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社会救助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以安徽省六安市为例
2013-08-09翟年祥方昌勤
翟年祥,方昌勤
(安徽大学 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
社会学研究
关于农村社会救助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以安徽省六安市为例
翟年祥,方昌勤
(安徽大学 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
虽然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在实践的渐进基础上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诸多的问题。笔者基于对六安市当地农村的实际调查,主要针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农村五保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以及自然灾害制度这“四位一体”的救助制度探讨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思考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六安市农村社会救助的具体建议。
农村社会救助;现状;问题;建议;六安
一、引言
2004年7月,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状况的改善,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3月,安徽省民政厅、卫生厅、劳动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 《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明确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以及低收入和因病致贫群众;2010年1月,全省各市开始执行《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同时废止2008年3月下发的《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
这几年,六安市政府积极贯彻省政府下达的有关农村社会救助文件精神,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其在农村社会救助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仍然面临着制度性的缺口。本文基于对六安市农村社会救助的调查与研究,思考总结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农村社会救助的相关建议。
二、六安市概况和农村社会救助现状
(一)六安市总体概况
六安市位于中国安徽省西部,素称“皖西”。六安的定名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取“六地平安”之意,置六安国,六安之名由此而始,六安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古代文化发源地之一。六安的总面积1.8万平方公里,包括“五县四区”即霍邱县、舒城县、霍山县、金寨县、寿县以及金安区、裕安区、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有188个乡镇,3402个行政村,人口670万人。沐浴30多年改革开放的春风,经历过60多年建设发展的历程,六安正以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大步在新世纪奋斗前行。
(二)六安市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
六安市农村社会救助的内容现状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位一体”,这“四位”主要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五保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它们构成了六安市农村社会救助的基本结构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六安市农村社会救助的结构体系
1.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始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是对农村村民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未成年人保义务教育)的“五保”供养,是农村社会救助最长期、最稳定的制度。安徽省从2007年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标工作列入全省十二项民生工程以来,全省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不断提高,使全省农村目前在册的46.1万五保对象生活标准(省级财政专项生活补助)提高到850元,并按省政府(皖政〔2007〕3号)年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1200元的要求,不足部分由各地配套解决。
近年来,六安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从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这五年的时间在全市188个乡镇 (不含8个街道)每年建“五保老人之家”,130所,每所投入5万元的“福彩公益金”,每年投入650万元。五年时间共建650所“五保老人之家”加原有411所,全市共有1061所,在2848个行政村覆盖率为37.3%。并针对每所“五保老人之家”入住五保对象提出具体的基本要求:“平原、丘陵地区20人(户)左右,山区不少于10人(户),“五保老人之家”新增安置五保对象11850人,加上乡镇敬老院维修、扩建、升级、扩容,新增安置的6405人,全市总安置28435人,安置率由2005年底的15.52%提高到2010年底的43.35%,切实为五保对象解决了生活和住房问题。”①六安市人民政府:六安市“五保老人之家”工程建设规划,http://www.luan.gov.cn/zfxxgk/contents.phpid= 10637,2006-01-25/2012-03-01。五保之家建设的顺序是:“先易后难,改建、新建同时推进,先平原,后山区,先交通方便的村,后边远困难的村”,具体建设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2006-2010年六安市“五保老人之家”工程建设规划
根据调查我们获悉,截至2010年底全市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共计6000张,共建敬老院87所,其中:新建47所,新增床位4244张;扩建29所,新增床位1140张;改建11所,新增床位616张。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六安市这几年对乡镇敬老院建设相当重视,彰显出政府“以人为本”的思想,从而使得鳏寡孤独的老人也能安享晚年。
2.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农村医疗救助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居民家庭以及对患病且无力就医的农村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标准给予医疗救助的制度。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首次提出了在中国农村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并明确了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实施以大病补偿为主以及对贫困家庭参加合作医疗给予资金补助的救助形式。为贯彻实施此文件,2003年11月,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对农村医疗救助的目标和原则、医疗救助对象的选择、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组织与实施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细化。至此,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已初具雏形。此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工作全面展开。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农民和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问题。截止2006年底,全国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基本上都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从2008年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以来,截至2012年6月底,安徽省各级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约28.8亿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超过1200万人次,有效减轻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近年来,安徽省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9亿元,较上年增长16.9%。为统筹做好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工作,2012年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较2011年增长78%,在扩大城乡医疗救助人群和病种的同时,进一步修订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分配办法,根据各地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参合、大病救助实际支出和管理绩效等,进一步发挥资金流动使用效益。安徽省从2010年开始试点在城乡医疗救助推行即时结报(2011年全面实施),即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救助资金,对即时结报外的医疗救助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救助资金落到实处。此外,还专门设置了一项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不仅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资助,还对发生的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给予救助。2010年,六安市在安徽省第一个开始试点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报。2010年1月份开始,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金寨县医疗救助开始“一站式”服务试点,简化救助程序并且确保资金安全,因此也加快了政府部门的效能建设。2011年12月,六安市金安区还实施了城乡医疗二次救助,共救助764人,救助资金314万元,从而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率,让更多的救助对象获得了基本医疗保障,切实解决了重症患者医疗困难。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专门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自2006年党中央提出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后,全国各地区积极响应中央政策,加大对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和建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初步建立。
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多次上调国家扶贫标准。尤其从2008年开始,连续三年贫困标准不断上调,2008年为1067元,2009年上调至1196元,2010年随CPI高度上涨而再次上调至1274元。2011年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将在2011年第一年,将贫困标准上调到人均纯收入1500元”,相比2009年的1196元的贫困标准提高了25%。从2011年6月起,安徽省政府积极应对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形势,推动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和低保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同时积极落实物价补贴发放机制。
六安市农村低保标准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维持农村居民所必需的基本生活和物价水平而定的,并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六安市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上调低保对象的低保金补差水平。2011年3月底六安市各县区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线对接的提标工作,标准也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200元以上(其中舒城县达到1360元)。按照新的农村低保标准,各县区及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3.37万户、27.25万人,低保对象平均月人均补差达81元。“截止2011年11月底,各县区及时受理新增低保对象申请,村入户调查率达到100%,乡镇达到70%以上,县区达到30%。动态管理工作全面施行年中动态调整,年底全面复核,并且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档案。”①六安市人民政府:我市2.67亿元保障农村低保户基本生活,六安人民政府网,http:www.luan.gov./ contents/481/91908.htm l,2011-12-21/2012-03-01。
从六安市民政局调查获悉,截止2012年8月底统计,该市共有农村低保131094户,260395人,其中残疾人38837人,大重病患者24269人,农村低保对象占全市农业人口比例为4.5%。八月份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0551.3万元。目前六安市各市、县区农村低保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2012年1-8月份六安市各市、县区农村低保标准
4.农村自然灾害救济制度
自然灾害救济制度,是国家和社会对遭遇各种灾难事故并因此陷入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和实物或服务援助,以帮助其度过特殊困难的一种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保障制度安排。灾害救助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减少灾害的破坏性后果,使灾区恢复正常并实现重建。2010年6月30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条例,更加明确了政府、社会和个人在自然灾害救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与此同时,我国不断加强减灾防灾实力,数字化技术、遥感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已经初步建成覆盖所有灾种的预警、预报体系,并完善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救灾款专户管理制度,重点提高了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从2006年起,安徽省已在全省11个市、县设立了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点,保证随时应急需要。2011年1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级响应体系开始实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其中,救灾款数、救灾人数的总体情况见表3:
表3 2007-2011年安徽省救灾资金情况表单位:万元、万人
2011年安徽省民政部门再拨救灾资金1.52亿元,用于解决冬季春旱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补贴标准为:“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中央补助口粮标准由原人均50元提高到人均90元。”①汪国梁:《我省力推低保与物价联动机制》,《安徽日报》2011年7月24日。
六安市大部分地区深处大别山地区,丘陵面积较多,在各类自然灾害中,以旱灾范围最广、危害最大。发生地区主要在中北部(寿县、霍邱);其次就是低温灾害,给农业生产、农作物收成和农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围绕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水喝、有病医,无疾病流行”的目标。近年来,六安市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旱灾应急工作,做好灾前预防和灾后重建恢复工作,密切关注旱情,及时上报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加大救助力度,积极筹措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灾区受灾群众都能得到安抚与帮助。
三、六安市农村社会救助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六安市社会救助工作近几年不断完善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给农村社会的稳定注射了强有力的“镇静剂”,给农民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的改善。但是,社会救助制度仍然存在着设计上的不健全、不合理和运行体系上的漏洞,使得社会救助体系未能产生整体的协同效应。具体来说,主要存在着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救助管理体制建设不健全
六安市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和全国一样,不仅是城乡分割,而且还有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等问题。追其根源就是救助管理体制建设不健全。主要表现在:首先,没有设立专门的社会救助组织或者在农村设立救助站,无法掌握全面的救助信息,灵活有效地保障衔接各部门的救助工作。其次,民政部门综合协调难度较大,除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相对集中实施外,其他的专项救助项目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实施,导致各部门的救助资源未能有效协调配置,同时信息收集混乱,实物分配和监督主体不明确,救助工作的资金账目管理不到位,没有根据各区、各县不同的情况“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地分配救助资源,并且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低下,以致救助决策和管理体制经常发生矛盾,救助工作没有合理有效地开展。
(二)缺乏科学的救助准入机制和报销体系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即“低保”的准入机制随意性很大,主观性强,涉及范围狭窄,加上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情况时有发生,真正需要救济的人却没有分到名额,而有的人却年年都获得“低保”的救助,从而使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另外,调查显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缺乏健全稳定的制度化的筹资机制与渠道,医疗救助资金没有设立专门的专户管理及稽查审核制度,医疗报销体制不完善,大病救助力度不够,全市还未能建立市与市相互报销体系,只能在指定的定点医院和本市级医院报销,报销程序复杂。大病住院虽然可以按比例进行,一般在20%-70%左右浮动,但是其报销的比例多少与病人医院检查、用药情况以及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来说,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销80%,剩下的20%比例由自己自负。这看似报销比例较高,而看病的人并没有从中得到切身的实际优惠,因为在报销比例提升的同时,药价也随之提高,比如以前5元/瓶的感冒药,现在就提高到10元/瓶,又如某人医药费总计6000元,报销公式是(6000-500《起付线》-自费药)×7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则报销金额就很少。此外硬性规定一些门诊费用无法报销,而且有最低的门槛费限制等,这些都使得困难家庭户住院看病的经济压力没有真正得到缓解。
(三)补偿标准低,救助资金不足且覆盖面窄
这主要指农村各项救助制度工作进展并不均衡,在靠近大别山区的霍邱县和金寨县这些革命老区,由于地理原因和历史原因,历来被称为贫困县,救助人数偏多,农村救助的覆盖面范围小,无论是五保救济还是低保、医疗救助都达不到六安市整体救助水平的标准。另外,救助资金短缺是农村救助工作的主要“拦路虎”,也是制约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表现在外力支持不足,内力供应不上。在1999年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村社会救助资金主要靠县财政和乡村集体经济投入,2000年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只规定“五保户”的供养资金列入农业税附加,而没有规定对特困户救济的资金来源。税费改革使乡镇经费大幅度减少,只靠县财政提供的有限资金,不能为所有救济户提供救助。加之目前的社会公益基金运行轨制不健全,募集资金和捐助人群数量总体上成下滑趋势,导致救助资金产生了“内忧外患”的局面。此外,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在制定社会救助的标准上相差较大。2009年六安市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86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人/年,覆盖面仅4%,覆盖面相当狭窄。六安市金安区农村从2010年7月起低保开始实施 “三类施保”。基本情况是一类保障标准不变,仍为1000元/年,原来的二类保障标准由540元/年提高到720元/年,三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200元/年提高到360元/年。虽然保障标准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但是提高幅度仍然较小。
(四)基层机构人员不足,待遇低且工作量大
由于乡村分散性较大,农村乡镇的供养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农村有些地方没有设置专门的村委会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从事社会救助工作,民政服务工作大多由村委会副主任和委员兼管,或者由1-3名民政助理从事民政工作。如此一来,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供养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开展供养和救助工作难度较大。另外,基层机构工作人员工资低,每个月仅有1100元的工资,从而很难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而且由于他们大多没有受过正规的培训和指导,管理能力不足,专业化服务水平低,加上在农村敬老院养老的五保户绝大多数是残疾、慢性病患者或者是行动不便者,导致工作人员工作量很大,不利于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
(五)不同地区救助机构和救助水平差异大
通过调查统计发现,虽然这几年六安市农村供养服务机构整体基数在不断增加,救助人次也在不断上升,但是各个地区救助服务机构设置多少和救助水平质量优劣依然存在着明显差异。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安置和救济的人数相对来说也有所差异。“五县四区”中尤其是金安区和裕安区的服务机构设置和集中供养率普遍较高。由于农村敬老院建设一般由乡镇政府独自承担,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量大,乡镇财政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必然造成敬老院年久失修、住房破旧、床位有限、设备落后,医疗、生活和管理条件都达不到基本的入住要求。资金已成了制约敬老院发展的“瓶颈”。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此类问题则迎刃而解了。此外,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是“乡财县管”,乡镇不再是一级财政,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全部由县区政府统筹管理。但敬老院建设的一切支出,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生活费、医疗费、医药费及生老病死等,依然还是由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而财政上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保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经费的支出。如此就导致了各地区救助机构设置和救助水平的不均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均等化不够,这是整个六安地区的经济发展的瓶颈,同时也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六安市农村社会救助的具体解决对策
以上问题的存在不仅与我党提出的 “以人为本”的要求有差距,而且也有碍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为此提出以下具体解决对策:
(一)理顺救助管理体制
理顺救助管理体制,首先是针对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实际情况,必须进一步理顺农村救助工作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成立专门的农村救助管理机构,制定救助管理目标,提高决策能力,加大对农村救助的检查力度,完善信息的收集和检索,尤其是各部门相配套的资金、政策、信息、人力、物力等要形成一个有效的救助合力,根据不同的情况分配不同的救助资金和人力,有效配置各地区和各部门的救助资源。其次是要建设“阳光操作”制度,制定并规范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动员群众参与救助对象的确定过程,坚持公开操作。第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防止在运行管理中出现偏差。
(二)完善救助运行机制和报销体系
在完善救助运行机制和报销程序方面,一是要规范农村社会救助准入机制和运行机制,应对不同的救助对象实行严格的分类,首要的是对救助对象“身份”的确定,村委会要深入基层调查,民主小组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以及县区民政局审核,要层层把关,层层监督到位,防止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需要救济的人能够真正得到救济;二是加强救助立法监督。通过法律手段,对实施救助主体和享受救助人员都以法律加以约束,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使得救助运行程序有法律根据;三是共享救济资源,健全报销体制。加快建立市与市、市与县、市与区的报销网络体系,简化报销程序,提高报销的比例,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三)整合救助资源,提高补贴和救助标准
首先,整合各相关救助部门的资源。应根据六安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生活水平以及当地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制定“有差别、有侧重”的补偿标准和覆盖范围,这里的“有侧重”指的是适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救济力度,让贫困地区的救助对象能够越过“生命线”的杠杆,达到“温饱线”的要求,并最终创造“发展线”的成果。其次,适时提高补贴和救助标准。由于物价不断升高,县级民政部门应根据农村当地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支出和农民纯收入的实际状况,加大同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和统计部门的合作,根据当地实际的农村低保标准进行测算,这里可以参照经济学上的市场菜篮法或恩格尔系数法进行测算,适时提高补贴和救助标准,让农村低保居民能过上相对满意的生活。安徽省在2011年12月份开始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更加注重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体制定民生政策。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年均1000元,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400元,提高农村低保人群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六安市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年人均供养标准不得低于1200元,其中省财政按年人均850元补助,县区财政按照年人均不低于350元补助,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
(四)提高救助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一是要在农村设置专门的村委会民政工作人员去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并根据业务量的大小解决相应的编制,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待遇。尤其是乡镇敬老院,居住的大多都是鳏寡孤独的老人且身体状况差,这里工作人员工作量大,因此要落实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贴心照顾这些老人的生活,设立护理服务、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小组,并相应提高他们的工作待遇。二是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机制。敬老院每天都要有人值守,实行轮流每天值班,以便老人们出现紧急状况时及时解决。三是要加大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应定期对乡镇社会救助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有关知识和能力的培训,给予相应的业务指导,以提高基层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五)加强救助机构建设,缩小救助水平的差异
首先,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整合救助资源,因地制宜地建立服务机构,不是数量越多就是最好。根据意大利著名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帕累托提出的帕累托定律即“80/20法则”可以得出:适当的投入才会有适当的产出,适中的规模才能够提供相对较高的服务质量。其次,缩小不同地区救助水平的差异,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对欠发达地区乡镇财力的财政支持应加大力度,对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实行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要实行“投入以省(国家)为主,管理以乡镇为主。”县(区)以上政府负担五保供养经费,让乡镇只管理,不负担或少负担五保供养经费,从而减轻乡镇财政的负担,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第三,建立高效灵活的救助手段和救助项目,实施恰当适宜的投入资金救助,减小救助人次的增幅差。
(六)拓宽救助渠道,建立健全救助资金保障机制
首先,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政府补贴力度。国家整体经济在加速发展,但是农村生活水平依然很低,尤其是近几年,国家税收收入不断增加,但是“蛋糕”再大,吃到“蛋糕”的人却没有相应增多,这就需要政府在“切蛋糕”的同时,适时地侧重给农村地区“切多点”,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内忧外患”的局面。其次,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就是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尤其在自然灾害面前,社会各界人士都愿意奉献自己一份爱心,积极地帮助他人度过危难,所以政府要积极拓宽救济渠道,规范社会捐赠行为,积极调动社会参与力量,充分挖掘和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社会互助力量的强大不仅显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同时它也是募集社会救助资金的重要渠道。近些年我国贫富差距明显存在拉大的局面,所以政府应主导、推动社会力量举办基金会、慈善会、福利会等,筹集资金来源,让贫困的人得到救济。
六、结束语
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能很好地体现国家责任。对于国家和政府来说,农村社会救助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履行义务的形式就是实行各种救助措施,以保障农村社会救助者的最低生活,这样才能真正履行政府的职能,达到工作目标。
总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良好运行需要社会中每位成员、每股力量的参与和支持,共同形成一股合力,如此才能不断解决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并创新救助体系项目,使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人人都能共享发展成果,从国富走向民富的目标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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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3
A
1009-9530(2013)04-0015-06
2013-03-19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安徽省农村社会救济体系发展路径研究”(AHSK09-10D21)
翟年祥(1963-),男,安徽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社会学、公共管理。方昌勤(1987-),女,安徽大学管理学院2011级行政管理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