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壁垒对我国药品贸易影响及建议
2013-04-29张昊褚淑贞
张昊 褚淑贞
摘要:国际贸易政策一直存在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贸易壁垒影响着医药贸易的发展。如果各国独立地制定贸易政策,就会陷入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的僵局:选择贸易限制政策而遭受贸易损失。对法律保障因素,报复行为,出口部门和进口竞争部门的政治支持、贸易公平四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贸易策略。
关键词:贸易壁垒;产业内贸易;贸易报复行为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5-0067-02
1我国医药贸易的现状
海关编码即HS编码,为编码协调制度的简称。其全称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药品在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下的第30章中(如表1)。
表2和表3分别为2011年中国海关HS编码为30的药品进出口情况。GL指数是最权威的产业内贸易测量方法。而以HS编码为30的药品大类的产业内贸易指数为0.69,说明我国药品产业内贸易明显。但是我国的医药产业内贸易指数连年下降,从2002年的接近0.85,下降到2011年的0.69可见我国存在影响影响贸易发展的不利因素,贸易壁垒就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2医药贸易壁垒的影响因素
2.1法律因素
贸易双方通过谈判确定贸易条件,履行义务时出于利益的考虑可能采取违约行为,此时受害方应用法律手段从违约的一方拿回自己本应得到的利益。法律震慑对方不要再采用投机行为,因其后果只会对自己更为不利。各国贸易政策很有可能发生逆转,其关键是博弈方之间存在着可法定许诺。提出如下建议。
(1)如果对方采用了不当的贸易行为从中国进行经济掠夺,保护中国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就成为首要原则。提倡使用法律手段进行保护。(2)要有辨别法律行为的使用是否有效的能力。对于失效的法律,要向国际社会提出它失效的原因,找出改进的方法。(3)适用法律的过程中,调查的环节消耗大量的时间和财力物力。对于缺少透明度的非关税壁垒的调查十分重要,往往这类调查成本较高,是否值得选用法律应注意判断。
2.2实施报复因素
在威胁和报复的授权下,非效率的纳什关税可以长期避免,互惠贸易协定能够得到执行。将贸易报复措施纳入贸易武器库中目的不是发动贸易战,而是要遏制贸易伙伴的保护主义倾向,从而为国际贸易创造更平稳、更可预期的环境,正如维护和平需要有打击对方的能力作为保障一样,贸易报复也是减少贸易争端、为国际经贸创造平稳环境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对于应用贸易报复行为,提出如下建议。
(1)采取合法合理高效的报复行为。历史证明中国虽然多次对外使用过报复行为,但是效果并不能达到阻止贸易对手对我国设置贸易壁垒。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了贸易对象认为中国贸易行报复为是不可信性,即中国的贸易报复对该国的影响小于其设置壁垒下的收益。中国所实施的报复行为能够带来的最大收益就是迫使对手合作,放弃对我国的限制决定。(2)当采取报复行为与实施法律保障均可的情形下,尽量采用后者。如果两种行为的收益相同,法律的成本低于无谓的贸易战的成本就应该选择法律手段。
2.3进出口关联集团因素
贸易的由化使得国内与进口产品竞争的厂商(进口竞争部门)遭受销售量下降的损失,而消费者和该国的需要廉价进口产品的厂商获得低价物品而获益。当政府实施降低保护的政策时会受到进口竞争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政策的实施和结果会受到极大的约束。改变这种状况的第一种方法是给予支持集团可预见收益,激发其支持自由化改革。另一种方法是让消费者和支持进口的厂商出于某种目的增加了自己的政府影响力,使得政府受到外在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相互抵消,那么有自由化倾向的政府实施策略时就掌握了主动权。考虑到进出口关联集团因素,提出如下建议。
(1)进出口关联集团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的同时,政府的行为也可以影响进出口关联集团的行为。两者在国际贸易中相互影响。从这点分析我国可以从政府和利益集团两个方向采取行动。(2)中国的行业协会应该组织所属行业下的公司防止严重的竞争行为,一致打击贸易壁垒行为。他们应主动团结政府,获得更广泛的支持。(3)采用贸易行为时积极团结目标国的进口支持部门。进口支持部门希望得到廉价及足量的贸易产品这与我国的出口目的相同,我国的贸易行为也就便于争取该集团的支持,进而对该国政府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4)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倾向于自由贸易,给予因取消保护而受暂时冲击的利益集团适当的补偿是一种不错的手段。
2.4贸易公平
贸易公平是一种贸易原则,即互为进口国与出口国的两个国家在进行贸易优惠时所采取的关税削弱相当。这种原则会促成贸易的自由化发展:当外国削减关税时,本国贸易条件改善,出口增加,但外国贸易收益下降;当本国削减关税时,外国贸易条件改善,本国进口增加,贸易收益下降。只有当两国同时削减相当关税时,由于贸易收益保持不变,但贸易流量却增加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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