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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网络反腐现象的形成原因

2013-04-29冯晶晶

今传媒 2013年6期
关键词:网络反腐人肉搜索舆论监督

冯晶晶

摘 要:网络媒体的发展为广大网民发表意见提供了一个公共平台,匿名性与比较宽松的氛围是其独特的魅力所在。它却也是天使与魔鬼的化身,网络因大量曝光他人隐私让其蒙上了非理性、暴力的色彩,而网络反腐则又是为其正名的过程。网络媒体的发展为网络反腐提供了技术支持,而网民在网络匿名性保护下抢占道德制高点,如同隐匿在数码丛林中的猎手,狙击着被他们设定为“有罪”的道德猎物。本文以網络反腐的案例为蓝本,将从技术角度和心理角度阐述网络反腐这一现象形成的原因。

关键词:网络反腐;人肉搜索;舆论监督

中图分类号:C91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3)06-0028-02

《搜索》是陈凯歌电影题材转型的一部作品,是一部极具讽刺意味的现实主义电影。导演用蝴蝶效应的夸张手法,将现代人熟知的“人肉搜索”放大到大银幕上来,电影中的“人肉搜索”扮演了杀人利器的角色。如果说因大量曝光他人隐私,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让“人肉搜索”蒙上了非理性和群体暴力的色彩,那么近几年来“人肉搜索”在惩恶扬善、反腐败方的实践则是为其正名的过程。“表叔”杨达才事件则是网络反腐的又一典型事件。

一、事件回顾

2012年8月26凌晨,陕西延安境内发生重大车祸,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在视察事故现场微笑的照片引发网友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并从他身上“搜”出了各种名表,杨达才也被戏称为“表哥”。8月29日,有网友整理出杨达才佩戴不同款式手表的照片共计11张,随后又挖出其佩戴估价13万的眼镜,腰系名牌皮带。8月30日,陕西省纪委对外宣称已对杨达才展开调查,如有违纪腐败问题,将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9月21日,陕西省纪委通过西部网对外发布称,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达才因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被撤职。

二、网络反腐何以成为可能

从2008年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到2012年“微笑局长”等官员的落马,无一不是因为不当的言行引发网络围观,通过“人肉搜索”引擎将其相关的信息进行搜集,从而掌握其贪污的证据,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查处,此时,“人肉搜索”不仅仅是一种信息搜索行为,更是一种价值诉求,正是集中网民的智慧与力量使得体现正义道德的伦理道德得到发扬,也是公民行使舆论监督权力的一种手段。

1.技术支持——新媒体拓宽舆论监督渠道。“人肉搜索”是基于新媒体发展的产物之一,是相对于传统的机器智能搜索而依靠人工参与力量的互联网搜索方式。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用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公开数据的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1]。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一种网络话语和网络行为方式,“人肉搜索”无所谓好坏,是网络开放性的表现,是网民利用网络信息量大、互动性强的特性进行的网络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和现象。在网络时代,利用自媒体发声让“人人成为记者”成为可能,这种新型的网络舆论监督形式也正是“人肉搜索”用于反腐败的威力所在。不仅如此,在笔者看来,利用“人肉搜索”反腐败也是网民理性应用网络与权利意识的觉醒,而网络舆论监督的威力也在此得以彰显。

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软性力量,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发面发挥着法律无法替代的作用,而这种影响力的发挥则受制于传播渠道。在传统媒体为主宰的时代,大众的舆论表达主要通过大众媒体与面对面的人际传播实现,囿于时空与技术条件的限制,公众表达意见的影响力及其微弱,而在大众传媒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层层把关,根据国家的政治意志或媒体自身的价值诉求与定位,一部分信息则被过滤,或者经过二次编码,无法以本真的面目与受众见面。在传播渠道稀缺时代,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受众在其中始终处于被动位置,普通大众的话语进入大众传媒传播渠道的几率极低,他们的言语很难形成强大影响力[2]。而在新媒体环境下,传播渠道不再稀缺,互联网与手机几乎成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新媒体数字化与互动性的优势改变了传播中传者与受者的关系,任何人随时随地可以通过手机、电脑连接网络,通过论坛、微博等淋漓尽致的各抒己见,并播报或转载各类消息,这种立体化、多层次的表达方式不仅是对舆论主体话语权的扩展,舆论影响力也得以扩大。

由于新的传播技术引发的强大的话语力量具有个性化、虚拟化的特征,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自主性。数字化网络技术的魅力在于对原本散布在社会各个角落的、被忽视被遗忘的大众智慧的价值“碎片”的有效聚合与利用[2]。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事业的新方式[3]。从百度百科给出的定义可以看出,网络反腐包括三方面内容,网络、民意、执政行为。网络为网络反腐提供了技术支持,网络的兴起为无法通过传统大众媒体表达意见的阶层提供了表达民意的机会。网民可以通过网络曝光或者举报党政官员的违纪信息,经过论坛、微博、博客等转载,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是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网络曝光的内容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进而形成公共舆论。而“人肉搜索”实质上一种信息共享的方式和途径,利用网络作为信息共享的平台,将本来仅为少部分人所了解的信息内容,转变为一种公共性的信息[4]。同时,人肉搜索汇聚了众多网友提供的信息资源来满足搜索者的需要。正如前文所举杨达才的事例,“表哥”的落马,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网络舆论监督的一次胜利,网络传播挖掘事实、聚集人气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2.心理基础——网络匿名性保护下的“道德民兵”。从周久耕到杨达才,再到身陷不雅视频的雷政富,不难发现都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事实曝光,引发网友关注,第二,网友对其进行追查,搜集证据,引发舆论浪潮,第三,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处理。网民为何会对此类事件有高度的关注,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第一,网络集群引发“蝴蝶效应”。与现实世界的集群行为相同的是,网络虚拟世界的集群行为也具有匿名性、过激性、被暗示性等特质,不同点在于,网络传播的快速性和广泛性使得网络集群行为的建立较之现实集群更加容易和便捷,网络本身是一个高度自由、高度匿名而低度控制的平台,这使得网络集群的参与者更容易获得安全感。网民注册账号,即可在论坛、微博等平台上发表内容或对已有的内容进行转载,每个网民都可能成为消息的传播载体,同时,在网络中存在网民身份异化现象,即一位网民可以以不同的身份出现。“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正是网络虚拟性、匿名性所提供的安全感使得网民可以搜索当事人的证据并予以曝光。在群体模仿与“匿名性”机制的作用下,互联网用户会变得更加轻松自在、更少感觉到限制,并更加开放地表达自己[5]。每个网民都对网络舆论监督功能的起了推动作用,形成网络“蝴蝶效应”。网络舆论中的“蝴蝶效应”,是一种有别于传统媒介的独特的网络舆论生成机制,是在虚拟的公共场域里,在把关人弱化的情况下,网民对于一个公共事件进行完全公开自由平等的意见表达时所形成的一种舆论表征;是在网络舆论初始条件不确定的情况下,进行的意见表达时形成的非线性不规则一种混沌现象[6]。网络社区相对集中的虚拟空间和互动性使得舆论得以快速形成和广泛传播。“天价烟”局长因一句“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的言论将自己推到舆论的前沿,就在网友们热议他的“查处言论”时,有人将其开会的照片传至各大论坛,网友们的注意力则从他的言论转至他手头的烟。随后,更多的网友加入对其人肉搜索的行列,不断贴出周久耕抽名烟、戴名表的证据。网络匿名性如同天然的隐形衣一般保护着反腐行为过程中的每一个参与者,让更多的人能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进行信息交流与互动。

第二,网络刺激公民意识的觉醒与扩张。公民意识,又称公民精神,是指公民与自身享有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意识。网络的隐匿性、开放性与互动性使得人们可以自由表达观点而不用承担现实压力,唤醒了人们心底沉睡已久的自由与民主的意识。人们对现代社会中自我价值的彰显与对公共社会的自觉监督、自觉质疑、批判精神的迅速增强正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和显著特征。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呼声日益高涨,人们占据道德的制高点,审视整个社会,如同我国著名文化学者朱大可在《铜须、红高粱和道德民兵》中所说,“他们以‘无名氏的方式,躲藏在黑暗的数码丛林里,高举话语暴力的武器,狙击那些被设定为‘有罪的道德猎物。”而公民意识的觉醒反作用于网络监督,表现之一就是网络监督更有目的性和指向性。从某种程度上说,网络兴起之初,更多的是人们张扬个性、发泄情绪的渠道,舆论监督则只是偶发之举,其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的作用并不显著。公民意识的觉醒则促进了网络反腐从自发的偶然行为到自觉行为的转变。公民意识指导下的网络舆论监督的范围日益扩大,从道德伦理到法律,从社会公共事件到政界,从网络到现实,公民通过网络舆论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范围也不断扩大,且以“惩恶扬善”、“伸张正义”为道德制高点,网民如同道德民兵一般,对“表叔”们进行合力舆论围剿。

三、结 语

网络的超强的时效性是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这使得一些吸引人眼球的“爆料”能及时得到网友的关注与参与,促成舆论的生成和发展,舆论监督的影响力也随着网友的互动参与而迅速提高,从而敦促现实问题的解决。如“表哥”事件,从2012年8月26日杨达才在车祸现场微笑照片引发网友对其进行人肉搜索至2012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对外发布对其处理决定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网络能将事实与批评意见高度聚焦,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和舆论攻势,敦促政府职能部门有所作为,这是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所在。然而,网络有其善的一面,却不能忽视其恶的一面。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信息发布有其特殊性,每个人都能成为信息发布者,这种缺乏把关的信息发布方式容易造成虚假信息的传播,降低网络媒体的公信力,扰乱信息传播秩序。而网络舆论监督缺乏客观的舆论环境,在虚拟的环境中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偏激的言论容易引发网络暴力行为。网络舆论既能扬善,又能为恶所趋,在网络舆论监督权力行使中,要规避触犯法律与道德底线的行为,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权力实践作用的工具。

参考文献:

[1] 维基百科.人肉搜索[OL].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 A%BA%E8%82%89%E6%90%9C%E7%B4%A2.

[2] 张冠文.新媒体环境下舆论的表达与引导[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4).

[3] 百度百科.网络反腐[OL].http://baike.baidu.com/view/134452 8.htm.

[4] 卜松涛.网络人肉搜索与侵犯个人隐私权问题研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5] 何新华.网络暴力事件中的受众心理机制[J].新闻爱好者,2008(10).

[6] 韩立新,霍江河.“蝴蝶效应”与网络舆论生成机制[J].当代传播,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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