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中失地农民体育文化生活发展研究*
2013-08-15王岐富曾小玲
王岐富 曾小玲
(1.湖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部,湖南 长沙 410205)
尽管当前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的经济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城市地位获得提升,暂时摆脱了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的束缚。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失地农民失去世世代代赖以谋生的农业生产工具——土地,又缺少在城市大工业时代能以寻求岗位的职业技能和文化知识。他们虽然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由于常年的生活习性和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价值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他们往往处于社会边缘地位,在文化生活等方面无法真正融入其所在的城市。但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之源,是民族的灵魂。当下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之际,文化的作用显得极为重要。但因历史缘故,农村体育文化一直是被人们忽略的一个盲点。在城市化快速发展中,农村体育文化在融入城市文化时表现的格格不入。而因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失地农民,他们原本就属于“弱势群体”, 体育文化生活在他们生活中是属于可有可无的东西,导致农村体育文化陷入了尴尬的局面。因此他们迷惘,他们缺少希望,并且有一部分人将自己每日的生活精力都放在麻将扑克,赌博、彩票等活动,不仅花费金钱,而且还会造成财产损失和家庭失和,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本文研究失地农民在城市化后的体育文化生活,试图对不健康和不和谐的体育文化进行纠正,这不仅是体育工作者的责任,更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难点所在。
1 城市化中失地农民体育文化概述
1.1 失地农民的概念
失地农民,是指失去土地的农民。他们失地的原因有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或者因自然原因而损毁以致无法再继续耕作的因素,还包括建修道路、绿地等公用设施及扩大城市城镇规模而被各级政府征用或被单位及个人租用的土地的情形。由于这一类农民属于城市中城郊相结合的特殊群体,在失去土地之后,其身份就己经从“农村居民”转变成了“城市居民”。导致失地农民在生活方式、工作选择、权利待遇、休闲娱乐等方面仍处于显性及潜在的不利境地,并对其“市民”的角色存有疑虑,成为了R.E.帕克(R.E.Park)所说的那种处在新旧时代交替之际、传统人格向现代人格转型之时的“边际人”。时代的进步要求失地农民从文化生活、休闲方式、城市时尚等多方面真正融入其所在的城市,当然也包括体育文化活动。
1.2 体育文化的内涵
体育文化是一种以人的体育行为为特征的社会现象,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强身健体、振奋精神、建立积极生活方式为主旨而建立起来的一套规范体系和价值体系,是关于人类体育运动的物质、制度、精神文化的总和。一般而言,体育文化由体育物质文化、体育行为文化、体育制度文化和体育精神文化四大层面构成。体育物质文化层面是指人们在从事体育运动时所需的场地、运动器材、运动服装、科研设备等实物性质有关的社会有形活动,这些物质条件是人们从事体育活动的先决条件。体育制度文化层面主要是指体育理论、体育制度、各种体育组织中各相关主体之间的规范约束和调节活动。体育精神文化层面主要是包括体育主体的价值观念、体育审美观、体育道德价值观等于人们精神生活密切相关的活动影响[1]。体育行为文化层面主要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参加体育活动的行为、体育习惯、体育生活方式。
2 体育文化对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性
2.1 提高失地农民的综合素质
失地农民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参加体育运动或观看体育比赛,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完善的自我人格,提高生活质量。并且可以通过体育运动有效增进失地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情感交流,促进失地农民与城市人之间的和谐交往,建立广泛的人际关系,进而可以积极地影响他们对待他人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并在减缓人们在生活和工作中社会压力的前提下,发挥出对维护社会安定的效果[2]。
2.2 增强失地农民的归属感
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导致大部分失地农民在面对城市中人的行为习惯、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人际交往等方面表现出来格格不入,在很多地方都受到城市人的排挤,导致很多失地农民在城市中找不到归属感,始终感觉自己不能融入不到城市生活当中。然而体育文化可以很好的帮助失地农民解决这一问题,失地农民可通过自己居住的社区参加体育活动,增多人际交往活动,从而形成城市归属感,这对于保障城市社会的稳定和促进失地农民的心理健康,将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进而提升城市文化,促进了城市文化的整合。
3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体育文化现状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政府加大了对失地农民安置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现如今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是我国城市化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政府渐渐的开始关注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尤其对于失地农民的体育生活的现状与失地农民体育文化的建设。从目前学术界对于文化结构的划分可分为:表层文化、浅层文化、中层文化和深层文化。但在我国失地农民的体育文化建设过程中大部分都还只停留在表层文化的建设,对于深层文化还不能很好的体现,导致失地农民的体育文化不能很好的发展[3]。
3.1 失地农民体育资源匮乏——表层文化
表层文化是指各种体育场馆、体育器材的总和,体育场地设施数量的多少是影响失地农民参加体育活动直接原因,也是失地农民建设体育文化的物质保障。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居住环境日益改善,周边的配套设施越来越齐全,能接触到的体育器材数量也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并非因为是体育设施数量的增加和农村体育设施比例的加大,现实是部分地区呈现下降的趋势。据《体育事业统计年鉴2006—2010》调查可知:湖南省在2010年体育场地设施占地总面积为 1405868m2,在 2006年到 2010年占地总面积为4541672m2。在统计结果表明:2009 年新建体育场地分布在城镇与农村校园的有713个,占当年新建总数的 64.47%;2010年新建体育场地分布在城镇与农村校园的有1042个,占当年新建总数的 73.59%[4]。从此可以说明农村体育资源严重缺乏,而且将近一半的数量是在教育系统里面,从而导致农村体育设施数量增加,反而农民的个人比例却呈现下降趋势。
3.2 失地农民体育法规制度的不健全——浅层文化
浅层文化又称制度文化,是指在体育行业由国家政府部门所颁布的具有法律效益的行为准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纲要》等[5]。体育法规制度文化对于引导失地农民参加体育活动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在很大程度上能激发广大失地农民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体育法规制度文化是失地农民长久持续参加体育活动的软件保障。调查结果显示,在失地农民所居住的城市社区中有拥有体育协会的有22个,但在这其中有87% 的体育协会是处于有名无实或名实皆无的状态。而且在仅存的那3个体育协会组织,缺乏体育骨干的组织,使得多数失地农民不能在自己的闲暇时间段内,主要的休闲活动并不是有利于健康的体育文化活动而是一般的打麻将、买彩票等赌博行为。
3.3 失地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稀少——中层文化
中层文化又称行为文化,是指人在其社会行为中所体现出的社会心理、思维方式和风俗习惯等具有外显性文化形态的总和。在体育中多指人们的体育行为习惯以及民俗习惯等,可以通过外在形式的体育人口和体育活动习惯等予以表现[6]。调查结果显示,失地农民的日常休闲活动排前5 位的是:看电视占24.4%,打牌占22.2%,串门聊天占11.3%,逛街和赶集占10.7%,读书、看报和听广播占10.5%。有意识参与体育文化活动仅排在第8 位(5.9%)[7]。
3.4 失地农民体育观念淡薄——深层文化
深层文化又称观念文化,在体育中多指人们在长期的体育实践中所形成的认识成果,包括人们的体育意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社会心态、审美观念等。它是整个体育文化的核心层次,与其他三个文化层次相互适应、相互联系,并制约着其他三个文化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体育文化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体育深层文化的发展[5]。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失地农民的对于参加体育健身的观念表现的非常冷淡,有73.4%的人认为自己的身体很好不用进行体育锻炼,18.7%的人认为可以进行体育锻炼,但是缺乏指导人员与体育场地,也不想进行体育锻炼。导致城乡体育文化相互交流较少,在城市中失地农民被城市人排斥在城市发展之外。因城市居民些许时候的排斥,导致失地农民感觉自己在城市中举目无亲,感到迷茫,又因自己的文化水平太低,自己的接受能力远远低于城市居民,让一部分失地农民产生了自卑感。他们厌倦城市生活,甚至对于城市中体育文化生活有了厌恶的心理,觉得体育健身行为是城市人所特有的生活,与他们相距胜远。导致失地农民只会关注自己的基本生活,对于城市文化生活尤其是体育文化生活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生活态度。再加上大多数的失地农民因受文化教育程度的影响,导致他们对于外来文化接受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特别是要适应城市体育文化生活他们感觉很多的不理解,导致失地农民普遍缺乏健身知识。
4 失地农民体育文化同步发展策略
4.1 多方整合,国家主导,加强建设
体育场地设施是失地农民参加体育活动的首要条件,是创建体育文化的物质保障,也是落实失地农民的权益的物质基础。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讨:第一,针对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比如当地居民的文化认同、地理环境、当地人民的社会背景等建设体育场地;第二,根据失地农民原有的民俗民风和原先的地方特色文化,开发与该地区民俗风情相适应的特色的体育项目,并为此建立配套的体育场地设施;第三,通过对周围的体育场馆与学校的体育设施相整合,充分开发和利用学校在假期体育设施空余的时间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开发,并对体育骨干教师进行有偿聘请,从而引导更多的失地农民参与到体育运动中,第四,以国家为主导,将失地农民的体育设施需求情况纳入到政府规划之中,并加大从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在失地农民体育设施建立中的分配力度[8]。
4.2 积极实施现有法律法规,增强相关政策的操作性
配套的体育政策法规是失地农民体育文化健康长久,与城市文化同步发展的有力保障。从目前我国所颁布的有关体育法律条文来看,我国制定有《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纲要》等多部确保群众体育健身锻炼的相关政策,并已取得了斐然的成绩,但有关失地农民体育权利保障的具体规章制度还不很具体。导致在开展失地农民体育活动的时候,还是仅仅只停留在决策者的口头表述层面,未能很好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如今在失地农民体育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存在:“讲时重要,做时次要,忙时不要”的决策思想。
因此,当务之急是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和制定相关的政策,才能更好的让失地农民的体育文化生活与城市化同步发展。积极出台一些有关于失地农民体育文化发展的、操作性强的政策法规,如《某省市地区失地农民全民健身条例》、《失地农民全民健身纲要》等具有针对性强的相关行政法规,从而让失地农民体育文化真正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化发展道路。
4.3 营造良好的健身氛围,积极引导失地农民健身的生活方式
体育健身行为文化与体育观念文化两者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从调查数据中可以得知现失地农民的体育健身行为稀少,是因为失地农民的体育健身意识不强。因此增加失地农民的体育健身行为就要从失地农民的体育健身意识开始培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改善:第一,政府有关部门应将提高思想认识将失地农民体育文化服务纳入到本级政府的经济和社会规划之中,并将此业绩作为干部年度业绩考核任务之一。第二,加强对失地农民基层领导干部的相关培训,让他们了解更多的体育法规、体育政策,以及其他的政策法规,并不断提高他们的体育文化素养和知识。第三,通过利用电视、宣传栏、文化报等新闻媒介,积极的向失地农民传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失地农民对体育健身运动的理解,并积极的参加到体育健身中来。第四,组织广大的失地农民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常识,让他们明白自身的相关权益,并能通过合法的渠道来保障和维护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和实现。
4.4 改变传统体育观,建立基层体育健身组织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导致很多的失地农民还不能很好的接受现在的生活方式。他们认为自己身体很好,无须再去既花钱又花时间地参加体育活动。这种思想就是阻碍失地农民体育文化与城市化同步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实现失地农民体育文化生活与城市化同步发展,就必须从失地农民的思想观念入手[9]。首先,可通过媒体宣传、专业人士指导、教育培训等方式,让他们开始认识体育健身行为,了解体育健身行为的重要性与益处。然后,慢慢开始培养他们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而达到更好适应城市生活的目的。同时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设立群体体育健身协会,安排专业人员对健身的人员进行指导,让那些进行对带动他们身边人,同时引导树立健康的体育健身消费观。
[1]王刚.体育的文化真实[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1:5-6.
[2]陈维亮.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体育文化建设的思考[J].内江科技,2012,11(30):30.
[3]张维庆.试论体育文化与现代城市文明建设[J].体育世界·学术, 2008(4):6-8.
[4]毕红星.我国体育场地建设状况分析[J].体育文化导刊,2012,5(5):83-86.
[5]关海涛:从文化结构论看我国农村体育文化的现状与出路[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09,7(23):6-9.
[6]徐成立等.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农村体育文化问题[J].南京体育学院报,2009,23(2):66-69
[7]姚磊,田雨普, 余涛.文化强国战略下农村体育文化服务供给的困境与建议[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2 ,5(36):14-17.
[8]周志忠.我国投入11亿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N].人民日报,2007-03-01.
[9]肖伟,马永明.农村体育文化结构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2,9(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