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2015年前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2013-08-15
领导文萃 2013年21期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其中规定:要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并指导督促省级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今参考·政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