,确保山区民族乡的健康有序发展。第一、多层次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强化领导。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第二、多角度分析山区农村特点,科学组建有利于民族山区农村社会管理的模式。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有利发展、群众自愿、便于组织、尊重习惯、规模适度”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第三、多渠道建立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发展。建设每个村建成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综合服务中心修建健身场地,建立图书室、警务室、五保家园、卫生服务室等;建成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站。第四、多方位健全为民服务体系,加强服务。一是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听证制度、票决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评议村组干部的“三制一评”制度,重大事项村民参与决策和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乡镇村干部联系村组制度。乡镇一名党政领导、一名行政干部、一名农技干部、一名金融企业职工组成联村工作组,村干部实行包片联系责任区,定期帮助解决责任区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实现镇村两级组织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三是建立社会化服务网络。积极推行文化科技、治安调解、计划生育、医疗卫生、证件代办等服务,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为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做到小病就诊及计生服务、农业技术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电信交费、信件邮寄等“五个不出村”。第五、多举措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农村社会管理人才。要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村社会管理队伍,为实现民族山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一是努力提高农村社会管理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一大批具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脱颖而出。二是加强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注重吸纳有知识、有志愿、有专长的人员到民族山区开展法律咨询、保健知识、科普知识等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建立奖励基金和优先提拔使用的制度,表彰激励民族山区社会管理中的县、乡、村的先进工作者,体现在“三有”: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有效地解决传统村民自治的体制缺陷和机制障碍,有力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