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唱机与点唱机音乐剧
2013-04-29肖明霞
肖明霞
一部中文版《妈妈咪呀!》为中国音乐剧产业带来了全新的制作理念和运作模式,也让一大部分初识音乐剧的观众被它动感活泼、积极热情的音乐所吸引。在熟悉了这些由ABBA乐队创作的金曲的同时,细心的观众可能还看到它被赋予“点唱机音乐剧”(Jukebox Musical)的标签。何为“点唱机音乐剧”?点唱机又是什么?
要解释“点唱机音乐剧”,不妨先来了解下什么是“点唱机”。
点唱机(Jukebox)是一种可储存大量音乐作品、靠投币驱动的音乐播放器。功能有点像今天的KTV点歌系统,只不过当年储存的不是数据而是货真价实的唱片。要追溯这种自动化音乐播放器的前身,投币音乐盒与自动钢琴可算是鼻祖了,它们使用纸卷、金属盘或者金属筒,在真实的乐器上演奏音乐。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这种靠物理机械原理演奏音乐的装置改为使用实体的唱片播放音乐。1890年,格拉斯(Louis Glass)和阿诺德(William S. Arnold)对爱迪生发明的留声机进行了改进,发明了一种需靠投币启动的留声机,它有四个听筒,使用者可以通过任意一个聆听音乐。他们将其命名为“投币驱动式留声机”,并获得了专利技术。当然,起初这种装置比较简单,仅能播放一张固定的唱片。1918年,尼布莱克(Hobart C. Niblack)将其改装,使唱片可以被更换。这种唱机被后来知名的AMI公司于1927年首度介绍给公众。
1928年,西博格(Justus P. Seeburg)将这种唱机改造成靠投币驱动、带有静电式扬声器并能容纳八张唱片的唱机。但这种唱机大而笨重,八个独立的转盘装置被安装在一个摩天轮似的旋转驱动机上,使用者可任意选择喜欢的唱片,后来西博格唱机容量增至十张。随着设备的升级,市场上对于这种唱机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多。
另一种叫做壁式唱机(Wallboxes)的产品在当时也颇具影响,它已具备远程控制的功能,顾客在他们的餐桌上就可选择想听的歌曲,1949年推出的“西博格3W1”即是代表之一,在经营者看来它是种极具商机的娱乐设备。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立体声效果开始风行,此时期的壁式唱机则使用了当时最先进的技术,设计了内置扬声器以产生更佳的效果。
商家们也在点唱机的外观设计方面颇费心思。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早期,有讲究的木质外壳,1941年“沃利策850”点唱机,则在仿大理石纹路的塑料壳上,闪动着炫彩灯光和彩色动画,看似孔雀开屏般绚丽。不过二战期间,点唱机在美国却无用武之地,因为它的制作原料金属、塑料等,正是战场上急需的物资,1942年“沃利策950”点唱机甚至不得不将启动装置的金属硬币改为木质硬币。点唱机曾一度停产,直至1946年,点唱机制造业才再度复兴,多家公司参与到竞争中来。始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沃利策(Wurlitzer)公司、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西博格(Seeburg)公司、三十年代的摇滚奥拉(Rock-Ola)公司、AMI等都是著名的点唱机生产商。
Jukebox这一称谓在1940年前后首先出现在美国,它是从Jukejoint一词派生出来,根源来自美国东南部的词语Juke或Joog,意为无序的、嘈杂的、奇怪的(另有一说是来自非裔美国人,意为舞蹈)。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中期,点唱机是十分时髦的娱乐设备,尤其在五十年代极为盛行。它常出现在酒吧、餐厅里,年轻人围着它投币、点歌,和友人同赏或共舞一曲的场景,是当时再平常不过的画面。1977年,奇想乐队(The Kinks)还录制了一支单曲,就叫《点唱机音乐》。
由于点唱机上的计数器可以显示出歌曲被播放的次数,因此其拥有者(多为酒吧、餐厅店主)便可了解顾客的喜好,从而决定更换更具经济效益的唱片,备选曲目则多是当下流行金曲。四十年代中期,从早期摇滚乐到古典音乐、从歌剧到摇摆乐,美国有四分之三的唱片都是在点唱机上播放的,很多店主将此视为“一本万利”的发财良方,因为在当时美国的版权法中,点唱机进行音乐传播并未被视为营利性经营活动,顾客点歌要投币付费,而店主却无需支付版权费用。这样一来,对音乐著作者和出版商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直至1976年,美国的版权法才最终取消了对自动点唱机这一“优待”。
从最早的蜡板唱片到如今的mp3,科技的飞跃已让人们聆听音乐的方式和载体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新新人类或许把购买唱片当做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他们只需轻点鼠标就可获得音乐文件,一只小小的mp3或ipod就可随时随地欣赏音乐了。还有谁会记得曾经风靡一时的点唱机呢?尽管它早已远离人们的视线,但Jukebox的娱乐性、综合性的特点却在其他领域延续着,比如名为Jukebox的软件可由使用者随意刻录海量音乐,以及被称作Jukebox Musical的点唱机音乐剧,则延用了点唱机“金曲串烧”的涵义。
点唱机音乐剧(Jukebox musical)可以是舞台音乐剧也可以是音乐电影,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使用现成的歌曲串联,如一些明星歌手或团体的名段,因此很多剧目成为了这些歌手的自传式故事,毕竟这种创作模式相对简单,只要叙述明星的人生历程、适当加入他的金曲就基本成型。但若想避免这种单调的模式,做到卓尔不群,就要看编剧的功力了。1999年问世的《妈妈咪呀!》虽使用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瑞典流行组合ABBA乐队的经典之作,但并非讲述ABBA乐队的故事,而是编创了一个全新的、富有感染力的“寻父记”,并且尽量保持了原作歌词原样。虽然《妈妈咪呀!》是“点唱机音乐剧”风潮的引领者,但绝非首创者。
早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点唱机音乐剧”的称谓第一次被定义出来,专指那些由大量热门歌曲构成的电影作品,比如1944年的《摇滚爵士即兴演奏会》(Jam Session),1956年的《昼夜摇滚》(Rock Around the Clock),1959年的《点唱机旋律》(Juke Box Rhythm)和1964年的《一夜狂欢》(Hard Day's Night)。其实,就连1952年的《雨中曲》也是点唱机音乐剧的范例,这部影片的音乐并非为电影原创,而是直接使用了一些二十年代的歌曲,以及根据科尔·波特(Cole Porter)歌曲改编的新作。
多年来这种“点唱机音乐剧”获得了不小的成功,如关于巴迪·霍利(Buddy Holly)的自传《巴迪-巴迪·霍利的故事》(Buddy-The Buddy Holly Story),就从1989年到2003年在伦敦西区演出了十四年之久。而获得了巨大的社会性成功的作品,当属使用了ABBA音乐的《妈妈咪呀!》。自1999年在伦敦西区横空出世后,迄今已有十四种语言版本,观众超过四千五百万,全球票房破二十亿美元。
但是艺术评论和商业效益并不总能平衡,有的作品只上演了短短一阵便不得不下档,如《列侬》(Lennon);也有的作品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如《妈妈咪呀!》《泽西男孩》《居无定所》等。其实这种将大众熟悉的歌曲串联、使用原词或填新词制作成舞台作品的概念,甚至可以追溯到1728年的《乞丐歌剧》(The Beggar's Opera),这部作品颇受大众欢迎,不仅因为情节贴近下层百姓生活,还因为它使用了许多当时脍炙人口的市井小调,以及巴赫、亨德尔等人的作品,就连民谣《绿袖子》也在其中“友情客串”。
这种靠将热门歌曲串烧“创作”成的剧目,看起来缺乏原创精神,是创作的倒退,但也不失为一种讨巧的创作模式。采用现成的经典歌曲,一来可以省去委约创作中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二来歌曲已经过前期市场检验,有一定的品质保证,同时其歌迷又成为潜在票房支柱。音乐剧的最终目的是盈利,娱乐化和商业化始终伴随它的一生,对于制作方来说,控制制作和演出成本则是重中之重。所以点唱机音乐剧“拿来主义”化的做法又何尝不可呢?
似乎这一“商机”借由《妈妈咪呀!》的成功被广为推崇,随后已有四十余部点唱机音乐剧问世,皇后乐队(Queen)、比吉斯乐队(Bee Gees)、猫王的作品都被相继改编,不久前由汤姆·克鲁斯加盟的音乐片《摇滚年代》(Rock of Ages)也是翻拍自同名的点唱机音乐剧。改编披头士乐队、辣妹合唱团的作品也在2012年于英国亮相。在中国的原创作品中,2011年问世的《爱上邓丽君》,其实也是一部典型的“点唱机音乐剧”,大量邓丽君歌曲正是它的核心所在。
由《妈妈咪呀!》引领的点唱机音乐剧风潮,似乎是当下受众在瞬息万变的社会里,渴望从经典中找寻慰藉与回归的一种表现。但显然,这种成功不具备可复制性。模仿者也多是赔本赚吆喝,音乐剧最终落脚在“戏剧”上,徒有其表的跟风之作,即便是莫扎特再世恐也无力回天。
拥有灵魂的好故事才是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