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早搏并非都要治疗
2013-04-29王新华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13年5期
王新华
早搏有生理性和病理性之分。不伴有心脏病的称作功能性早搏,伴有心脏病的称作器质性早搏。
临床观察发现,正常年轻人中39%~50%有早搏,60岁以上老年人中有76%~80%有早搏,可见早搏的发生率与年龄相关,老年人更多见。可以说,几乎所有的人在一生中都发生过早搏,只不过许多人没有感觉到而已。
生理性早搏多发生在情绪激动、精神紧张、疲劳、更年期、消化不良、过度吸烟及饮酒或浓茶、咖啡等刺激性饮料时。某些药物也可诱发早搏,包括抗心律失常药,即治疗早搏的药物本身也会引起早搏。成年人的早搏大多与忧虑有关。
病理性早搏多发生于冠心病、高血压、心肌炎、心肌病、二尖瓣病、甲亢性心脏病等。
发现早搏者,可请医生进一步检查早搏原因,评价早搏的严重程度。如果能找到早搏原因,只要将诱发早搏的原因去除,早搏便可逐步消除。如果无法找到早搏原因,请医生决定是否需要对早搏进行治疗。
偶发性早搏对血液循环的影响不大,尤其是并非由其他疾病引起的,早搏本身亦非严重疾病,一般不必治疗。频发性早搏,尤其在心脏病基础上可能演变为严重心律紊乱,或可能导致心绞痛与心力衰竭的,甚至可能会对生命造成危险,应注意治疗。
可以缓解早搏的药物很多,如美托洛尔、异搏定、慢心律、乙胺碘呋酮等。这些药的药性多较剧烈,而且每位患者的个体差异很大,用药的规律和剂量都不尽相同,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药物治疗无效的频发早搏,患者无法忍耐,影响生活质量或者产生血流动力学的影响,这种情况下可行射频消融术治疗,部分患者可获根治。对于找不到病因的频发早搏,可能很早以前就已发生,许多患者已经习惯,经医生评价为良性者,可以不必治疗。
(摘自《家庭医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