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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推农机化工作科学发展

2013-07-0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3期
关键词:职务犯罪自治区检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

201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在加大力度查办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以检察建议为载体助推农机化工作科学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成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典范。(配套阅读:《热词,从腐败到预防》,见本期第57页。)

一、全面掌握,究源治本,查找与揭示社会管理“短板”

1.“浮上来,沉下去”,做足前期预防调查功课。

为能尽快掌握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案件情况和发展态势,自治区院在侦查阶段就要求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提前介入,与侦查部门共同对案件的动态以及规律、特点等展开分析。主动联系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获得全区2004年以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及实施补贴工作情况等材料,为从宏观层面分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及实施情况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为了更加全面、更加透彻地分析农机购置补贴领域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制度漏洞,以及执行补贴政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区院决定与自治区农机局一起联合开展预防调查,共同深入基层一线、共同分析问题、共同解决问题。广西南宁、玉林两市是该类案件的高发地,为掌握“自办公司、内外勾结、侵吞补贴资金”这一隐蔽犯罪手段的特点,更深层次地分析犯罪高发背后的原因,自治区院与自治区农机局一同深入南宁、玉林等地市县(区)展开调研,分别组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发案人员、所在地农户召开座谈会,形成了由检察机关主导,发案单位、行业、系统、主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了解犯罪行为演变过程,研究犯罪形成原因及规律等工作提供了大量一手资料,为微观的具体分析提供了素材和研究样本。

2.“专家把脉,多方会诊”,找准问题结症点,对症下药。

在对全区最近两年来查办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和展开调研的基础上,为了使问题剖析得更加透彻,提出对策建议更具有针对性,自治区院邀请了系统内的检察业务专家、系统外的廉政研究专家共同查找广西农机购置补贴领域的致罪因素,分析犯罪原因背后的体制机制漏洞以及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缺陷问题,科学制定防治对策。同时还会同纪委、农机管理、财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逐一进行分析,全面排查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廉政风险点。经过多方位多层次的梳理发现:补贴产品目录形成、经销商审核认定、购置补贴指标分配、农机购置补贴申报核准等四个环节是农机购置补贴的最主要发案环节;农机管理部门利用权力指定或介绍经销商、内部监督不到位、经费拨付不足,是引发职务犯罪的管理原因;农机补贴中农机具价格定价不合理、指定产品目录机制不公平、补贴指标分配方法不科学、补贴发放程序过多,是引发职务犯罪的制度原因;农机管理部门违规内定补贴对象、哄抬农机价格损害农民利益,是造成群众不满、激化社会矛盾的潜在风险。针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区院提出:改革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度,取消或限定农机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的资格认定权力,实行定额补贴并限制累加补贴,减少购机和补贴环节,合理确定补贴指标的分配和调剂方法,建立农机补贴公示平台,增加和落实农机管理工作经费等对策建议。

3.注重实效,有的放矢,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

在调查分析中发现,要从源头上治理农机购置补贴领域的职务犯罪,有些技术层面的操作农机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整改自己单独完成,而有些制度的完善、机制的保障(如增加和落实农机管理工作经费),则需要协调其他部门方可实现。为此,自治区院向自治区农机局提出检察建议,并起草了拟向自治区政府提出的检察建议,并且两者各有侧重点。前者主要侧重于农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应的对策建议也主要从完善管理程序方面入手,后者则主要侧重于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保障机制的建立方面。

二、做足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提升社会管理“硬实力”

经过反复论证与修改,2011年11月,自治区院正式向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农机局提出了关于预防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书,并同时抄送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农业部。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自治区院对农机购置补贴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并没有就此停下。为了确保所提的对策建议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农机购置补贴领域防控机制的完善,提升检察建议的生命力,又继续采取了一系列同步跟进措施。

1.及时跟踪回访,确保检察建议得到及时落实。

为了更好地了解农机管理部门对检察建议的采纳与落实情况,院领导多次带队到自治区农机局进行回访,召开农机部门座谈会,听取自治区农机局对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的意见,与农机部门领导共商落实的具体措施,对于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出谋划策帮助解决。通过及时沟通监督与跟踪回访,切实维护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性,自治区农机局也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落实采纳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了回复和反馈,并报告了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农机购置补贴领域管理制度与工作的计划。

2.由点及面,上下联动,提升检察建议的影响力。

为了更快地扭转全区农机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拓展检察建议的辐射影响力,自治区院及时将检察建议书以及预防调查报告发送给全区各地市、县(区)检察院,由各地检察院结合具体实际,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要求各地检察院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各地农机管理部门收到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所提出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对于一些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反馈的单位,所在地的检察院通过主动上门回访,适时询问落实情况,提醒反馈时间,向上级检察院以及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等形式,有效地推动了检察建议的落实,扩大了检察建议对农机购置管理工作督促、警示、预防、规范的影响力。

3.争取支持,主动汇报,引起决策部门重视。

为了巩固和放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效应,自治区院还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提高检察建议的作用力和影响力。自治区院检察长张少康两次向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等自治区领导专题汇报检察建议书中所提出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引起了自治区党委对该问题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自治区主席马飚,自治区副主席黄道伟、陈章良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所提出的检察建议,并对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院及时向全区检察机关传达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对检察建议的批示精神,并要求各地检察院结合所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批示精神,争取对检察建议的理解与支持,促进对策建议的落实。桂林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君在听了桂林市检察院关于查办与预防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汇报后,作出批示,要求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中有影响的案件,加大预防力度,从根本上扭转这一领域职务犯罪现象。此外,检察建议书中部分对策建议涉及整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完善,为了深化检察建议的落实程度,张少康检察长亲自率队到北京拜会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农机化管理司司长宗锦耀等领导,向农业部领导汇报了广西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并就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与对策建议征求农业部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农业部领导的理解和肯定,并加大了对广西农机工作的支持力度。

4.主动服务,帮助农机部门加强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在提出检察建议书后,自治区院与农机管理部门再次排查管理中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帮助农机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岗位权限,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制度漏洞而出现的各种职务犯罪风险。同时,广西检察机关到农机管理部门开展警示宣传教育,结合农机系统职务犯罪的案例,深入剖析了该系统职务犯罪的情况,使广大农机干部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震慑了人心、教育了干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7月,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共为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开展预防讲座近50多场次,教育农机系统干部数千人,有力地促进了广西农机管理队伍的建设。此外,检察机关还深入基层一线,主动为广大农户宣讲农机化工作的相关法律,告知农民群众有关维权途径,制定了相关调查表格发送给农民群众和农机经销商,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定期收集分析相关数据,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行实时监控。通过深入农村与农民群众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帮助农民群众增强了权利保护意识,营造起预防农机化工作领域职务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检察机关还不定期邀请媒体记者对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进行采访报道,对农机购置补贴预防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建立起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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