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之谜试揭秘(连载七)——伊春暨金山屯地域金代历史文化研究新说
2013-08-15仲维波
仲维波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8)
皇家贵族“捺钵”营
“春水秋山”渔猎地
——兼证金兀术渔猎围场、练兵场努
前章已经介绍,辽契丹、皇帝及大臣有“捺钵”习俗。“捺钵”一词本出自契丹语,按汉语可译为“行在营”。著名专家王禹浪先生在《哈尔滨地名含义揭秘》一书中指出:“这里的‘行在’,绝非一般泛指,而是辽、金、元三朝皇帝出行狩猎之专门用语。春天狩猎主要在水边进行,所以称为‘春水捺钵’,秋天的狩猎则在山中进行,则称为‘秋山捺钵’。久而久之‘春水’与‘秋山’合成一词,并形成非常动听词语“春水秋山”。而且经王禹浪考证,在各地出土的许多金代玉佩,均有春水(如天鹅、荷叶、芦苇、海东青鹰、水波为主题),而秋山则是以远山、近树、奔鹿为主题图案。这种至为辽、金、元朝的朝服和达官贵人必佩之物,在金朝服中还绘有“春水秋山”的图案,春水秋山有时分别称为“春水”或“秋山”。据王禹浪先生的考证,“捺钵”之制创始于辽代,金之两朝相袭沿用。实际上,皇家贵族渔猎活动不仅在春秋两季,实际上在一年四季都在进行。所称“四季捺钵”是也。
笔者研究认为,“捺钵”活动初指皇帝之渔猎之行在,但实际上其广义指皇家贵族的渔猎活动。大金在建国前,严格说来,本不该用“捺钵”一词,但实际上自从完颜部族的乌古乃取得节度使一职后,生女真虽归随归辽契丹所属,但实际上“巍然自为一国”,(《金史·百官志一语》),有些行为早以类似国王而居之。连《辽史》也将女真称为“女直国”。因此,可以推论,在金正式建国前,实际上也开始使用“捺钵”一词了。也可以这样说,“捺钵”有时泛指狩猎活动。而渔猎活动之最的民族,当属女真人。女真人以前无耕作,人们的生存来源主要靠打渔和狩猎。大江、大湖以及支岔流域均是女真人捕鱼的佳地。而广阔的山林则是狩猎佳地。在笔者所讨论的范围之内的小兴安岭是当时女真人最大的山林地域。南接松花江,北接黑龙江,东为三江汇合处,西为嫩江,从小兴安岭经过的主流,即是汤旺河(金时叫“土温水”)它发源于小兴安岭北端,又汇集大小无数个支流,流入了松花江。而小兴安岭当属金域最大山脉之一,与长白山齐名,山岭连绵几千里,山林浩瀚,古木参天,皆为天然的原始森林,这里的野生动物、植物在中国北方是品种最多,数量最大的山区,勿须再论,这里是女真人首选的狩猎场,当时这里聚集大量女真人部落,皆因此天然大狩猎场使然。从伊春各地和金山屯区域出土的大量女真人先祖的遗迹证明了这一点。前第三章已谈到,金时女真人核心部落是完颜部,完颜部祖宗各代均在这里狩过猎,这是不争的事实。而金朝完颜皇家贵族更是将这里作为“四季捺钵”的最佳场所。
不知金史专家们是否注意到,女真人将“士卒”与“围猎”为同一名词。查《金史·兵志》载:“谋克之副曰蒲里眼,士卒之副从曰“阿里喜。”而在《金·国语解》中,阿喜为“围猎也。”可见,金朝将围猎与战斗同为一义去理解,这是非常有意思的定义,平日无战时,“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常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即“缓则射猎,急则出战。”女真人从儿童开始就练射箭,阿骨打、粘罕以及兀术从小都是射箭高手。笔者认为女真人的身体特质和群体的战斗能力,主要是从天长日久的狩猎活动中养成的。《后汉书》卷85《东夷列传》中载:“挹娄(古肃慎人,女真人祖先)处于山林之间,土气极寒,常为穴居,以深为贵,好养豕,食其肉,衣其皮。弓长四尺,力如弩。矢用楛,长一尺八寸,青石为镞”。《晋书》卷97《肃慎氏》载:其土界广袤数千里,居深山穷谷,其路险阻,车马不通。夏则巢居,冬则穴处。无牛羊,多畜猪,食其肉,衣其皮,绩毛以为布。……有石砮,皮骨之甲,檀弓三尺五寸,楛矢长尺有咫。其国东北有山出石,其利入铁,将取之,必先祈神。”在后来则称为女真人,宋人也记载为:“(女真人)散居山谷间,依旧界外野处……其人则耐寒忍饥,不惮辛苦,食生物,勇悍不畏死,善骑,上下崖如飞。济江不用舟,浮马而渡。精射猎,每见野兽之踪,能蹑而追之,得潜伏之所;以桦皮为角,吹作呦呦之声,呼麋鹿射而啖之,但存其皮骨。其依山谷而居,联木为栅,屋高数尺,无瓦,复以木板,或以桦皮、或以草绸缪之。”但历史再向前发展,到了完颜部落称雄生女真时,特别是到了完颜部首位节度使乌古乃后,铁器有了重大发展,无论是辽国契丹人,还是渤海国,还是来流水附近的乌春部善制铁器,还有加古(又写夹谷部锻铁名匠乌不屯)均被完颜部落所扰络,这时,铁刀、铁矛、铁箭头等历史性的用具之革命,使征战活动有了利刃,而使渔猎活动更加方便、快捷、有效。此时,完颜部族各头领入山狩猎,不仅是他们的习俗,也是生存之必须,更是各类征战之必备。所以,完颜头领在大金建立之前,日常主要活动就是狩猎。包括金朝皇帝、和将帅、大臣均以猎为趣,即使在征战途中,也经常不间断地到深山森林去狩猎,这在金史记载中不计其数。而在金山屯文物发现中,有大量与渔猎有关的文物,如泥网坠、铁箭头、铁矛、兽骨、木炭、六耳鋬铜锅、陶制多孔器等。在山林中,发现的穴坑、灶石、兽骨更是无计其数。所有这些均证明此地是渔猎名山。下面以金山屯遗迹为线索,进行研究分析:
金山屯的原地名不少,其中“大荒沟”、“查拉巴气”、“大宝金山”、“金顶山”、“忽鲁头沟”等比较典型。而在元代,却有金山屯地名另一说法:“阿尔坦·阿布拉·爱拉,”金山屯史志有记,但却翻译为:“蒙语,产金子的山村。”这其实不准,因为小兴安岭几乎无蒙古人居住过,即使在元代亦如此,只不过是为其管辖而已。而此地几千年就是肃慎,后来的女真人的居地,有些地名遗留应与女真语有关。“阿尔坦·阿布拉·爱拉,”其实是女真语的汉字标注。查《满汉语辞典》,不难得出结论:这是与狩猎有关的词。“阿尔坦”对应的是“拦截”,后词意为“刚好、恰好”;“阿布拉”对应的词是“Abalambi”,“mbi”是动词尾,“打围、打猎”的意思;“爱拉”其实就是“Ala”,“山岗、大阜。”这三个词联在一起的意思非常清楚,就是“最理想的(恰好、刚好)打猎之山。”或也译成“最理想的打猎黄金圣地。”这里的“黄金”一词是形容此地之美重,而非是产金之意。(当然,金山屯历史曾在白山沟沙过金)这个词组是将女真语以汉字作为音标进行标注的,将这么长的一个女真词组标成金山屯名称,也是很有趣的事。下面再列举几处典型的均与金祖有关联的山名,有的定与大名鼎鼎的“金兀术”有关。
“卧龙鳖河“。此河发源于金山屯北沟之顶,从力林河相汇集,汇入此河,一直流入到现美溪松岭林场,美溪那边称“金沙河”。“卧龙鳖河”,现名则叫“卧龙河”,这是汉人的习惯称法。“卧龙鳖河”一听就知道,它不是我们今人(汉语)的习惯称谓,因此称“卧龙河”,实属自然。依汉语理解和习惯将女真语的多音节词汇改为汉语的,集约式的单音节词汇,在“卧龙鳖河”这个地方,有一个农业队,称为“石猴沟”青年点。我本人曾于1975—1976年在此地的东方红经营所和力林林场任过职,当地人传说,卧龙鳖河有一块“金兀术马蹄印”大石头,本人十分好奇,在当地人指领下,到卧龙鳖河石猴沟段现场去看了一下,在此河边确有一方巨石,半位于水中,石上确有一深深的“马蹄印,”经流水冲刷,仍光滑可见。对这个蹄印,任何人都知道是天然形成,怎可能是马蹄踏之形成的?但当地老乡就如此是说,而且就说是“金兀术之马蹄”留下的。这就怪了,怎么与金兀术挂上了钩呢?当时本人猜测,这里在金代前后可能有某些头领到此来过,或“金兀术”本人亦来此打猎也未可知。由此,留下一些神话性的传说。“卧龙鳖河”,北方深山之涧河,不产“鳖”类,由此断定应为金代前后女真语的遗留之音。笔者经查证,并与金山屯地域大量金代遗迹相联系,证明当完颜贵族等重要头领曾来过到金山屯,这里是天然的野生动物场,这些头领在此狩猎。金史中关于金人“畋猎于土温水”的记载相当多。根据“卧龙鳖河”之发音,可以断定,此乃“斡鲁补”河之意也。“斡鲁补”与“卧龙鳖”谐音,只是女真语音与汉语理解性标记不同而已,即音同而字不同。“斡鲁补”女真名,汉名为“宗望”,乃金朝皇阿骨打第二子、金灭辽攻宋的主帅之一,与粘罕分别为东西两路之帅。在民间评书中,将宗望和粘罕一样,均将二人攻北宋、俘徽钦二帝的战事安在“金兀术”身上,实际是,宗望比金兀术年令大,是兀术一个爹(阿骨打)非一个妈所生。“斡鲁补”是与粘罕以及后来的金兀术一样齐名的金朝大将。斡鲁补酷爱打猎,他一定在“土温水”这个山区打过猎无疑。不然,不会留下这个迹名。(当然,类似“斡鲁补”的金朝将领亦有之,但均为一般小头领,不可能有宗望名声那么大,因此,一个地名只要有大人物就不会以小人物命之)。另外,宗望与粘罕(宗翰)皆为灭辽主帅,二人一同到“土温水”狩猎是完全可能的。如果他俩一同到此狩猎,宗望据北沟,而粘罕据南沟(横山、丰茂林场一带)。从时间看,估计在阿骨打起兵攻辽之前和灭北宋、俘徽钦二帝后,他俩真乃大功告成,辉煌无限,这时,休息一下,回到“土温水”一带打几圈猎也是非常正常的。而攻辽之前去“土温水”狩猎,主要是“备粮草”(即猎取野物以备攻辽之需)。
“忽鲁头沟”。今人俗称:“葫芦头沟”。在金山屯“南沟”。(另外“北沟”有“大昆仑”、“小昆仑”之名,当初名称之源应与“忽鲁”之音存有关系,后以此音而以汉人的习惯和审美观写成“昆仑了”)笔者经反复分析,现金山屯的“葫芦头沟”,从未产“葫芦”,其地形也不是“葫芦”之形,其实这是女真语“忽鲁头”或“忽鲁”之遗音,今人只能依汉语习惯,写成“葫芦头”沟了。”“忽鲁”是女真语,意为“数部落首领”。《金史·百官志》载:“其部长曰孛堇,统数部者曰忽鲁”。就是说,“忽鲁”是统领数部的头领,“忽鲁”加上汉化的“头”称,(有专家认为“头”与女真语“首秃”或“秃”音相近,而“首秃”或同“秃里”。《金史·金国语释》载曰:“秃里,掌部落词讼、察非违者。”具有管辖处罚权的官职。均为汉语的“头领”之意(李秀莲《金代的民族文化渊源》(辽金史论集第十集)更清楚表明,忽鲁头是“大头领”之意。这个大头领只所以到此地,除了征战就是狩猎了。
现在的问题是,“忽鲁头”含意是一般统称,还是有特指之意,这其实可能两方面的意思都有。如前所述,若一般泛指,就是指女真人统辖数部的大头领到此打猎或征战;若特指某个头领也不能排除。早期最有可能被称为“忽鲁”的应是昭祖石鲁,(这在第三章中有专门分析)他是阿骨打上四辈之祖。本文在第三章中已述,石鲁曾“耀武于青岭、白山”,他在小兴安岭金山屯一带活动过是毫无疑问的,他应当是“忽鲁”之祖。在金建国前后,有忽鲁之称的,首先可能是勃极烈之官称的大官,《金史国语释》之官称:“忽鲁勃极烈,统领官之称。”“忽鲁犹总帅也。”因此,“忽鲁勃极烈”就是“忽鲁头”。查金代前朝有此“忽鲁”之称的勃极烈有:撒改:天辅五年,撒改曾任“国论忽鲁勃极烈,”而在完颜军攻阿疏、钝恩等城时,撒改就“出胡论山”,与“忽鲁山”音一致,只是汉字写法不同,故可推论为今金山屯白山一带。而阿骨打在创立大金国三年后曾诏见“土温水路兵”头领酬斡约:“胡鲁古、迭八合二部来送款,若等先时不无交恶,自今勿相扰”。酬斡乃完颜宗室之后,“土温水路兵”之头领,故“胡鲁古”在“土温水”附近无疑。“胡鲁古”应为今金山屯“忽鲁头沟”至岭东梧桐河一带部落。另外,阿骨打弟完颜杲(斜也)曾为“忽鲁勃极烈”,他是征辽及宋前期的总帅;金朝第二皇帝之子宗磐曾任“国论忽鲁勃极烈”。金代前期的贵族中有“忽鲁”之名的主要是金第二皇帝太宗吴乞买诸子,宗磐,本名蒲鲁虎、音近“忽鲁”,而宗固,本名就是“忽鲁”,宗本本名是“阿鲁”,均音近“忽鲁”。不管“忽鲁头”是代指还是特指某个人,实难以具体确定。但有一条可以肯定,即在当年“土温水”(现金山屯)区域内确有女真人头领特别是女真人核心部落完颜部大头领在此出入,或狩猎或征战,因此才留下这样的地名。
金建国前后,许多宗亲贵族到“土温水”实即今天的小兴安岭广大区域出入,除了获取生活物资——野生动物和江河鱼类之外,还有一个重要活动就是采集制做弓箭杆和刀枪木杆。这是笔者的重要见解。关于北方民族采制的弓箭之类,更有将其作为“贡品”奉献中原朝延的早期记载。据说在舜、禹时代就有肃慎人“贡弓矢”的记载。而《国语·鲁语下》曰:“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说明,在周商时期,就有肃慎氏向中原武王贡“楛矢石砮”的情况,还具体记录:“弓长四尺,力如弩。矢用楛,长一尺八寸,青石为簇。”女真人祖先就有制造了箭的本领。以完颜部为核心的女真人掘起之时,已大量采用铁器,石砮早已变成了铁前头,这是一次质的飞跃。到了金建国前后以至于灭辽攻宋之时,仍大量使用弓箭。但当时使用的弓箭,与南方不同,南方的箭弓已使用竹子,而北方无竹,故仍延用历史之习,仍使用木制箭杆,当然作为刀枪之持柄,更是使用北方木材无疑。笔者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又多年在林区从事林业工作,对北方树木比较熟知,故本人认为,当时所使用的“楛矢”之杆主要是“王八骨头”(俗名),学名黄花忍冬;另一种就是一种叫“鬼箭”的树名,学名是“卫矛”。绝非有人所推论的桦木,亦非荆条(即胡枝子)之类。“王八骨头”和“卫矛”,属灌木类,一般树高3-4米,冠散多枝,其木硬度很高。以前林区人将它制作“烟袋”杆,也经常将它做成土箭的木杆。从“王八骨头”这一惯名分析,似为“完颜捺钵楛头木”之意,“完颜”通“王”,“八”与“捺钵”(即狩猎意)相谐音,而“骨头”其实就是“楛头”。这是笔者根据长期在林区生活体验得出的结论。女真人的箭弓也采于北方森林,根据笔者经历认为,箭弓之材由多种木杆做成,主要有山榆、柞木、水曲柳、色木之适宜粗细之完整的木杆,做时需扒掉树皮,但必须保持完整的木杆的韧皮部,以保持弹性,不易折断。而刀枪木柄,也由上述木杆制成,但最有韧劲当属“色木条”,类似南方的“腊木杆”。在阿骨打率众部落攻辽宋之际,可以想象得到,大量需要箭杆和刀枪杆,而这些木材主要产地莫过于小兴安岭和长白山,但长白山靠近辽国疆界,行动易暴露,而小兴安岭(实际上也应包括张广才岭)则位属金源故地,具有战略后方之隐蔽性,因此推论,在今伊春金山屯等地遗留的大量女真遗迹中,除有当年渔、猎之活动外,也有采集大量“楛矢”和刀枪柄材的活动,这是毫无疑问的,在此地有一些物件之遗或名称之遗完全符合历史实际。
在本章中,还要论证一个“金兀术”在这里的活动。前面已提到,在金山屯北沟的卧龙鳖河,为宗望斡鲁补曾狩猎的地方,此河边有“金兀术马蹄印”的传说。笔者认为,如果斡鲁补确实在此狩过猎,那么将他的弟弟金兀术带来是完全可能的。从金史记载中可以看出,金兀术在征辽伊始,就跟着宗望从军,是宗望手下的一员主将。在金山屯林业局南沟大丰河岸边有个“金兀术点将台”,多少年来一直传说金兀术在此点将练兵。笔者数次到此地考察观看,这里只不过有一处天然大石,确实非常壮观,其长近4米,厚近3米,高近5米,这种大石突兀地于大丰河中,实属少见。此处没有任何文字遗留纯属天然之地。但人们就传说是金兀术点将的地方。后经笔者多年反复研究,认为这一传说绝不是“空穴来风”,但难以证明是金兀术点将的地方。而与金兀术之父——阿骨打似有联系。(这在六章已有详细分析)。据《金史·世纪》卷中记述完颜部自乌古乃之后的第四任节度使盈歌(景祖乌古乃第五子)与阿骨打征战“土温水”之事,在征战跋忒之后,又征战阿疏,阿疏跑到辽国去告状,正在盈歌与阿骨打等诸军“会陶(土)温水”之时,又发生徒龙古水(今萝北嘟噜河)纥石烈部阿閤版和又一叫石鲁的人阻五国鹰路,执杀辽国使者,辽朝令盈歌讨之,而阿閤版“据险立栅”,极难攻取。“方大寒,乃募善射者操劲弓利矢攻之。数日,入其城。”这证明,是当时的节度使盈歌派阿骨打前去征战阿閤版。时间是“大寒”,即冬季。这几个字太重要了,大寒的冬季,从“土温水”(现金山屯)沿大丰河过岭就是嘟噜河,而当时虽为冬季,但正好山河水面已冻成冰,宛如一条银色的大道,走起来十分方便。而在河边选一处好地方“点将”是合乎事理的。因此,笔者在第六章中认定此点将台是实有其来源的,那就是盈歌派阿骨打出征时的点将台,他所点的将,主要是“善射者”这与数日后到徒笼古水以射箭攻城是一致的。到了后来阿骨打当上大金皇帝,也许再无暇顾及“土温水”,但其太子们回“土温水”去进行“捺钵”或渔猎活动,或去采制弓箭杆、刀枪杆,或到此山区练兵也是合乎事理的。历史上的金兀术与传说中的金兀术有许多差异,有许多事本与金兀术无关,但传说竟安在金兀术头上。因此,后人将阿骨打的“点将台”又安在其子“金兀术”身上,也是可能的。但笔者依据金山屯北沟的“金兀术马蹄印”和南沟“五堵(座)砬子”“金兀术”练兵场、狩猎场、哨鹿场”的传说进行分析,认为金兀术曾到“土温水”大山之中进行渔猎活动、练兵活动是非常正常的。就在“金兀术点将台”的南山坡处,两岭相挟,山石兀立,非常险要,而山下就是涓涓流淌的大丰河,炊饮十分方便。而且,“五堵砬子”之音,似与金兀术本名音相近。查《金史·列传·宗弼》卷曰:“宗弼,本名斡啜,又作兀术,亦作斡出,或作晃斡出。”其本名之音与现在的山名“五堵(座)砬子”的前置音“五堵(座)”当年也可能就叫“兀啜”砬子。砬子乃汉意,女真语可能为“阿鄰(山)”或“哈达(大兀之山)”,这两个词音也与汉音“砬子”相近。从地形山貌看,此处虽惯称“五堵(座)砬子,但在现地看,怎么也看不出只有五堵(座)砬子,只能是女真语音的汉化而已。当地又久有此为金兀术哨鹿场、金兀术练兵场、金兀术点将台这些名称,看来。金兀术一定在此活动过。而“金兀术点将台”,如前所述,当年曾是金兀术之父——阿骨打在当皇帝之前跟随盈歌叔在此征战时点过将的地方,金兀术若来至此山,渔也好、猎也好、练兵也好,一定会到老爹的点将台去看一看,或者极有可能兀术就在此打猎、或练兵、或收集制做箭杆、刀枪杆等。
说到“哨鹿”,一般人不知其妙。不禁要问,何为“哨鹿”?其实这是女真人猎取野鹿的习俗和方法。《三朝北盟会编》载:“女真人”以桦皮为角,吹出呦呦入山,呼麋鹿射而啖之”,猎鹿多在秋冬季节,秋天是野鹿求偶发情期,公鹿与母鹿互相鸣叫,众多群鹿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猎人身披鹿皮,口吹桦树皮制做的口哨,模仿鹿叫,引鹿而至,然后用弓箭射杀。射杀高手多射鹿眼,鹿眼瞎盲后,跑不了多远就可以追上。除此之外,常用的方法是套鹿。套鹿分固定套和竿套。固定套多用兽皮绳放在鹿经常出入的山道口,可将活鹿套住;竿套则类似马竿,将鹿追赶到一定地方,用竿套住。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窖鹿”,在鹿常活动的地方挖个大坑,上面以草木复盖。坑边及草木棚上洒些盐水,以引鹿来。鹿最喜盐类,当它踏上坑顶,遂坠下,人们立即围拢,将其活捉。在金山屯周边山区,现在人们仍然可以发现人为的深坑,虽早已树木葱茏,但也能清晰看出其窖形的轮廓。也有人认为这种古坑可能是女真人的居住地。(因那时女真人常以坑穴为宅)但人的居住坑穴,一般比较小一些,且多在向阳避风处,而鹿窑坑比较大,且在动物行走通道处。不管怎样,女真人确实有窖鹿的猎鹿之法。围鹿,又是常用的方法。一般是群体入山,依鹿印追踪。“能蹑而追之,得其潜伏之所”(徐孟莘《三朝北盟会编》政宣上帙三语)以上这些方法,在金山屯山区一直延续至今。而且,此地有史以来一直有一个大的养鹿场,(现仍存在,已开发成旅游景区),也定是女真猎户长期猎俗之留存。此鹿圈就在所谓:“金兀术哨鹿场”不远处,当年,此处也可能就有将所捉活鹿圈起来活养的习惯。猎鹿只不过是女真人最多的狩猎活动,其实还常猎野猪、黑熊和老虎。完颜女真的头领,甚至可以独手搏熊擒虎,吴乞买和粘罕以及兀术等人均有这方面的神奇本领。他们猎取的活野猪经常被圈养,至今金山屯仍遗留“野猪圈”之名(现为大猪圈),说明此地是狩猎的圣地。
当然,金兀术究竟何时来这里狩猎或练兵难以确定。但笔者分析,当在阿骨打起兵攻辽之前可能性偏大。当时,金兀术可能十几岁。女真人从小“习武”就是射猎之功,那时十多岁的人已视为成熟,到深山密林去打猎不仅是他们的天性,也是他们最有乐趣的事情。到了向辽宋进攻之时,金兀术也是随从之一,开始并不是大头目(这与评书之说,如“老狼主”阿骨打以金兀术为元帅攻宋,是不符合历史的,不过是艺术再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