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的移情作用
2013-04-29黄燕冰
黄燕冰
“移情作用”又称“移感”、“输感”,即把人的主观情感移入或灌输到知觉或想象的对象上,而且意识到两者的完全合一。文学理论家刘勰说:“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这就是“移情作用”。作为一种心理活动来说,任何人都有“移情”的体验。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黑格尔语)。音乐教学同样存在移情作用。一首歌、一支乐曲或是庄严雄伟、凛然悲壮,动人心魄,令人昂奋;或是忧伤衷肠,使人怅然,催人泪涌;或是热情奔放,引人向上;或是讴歌自然赞美生活,唤人爱美之心;或是倾诉哲理,诲人通达……音乐老师必须善于“移情”,把作者蕴含在音乐作品中的思想感情和自己从中所生发的真情实感有效地“移”给学生,渗透到学生的心田,使学生产生审美心理的共鸣,陶冶学生的情操,这是音乐学科教书育人的重要途径。
一、以情動人,以情育人
教师与学生之间情感交流的程度,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程度。教师积极的情感,欢乐的情绪,能使学生学习时精神振奋,思想活跃,如果教师讲课毫无感情,平铺直叙,不能与学生的思维、想象、情感“水乳交融”,则会挫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教学中,老师热情洋溢地讲授与冷漠无情地直叙,教学效果是迥然不同的。
古罗马诗人贺拉斯有句脍炙人口的名言:“你自己先要笑,才能引起别人脸上的笑。同样,你自己得哭,才能在别人脸上引起哭的反应。”他认为只有这样,诗人才能左右读者的心,诗才有魅力。同样,在教学过程中,只有教师把音乐艺术形象中所蕴含的崇高思想和情感充分揭示出来,音乐对学生才有意义;只有当教师把真实情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倾注歌曲中时,才能使学生把自己的情感融汇到歌声中;只有当教师以丰富而深厚的情感、生动而饶有情趣的教法引导学生时,才能引发其表现音乐的真情。同理,只有当学生进入音乐情境中,进入表现音乐的最佳状态——“情在弦上”时,歌声才会真挚动人,才会具有生命力。
二、运用“激情,会意”的教学艺术来“移情”
激情,即激发情感,会意,即体验情感。在音乐教学过程中,仅仅激发情感还不够,还要让学生体验被激发的情感,体验愈深,情感才会愈强烈,“移情”才愈有成效。例如高一年级《音乐鉴赏》中的音乐悲剧美一单元,第一课时《松花江上》教学重点在于有感情地欣赏并演唱《松花江上》的片段,体验、表现作品的悲剧美,可见对悲剧美的感受至关重要。可给学生讲述二十世纪上半叶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他们制造了南京大屠杀、潘家屿惨案、“七一三细菌战”等悲剧,营造悲惨气氛。然后向学生介绍《松花江上》的创作背景,之后欣赏歌曲。我相信这样学生欣赏完歌曲之后将更好地说出自己内心的感受和情感。通过语言的刺激,激发学生的想象力,使他们在跃跃欲试中全神贯注地沉浸在音乐中,这样的“移情”是卓有成效的。
三、研究学生心理特征来“移情”
在音乐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学生作为教化的主体,其年龄、性别及其心理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他们对同一事物的感受和情感也有所不同。在音乐教学中也表现得比较突出,而对情感的体验与表现,具有直接的影响和制约作用。比如,性格开朗的学生往往善于表现,性格内向的学生常常缺乏表现;对于同一审美对象,有的学生情绪激动,感情投入,有的则无动于衷,缺少体验。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各种差异,在教学过程中要有效地移情,老师必须进行心理位移,站在学生角度,从学生角色考虑问题,研究学生的心理特征。否则,很难与学生沟通,何谈移情?
教师除了增长学生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外,还要陶冶学生的情操。老师不仅要利用凝聚在作品中的崇高的思想感情感染学生,还得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扎实的业务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精辟地分析作者凝聚在作品中的真情实感,才能感染学生、教育学生。如果教师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大大低于所教学的作品的作者和作品中的优秀人物,那么老师就很难体会作者凝聚在作品中的真情实感,在教学中就很难“移情”,感染学生,熏陶学生,教育学生。
四、挖掘教材的情感因素来“移情”
“移情”离不开“移识”。作者丰富的情感、高尚的情操总是凝聚在字里行间,情动于中,意溢于表。因而在教学过程中,老师可以从歌词入手,引导学生细细体会作者倾注思想感情的那些传神之笔,使得学生深刻地领会作者寓含在作品中的思想感情。
音乐教学是情感的教学。教师在移情过程中要通过各种途径揭示音乐教材蕴含的丰富的思想感情,感染学生,引发学生的感情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