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情况调查研究
2013-07-18罗惜春
罗惜春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4)
一、调查说明
(一)调查原因和目的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文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学校是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基础阵地,是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领域。早在2004年,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提出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以此推动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促进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因此成为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抓手。因此,高职院校开展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途径和方法就成了亟待我们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调查试图了解高职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情况。
(二)调查设计
本次调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在校师生对语言文字规范认识、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及法规的了解情况、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情况。调查对象分为学生、专业课教师和基础课教师。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调查问卷的名称为“高职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调查问卷”,共有15道题目,全部为选择题,其中多选题两道,其余为单选题。在题目设置中遵循了以下原则:(1)简便性原则。18道题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尽量减少被试的时间。(2)多样性原则。尽可能穷尽选择项,并增添了“不知道”、“不所谓”、“无关紧要”这样的选项,尽可能接近被调查者的真实情况。
试题内容共涉及:(1)师生对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态度及水平。包括第1、11、14、15题。(2)师生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了解情况。包括第3、4、5题。(3)师生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认识情况。包括第8、9、10、13题。(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现状。包括第2、6、7、12题。
问卷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调查对象为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和长沙保险职业技术学院等六所学校的师生。共发放问卷 660份(学生问卷360份,专业课教师问卷180份,基础课教师120份),回收问卷652 份,有效问卷 646份,回收率为98.8%,有效率为97.9%。有效问卷中学生问卷351份,专业课教师问卷178份,基础课教师117份。数据分析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高职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现状分析
通过对调查材料的归纳整理,可以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
(一)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常规工作,但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够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掌握了师生对语言文字规范的认识、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及法规的了解情况,调查结果整理为表一:
表一 教师学生问卷
通过调查问卷可以看出,各校师生对法规缺乏了解,现行语言文字的最高法规,没有得到充分的宣传。学生对于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有比较正确的认识,但对于法规的认识程度还很不够,每所学校都有40%左右的学生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一无所知,了解其内容的学生在 5%~10%之间。在专业课教师与基础课教师的调查结果中,我们发现教师对语言文字规范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对于“您认为高职院校学生普通话应达到相应等级吗?”这一问题,专业课教师有30%左右认为没有必要或无所谓。
(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开始启动,但工作不够全面深入
表二 学生问卷
由上表可以看出,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还比较低,大多数学生的测试成绩是二级,还有一些学生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这说明学校还没有做到全员测试,测前培训的质量还不够高。通过前期对各学校的访问调查,各学校都成立了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并且也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工作,但是在调查结果中,只有30%左右的学生认为学校是有机构有人员并在全面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工作。由此可见,学校在这方面的工作还不够全面,没有深入人心。
(三)认识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但没有找到有效开展工作的途径
表三 学生问卷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仅仅是要求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而是要求学校要全方位重视这项工作,包括校园用语用字、将语言文字能力的提高纳入到学生素质教育培养的范畴、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等等。从上表来看,所调查学校的校园用字还不够规范,大部分学校没有将普通话培训课程作为全校学生的必修课,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工作还没有全面铺开。
三、思考与建议
以上对株洲、湘潭、长沙的六所高职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喜忧参半。下面,笔者对于如何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师生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认识
从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可喜的数据,绝大多数师生都能意识到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的重要性,并且也愿意提高自己的语言文字水平。但在整个调查中,最不令人满意的一项是“你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吗”,这主要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已经11年,年年推普年年喊,但最后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宣传光靠几张宣传画,光靠几张推普资料,光靠每年的推普周,是肯定不行的,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2.推进普通话和文字应用的标准化,建立语言文字规范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
我们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大造学习普通话、学写规范字的舆论,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国家的法规加以宣传和要求,使学生把普通话和规范字看作是一种身份和教养的标志,形成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有利于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字。在模仿港台腔成时尚、方言节目泛滥和繁体字现象有所抬头的情况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任重而道远。
3.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在全面培养学生素质的过程中不断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将使用规范语言纳入到毕业生论文撰写的规定,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纳入领导、督学听课制度及教学检查工作等。坚持讲普通话训练作为一门计入学分的必修课,并开设其他选修课,如《演讲与口才》、《口语交际》等课程。另外可定期开展语言艺术大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既有强制性的要求又有形式多样的实践机会,定能强化高职院校校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环境。
4.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和高职院校精神文明建设联系起来,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中逐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得怎么样,学生的语言文字能力是一个重要方面。在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中,在评选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活动中,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评选标准之一。在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中,学校要积极鼓励学生会、团委等社团举办各类与规范语言文字有关的活动,学习、宣传和推广“讲普通话,用规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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