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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政策与微型企业生命周期的匹配性分析

2013-07-16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生命周期阶段政府

钱 龙

(安徽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2011年7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共同发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第一次在企业类型中新增微型企业,此举标志着微型企业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微型企业是指雇员人数在10人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独资、合伙、个体户和家庭经济组织等,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以家族式管理为主、雇员人数少、在同行业中不占垄断地位的特征,它是新形势下从小企业中独立分化出来的一种企业类型。既然微型企业发展问题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那么,如何科学合理保证微型企业发展便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政府扶持,微型企业也不例外,而结合微型企业成长生命周期规律深入研究促进其发展的政府扶持政策将有助于微型企业健康、持续、良性发展。

一、政府扶持微型企业的意义

微型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起着巨大作用,市场经济需要微型企业。

第一,扶持微型企业有利于改善就业。在发达国家,微型企业往往被称作“吸纳就业的海绵”,在我国亦是如此。我国90%以上企业是中小企业,而80%以上的中小企业属于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我国每年新增就业机会提供了80%的就业岗位,提供的就业岗位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要多得多。因此,扶持微型企业,不仅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更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之策,特别有利于缓解当前我国就业难的局面。

第二,扶持微型企业是减少贫困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差距,保证社会和谐。微型企业的拥有者和经营者很多是为生活在社会边缘的穷人开办的,能够为处境艰难的家庭提供关键的经济保障。扶持微型企业就是改善民生,更是支持草根阶层和劳苦大众,微型企业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经济影响是深远的,从而为改善收入分配做出了显著贡献,在减少贫困化方面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第三,扶持微型企业可以造就更多的企业家。一个国家如果自主创业的人越多,那么个人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机遇也就越多,就越容易成就一批企业家。在创业氛围浓厚的美国,人们把微型企业看成是自力更生和独立自强的象征。微型企业的存在为个人提供了一个获得企业家身份的机会,我国有很多企业家就是在创办微型企业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例如刘永好兄弟的新希望集团就是当初筹资1 000元的“育新良种场”这样的微型企业,浙江鲁冠球领导的万向集团在当初也只是6名工人,在一个不到90平方米的简陋厂房里成长起来的。可以说,扶持微型企业既可以造就一大批企业家,也有利于培养人们的变革、冒险和创新精神。

第四,扶持微型企业将有力促进经济增长。微型企业规模虽小,但其机制灵活,作为一种适应能力非常强的企业组织形式,微型企业生存在很多方面比其他类型企业具有更强的技术适应力和创造力,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和文化创意等知识成果往往需要通过开办企业实现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变,微型企业在这一过程中是一个很好的载体,它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释放了巨大活力。

二、理论研究综述

(一)国内外企业生命周期研究概况

国内外学者研究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主要从两条线索展开:其一,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研究,主要侧重企业生命周期阶段划分的数量、阶段划分的指标与方法。Adizes(1989)指出企业的生命周期要经历孕育阶段、成长阶段和老化阶段。其中孕育阶段包括孕育期、婴儿期和学步期构成,成长阶段包括青春期、盛年期和稳定期构成,老化阶段包括贵族期、官僚化早期、官僚期和死亡期构成[1]232-251。陈佳贵(1998)是国内较早研究企业生命周期的学者,他根据企业规模将企业生命周期划分为孕育期、生存期、快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和蜕变期等六个阶段,每个阶段均有相应的特征[2]。孙建强、许秀梅(2005)选取了市场占有增长率、科技成果转化增长率、收入增长率、成本下降率和规模扩张率等五个指标来确定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3],着重研究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的划分方法。李勇峰、张明慧(2007)则以无形资产、销售收入、生产成本、利润等因素为变量,构建函数,然后用这个函数对时间分别求一阶和二阶偏导,以二阶偏导为零来划分企业生命周期[4]。吴琛越(2009)以利润和销售额的变化作为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判断标准,在成长期销售额大于利润额,到了成熟期则是销售额小于利润额,以此为标准,选取部分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5];其二,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的应用研究。应用研究的范围很广,涉及技术创新行为、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融资行为等等。罗险峰、胡逢树(2008)在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企业生命周期基础上详细论述了四个阶段的特点,并就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如创新动机和创新激励等方面阐述了在企业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如何不同[6]。刘洪、赵曙明(2009)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对人力资源要求是不同的,详细说明了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如何适应企业生命周期的变化[7]。梁琦(2009)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应用于民营企业融资行为,认为民营企业在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融资渠道不同,生存阶段融资渠道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商业信用和民间借贷,扩张阶段融资渠道逐渐转向直接融资渠道[8]。高松、庄晖(2011)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将企业生命周期规律应用于政府扶持政策,提出了政府应该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生命周期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9]。

(二)理论研究述评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已经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其中提到了政府扶持政策应该适应企业生命周期变化而变化。但是以上研究多侧重于大中小型企业,众多文献资料大多将微型企业与其他企业类型如中小型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政府、社会公众对微型企业缺乏准确而详实的了解和认识,这对微型企业成长和政府扶持制造了不少困惑和障碍。微型企业因为独特的企业特征决定了其有不同于普通企业的生命周期规律,而且微型企业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具有不同的特征和问题,需要政府有针对性的政府扶持政策,因而每个生命周期阶段扶持的重点和内容是不同的。本文正是从微型企业生命周期这一独特的研究视角探讨微型企业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政府扶持政策(如图1所示),这对于提高政策扶持效果和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图 1

三、微型企业独特的生命周期及阶段特征

(一)普通企业生命周期

一般来说,普通企业的成长要经历一段比较完整的生命曲线,依次为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普通企业生命周期曲线表现为,如图2:

图2 普通企业生命周期图

(二)微型企业独特的生命周期

如同一个人,并非所有人都可以经过幼儿、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有些人可能英年早逝,有些人可能未老先衰,有些人甚至一出生就夭折了。任何企业都会经历由生到死的过程,但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这样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从时间维度来看,企业只有经历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整展示生命周期曲线,一般来说企业要完整展现生命周期大约为7年时间,甚至有些行业内企业所需时间会更长。

我国微型企业的生命周期平均为2年,在如此短暂时间内是不可能完全展示像普通企业那样的生命曲线。微型企业在激烈动荡的市场上捕捉生机,对机会的甄别能力决定了企业生存的期限,受市场规律自发调节,哪个行业有好的市场机会微型企业便会一涌而上,导致供给出现过剩,市场需求很快饱和,微型企业的生命变得特别短促。人们常用“船小好调头”形容微型企业,这句话既表明微型企业对市场需求的灵活适应性,同时也表明微型企业生存环境是动荡不安的,存在很高的死亡率,有些微型企业刚刚经历孕育期,进入生产准备工作阶段,就直接走向了死亡。微型企业寿命很短,所以如同普通企业生命周期的特征很难清晰表现出来。

正因为如此,微型企业生命周期就不是一条曲线,而是一条直线,经历出生、生存和死亡三个阶段。如图3所示,A点及以前是出生孕育阶段,AO段是生存阶段,死亡对微型企业来说,有以下几种特殊的死亡方式:第一,微型企业发展壮大向大中型企业转变,原有的微型企业消失,即OB段;第二,微型企业逐渐衰退,经营不善退出市场,即OD段;第三,原来微型企业转产改变当初经营业务,但规模依然是微型企业,只不过经营业务、内容发生了改变,即OC段。这样,微型企业生命周期就包括了三个阶段:孕育期、生存期和死亡期,其中孕育期和死亡期构成了微型企业生命周期中很有特色的两个阶段。

图3 微型企业生命周期图

1.孕育期特征及存在主要问题

孕育期:即A点,是微型企业创业者创业动机形成、选择和评估阶段,这一阶段,创业者致力于发现或人为创造具有商业价值的创业机会,制定创业计划并实施创业活动。在孕育期,微型企业孕育的关键因素是创业者的创业动机和市场机会,创业动机越强、市场机会越多,创业行为就越活跃,微型企业就会被大量孕育出来。

在孕育期,微型企业面临最大的问题是创业动机非理性化和创业环境缺失。首先,创业动机非理性化。受市场规律自发调节,创业者容易就同一或相似项目一哄而上,结果导致供给量远远超过市场需求量,造成行业内竞争过于激烈。受自身文化素质制约,创业者往往凭“感觉走”,制定决策很少依据调查研究,对创业细节问题考虑不够,过多强调投资回报而忽视投资风险,致使创业方向存在感性化和理想化趋势,甚至有些创业者头脑还有不切实际的创业冲动;其次,创业环境缺失。整个社会良好的创业环境将会提高微型企业的成功孕育率,受到传统观念认识的束缚,一些地方政府偏爱大中型企业,往往冷落了小型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这在招商引资中表现尤为明显。政府特别关注大中型企业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提供种种政策优惠,而对微型企业关注很少,微型企业始终难以进入我国政府视野。在某种程度上,微型企业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其发展没有得到良好环境的支持,甚至有些地方还出台了规章制度限制其发展,更有甚者局部地区还制定了一些扼杀微型企业成长的条例,例如有些城市提出要建设无摊贩城市,有些城市要求乞丐、捡破烂统一着装并定期向政府缴纳管理费等等。观念落后同样表现在人们就业选择上,很多人就业往往定位于政府、事业单位和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人们就业选择经常被局限于“被雇佣”的狭小空间。

2.生存期特征及存在主要问题

生存期:即A点到O点,在该时期,微型企业创业者主要依靠自身、家庭和社会关系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生产资源,利用相关知识、技能和经验生产出市场所需要的产品。在生存期,微型企业具有传统的家庭经营色彩,创业者和员工文化素质偏低,生产经营较少接受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企业稳定性较差,人员流动性较大,自我发展和创新能力不足。如果业主不能处理好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问题,微型企业就可能走向失败。

在生存期,微型企业发展主要面临以下问题:第一,成本上升压力。随着煤电油水气等燃料价格上涨,再加上劳动力成本也在不断上升,微型企业生存成本也在不断增加;其次,融资难。我国银行业主要向大中型企业发放贷款,而微型企业由于发展不充分,规模小,鲜有资产抵押等原因,使其很难获得银行信贷资金,致使很多微型企业迫于资金压力,最后只得主要依靠民间融资,而民间融资中大部分是高利贷性质,这不仅加剧了微型企业经营的困难,而且很容易引起纠纷,特别是2010年以来的紧缩性货币政策,更多的微型企业后续资金需求难以满足;第三,税负重。微型企业自成立以来,要缴纳多种税费,如一些地方的个体和私营企业需缴纳的费用包括卫生费、劳动用工年检费、土地发放费、耕地占用补发费,出外经营手续费,还有环保、卫生防疫、城管、消防等各项政府征收税费和基金多达上百种,这些尚不包括地方政府向企业征收名目繁多的摊派费,各种活动的赞助费、宣传费、报刊杂志和生产性招待费用。除此之外,微型企业还要应付一些部门在行政审批和自身营运中的吃拿卡要和融资关系中的非正常开支。沉重的税收和收费不得不使微型企业面临很重的税负压力;第四,市场难。随着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得越来越复杂,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微型企业由于缺乏资金,又没有社会资源,营销方面做得很少,市场不一定认可其产品,甚至很多人认为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始终是不入流的,难以为社会公众所接受。

3.死亡期特征及存在主要问题

死亡期:即O点向B点、C点或D点的转化,在这一阶段,微型企业死亡有不同方式,形成了具有微型企业特色的死亡形式。第一是企业经营失败了,最终不复存在,即O点向D点转化,这与普通企业死亡方式是同样的;其二是转产,原有企业消亡了,新的企业诞生了,只不过新企业规模依旧是微型,新在业务不同于原有企业,即O点向C点转化,这种死亡方式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新生,微型企业业主很容易跟风转舵,一旦发现原有业务很难坚持下去很多人便会立即改行转产;其三是微型企业发生了蜕变,发展为规模更大的企业,即O点向B点转化,这是一小部分微型企业科学经营管理的结果,例如微软的前身就是由比尔盖茨凭借900美元创建的微型企业发展而来,四川新希望集团由一家从事养殖业务的微型企业发展而来。

进入死亡期,根据微型企业不同的发展路径存在不同的问题。当微型企业不复存在时,即O到D时,微型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停止经营,企业被注销,此时微型企业业主既担心因为没能收回投资而让自己陷入生活困境;另外一方面担心创业失败后,他人对自己“无能”的嘲讽。在社会“成王败寇”思想作用下,微型企业创业者心理上很不愿意接受破产死亡的事实;当微型企业发展进入O到C阶段时,此时微型企业进入转产发展,转产发展的关键在于把握市场动向成功实现转产,获得转产改行带来的效益大于转产改行的成本,如果不成功那仍旧会陷入微型企业生存期所面临的困境;当微型企业发展进入O到B阶段时,此时微型企业脱胎换骨进入更高规模层次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如何适应新成长环境下的企业发展问题,即大中型企业发展通常所面临的问题,这已经脱离了微型企业研究范畴了。

四、相应的政府扶持政策

由于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微型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是不同的,这就需要有效的政府扶持政策与之对应。在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阶段,匹配最适宜的政府扶持政策,方能使政策用在刀刃上。

(一)孕育期对策

在孕育期,微型企业还未诞生,政府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为微型企业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建设上来,增加制度供给,为微型企业诞生提供一个宽松、积极、和谐的生长环境。具体而言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制定有关微型企业各种法律法规,详细规定扶持微型企业的法律法规,从而为微型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我国目前虽然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但对如何促进微型企业发展鲜有涉及,迫切需要建立与微型企业对应的具体法规,如《微型企业法》,并及时清理和修订既有法律中不适应微型企业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第二,制定微型企业发展规划,简化微型企业申办流程。政府需要制定微型企业五年发展规划,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并和其他发展规划同等看待,注重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纳入政府各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另外,政府要科学设置微型企业准入条件,简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降低微型企业申办成本;第三,加强对微型企业的宣传和研究,提升全社会对微型企业的关注。鼓励学术界加强对微型企业发展规律研究,加强对微型企业政策优惠的宣传,引导并鼓励更多的人去开办微型企业,转变社会传统的就业观念,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形成一个良好的全民创业的舆论环境;第四,改革现行对微型企业多头管理模式,设立专门的微型企业管理机构。我国微型企业数量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良莠不齐。我国仍未有微型企业管理的专门机构,迫切需要在各级政府设立微型企业管理机构,进行统一服务和管理,处理和协调微型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将微型企业管理工作纳入管理机构绩效目标考核范畴,做到奖惩结合;第五,建立和培育微型企业孵化园、创业园。为提高微型企业成活率,为社会输送成功的微型企业,鼓励在市县乡镇的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区域设立微型企业孵化园、创业园或微型企业创业示范街,为那些有发展潜力、符合产业导向的微型企业提供便宜的场地、水电等生产经营场所,并在行政服务、规费减免等方面提供最大程度优惠政策,降低其运行成本。利用微型企业孵化园、创业基地还可发挥微型企业集聚集群效应,示范带动微型企业发展。

(二)生存期对策

微型企业进入生存期,重点要围绕生存期出现的问题加以扶持。第一,建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在税收方面,微型企业由于承担税负能力较弱,应该降低与微型企业相关的各种税负水平,对于特殊人群如下岗职工、困难户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办的微型企业应该直接给予“免、抵、退”等优惠政策;在收费项目方面,应该清理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规范各级政府部门收费行为,坚决取缔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类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并增加工作透明度;在财政补贴方面,各级政府应该设立专款直接对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进行援助,对从事环保性、公益性的微型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对吸纳下岗职工一定比例的微型企业政府应该奖励,对在贫困地区成立的微型企业应给给予财政补贴等等;第二,建立符合微型企业需求的融资体系,拓宽微型企业融资渠道。一是政府要设立微型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保证微型企业正常贷款需求不因缺乏担保而得不到;二是要大力发展微型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农村银行、信用社、小额担保公司等微型金融机构,这类微型金融机构在向微型企业发放信贷方面具有较大优势,政府应该在政策方面给予微型金融机构足够的扶持和优惠;三是鼓励商业银行向微型企业提供低息、免息贷款,政府予以适当财政贴息;四是建立面向微型企业的风险投资资本,鼓励更多的风险资本进入微型企业升值增值;第三,对微型企业从业人员,适用正常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与其他人群同等对待,免除后顾之忧以使他们全身心投入创业活动;第四,通过政府采购、搭建信息服务平台等措施帮助微型企业拓展产品市场。政府采购应该优先安排从微型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我国政府采购总额达到了近6 500亿,如果按照发达国家通常做法将 20%采购合同给予微型企业,那么微型企业每年就会有1 300亿元的收入,这对于处于生存期的微型企业市场开拓而言肯定是十分有利的;在信息服务方面,政府应该成立专门为微型企业服务的信息网络,专门为微型企业搜集国内外技术情报、市场经营信息等等;第五,加强对微型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与投入。微型企业对社会化服务体系有着较大需求和较高的要求,政府应该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机构拓展服务领域,重点支持带动能力强、具有共性服务功能的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微型企业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建立符合微型企业实际需求的技术转让、投资咨询、融资政策、财务培训、人员教育等中介服务体系;第六,鼓励和推动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展开合作,引导微型企业融入大中型企业生产链,建立大中型企业带动微型企业发展制度,将大中型企业的零部件、配件、辅助产品等订单交给微型企业,鼓励大中型企业从微型企业中采购产品,最终形成互惠互利的双赢发展格局[10]。

(三)死亡期对策

微型企业在死亡期有三种发展动向,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发展动向推出不同的扶持行为。第一,当微型企业发展进入衰退期,即O—D方向时,政府要建立微型企业完善的退出机制,即破产保护制度,市场经济中优胜劣汰乃正常现象,对那些因成本市场资源等原因出现难以为继的微型企业,应该建立一种有别于正常破产程序的简易破产程序,简化退出机制;第二,政府要在思想观念上应有宽容失败的心态,通过宣传教育让公众懂得不畏失败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内涵。微型企业虽然消失了,但创业者学到了宝贵经验并为下一次成功积累了经验,创业者失败教训甚至对周围创业者能起到借鉴作用;再次要对具有被兼并重组可能的微型企业加强资产评估、职工安置等方面工作,使这些企业在重组后的企业中能够获得一定意义上的新生。

当微型企业发展进入O—C发展阶段时,即转产阶段,政府要合理引导微型企业转产发展,利用工商部门掌握的市场信息,积极引导微型企业重点向科技开发、工业设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新兴领域拓展,增强微型企业的“生命力”,确保微型企业存活率。通过融资政策、技术支持政策、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信息服务政策等,帮助它们进行重新定位,成功实现转产。尤其是鼓励知识型、创新型人才创办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微型企业,进行重点转向。

当微型企业发展进入O—B发展阶段时,即脱胎换骨时期,政府要转变观点,不能再以微型企业模式而应以中小型企业模式,甚至大型企业模式加以扶持,在具体的财税政策、融资扶持、管理服务等方面突破原有的限额,遵照一般企业发展规律帮助它们由微型企业成功升级为更高层次的企业。

五、结 论

我国目前有关微型企业政策扶持体系,整体上看已经基本完善,其中有些地方政府做的比较成功,如重庆市出台扶持微型企业政策非常详细,也很有成效,但目前最主要问题在于各地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忽略了微型企业成长是一个动态过程,忽略了其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有着不同的政策诉求,这就使得政府制定的扶持政策难以与微型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难以达到最佳的政策效果。因此,增强政府对微型企业扶持效果的一个关键在于更新原有的思想观念,树立微型企业发展的动态观念,通过研究微型企业独特的生命周期规律,可以帮助政府厘清微型企业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更可针对微型企业在不同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政府“对症下药”微型企业方能“按方吃药”,才能发挥政策资源的最大功效。

[1]Adizes,I. Corporate Lifecycles: How and Why Corporations Grow and Die and What to Do about It[M].NJ: Prentice Hall, 1989.

[2]陈佳贵.关于企业生命周期与企业蜕变的探讨[J].中国工业经济,1998(11).

[3]孙建强,许秀梅.企业生命周期的界定及其阶段分析[J].商业研究,2005(18).

[4]李永峰,张明慧.论企业生命周期[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07(3).

[5]吴琛越.成长阶段企业的定量分析—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J].华东经济管理,2009(6).

[6]罗险峰,胡逢树.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创新行为及风险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12).

[7]刘洪,赵曙明.企业的发展演化与人力资源管理[J].南开管理评论,2009(2).

[8]梁琦,于津平.民营企业生命周期融资规律探析[J].南京社会科学,2009(5).

[9]高松,庄晖.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资助效应提升研究—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观点[J].中国工业经济,2011(7).

[10]李明惠,等.基于产业集群生命周期理论的政府政策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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