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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数量规模的变化及制约发展的原因*

2013-05-04何一民赵淑亮

社会科学 2013年4期
关键词:西藏人口发展

何一民 赵淑亮

西藏城市历史悠久,但受到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城市的数量长期都较少,规模也较小。关于西藏历史城市的数量和规模的有关记载非常少,也不甚准确,特别是清代以前的城市数量和规模更是资料空缺,本文仅就少有的资料对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的数量和规模进行粗略的考察。由于西藏的特殊区情,因而对西藏的历史城市定位不能完全按照中国内地的标准来确定。城市规模包括人口规模、用地规模、职能和经济规模、基础设施规模等,其中实际研究中使用较多的是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因而本文也主要是根据相关资料对西藏历史城市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作一考察,并对制约西藏城市发展的原因作初步的分析。

一、城和城市数量的变化

清代民国时期300余年间,西藏城市的数量有所增加,但总体变化不大。清初,作为大一统的中央王朝,统治者对西藏的管理因俗、因地制宜,兼顾历史传统、民族关系、地理环境等方面,将西藏作为特别行政区,以有别于广大内地的行省制度。清政府在内地行省下设府、州、县,实行层级管理。受历史背景以及特殊的宗教文化影响,西藏地区通常以“宗”、“营”等来表示行政区划,“宗”的本意为“碉堡”、“山寨”、“要塞”,而城则是“其余凡有官舍民居之处,于山上造楼居,依山为堑,即谓之城”①《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卷57《西藏·建制沿革》,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影印本。。因而清代西藏文献中所记载的城与今天我们所研究的“城市”这一概念是有所区别的。清代西藏有明确记载的城共计有68个,其中,前藏30个,后藏17个,喀木16个,阿里5个。民国前期,西藏城市仍然无甚变化,基本维持在这一数字。据民国初年刘赞廷的《三十年游藏记》记载,当时西藏城市数量与前清比较起来,几乎没有多少改变。“全藏共辖六十八城,即六十八县也。达赖所属喀木九城,前藏三十城,属于班禅者在后藏十七城,阿里以西及噶大克十二城遂属藏受乃为世袭,不能随时更换,其所谓城者,建碉设官以理民事,名曰营官。”②刘赞廷:《三十年游藏记》卷10《地方官制》,载《民国藏事史料汇编》,学苑出版社2005年版,第20册,第159页。刘赞廷在文中还一一罗列出了各城之名,如下表:

表1 民国西藏城市列表

续表

民国末年,西藏城市的数量有了比较大的增加。时人对西藏城市数量有90宗的说法,计大宗66个,小宗24个①佚名:《西藏》,《开发西北》4卷5期,1937年。。另外,藏学专家任乃强收集所能得到的各方资料,共得155宗,估计其中“互相重复者及误收者不在少数”,“最大不过120县”②任乃强:《西藏辖县的探索》,《康藏研究》22期,1948年。。黄奋生也认为民国时期西藏共有120余宗③黄奋生:《藏族史略》,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383页。。20世纪50年代初,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分省地图》,西藏、昌都在地图上标明名称的宗近80宗,其中昌都有30余个宗。牙含章认为在民主改革之前,西藏共计有113宗,如果加上昌都21宗 (共28个,其中7个与藏共管),合为134宗④牙含章:《西藏地方政府的反动本质》,载《西藏封建农奴制研究论文选》,中国藏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28页。。1960年国务院颁布《改革西藏地方行政区划令》,称西藏有83宗和64个相当于宗的谿,共147宗谿。郑宝恒在《民国时期政区沿革》中统计,民国时期不计川边昌都地区,共有98宗,如加上昌都地区,至多不过121宗⑤郑宝恒:《民国时期政区沿革》,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民政部1988年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沿革》(第3卷)统计1949年西藏有41宗37谿,加上昌都地区23宗,共计101宗谿⑥陈潮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地图集》,中国地图出版社2003年版。。周振鹤主编《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根据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1949—1997)》,对1949年西藏地区的宗谿分地区作了详细统计记载,计有78个⑦周振鹤主编:《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24页。。

从以上各家的统计来看,民国时期西藏地区不仅城市数量难以准确统计,而且地方行政单位也因不同来源和不同标准未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应该说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49—1997)》所公布的数据是准确的。如果西藏的城市按内地以县级行政治所作为城市统计的标准单位,那么自然会因分别以宗、谿、城等为标准而难以准确。但是,不管以何种标准为统计单位,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民国时期西藏城市数量较清代有一定的增加。然而以西藏幅员之广,西藏城市的数量显然是不足称道的。同时,这些城市之间大都相距较远,彼此割裂,表现出较强的孤立性与封闭性,严重制约着城市经济的发展。

二、西藏城市规模的演变

清代至民国,西藏初步形成以拉萨为中心的城市体系。城市既是商品的消费地,又是商品中转的集散地,更是城市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城市按规模、人口、商贸发展等众多要素可分为不同的层级。拉萨不仅是前藏地区的中心城市,同时也是整个西藏地区的中心城市,在西藏城市中为第一层次的首位型城市,而以日喀则、昌都、亚东、噶大克、打箭炉为主的地区性中心城市构成了西藏城市体系中的第二层级。由德庆、巴塘、理塘、墨竹工卡、江孜、帕里等城市又构成了西藏城市的第三层级。以各种小城镇为基础的基层集镇构成了西藏城市体系的第四级。

(一)西藏城市人口规模的变化

1.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人口的变化。清代随着政局的相对稳定,西藏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有了一定的提高,人口的机械增长也因移民而有所提高。王川《试论近代西藏昌都地区的外来移民 (1840—1960年)》(《思想战线》2006年第5期)一文,就提到在清前中期,就有回族、汉族、纳西族等不同地方的移民来到昌都。清代,西藏城市人口总体看来是不断增加的,这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前提。但由于清代的户口编制,少数民族人口一般并不列入编审统计范围。而清末宣统元年 (1909),由于中国的首次宪政运动进行了首次人口普查,西藏是惟一没有进行人口普查的一级普查区。民国时期,西藏人口的来源除了政府年鉴,主要是当时人口学家的著述,较权威的论述有胡焕庸、赵文林等。据赵文林在《中国人口史》中推算,从1661年开始到1912年,西藏人口从1159980人增长到1660000人。由此可见,西藏地区在清代的人口是呈增长趋势,但人口总量十分有限,因而严重地制约了西藏城市规模的扩大。

就单体城市而言,清代前中期,由于包括西藏在内的传统社会对于城乡管理的差别缺乏认识,故较少对城市人口进行单独统计,地方志和官方史志人口记载皆为区域总人口,清前期西藏地方政府几乎没有对单体城市进行过确切的人口统计,乾隆年间有关拉萨人口的记载也较为笼统:“卫地诸城,首约喇萨,在四川打箭炉西北三千四百八十里,本无城,有大庙,土人共传唐文成公主所建,今达赖喇嘛居此,有五千户。”①《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卷57《西藏》。直至清末宣统年间才有部分资料对个别城市人口有所记载。根据散见于不同方志中的数据,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地区城市的人口数量大致如下:

表2 清代民国时期西藏部分城市人口数量一览表

从上表可见西藏主要城市人口的规模普遍较小,人口上万的城市仅几个,一般城市仅数千人或数百人。在有记录的城市人口统计中,人口在5万以上的城市仅1个,即政教中心城市拉萨;人口1万—3万间的城市有3个,即日喀则、江孜、昌都;其余城市人口均在1万人以下,城市人口在0.1万—0.5万人的最多。与此同时,四川省除成都、重庆两个大城市外,还有5万—20万人口中小城市6个②田永秀:《试论近代四川中小城市发展缓慢之原因》,《西南交通大学学报 (社科版)》2001年第2期。。上海、天津、汉口、重庆等开埠城市由鸦片战争初的中小城市,发展成为清末时的特大、大中型城市。如上海由江苏省一个人口约20万的县城发展为20世纪初拥有广大经济腹地的交通中心、制造中心和金融中心,且人口过百万的全国最大城市①隗瀛涛主编:《中国近代不同类型城市综合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73页。,几乎与西藏全区的人口相等;天津由1846年的约16万余人发展为1895年的58万余人②徐宗亮等纂:《重修天津府志》卷28《户口》。;汉口也由嘉庆年间的近13万人发展为清末的59万人③嘉庆《汉阳县志》卷7《坊市集镇》。,增长的总量都较大。更有甚者,青岛原本为一荒僻渔村(1896年始设总镇衙门,屯兵设防),经过十余年发展,到1910年已发展为拥有165000人口的城市,发展迅速是相当惊人的。

2.西藏城市人口的分布。城市人口的分布到受到区域总人口分布的影响和制约,而区域人口的分布具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即人口分布不平衡性。人口分布的不平衡性是受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人们总是选择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地方来生产居住,而自然地理环境的分布总是不平衡的,环境较好的地方人口就较为集中,而环境较差的地方人口就稀少且分散,甚至有很多地方成为无人居住区。西藏122万平方公里土地中,“裸岩荒山、冰川、荒漠等不毛之地,就占了西藏总面积的50%强。草原虽然占41.34%,但多数为荒漠贫乏草场,产草量很低。其次,森林面积为5.14%,村庄、道路、河流占0.57%,湖泊占2%,耕地面积仅占0.19%”④王克、吴怡平:《论民主改革前藏族人口增长缓慢的诸原因》,《西藏研究》1983年第2期。。因而,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时期,自然条件对人口的增长起了重要的制约作用。西藏地处高原,自然地理环境差别甚大,藏北高原极寒地区荒漠无人居住,因而根本就谈不上建设城市,但西藏南部一江三河流域地区的河谷地带、林区和草原则较适合人居,因而人口相对较多,西藏的城市也主要集中在这一地区。但是,由于西藏地区的气候、自然环境相对中国内地较差,因而西藏的总人口十分有限,直到清末西藏的总人口也才160余万人,仅与上海一个城市相等。清代民国时期,西藏人口分布的基本特点为“居住分散,人口密度小”,因而严重地制约了西藏的城市人口的分布。民国初年,西藏每平方公里人口约1人左右,至民国末年每平方公里仅有0.8人。新中国建立后,由于社会环境的改变,物质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极大改善,因而西藏人口有较大增长,但总人口的增长仍十分有限,人口的密度也十分低下,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的总人口为219.6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21人,只有全国人口密度的1/60。但西藏内部各地区的人口分布也很不均衡,多数人口集中在南部和东部。雅鲁藏布江中游及其主要支流拉萨河和年楚河流域,这些地区是西藏人口最稠密地区,平均每平方公里10人以上。其中拉萨平原、年楚河中下游平原、泽当平原等地平均每平方公里有50人左右;在西藏首府拉萨市的城关区附近,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超过100人。据1942年估计,西藏70%以上的人口集中在一江两河流域,这与历史上吐蕃时期人口分布状况基本相似,也与当代西藏的人口分布相似。雅鲁藏布江中游的上段、拉萨河上游及藏东横断山区东北部,人口密度为平均每平方公里3—10人。居民较多的地区是拉孜、萨迦平原、林芝附近的尼洋河河谷、昌都附近的澜沧江河谷等。藏西的阿里、藏北的那曲西部等地区人口密度仅为每平方公里0.23人;羌塘草原北部甚至被称为“无人区”,这些地区是人口特别稀少的地区,往往百里不见人烟⑤中国西藏信息中心:《中国西藏事实与数字2005·西藏人口》,http://www.tibet.cn/zt2006/zgxzssysz2005/xzrk/t20060518_116198.htm。。

从以上所述来看,清代民国时期西藏人口分布有着巨大的区域差异,人口随海拔增高、气候恶劣而减少,拉萨平原、年楚河中下游平原、泽当平原等地是西藏人口的主要集中地,人口密度较雅鲁藏布江中游的上段、拉萨河上游及藏东横断山区东北部高出5-10倍,西北部广阔的羌塘高原人口总数尚不足1万。

由于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人口规模呈现出巨大的区域不平衡性,因而城市人口的区域分布也表现出巨大的差异。西藏城市人口主要集中在拉萨、日喀则、江孜、昌都等部分大中城市,而一般城镇的人口规模都比较少。

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里,城市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城市行政等级高低的影响,人口、资源等各种要素的聚集受行政力量的左右,经济力量在聚集资源方面处于附属地位,从而形成了城市人口与城市行政等级成正比的特征。清代西藏尽管地处偏远地区,但在城市人口等级规模上,仍然出现了与行政等级成正比现象。作为政教中心的拉萨,凭借其政教中心的地位及交通枢纽的优势,乾隆年间,拉萨城市人口约6万—7万人,这是西藏其他城市根本无法超越的。在拉萨之下的城市层次上,依然符合这条规律,如后藏的政教中心城市日喀则有2万人左右,晚清康区的中心城市昌都人口也达1万人左右。这都与他们的政治、经济地位分不开。

(二)西藏城市用地规模的演变

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规模有所扩大,人口也有所增长,但仍然不能和其他区域的城市相提并论,在城区规模和城市人口等各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同期的东、中部地区的城市。

就城区规模而言,由于不同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别以及城市在区域中地位的不同,因而其用地规模往往有大小之分。从现有的文献来看,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关于城市用地规模大小并无完整记载。地域规模以占地面积作为主要参考资料,一般有城垣的城市可以用城垣周长作为城市规模大小的主要测量依据。中国内地绝大多数城市都修筑有城垣,有学者通过对清代内地城市周长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的结论为: “省城的平均规模是10973.16米;府级城市(府、直隶州)平均规模是5195.7米;县级城市 (散州、散厅、县)中规模1000至3000米的城市数量最多,平均规模是2850.7米。”①成一农:《清代的城市规模与行政等级》,《扬州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但西藏地方由于地域和宗教原因,城市都是依山而建,修建城垣的难度较大,所以除晚清在康区修筑的部分城市有城垣外,大部分城市都没有城市垣或没有完整的城垣。另外由于西藏城市布局不规范,也很难用周长来界定城市规模的大小。

据《西藏志》记载:“拉萨为前藏首府,位北纬二十九度四十分,东经八十八度四十分,法王达赖所居之地也。其先为吐蕃建牙之所,东滨米底克藏布河,西枕苇汤,前接峻岭,后负高山,东西约七八里,南北三四里,市廛杂列其间。商贾辐辏,街市繁盛,人口约五万余,有法王宫殿及驻藏大臣等衙门。”②允礼:《西藏志》33卷,据清乾隆五十七年和宁刻本影印。按以上的记载来考察,如果清代拉萨城市东西距离为七八里,取其中值为7.5里(3750米),南北三四里,也取其中值为3.5里 (1750米),其按长方形计算,周长为11000米,清代省城的平均规模是10973.16米,可见,拉萨城市规模与内地省会的平均周长大体相等,与其西藏政教中心的地位相符合,与其他省份省会城市的区别不大,甚至还超出了某些省会城市的规模,因而拉萨城市在西藏的绝对中心地位也就凸显了出来。

后藏的中心城市日喀则从萨迦王朝时期兴起后,一直到民国都是后藏地区的政教中心,但日喀则也缺乏准确的用地规模数据记载,无法进行定量研究,不过曾有史料对此有所描述,故可以从中看到其规模概况:“若后藏之首府,则札什伦布也,位北纬29度17分,东经88度47分,依山面江,最称形胜。人口约2万。有法王班禅喇嘛宫殿,颇称壮丽。此外有萨伽,在札什伦布西南,后藏之一都府也。有大喇嘛庙,为呼图克图所住。市街之大,约札什伦布之半,阛阓林立,货物辐辏。”③许世光、蔡晋成:《西藏新志》,上海自治编辑社1911年版。江孜是后藏的另一个重要城市,其占地面积相对较广。江孜与日喀则一样,其城市为分散型,宗堡建筑群与市场、寺庙和居住区形成多点分布,因而面积相对较广。此外,后藏的其他城市因无资料记载难以明确说明其规模,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城市大都规模较小,如“萨伽之外有聂拉木,去札什伦布西南780里,有300余户之市镇。由尼泊尔逼西藏,以此为第一要冲。聂拉木之外有济咙,在札什伦布西南740里,为钮楚河左岸一文流之会处。气候和暖,土地肥沃,一年收获两次。所产青稞、麦等极伙,为输出品之大宗。户数约400余户,为后藏南部一都府。济咙外有定日,在札什伦布之西南,当朋楚藏布河之支流佳克楚河之会点,约250户。平时虽觉寂寥,然至开市及有事时,则附近人民辐辏而至,帐幕云连,市街雾护,荒凉之乡,俄变为繁华之境。此地为西藏南陲,当时中国政府特设一汛,派守备一人统辖汉兵,更分遣戌兵于各边要地。定日之外有亚东,为通锡金国境之一小市也。清光绪十九年始以此地为互市场,自后日兴月盛,遂成西藏惟一之商埠。由印度及广东方面所来之输出品,皆须经过此地,驻藏大臣设置税关于此,时时巡视。加托克,为阿里部都会,濒于印度河支流之那古河上,南通印度尼泊尔,西通波斯阿富汗,北通新疆于阗。为交通要道,光绪三十二年英藏重定条约,允开为商埠。宗喀在定日之西北,营官寨接喇嘛寺,周围绕以城,坚固无比,往年驻藏大臣率番兵200据此防守贼数次,攻之终不能下”①许世光、蔡晋成:《西藏新志》,上海自治编辑社1911年版。。以上有关记载虽然未对相关城市的用地规模作定量的描述,但从其人口规模可见,用地规模不会太大。

昌都是清中期以后兴起的一个重要城市,如果仅就城垣的范围看,规模甚小,但城垣之外,实际上有昌都的市场和主要的居民区,以及规模甚大的寺庙建筑群。“察木多有土城,驻扎官兵,督理台站,游击一员,粮务一员,行营中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②刘赞廷:《昌都县志略》,载《西藏地方志资料集成》第3集,中国藏学出版社2001年版。“本县据杂楮河、鄂穆楚河二水合流之处,中现平原一隅。于雍正八年建土城一座,内为粮台、游击及千把、外委各衙门,自设治以粮台为县署。南门外为万寿宫,有观音阁,南北一街,人民200余户环城而居。齐城以东为一平台,上为江巴林寺,倚山而垒,僧舍千余;有大殿三座,高皆数层,金瓦宝顶,宏丽庄严。寺前跨杂楮河一桥,因通四川名四川桥;城西鄂穆楚河一桥,因通云南名云南桥。城北为狮子山,形势扼要,向为川滇进藏之咽喉,西南一重镇也。”③[瑞士]泰勒:《发现西藏》,耿升译,中国藏学出版1999年版,第4-5页。“昌都强巴林寺是一座庞大而又豪华的喇嘛庙,位于西部一个俯瞰全城的高台上,点缀这一寺庙的豪华装饰使它被视作西藏最漂亮和最富有的喇嘛寺之一。清朝政府在察木多设立了供应给养的兵站,其管理工作交给了一名粮台。兵站共由300名左右的士兵、4名军官组成。”④[法]米盖尔:《法国史》,蔡鸿滨等译,商务出版社1985年版,第640-641、682页。昌都的城市居民主要聚居于城外的马草坝、野猪坝、中心坝等平坦之地。民国年间,由于战乱的破坏,昌都受到很大影响而逐渐衰落,城区面积较为狭小,“建筑面积则只有1万多平方米”⑤王川:《藏区城市昌都的近代变迁》,《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至1950年,“旧城面积不到一平方公里,城内到处是乞丐,满地是污水坑”⑥谈鸿渊:《初到昌都的岁月,在昌都的日子》,天津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58页。。除了寺院外,只有几十家商人、领主和官家拥有的高楼深院。1950年,看惯了内地城市的解放军战士进入昌都城,“看看周围破烂不堪的矮小的房屋和狭窄的街道,真不敢相信这就是地图上划成一个大圈的昌都。在我们想象中的昌都一定是个像样的中等城市,各种建筑鳞次栉比,谁知它竟是这个模样”⑦编委会:《为和平解放西藏而战:昌都战役回忆录》,四川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如果曾经显赫的昌都城都令人失望,那么大多数西藏城市的规模则更难让人想象。

由此看来,清代时期西藏地方城市除少数几个城市如拉萨、日喀则、江孜和昌都以外,总体规模都不大。民国时期,西藏地方城镇变化较小,绝大多数城市的规模甚小,人口亦少,城市基础设施多因陋就简。

三、制约西藏城市发展的原因分析

西藏地处中国西部内陆边疆地区,其区情极为复杂特殊,城市的形成与发展受到自然地理因素、民族和宗教因素的深刻影响,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与其他内陆边疆地区城市迥然不同的发展模式和形态。中国的内陆边疆地区幅员辽阔,由东北经西北一直抵达西南,环绕中国大部,所辖区域包括东北三省、蒙古地区、新疆地区、西藏地区。如此广阔的区域内,城市的发展既存在一些共性,又有许多差异性。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的特点表现为城市数量少、规模小,功能不完善,发展滞后。制约和影响西藏城市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条件,又有社会经济因素;既有内部因素作用,又有外来影响。

(一)西藏脆弱的自然地理环境成为制约西藏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

西藏地处我国西南边陲,位于青藏高原的西南部。西藏历史文明源远流长,但由于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因素的制约,故而城市数量较少,规模偏小,城市发展相对缓慢,这与西藏脆弱的自然地理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

1.自然地理环境对西藏城市发展影响巨大。城市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也是人类文明的载体,但并不是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够形成城市,特别是在生产力低下的农业时代早期,人类的很多活动都受到自然地理环境的很大制约。虽然西藏很早就有人类的活动,但城市出现和形成较晚,这与西藏的自然地理环境有着重要的关系。西藏位于青藏高原,平均海拔高达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其自然地理环境极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农业的发展。西藏平均海拔高度超过4000米的面积占全西藏面积的86.1%,超过5000米的面积占45.6%,约一半属荒漠、石山或永久性冰雪地带,适宜人类从事生产和生活的空间狭小,人类生存受高原地形、地貌和恶劣的高原气候制约,使得西藏总人口长期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而人口又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和城市的主体,因而脆弱的自然地理环境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成和发展。西藏的气候环境也十分恶劣,气候寒冷,气压低,严重缺氧,一般人难以适应。由于印度洋暖湿气流被喜马拉雅山脉阻挡,因而导致西藏高原地区气候十分寒冷干燥,绝大部分地区年均温度在10℃以下,即使是位于一江两河流域气候条件较好的拉萨、日喀则等城市的年平均气温也比同纬度的武汉、重庆、上海等地区低10℃—15℃。西藏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最高气温高于10℃的天数都在50天以下,最高的也不到180天。降水量少而且集中在7-8月,年降水量拉萨为453.9毫米,阿里噶尔镇为60.4毫米,那曲为406.2毫米。西藏冬春多暴风雪,夏秋多雷暴、冰雹,那曲年平均雷暴日在85天以上,雹日在35天以上。同时,“西藏又是多风地区,年平均大风 (8级以上)天数拉萨为32.4天,日喀则为59.3天。那曲和阿里的牧业区为100—150天,最多的地方多达200天”①陈崇凯:《西藏地方经济史》,甘肃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西藏的气候复杂,降水集中,自然灾害甚多,多数地区不适宜大量的人口和经济的聚集,这种气候人口原因造成西藏地区城市分布出现严重的地区不平衡性。藏北高原地区和阿里地区,气候恶劣、海拔较高,城镇分布较少、规模较小。一江两河地区和藏南谷地大部分地区较藏北地区气候资源条件更好,因而成为西藏城镇和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

由于高海拔、多高山峡谷、多终年冻土,因而极大地限制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因而西藏相当部分地区都是无人居住区,在有人群的地方也只能发展有限的农业和畜牧业,而畜牧业所形成的生活方式是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因而不能推动城市的形成。农业才是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只有农业发展到相当程度,人群开始定居和聚居,并能够为一定区域内的人群提供大量的剩余产品时,城市才能够产生。但西藏的农业受到脆弱的自然环境和严峻的气候条件制约,大规模地发展农业受到较大限制,很多农作物也不能在高原地区种植,能种植的农作物的生长期也受到影响;由于一年中寒冷时期太长,相当部分地区的牧场的牧草也受此影响而得不到充分发育,牛羊等食草量较大的家畜的饲养因饲料不足受到很大限制,甚至因天寒而死亡。因此西藏地区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严重地制约了西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限制了西藏城市人口和经济的发展。

2.大规模的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地影响了城市的发展。西藏地区以高原为主体,地势高亢,地形复杂,气候复杂多变,历来是我国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之一,主要自然灾害有风、雪、水、旱、雹灾等。《新唐书·吐蕃传》载:吐蕃境内“多霆、电、风、雹、积雪,……山谷常冰”②《新唐书·吐蕃传》卷216,中华书局1975年版。。这些冰雪灾害所造成的破坏极大,如1830年,西藏那曲发生特大雪灾,据《噶厦为雪后救灾事饬那曲头人令》记载:“尔区各牧民于土鼠年因遭受前所未有的大雪灾,牲畜几乎死尽,致使百姓陷入困境。”①西藏历史档案馆等编译:《灾异志——雪灾篇》,中国藏学出版社1985年版,档案编号:26。同时,西藏地处亚洲与印度洋板块的交界处,地质活动较频繁,也是地震高发地区。仅1867年到1950年,记录在案的地震就达600多次,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水灾、雹灾所造成的影响也十分突出。

据有研究者根据西藏地区所保存的自然灾害相关档案所作的梳理,在1803—1958年间西藏主要地区和城市先后发生上百次规模较大的水灾。

表3 1803—1958年西藏主要地区和城市水灾一览表② 周炜:《西藏19世纪以来的水灾——西藏水灾档案研究》,《中国藏学》1990年第3期。

日喀则地区是水灾频发区,百余年间先后发生水灾40次,这对城市和地区影响甚巨。拉萨地区所发水灾总次数相对较少,但拉萨所发生的水灾却达7次,占拉萨地区水灾总次数的53.8%。林芝地区所发生的水灾次数也较多,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林芝达9次,占林芝地区水灾总次数的42.8%。波密3次,工布江达9次,受灾县3个,占林芝地区6个县的50%。山南地区共发生水灾的总次数较多,达23次,但较分散,其中心城市乃东为5次。以上频繁发生水灾的地区和城市海拔相对较低,一般都临江河,因而洪水一旦爆发多受到严重破坏。如1829年后藏白朗发生水灾,据《噶厦就水灾请减差赏粮事批复白朗宗文》记载:“今年润五月八日以来,连降大雨,年楚河暴涨,加之大水大旱交加。由于年楚河满溢,该区百姓赖以只差之田地、住房均遭严重水灾。”①西藏历史档案馆等编译:《灾异志——水灾篇》,中国藏学出版社1990年版,档案编号:8。1838年发生在今林芝县境内的一次水灾:“七月十九日鸡鸣时,对峙两山呼啸,两面崩塌,发生泥石流,河道被拦腰切断,截断江水达两日之久,河水倒涌,致使邦龙以下地方全被水淹。”②西藏历史档案馆等编译:《灾异志——水灾篇》,档案编号:12,13。1848年山南地区贡噶县境内发生特大水灾:“六月一日、二十五日、七月三日,连遭前所未有之严重雹灾。因地处山沟,雹灾导致山洪暴发。由于水渠冲断,加之被山洪淹没,今后失去耕种之依托。”③西藏历史档案馆等编译:《灾异志——雹霜虫灾篇》,中国藏学出版社1990年版,档案编号:107。西藏水灾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洪水具有突发性,洪水多带着大量泥沙、石块,因而对城镇和农村破坏甚大,造成建筑物、道路、栈道、桥梁等被洪水或泥石流冲毁,农田也遭洪水淹没或泥石流冲击,灾后有的建筑和基础设施和农田甚至不能重建或恢复原状,这些都使得原本就脆弱不堪的西藏城市经济发展更为举步维艰。

同时,西藏地区还是雹灾频发的地区。“在有档案文献记载的160余年里,西藏发生雹灾的次数为70次,大致平均2.3年发生一次。”④西藏历史档案馆等编译:《灾异志——雹霜虫灾篇》,中国藏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4页。频发的雹灾对西藏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作物生产影响最大。此外,雹灾还要引发水灾,冲毁灌渠和耕地,影响百姓生活并导致灾民流离失所。如南木林“穷地沟里外……今年正当秋收之际,两次遭受严重雹灾,此后又遭受霜灾,秋收无望”⑤西藏历史档案馆等编译:《灾异志——雹霜虫灾篇》,第24页。。因此,频发的雹灾也间接地影响到西藏城市经济,制约了城市的发展。

除水灾、雹灾外,西藏地区还有旱灾、地震等灾害。这些自然灾害综合影响着生态脆弱、基础设施薄弱、交通落后的西藏地区,也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西藏城市的发展,使得原本基础就薄弱的城市发展得更为艰难,与内地城市发展差距日渐增大。

(二)西藏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远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严重地制约了城市的发展

中国内陆边疆地区城市的分布和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与自然地理环境和交通发展水平有着直接的关联。中国内陆边疆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以东北地区最为优越,交通也最为便捷,而云南、蒙古、新疆次之,西藏再次之。东北地区海拔低,平原广大,北连俄国、东接朝鲜,往南靠近我国经济发达的核心区域,既有四通八达的传统道路,也较早修筑铁路,清代中后期和民国时期,逐渐形成了最为密集的城市分布。近代以来的交通变迁对除西藏以外的其他内陆边疆地区城市发展影响都较大,西藏不仅传统陆路交通落后,而且现代化交通建设非常迟滞,远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故制约了整个区域和城市的发展。

铁路是现代交通中极为重要的一种运输方式,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重要的推动力。东北地区是近代以后内陆边疆地区中以铁路为主的现代化交通在中国建设最好、也是最为受益的地区。晚清时期,由于铁路的修筑,东北地区的交通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从而促进了铁路沿线和整个区域城市的发展。1903年沙俄不仅攫取了“东省铁路”的修筑权和管理权,而且获得了铁路沿线的主权和利益。1905年日俄战争后,长春以南的南满铁路被日本占有。中东铁路的修建对东北地区的城市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在中东铁路建设和建成几年里,铁路的修建使沿线城市的交通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东北地区城市经济地位发生差异性的变化,城市数量也大为增加,沿线城市密度提高。铁路沿线靠近铁路交汇处的重要城市因经济区位的增强而取得优先发展的机会,崛起为区域中心城市。中东铁路沿线出现了20多个城市,大连、哈尔滨、长春都是在现代化交通下兴起的大城市。

蒙古东部地区也在中东铁路的沿线范围内,平绥铁路成为连接蒙古东西运输的要道,从1908年始兴建,1923年通至包头,总长度为816公里。在平绥铁路与传统道路相接的重要站点,包头、归绥、集宁、张家口等城镇获得很好的发展。在东部,中东铁路经过的海拉尔、满洲里、四平、通辽、赤峰等均发展起来①于永主编:《内蒙古通史》第4卷,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96页。。

新疆地区虽未建设成现代化铁路交通,但近代以后中央政府对铁路方面一直都有明确的规划。“北洋政府在1918年派遣铁路专家邵善阊负责踏勘绥、宁、甘、新四省铁路,规划修筑的铁路总长度为2600公里,并绘有踏勘图。”②兰州铁路局史志办:《兰州铁路局志》,中国铁道出版社2001年版,第104页。1923年,“西北国道筹备处”在北京成立,参与修建京绥铁路的高级工程师林兢奉派前往绥远、甘肃、新疆等省进行实地勘察铁路线路③林兢:《西北丛编·附录》,兰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530-535页。。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也开始规划建设内地通往新疆的铁路,1934年,铁道部委托瑞典人斯文赫定组织了西北科学考察团对此进行考察,其后,考察团建议修筑“一条从西安到喀什的铁路干线,并建些支线通往各个重要地区和城市”④[瑞典]斯文赫定:《亚洲腹地探险八年 (1927—1935)》,新疆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764页。。抗战爆发后,修建新疆连接苏联交通线的需求更为迫切,故而增加新疆的公路建设,由此促进了新疆与内地的联系和新疆城市的发展。

现代化交通也带动了云南地区城市的发展。滇越铁路一直为法国人掌控,但其修建改变了云南无现代化交通的状况,也为云南工业化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更是云南城市发展的转折点。1901年,法国越南殖民当局与法国汇理银行等对外投资企业联合成立滇越铁路公司,筹划修建铁路,并在1910年建成全长为843公里的滇越铁路,其在云南境内有465公里。滇越铁路开通后,个旧、河口、阿迷等城市迅速发展,并初步形成了滇东南地区城市带。

反观西藏地区,自清代迄民国基本上依靠着传统的交通方式与外部保持着简单的联系,既缺乏明晰的现代交通规划,更无实质性的大规模交通建设,以至于解放军进藏时,一方面要行军打仗,另一方面还要开辟道路,为后续部队的进入平整路途。

西藏的陆路交通极为艰难,水路交通也因地理条件的制约而未能得到开发。中国城市主要呈现出沿河流分布的特点,尤其是河流交汇处往往发展为重要的城镇。水源是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没有水源的城市难以兴起,也无法延续发展”⑤马正林:《中国城市历史地理》,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02页。。河流不仅提供城市必需的水源供给,也有部分交通运输的功能。近代以来,由于现代水上交通工具的发展,航运成为重要的交通方式,对于城市和区域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东北地区的城市受益于江河运输的发展,故而城市发展甚速。西藏虽然河流甚多,城市也多沿河流分布,如拉萨坐落在拉萨河畔,日喀则位于年楚河与雅鲁藏布江合流之处,江孜、德庆、墨竹工卡在年楚河之畔,泽当、拉孜等也沿雅鲁藏布江而建,藏西北的重要城市噶大克则位于象泉河之畔,昌都地当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流域,依山傍水。但是,西藏的每条河流都是滩多水险,除少数河段外,大部分河段都基本无法通航,特别是主要河流的流向未能向东,不能够通过水上交通与广大的内地发生直接联系,因而这也是制约西藏城市发展的一大因素。

然而,西藏地区的特殊性在于不仅地处边远,更重要的是高原高寒的自然地理环境制约了经济的开发和道路的建设,艰难的交通、恶劣的气候和高海拔低氧度成为阻挡内地人口大规模涌入西藏的屏障。清代以来内地的人口爆炸成为东北、内蒙古城市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西藏却将人流阻挡在区域之外,未能得到此种外力的楔入。

表4 清代内陆边疆地区人口密度变化 (人/平方公里)

通过以上数据的对比可以发现在人口迅速膨胀的清代,西藏地区人口变化极为有限,但是,其他内陆边疆地区却取得了相当明显的增长。由于内地人口过度膨胀,人民为了生计不顾政府明令禁止,出现“闯关东”、“走西口”、“移民实边”等人口流动现象。虽然东北地区一直被清朝统治者视为“龙兴之地”,历来都禁止大规模开发,尤其反对汉人染指该地区。清前期,东北地区因满族人大量入关,“百里无居民”的情况甚多,关外相当一部分城市明显衰落。清代中期,关内人口压力骤增,人地矛盾尖锐异常,地广人稀的东北地区就成为民间解决人地矛盾的突破口,由此出现了“闯关东”热潮,乾隆四十年,东北三省人口总量增长到100万左右①曹树基:《中国人口史·清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54页。,基本恢复到明末水平。随着移民人口的大规模涌入,东北地区的城市有较大发展。蒙古地区的情况与东北地区大致类似,清政府一贯禁止大规模开发塞北地区。但因内地人地矛盾日益尖锐以及沿边贸易巨额利润的驱使,大批人口“走西口”、“出东口”,由此促进了塞北地区城市的发展。与此相比,西藏地区并没有出现东北、蒙古那样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和农业开发热潮。加之,西藏人口之中,僧侣占相当数量,高峰时几乎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强,而多数僧侣皆不能娶妻生子,而广大西藏民众又因为笃信佛教愿意为僧,因而成为西藏人口增长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甚至出现负增长。民国时期,国际国内风云突变,形势更为复杂,随着国门被打开,现代化、城市化成为一种潮流,不仅东、中部的城市出现了较大发展和早期现代化转型,而且东北、内蒙等内陆边疆地区的城市也有较大的发展,但西藏城市却在民族危机与边疆危机的双重作用下,发展迟缓,与东北、内蒙古,甚至新疆等地区的城市相比,差距越来越大。

(三)中央政府虽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和治理,但未能对西藏进行直接管理和建设,对于西藏城市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自元代以来,广大的西藏地区成为中国领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藏民族也以其独特的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广大内地与西藏地区开展了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互通有无,休戚相关。中国的政治时刻影响着西藏地区的发展。但由于西藏的特殊区情,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政策和措施与对其他内陆边疆地区有较大区别。清以后,中央政府为了实现对东北、西北边疆地区的控制和管理,长期以来不断强化这些地区城市的政治、军事功能,从而使这些地区的部分重要城市发展成为中国对内对外经济贸易的陆路枢纽,由此起到巩固边疆的作用。但由于西藏的地理位置和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的特殊性,使清廷未能采取与其他边疆地区相同的直接推动城市和区域发展的措施,因而西藏城市的发展出现特殊的模式。

乾隆以后,驻藏大臣制度的确立,一方面限制了宗教权力在政治活动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加强了清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统治。这样使得中央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得以更好地贯彻实施,也为西藏城市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在设立驻藏大臣的同时,清政府还派兵入驻西藏城市,设置台站,给西藏城市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和平的环境,也保证了西藏与内地之间的贸易往来顺利进行,促进了城市商贸的发展。清末,由部分清朝官员推动的西藏新政改革也对西藏城市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西藏新政取得的实效较微,却是西藏历史上一次全面、深刻的改革方案,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象征着西藏城市开始早期现代化转型。

清王朝的建立对西藏城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结束了分裂割据状态,统一了西藏地区,采取了适合西藏区情的管理体制,从而为城市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清王朝采取了承认西藏政治、文化特殊性的政策,实行了政教合一的管理体制,确认了宗教在西藏的地位,由此使西藏城市的发展具有宗教的特殊性。

二是加强对西藏的管理,并在管理体制上进行了创新,建立了驻藏大臣制度,从而确保了中央王朝对西藏行使主权管理。

三是清政府在西藏进行新政改革,由此为西藏城市带来了早期现代化的因素。

但由于清政府对于西藏城市的直接投入严重不足,并严格限制内地人到西藏开发,因而西藏城市缺乏外力的有力推动。

中华民国建立后,西藏与内地和中央政府的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由于中央政府几经易位,内战连绵,使得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时好时坏”。同时英、俄等西方国家妄图染指西藏,将侵略势力深入扩展到西藏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并大力扶植西藏地方上层势力,企图将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千方百计阻挠、破坏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的修复,使得西藏政局动荡不安。这种动荡的政局使得西藏城市发展缺乏有利的社会环境。与此同时,民国政府积极修复与西藏地方的关系,先后册封达赖、班禅,派员入藏,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对藏事务,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西藏城市发展的治藏法规与治藏政策,为民国西藏城市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国民政府这一系列举措下,十三世达赖喇嘛接受中央政府的封号和“五族共和”的政治主张,表明了统一的政治立场。民国的成立,给封闭的西藏带来了“民族平等”的新观念;在短时间内暂时缓解了清末极度紧张的“藏汉”关系;促使了达赖回归祖国,为西藏政局的稳定创造了可能性;同时也为民国前期十三世达赖喇嘛在西藏城市推行的新政改革创造了一定条件。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重申西藏为中国领土。1928年12月,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蒙藏委员会,专职管理蒙藏地区行政事务,进一步加强对西藏等边疆地区的管理。十三世达赖和噶厦政府也表示内向之意,主动派使入京与国民政府联系。面对西藏改善关系的积极态度,南京国民政府派专使入藏宣慰,以求增进了解,消除隔阂,改善关系。其后西藏地方政府相继在南京、北平、康定三城市设立办事处,各办事处接受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办理西藏有关事宜。西藏与内地关系的重建,为西藏城市的发展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央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西藏城市发展的治藏法规与治藏政策,尤其是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藏族教育的法规、法令与政策,建立了教育行政机构与教育团体,推行了一系列的兴学措施和奖励制度,促进了藏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在近现代藏族教育史上,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南京国民政府为发展西藏地方教育,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扶助的措施,如:划拨专项教育经费、编译教材、奖励办学、优待民族学生与边疆学校工作的教职员等。此外,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还在藏印边境印度的大吉岭和噶伦堡创办了两所中华小学,就近招收藏族子弟入学。这些学校虽然无法与内地完备的教育体系媲美,但对于宗教教育一统天下的西藏来讲,却是现代化学校兴起的重要表现。虽然这一时期西藏教育的现代化还极为不成熟,但与西藏自古以来单一化的教育形式相比有了明显的进步。一方面,教育从神权的控制下走了出来;另一方面教育逐渐走向了大众化、平民化。尽管这种演变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却对西藏现代化教育的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

总体上说来,清代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对西藏采取的是因俗而制,虽然有利于西藏的管辖和稳定,但也对西藏城市和区域发展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清朝建立以后,为了加强对内陆边疆地区的政治控制和满足军事驻防的需要,先后在东北、西北边疆地区修建了大量的以军政功能为主的城市,直接管理和驻军,如黑龙江流域的吉林、齐齐哈尔,蒙古地区的乌里雅苏台、库伦、科布多,新疆北部的伊犁、乌鲁木齐等,由此推动了这些地区城市的发展。政治控制与军事驻防成为清以后内陆边疆地区城市发展的一种重要的推动力。对于清代民国时期的中央政府而言,加强和巩固内陆边疆地区的统治,强化城市的政治军事功能,最大的意义在于促进国家的统一、民族的融合,可以更好地实现巩固国防、维系统治秩序的作用。清初,清廷相继在蒙古设立绥远城驻防将军、呼伦贝尔副都统、察哈尔都统、热河都统等。这些将军、都统衙署所在地,逐渐发展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政治的稳定带来商业贸易的兴盛,内地和蒙古、俄罗斯商人、驼队汇集各商业口岸,由此推动了汉蒙贸易、中俄边境互市的发展和繁荣,增加了人口迁移,促进了城市规模的扩大。

然而,在17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一直未采取类似的政治、军事措施,清廷认为,“西藏乃极边之地,非内地可比,其生计风俗,自当听其相沿旧习,毋庸代为经理”①顾祖成:《清实录藏族史料》第1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36页。。由于失去中央政府的强力推进,因而发展动力本来就不足的西藏城市就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来缓慢推进城市与区域的发展。

清代至民国时期,中央政府难以采取直接措施来推动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与西藏特殊的区情有着直接的关系,西藏与其他内陆边疆地区的不同在于,西藏四面环山,道路崎岖难行,易守难攻,而人民又信奉喇嘛教,“善守宗戒,遂流于软弱,不敢思变”②尹扶一:《西藏纪要》,蒙藏委员会编译室1930年编印,第45页。。另外,西藏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致使外来文化难以进入,清朝中央政府虽然在西藏派驻藏大臣或者相关人员进行管理,但权力相对有限,驻兵也不多,因而对城市发展的推动力不大。

(四)西藏落后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对城市发展制约甚大

城市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产业的发展,而西藏长期处于政教合一体制和农奴制度经济之下,城市手工业和商业发展受到极大限制,由此阻碍了城市的进步。即便在晚清民国,受开埠通商的影响,边境贸易日益兴盛,西藏的商业网络有所扩展,从基层集镇到中心城市取得一些发展,但总的来说,西藏仍然依赖半农半牧的自然经济,严重地制约了城市的现代化转型。

农业是城市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推动城市化的初始动力。西藏农业虽然起步较早,但由于自然环境的制约,以及西藏与外部交流较困难,因而西藏的农业生产方式长期落后,农业经济基础十分薄弱。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地区虽被纳入到中国一体多元的多民族国家体系之中,但其生产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仍是以农牧经济为主,而建立在农牧经济基础之上的民族生活方式也以分散为特征,因而极不利于以集中为本质的城市发展。西藏政教合一下的农奴制度是一种落后的社会制度,严重地阻碍着西藏农业的发展;西藏的农业技术长期处于较为低下的水平,生产工具也十分简陋,木犁、木锄为主要的农业工具,间或有铁铧木犁,因而农业的单位产量较低。西藏的畜牧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大,牲畜成活率低下,牛羊的成活率分别仅约为50%和30%。西藏的商业也因多方面的原因而不发达,由于西藏生产关系落后,内外交通极为不便,在不少农牧区藏民与外部的产品交换中,多以物易物,城市商业也因城市人口数量有限,市场规模狭小,社会需求较小,严重制约了商业的发展。西藏的手工业不仅技术落后,而且为封建农奴制度严重束缚,在相当大程度上被三大领主所操纵、控制,严重地阻碍了手工业进步。商业和手工业的不发达,使得西藏城市发展的基础十分薄弱,发展动力严重不足。

(五)西藏宗教盛行对城市发展造成严重制约

宗教在西藏城市文明起源和发展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于西藏的城市空间分布、城市规模大小、城市管理方式都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西藏的本土宗教是苯教,从7世纪印度佛教传入吐蕃以后,苯教和佛教在互相排斥斗争的同时,又各自吸纳了对方的部分内容。印度佛教吸收了苯教的内容,也使其能够更深入地根植于当地的社会并逐渐发展成为现在的藏传佛教,影响了西藏地区的发展。清以后,藏传佛教格鲁派上层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从而在西藏取得空前的支配地位,在政教合一体制下,藏传佛教对西藏城市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首先,由于僧侣数量的大量增加,制约了地区总人口的增长,由此导致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的缓慢与滞后。西藏地区居民以藏族为主,藏族普遍信仰喇嘛教,即藏传佛教。随着佛教寺院经济日益强大,寺院的大规模修建,越来越多青年男女加入到僧侣行列中,据乾隆二年 (1737)统计,西藏本部属达赖喇嘛管辖喇嘛和属班禅管辖喇嘛合计占当时总人口的38%左右①成崇德著:《清代西部开发》,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数量庞大的西藏僧侣群体大部分都脱离社会生产,并依靠一般社会和民众供养,不仅增加社会负担,而且也因僧侣不能婚育,使原本就较为稀少、增长缓慢的西藏人口因僧俗比例极高而增长更加缓慢。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城市人口数量的多少是反映城市总体规模的一个重要指标,城市人口的增加或减少也对城市生产能力的大小有着直接的作用,因而西藏总人口增长的缓慢无疑会阻碍西藏城市的发展和进步。

其次,社会财富大量集中到寺院和少数活佛喇嘛集团,严重地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清以后,随着西藏政教合一政权的建立,寺院和上层活佛喇嘛成为三大领主之一,控制了大量的人口和财产,拥有大量的土地、牲畜和农奴,西藏的社会财富相当部分集中于寺院。寺院参与西藏的各种经济活动,甚至可以操纵物价,囤积居奇,“于青稞贱时囤积,贵时售卖,以致街市青稞糌粑昂贵,穷民度日艰难”②张羽新:《西藏前期地方经济长期停滞落后的原因》,《西藏研究》1983年第2期。。西藏寺院经济的膨胀,僧侣占有大量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成为抑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严重干扰了社会再生产的进行与城市的发展。由于政教合一体制的确立,大量的财富也从民间流向寺院,寺院占有大量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社会产品中的绝大多数被寺院消费,“只有极少部分用来维持简单的再生产,更是很少用于或根本没有用于扩大社会再生产”③许广智主编:《西藏民族地区近 (现)代化发展历程》,西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严重干扰了社会再生产的进行与城市的发展。1940年,国民政府特使吴忠信在目睹西藏实际状况后称:“西藏寺庙已成为社会上一切文化与经济之中心矣。”④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黄慕松、吴忠信、赵守钰、戴传贤奉使办理藏事报告书》,中国藏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1页。因而寺院经济的过度发展,对于西藏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

(六)战争与社会动乱也严重地制约了西藏城市的发展

清前期,西藏内部上层贵族不断争权夺利,外有准噶尔部、廓尔喀的武装侵扰,城市发展严重受挫。清末,又遭受英帝国主义的武装入侵,使得西藏城市发展遭到极大的破坏。康熙五十五年 (1716),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派兵袭击西藏,冲进拉萨,“冲入寺庙,进行洗劫,抢掠庙宇积存和藏匿的财物。他们还不满足,再三闯入民房,不管男女老少,加以侮辱和毒打,或绑吊梁上折磨,逼使他们讲出财富埋藏的地方。这种洗劫连续两昼夜”⑤[意]J·I·德斯得利:《准噶尔贵族侵扰西藏目击记》,李尚坚译,载《清代西人见闻录》,第129-130页。。准噶尔部军队肆意杀掠,杀拉藏汗,使西藏地方陷入一片混乱。乾隆年间,连续发生两次廓尔喀侵藏战争,廓尔喀军队在占领地大肆抢掠,如“将定日各寨落烧毁”⑥《清高宗实录》卷1385,第28页。,进入扎什伦布寺后,“以致塔上镶嵌物件俱被贼匪劫掠”⑦《清高宗实录》卷1403,第25页。,“庙内殿宇及三大佛像并未损动,但镶嵌物件、供器多被掠取”⑧方略馆编:《钦定廓尔喀纪略》,季垣垣点校,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8页。。后藏地区田园荒芜,人民流离失所,牛羊四散,“扎什伦布之南,约及二里,均系民居寨落,未被贼匪焚毁,惟番民等避贼远去,逃散甚多,嗣因后藏一带,传染出痘,一时未敢遽归,半存空寨”⑨《大将军福康安等奏察看后藏地方情形折》乾隆五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载《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114页。,严重地影响了后藏城市的发展。光绪三十年 (1904),英军在荣赫鹏的率领下入侵西藏,江孜经过西藏军民三天三夜的顽强抵抗后失陷。英军在占领江孜后,“便到处杀人放火抢劫,奸淫妇女和破坏寺庙,曾将八角曲登里面最大的一尊神砍了几刀,翟金寺更是破坏得破烂不堪”①魏克:《1904年西藏人民抗英斗争调查记》,《近代史资料》1957年第1期。,后藏城市遭受到了严重破坏。

民国前中期,先后发生三次康藏纠纷,并演变成激烈的战争。三次康藏冲突导致相关地区城市被破坏,进而出现不同程度的衰落。“藏军前队入昌都,奸淫掳掠,十室九空,复于各官署掘出藏鏹 (银)20余驮,衣物无算,于是所有新墓均被藏军劫掘殆尽”②朱綉:《西藏六十年大事记》,京报社1925年,第52页。。由于军事冲突,“耗帑巨万,而人民之损失,官兵之伤亡,更无论矣”③四川省档案馆编:《近代康区档案资料选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455页。。战争使昌都等城市出现严重的衰退,直到多年后,“该地建设,日无进步”,而且“向之宏大壮丽之昌都喇嘛寺,今已破败不堪。而商业素著茂盛,为滇、青、川、康、藏五处贸易之中心地,现因驻军军风纪废弛,军饷无着,军事当局苛征结果,已日渐萧条,而人民迁徙他所者亦多夥,现人口仅有七百户”④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黄慕松、吴忠信、赵守钰、戴传贤奉使办理藏事报告书》,中国藏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页。。民国时期,由于西藏与内地相邻各省区冲突一直不断,部分地区遭到战火洗劫,城镇被破坏,人口减少,经济凋敝,田地荒芜,商贸中断,因而川藏线、滇藏线沿线的城镇也因此而逐渐衰落。

综上所述,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虽然较前代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由于受到以上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发展相对滞后。当中国东、中部地区在现代化、工业化浪潮的冲击下,相当一部分城市出现了早期现代化转型,而西藏城市却囿于诸多因素的制约,仍然在传统体制内踟蹰不前,举步维艰。

结 语

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一方面沿袭了元明以来的城市发展格局;另一方面由于西藏政教合一政权的建立,清政府加强了对西藏的统治,内地与西藏经济、文化联系的日益密切,西藏城市发展呈现出了新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了以拉萨为中心城市,日喀则和昌都等城市为副中心,康定、江孜、亚东、噶大克等城市为区域次中心,包括各宗治所在内的城市发展体系。但是,因西藏特殊的地理环境、宗教、民族等因素,西藏城市的发展演变极具突出的个性,充满了民族性、宗教性,以及高原封闭性,发展较内地相对滞后。但此一时期的西藏城市的发展、变迁,也为新中国建立后西藏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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