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设置方案布局优化评估研究
——以云南保山-龙陵地区铅锌矿勘查示范区为例
2013-05-16罗小利吕建伟
■ 罗小利/吕建伟/朱 清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矿业权设置方案布局优化评估研究
——以云南保山-龙陵地区铅锌矿勘查示范区为例
■ 罗小利/吕建伟/朱 清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云南保山—龙陵地区目前已设置探矿权18个,主攻矿种为铅锌矿,已有铅锌矿探矿权共9个;优化方案拟设探矿权区块31个,其中铅锌矿及铅矿共17个。已有探矿权区块中5个位于禁止区内的探矿权区块要经调整逐步退出禁止区。编制实施该矿业权设置方案,从源头上杜绝大矿小开,解决矿业权布局不合理问题,增强矿业权设置的主动性和合理性,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编制方案应重点把握:(1)认真学习合规性审查文件;(2)整体布局,统筹把握新旧矿业权的设置与整合;(3)矿业权设置的合理性宜依据区块地质背景及物化探特征编写;(4)应处理好矿业权重叠问题;(5)及时查重,优化主攻与非主攻矿种的布局。
矿业权设置方案;整装勘查区;布局优化评估;保山-龙陵;云南省
1 方案基本情况
云南保山-龙陵地区铅锌矿整装勘查工作区涉及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龙陵县(部分),地理坐标极值:东径99°02′31″-99°23′49″,北纬24°17′58″-25°12′56″。保山-龙陵地区铅锌矿整装勘查区总面积2367km2,由六个勘查区块组成,分别是隆阳区龙潭铜铅锌矿勘查区、隆阳区西邑铅锌矿勘查区、施甸县东山铅锌矿勘查区、施甸县上甸街铜铅锌矿勘查区、施甸县摆田铅锌矿勘查区、施甸县里戛铜金矿勘查区。区内目前共涉及矿业权187个,其中探矿权18个,主攻矿种铅锌矿有9个,其它矿种9个(其中1个为开采总量控制矿种锑矿);采矿权169个,其中铅锌矿6个、煤矿4个、砂石矿159个。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铅锌金属40755吨、褐煤11389.9万吨、石灰岩364矿石万吨、粘土矿矿石45万吨。
该方案从编制到完成配号历时1年,于2011年9月1日经国土资源部批复开通矿业权配号,方案拟设置探矿权35个,已设置探矿权18个,其中已设探矿权保留13个。拟设置采矿权172个,已设置采矿权169个,全部为采矿权保留。
2 方案编制技术方法分析
2.1 地质成矿条件与整装勘查分区
(1)以以往区域地质工作为基础。方案总结了勘查区域地质工作、矿产地质工作、科研工作等以往区域地质工作内容,在此基础上进行编制,为优化编制方案奠定了良好基础。
(2)研究地质成矿背景。通过研究区域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作用及围岩蚀变等情况进一步了解勘查区地质特征,同时开展地球物理特征、地球化学特征等地质工作,为方案编制区域划分、矿业权区块设置等提供了依据,使得方案编制更加合理。
(3)分析矿产资源储量及资源潜力。经综合分析已有地、物、化、遥科研资料,研判该区成矿条件,从潜力分析来看,该区域内铅锌资源会有进一步的突破,铅锌远景资源量在300万吨。同时,根据整装勘查区的矿产资源特点,结合矿区实际,整装勘查区以铅锌矿为主攻矿种;以喷流沉积型(SEDEX)、构造热液型为主攻矿床类型,同时兼顾其它矿种及矿床类型。
(4)分析矿业权设置现状。目前矿业权设置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由于国家出台的探矿权最低投入资金量要求过低,导致部分找矿远景区被长期圈占,实际勘查投入不足,不能及时发现和评价可供开发的矿产资源;同时也存在重登记、轻投入、圈而不探占地盘现象,地质勘查的实际投入远低于矿产勘查登记申报的勘查投资。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探矿权设置在禁止内。通过研究矿业权设置现状,提出其设置方案,为矿业权调整提供依据。
2.2 矿业权区块划分技术
方案以找矿信息为核心原则,凡在整装勘查实施方案中分布勘查工作的区域均可划分为探矿权区块。探矿权区块的划分,原则上应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一个完整的勘查信息不得人为地分割到多个探矿权区块之中,要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布局要求。探矿权区块的划分充分考虑后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布局、规模化要求,以及单矿床不可分割的原则。
鉴于整装勘查区面积较大,地质成矿背景复杂,区内分布有怒江、高速公路、铁路、大中型水库等综合因素,方案将整装勘查区分为重点工作区、一般工作区、禁止区三个类型的分区进行编制。矿业权区块划分依据以下内容:①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所划定的铅锌矿的最小预测区为依据划分探矿权区块;②以已知的地球物理异常、地球化学异常、遥感解译成果及依据地质规律和矿化线索等为基础进行划分;③以已有的矿床(化)点信息划分。
采矿权区块划分的原则:一矿一开原则;矿山建设规模与矿床规模相适应的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保障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障安全环保的原则。
3 矿业权设置方案布局优化评估分析
3.1 主攻矿种探矿权平均面积分析
云南保山-龙陵地区目前已设置探矿权18个,登记面积699.83km2,占整装勘查区面积的29.57%。该区主攻矿种为铅锌矿,已有铅锌矿探矿权共9个,总面积为343.49km2(具体情况见表1)。
方案拟设探矿权区块31个,总面积1300.11km2,占整装勘查区面积的54.93%。其中铅锌矿及铅矿共17个,总面积为769.99km2(具体情况见表2)。
通过方案设置,主攻矿种数量由9个增加到17个,总面积达到769.99km2;探矿权平均面积由38.17km2增加为45.29km2,进一步优化了矿业权布局。
3.2 位于禁止区的矿业权分析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探矿权设置在禁止内,18个已有的探矿权区块中有5个位于禁止区内的探矿权区块(具体情况见表3)。
方案要求对于位于禁止区内的探矿权的处理意见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要逐步的退出禁止区。方案对5个位于禁止区内的探矿权区块进行调整(见表4)。
已设探矿权调整共5个,面积258.47km2,整装勘查区内已设置探矿权18个,登记面积699.83km2,调整矿业权面积占已有矿业权面积的41%。通过方案调整,使得布局优化合理。
通过分析得出,《云南保山-龙陵地区铅锌矿整装勘查区矿业权设置方案》产生如下三个方面的效益:①优化了矿山布局,新设矿业权均依法依规,依照既有地质信息设立,避免了新设矿业权的重叠问题;②促进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已设矿业权调整重置5个,使得矿业权布局进一步优化;③该整装勘查区主攻矿种铅锌矿来看,整合度较高,布局较为合理,但存在较多的灰岩、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和水泥配料砂岩等矿产布局不合理问题,建议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进一步推进非主攻矿种矿业权布局调整或整合,避免影响主攻矿种找矿。
表1 云南保山-龙陵地区已设主攻矿种探矿权情况
表2 云南保山-龙陵地区拟设主攻矿种探矿权情况
表3 云南保山-龙陵地区位于禁止区探矿权一览表
表4 云南保山-龙陵地区位于禁止区已设探矿权的调整重置意见
4 结论及建议
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是为了提前对矿业权的布局和调整、投放总量和时序出让进行详细安排,从源头上杜绝大矿小开,解决矿业权布局不合理问题,增强矿业权设置的主动性和合理性,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从对云南保山-龙陵地区铅锌矿整装勘查区矿业权方案研究分析可以看出,编制方案能够解决部分不合理问题,取得优化布局的效果。
目前,34个重要矿种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方案已累计339份,从方案审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方案符合“55号文件”要求,能够满足优化布局的效果和地质找矿工作需要。但由于对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的理解程度不同,编制实施都难免存在一些问题,结合合规性审查的要点,建议方案编制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1)编制方案时应认真学习合规性审查文件。合规性审查主要依据国土资发[2011]55号文、国土资发[2009]200号、国土资发[2011]14号、国土资发[2006]13号、国土资发(2009)141号、国土资发 [2009]165号、《**省(区、市)矿产资源规划》、《全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方案》、《***区整装勘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编制方案时应认真学习文件要求,避免出现违规情况。
(2)整体布局,统筹把握新旧矿业权的设置与整合。在矿业权设置方面,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多、小、散的情况,矿业权设置数量较大,强调新设探矿权、采矿权而对已设矿业权调整和整合力度不够,应说明调整及整合的设置依据,加强对整体布局的统筹把握。
(3)部分矿业权区块划分和矿业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论证乏力,缺乏对矿业权设置的合理性和调整优化的潜力分析论证。合规性审查原则上要求空白区新设矿业权必须有充分的设置依据,省厅负责合理性的具体把关,方案中矿业权设置的合理性可依据区块地质背景及物化探特征编写。
(4)应处理好矿业权重叠问题。重叠问题为矿业权设置方案备案合规性审查的重点,对于新设的矿业权,原则上不允许与其他矿业权存在重叠;对于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并保留下来的矿业权,若确实无法立即解决,要求提出具体的避免不同矿业权人之间矛盾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
(5)及时查重,优化主攻与非主攻矿种布局。主攻矿种已设矿业权数量不多,新设空间不大,非主攻矿种尤其是砂石粘土矿矿业权设置过多,影响整装勘查主攻矿种的矿业权设置,矿业权存在进一步优化的潜力。三类矿业权与主攻矿种重叠是方案审查时常见的情况,建议编制方案后对报盘系统中的所有矿业权及时查重,以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此外,当前,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审查实施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制度文件予以规范,特别是方案编制审查工作流程与管理办法亟待研究制定,也是不利于此项工作更好完成的原因。因此,有必要同步研究细化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技术规范,明确方案编制的内容和技术要求,为矿业权设置方案科学规范编制提供技术依据。另外,当前矿业权设置优化综合性理论研究较少,研究程度还不够深,矿业权设置优化缺乏充分的理论支持,今后应深入对矿业权设置优化的综合研究。
[1]刘颖璠,王博峰,孙政平,等.内蒙古自治区1:5万矿调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及注意问题[J].西部资源,2012(4):14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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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Evaluation of Layout Optimization of Mining Right Setting Scheme—A Case of Lead-Zinc Ore Exploration Demonstration Area of Baoshan and Longling in Yunnan
LUO Xiaoli, Lü Jianwei, ZHU Qing
(Chinese Academy of Land and Resource Economics, Beijing 101149)
In Baoshan and longling area, 18 mineral exploration rights are set up dominated by lead-zinc mine with 9 lead-zinc exploration rights. 31 mineral exploration right blocks are planned to be set up in the optimization scheme, of which there are 17 lead -zinc and lead ore. Furthermore, 5 mineral exploration right blocks located in forbidden zone of existing blocks will gradually withdrew from the forbidden area via adjustment. This paper argues that working out and implementing the plan for mining rights, we must eliminate under developing the large deposit from the source and solve the problem of unreasonable mining right layout so as to enhance initiative and rationality of mining right setting, and realize the normalized management of mineral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integration. Following from this, this paper gives some proposals, the main issues focus include: seriously studying compliance reviewing documents; seizing the establishment and integration of old and new mining rights; the rationality of setting the mining right should be according to block geological background and physic-chemical characteristics; the mining right overlap problem must be dealt with well; timely checking the overlap and optimizing the layout of the main and non-main minerals.
setting scheme of mining rights; integration exploration area; layout optimization evaluation; Baoshan and Longling; Yunnan province
F407.1
C
1672-6995(2013)12-0061-04
2013-10-10
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典型地区矿产勘查示范与矿业权整合》(1212011085138)
罗小利(1986-),女,河北省石家庄市人,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实习员,管理学硕士,主要从事矿业权设置方案备案合规性审查、矿业权管理研究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