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探究

2013-04-29付一为

中国外资·下半月 2013年5期
关键词:商业银行问题对策

付一为

摘要:自2004年银监会正式批准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迅速。尤其自2005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之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得到了迅猛发展,在产品设计和创新等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仍有许多值得提高的地方。对近几年国内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进行了调查,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产品 问题 对策

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现状

(一)个人理财产品需求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我国居民的财富不断增加。2009年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260772亿元,同比增长19.7%;2010年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303302亿元,同比增长16.3%。同时伴随着通货膨胀的影响,居民实现个人资产保值的想法日益强烈。因此,许多人将目光放在了个人理财产品上,经济行为从单纯的储蓄发展到信贷、外汇、保险和证券投资等方面。

未来10年里,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将以年均30%的速度高速增长,至2015年我国中高端消费者人数约为850万。由于客户对理财服务、保险产品的需求各有不同,正确划分客户群,选择真正适合的产品与服务,将更有效满足客户需求,帮助客户顺利实现人生规划。可以看出虽然中国的专业理财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但需求潜力巨大。

(二)个人理财产品供给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时间虽然短,但是增长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度共有102家商业银行发行个人理财产品10215款,发行总数较2009年度增长幅度超40%,发行规模超过7万亿元,同比增幅同样高达30%。2011年发行量迅速增加到21251款。2012年,针对个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数量达28239款,而发行规模更是达到24.71万亿元人民币,较2011年增长45.44%。

随着数量的增多,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也日益丰富,投资范围更加广泛。理财产品发展初期,资金投放主要集中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等渠道,理财产品同质化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家银行开始重视在不同市场上的理财产品开发,突出产品差异化,理财产品种类日益丰富。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大致可分为股票类、债券类、利率类、票据类、信贷资产类、汇率类、商品类及其他等八类,投资范围涵盖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商品、公司股权等多个领域。其中,债券类、利率类和票据类占据主要地位。

近几年,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不仅因为存贷款的利差逐渐缩小,来源于贷款的利润占银行营运比例不断缩减,商业银行需要个人理财产品作为其增加利润的支撑点。而且,外资银行的不断涌入也加剧了银行业的竞争。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相对比较发达,而存贷款业务不存在优势,使得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主要集中在中间业务上。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运作经验来看,个人理财业务必将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之一。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创新

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的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具有很强的同质性。具体表现在:1、门槛起点基本相同。2、资金投向基本相同。3、投资期限大体相同,趋于短期。因为理财产品具有很强的模仿性,新的产品一经推出,虽在发行工作中抢占了先机,但是很快就会被其他银行所效仿,从而失去领先优势,甚至后期由于各种问题造成客户的流失。

我国的个人理财产品多数是对原有的存、贷款产品和原有的中间产品的包装和组合,或者服务上做一些提升,很少有实质性的突破[1]。这除了我国市场、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外,商业银行自身创新能力不足也是一个因素。外资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设计等方面发展较快,我国商业银行则会在其发行产品后纷纷模仿,无法真正促使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

(二)个人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充分

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产品市场上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十分严重。对于客户来说,理财产品说明书是投资者了解产品的唯一书面资料。但是现在的说明书一般内容比较简单,投资者能获取的信息极为有限,多数是依靠与业务人员的交流。而银行的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往往避重就轻,着重强调产品的本金相对安全和预期收益率的稳定,而忽略了对产品风险和最终收益可能为零的提示,在一定程度上有误导投资者的倾向。然而,一旦产品到期时无法按照预期收益支付,就容易与客户产生纠纷。《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规定商业银行应向客户说明投资风险,不能有所保留。应将投资过程中的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形及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加以说明,在说明的过程中应使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做到充分的信息披露[2]。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产品说明书中信息披露不完善,一般客户无法完全理解的问题,同时销售人员服务不到位,没有及时针对客户对产品的掌握情况进行适当的解释。

(三)个人理财产品针对的客户群体不明确

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产品的投资起始金额大致相同,也可以说是产品针对的客户群体不明确。个人理财新规出台后,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提高至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外币在五千美元以上。门槛提高,客户在银行的账户余额超过这一金额方可获得银行的这项服务,使得那些有需求,而又不符合这一准入条件的居民望而却步。由于客户细分程度不够,因而产品在市场定位方面也就缺乏差别化。

(四)专业理财人员的从业素质和数量有待提高

近年来,不少银行在各大城市都设立了理财中心,但是为客户提供个人理财服务是对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要求很高的专门业务,要求理财人员具备广博的金融知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要具备良好的与客户沟通打交道的能力,还要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虽然我国也于2005年引入了国际的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但是目前我国金融理财师的数量仍然无法与庞大的理财市场相匹配。纵观美国商业银行,绝大多数的理财师都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良好的压力承受能力。反观国内,大部分理财人员都不是科班出身,而且很多人自身就不相信投资的权威性,这也制约了银行为客户提出有效地理财建议与策略。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中的对策探索

(一)加快我国商业银行向混业经营的转变

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体制,即银行、证券、保险这几个行业是严格分开经营的,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隔的状态,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的操作也无法利用证券、保险实现增值。这种方式削弱了这几个市场之间的相互合作的能力,阻碍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因此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还只能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方面,不能真正代理客户进行组合投资,银行理财服务中的核心业务即增值业务大都无法办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混业经营是当今西方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国内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既是适应金融国际化、应对外资银行挑战的需要,也是拓展自身业务、特别是个人理财业务的需要。

(二)加大个人理财产品设计与创新的力度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同质性很强,缺乏创新性的产品,严重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也无法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内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商品的自主创新能力:首先,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全面放开,外资银行纷纷采取各种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国内的商业银行不仅可以学习先进的管理和技术,而且可以借鉴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进行创新。二是通过自主研发和借鉴同业经验,对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等一系列的过程进行完善,增强银行的产品创新能力。以服务客户为核心,对个人理财产品进行全方面的改进,比如收益率、产品期限、投资方向等。同时,为了提升客户对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信任度和依赖度,银行可以打造特色的市场形象。比如低收益、高风险等。三是可以发展网络理财的服务。通过网上银行这种高度自助化的平台,将个人理财产品借助网络销售,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银行服务水平的高低和竞争的成败。

(三)建立完善的产品信息披露机制

商业银行在发售个人理财产品时,应全面详细地告知投资者关于该产品的投资方向及相关的投资风险的信息。可通过产品说明书和理财人员的介绍相结合的方式,尤其应以产品说明书为主,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对发行的产品的说明书进行信息的完善,充分介绍产品的相关信息;商业银行要根据实际情况向投资者披露该产品当前的投资表现、风险等级等必要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对是否决定继续投资作出判断;发生收益的重大波动、产品的重大赎回、产品提前终止和多名客户投诉等情况时,各商业银行要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进行报告[3]。其次,可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产品的投资和收益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报告,同时对理财产品做出相应的风险和信用评级报告。商业银行要真正建立起理财业务风险控制机制、理财业务的服务及投诉受理机制、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机制。

(四)实行差别化、个性化服务

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服务,是一种适合我国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方法。个人理财产品主要就是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因为不同的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对于理财的要求不一样的,对风险的偏好程度也不同,所以应该根据每个客户不同的投资偏好和投资需求来进行个性化的服务。同时,提供差别化的理财服务。商业银行在提供个人理财服务时,不能只服务于高端客户,也要重视中低层次的客户,细分市场和提高个人理财产品的针对性,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供差别化的品牌服务。

(五)积极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理财人员

银行的理财人员不仅是理财产品的营销者,还是与客户进行直接交流的银行形象代言人,在整个个人理财业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银行业应该加强对个人理财从业人员和业务营销人才的培养,以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我国已经成立了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FPSCC),也实施了两级金融理财规划师资格培训与认证制度,即金融理财师(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CFP)认证制度。首先可以拟定培养专业理财人员的一系列计划,同时挑选具备一定专业理财知识、文化水平高、有过理财产品销售经验的内部员工作为备选人员。然后,让这些备选人员尽快熟悉银行的各类业务,并且能够独立地进行银行业务的操作。最后,理财候选人员还应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并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其为客户进行专业理财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郭赛君.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策略探讨.[J].海南金融,2011,(4):77-79

[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R],银监会,2005,(63号)

[3]彭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问题及对策.[J].生产力研究,2010,(2):145-147

猜你喜欢

商业银行问题对策
诊错因 知对策
商业银行资金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对策
面对新高考的选择、困惑及对策
防治“老慢支”有对策
关于加强控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探讨
演员出“问题”,电影怎么办(聊天室)
韩媒称中俄冷对朝鲜“问题”货船
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
“问题”干部“回炉”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