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棉花国家标准的思想精髓
2013-08-15吴艳萍
■吴艳萍
〔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1月21日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GB 1103.1-2012《棉花.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棉花国家标准,从2013棉花年度(2013年9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主要的修订内容包括19个方面,核心内容是对棉花品级指标进行改革,即对品级指标的三条件进行拆分,代之颜色级、马克隆值和轧工质量。本次改革全面实现了棉花质量仪器化检验目标,在质量指标设置上基本实现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这是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的标志性重大成果,是新棉花国家标准的思想精髓。
2003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采用科学、统一、与国际接轨的棉花检验技术标准体系,在棉花加工环节实行仪器化、普遍性的权威检验,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科学权威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并明确要求研制全国棉花色特征图及其应用软件,制定适应仪器化检验的棉花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
2007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实施了GB 1103-2007《棉花.绒棉》国家标准。这是在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推行过程中,棉花国家标准进行的第一次重大修订,该版标准增加了采用HVI检验的长度、长度整齐度等物理指标,仍然保留了棉花品级指标。由于HVI可实现长度、长度整齐度等指标的检验,而无法检验棉花品级,因此,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还没有全面实现棉花质量仪器化检验目标。
鉴于棉花细绒棉存在锯齿加工和皮辊加工两种不同加工方式,而目前棉花颜色分级体系是建立在锯齿细绒棉的基础上的,它不适用于皮辊棉仪器化检验的要求,因此皮辊棉仍保留棉花品级指标及其检验方法。考虑到在一个标准中同时保留品级、颜色级质量指标,既不利于废止品级指标,也会造成标准内容的混乱。为此将GB 1103标准修订为2个部分,即GB 1103.1-2012《棉花.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和GB1103.2-2012《棉花.2部分:皮辊加工细绒棉》,其中,锯齿加工细绒棉采用颜色分级指标体系,皮辊加工细绒棉仍维持品级指标体系。
经过几年的努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1月21日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GB 1103.1《棉花.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棉花国家标准,从2013棉花年度(2013年9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主要的修订内容包括19个方面。涉及品级、长度、异性纤维含量要求、抽样规则、检验方法、检验顺序、组批规则、检验证书等等,核心内容是对棉花品级指标进行改革。
棉花品级是由棉花的色泽特征、成熟程度和轧工质量来综合判定,是当前棉花贸易结价的主要指标,至今已经实行了40年。研究表明,HVI无法检验棉花品级,但可以对反映棉花颜色特性的反射率和黄度指标进行测试,对表示棉花成熟程度的马克隆值进行测试。为此,本次标准改革品级指标的思路,是对品级指标的三条件进行拆分,代之颜色级、马克隆值和轧工质量。
颜色级根据棉花的明暗程度和黄色深度来决定,划分为白棉、淡点污棉、淡黄染棉、黄染棉4种类型,共计13个颜色级。白棉三级为颜色级标准级。轧工质量根据棉花的外观形态、粗糙程度和所含疵点的程度,分为好、中、差三档。为满足国情需要,颜色级和轧工质量还分别制作国家实物标准,以适应农商收购和现货贸易感官检验需要。这些内容的增加,既适应了棉花检验体制改革的需要,使得我国的棉花标准水平及检验技术得以显著提高,又更加注重棉花的内在质量,在质量指标设置上基本实现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同时也体现了中国特色。
新棉花国家标准是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的标志性重大成果,修改的内容很多,学习任务非常艰巨。为在2013年9月1日新棉花年度开始平稳顺利实施棉花工作,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极早行动起来,利用好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深刻领会、牢牢把握新标准的思想精髓,踏踏实实研读各项修改内容,沉下心来扎实学习相关知识,提升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做新棉花标准的践行者,为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