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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均衡发展的思考

2013-07-04许方

金融发展研究 2013年5期
关键词:会计核算监督人员

许方

人民银行系统事后监督部门自成立以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把会计核算质量关,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事后监督工作呈现出风险意识逐步增强、确立特有的监督模式、注重制度建设等特点,事后监督作为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为防范会计核算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普遍存在监管模式、监管流程和监管标准不尽相同等突出问题,致使事后监督效力未能充分发挥。为此,需要从均衡发展的角度,全方位地改善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

一、当前事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标准缺乏统一规范,加大了制度执行的难度。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系统事后监督部门通常依据总行制定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事后监督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等制度,各自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等,虽为实际操作提供了具体依据,但是,同时也导致在监督的程序、步骤、方法、重点等方面各行其是,标准不一,缺少普遍的指导意义,也缺乏权威性,制度执行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是职能定位不明,难以发挥防范资金风险的作用。现行监督制度规定,监督人员要及时对每日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全面复核”,实际操作中往往把监督重心放在规范性审核上,如查看凭证要素是否齐全、记账是否串户、盖章是否正确、账表是否平衡、对业务核算系统自动生成的账表再进行人工核对等,对核算业务不分主次地重新复核,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去对资金进出的合法性、资金往来的异动性等环节给予重点关注,使得工作中出现重规范性审核而轻风险性监督,导致许多重复劳动,削弱了监督效力。因此,事后监督中心靠现有的监督力量和监督方法很难保证有精力、有时间去进行防范风险的重点监督。

三是信息不对称,影响监督工作开展。会计、国库、发行部门有关系统的更新和新文件的下达均实行垂直管理, 事后监督部门不能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造成监督信息和被监督信息不对称, 一旦对监督结果产生分歧,事后监督部门与国库、发行、营业部等部门, 裁定依据不统一, 久而久之, 势必造成监督部门与被监督部门之间的矛盾, 不利于事后监督工作的开展, 同时也使某些业务和环节存在无人监督的情况。

四是监督成果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监督资源浪费。对会计核算业务数据、监督结果的利用率普遍偏低,会计核算监督通知书仅作为差错通知和更正依据,对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未一一排查,致使一些问题屡查屡犯,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另外,由于现行管理体制束缚,省内各地市事后监督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很少,使得一些具有普遍性的监督成果和先进的监督经验、做法难以被推广和利用。

五是培训滞后与片面制约了监督业务的开展。在实际工作中,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新业务较少将事后监督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对事后监督的业务培训往往只是有关文件的转达。培训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大部分是根据业务需要,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文件等,导致监督人员业务素质难于全面提高,制约了事后监督工作的发展 。

二、对现行体制下事后监督工作均衡发展的思考

(一)积极搭建事后监督工作交流平台

应搭建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平台,引导事后监督工作、调研工作全面发展,促进监督人员深入开展调研分析。

一是广泛征集事后监督系统调研方向、调研主题,然后进行整理、筛选、分类,组织事后监督工作人员自愿选择研究,对研究成果择优刊发。二是对以往刊发过的文章进行整理,将好经验、好做法分门别类,编发专题期刊,加以推广应用,提高事后监督研究成果的转化率。三是充分发挥事后监督中心在信息资源、制度资源、人力资源方面的相对优势,协调事后监督力量,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调研成果的质量。

(二)建设统一的制度标准平台

制定统一的事后监督工作规程实施细则,为其规范运作提供制度支持。一是建议各地以《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为依据,对本行事后监督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对于与基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及时修订完善;各地可取长补短,兼收并蓄,视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为进一步地统一制度标准奠定基础。二是树立风险监督的理念,以风险监督为导向,在“对核算结果实施复核和审验”的同时,根据会计核算部门业务风险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加强重点业务、重要环节、关键时点的风险防控。制度设计要着重针对反复发生、屡纠不止的操作性风险、易引起较大资金隐患的风险等,制度条文要反复论证,避免出现制度漏洞和缺失,逐步建立起一套标准化的事后监督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风险防控办法,规范事后监督人员的监督行为,使监督人员开展监督时有据可依。

(三)创建学习培训及业务指导平台

事后监督人员的培训关系到监督成效、质量。为此建议:一是业务培训及指导制度化。由于现行事后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的原因,使得监督人员在业务知识更新、培训等方面与其他专业部门形成了差距。因此,逐步制定学习培训及业务指导相关制度,为事后监督人员参与被监督单位的业务培训提供条件。二是业务培训形式多样化。采取联合会计核算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集中专业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依托业务网络发送专业学习资料、组织区域的现场交流学习等形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全省事后监督人员进行培训。三是业务培训内容明确化。第一,要开展业务培训,结合新制度新规定的出台、新业务的运行、新系统的上线,选取与工作联系紧密、有针对性的内容,强化监督人员对新制度、新业务、新系统的理解与运用,力求取得实效。第二,要开展素质培训,重点培养监督人员对工作中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判断、分析、研究能力,提升监督人员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的结合能力,促使监督人员建立与新形势和新业务相适应的新的知识结构与能力水平。四是业务指导具体化。事后监督作为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最后环节,与会计核算担负着同等重要的职责,其工作也需要系统性、连贯性、明确性,因此,建议开展具体工作,也可结合本地特点进行细化,把业务指导作为常态化工作纳入事后监督工作管理中。

(四)建立事后监督数据信息平台

事后监督工作具有独立性、连续性、及时性、全面性和重点性特点,因此,确保事后监督工作产生的数据、信息的客观、连续、及时、全面和重点突出是整个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建议以事后监督案例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即时补充完善新的数据,并逐步将案例信息数据库的采集范围扩大至地市中支,从地市中支事后监督业务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例、信息、数据进行补充,技术手段可与科技部门合作,设置专门的服务器,全省各地市的事后监督人员可通过业务网络登录访问数据库,利用案例数据开展相关研究。同时,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地选取监督中出现的典型案例、数据、信息,以月报、季报等形式上报,做好日常情况反映和资料、数据汇集工作。

(五)建立电子化监督系统平台

随着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的不断发展,会计核算业务工作电子化水平日益提高,而事后监督工作却仍然主要依靠手工操作,这与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的发展不相符合,造成监督工作效率不高,建立一个先进的、电子化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系统已显得极为迫切。一是整合各地独立开发监督程序,鼓励各地从有助于事后监督工作开展的辅助程序、电子化措施入手,开展计算机监督创新,逐步向会计核算专业事后监督工作计算机监督过渡,为下一步建立电子化监督系统奠定基础。二是建立电子化监督系统平台,联合会计核算部门和科技部门,协调全省事后监督力量,从工作实用性出发,参照中央银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子系统(AAS)的功能,开发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和风险监督系统,更好地对会计核算业务监督中出现的问题及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分析,实现会计核算过程的动态监督与核算结果的静态监督相结合。

(责任编辑 刘西顺;校对 YJ,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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