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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PBL教学在《金融法》案例教学中的运用

2013-04-29张双梅

师道·教研 2013年6期
关键词:金融法情景案例

张双梅

PBL(Problem-Based learning)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最早在2 0世纪60年代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的医学教学中出现。当时为了把基础学科和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开设了能反映现实实际需求,并在教学中给学生提供提问和参与讨论机会的课程,即PBL教学法,由Barrows教授首次报道。20世纪80年代PBL教学法在北美得到了快速发展,不断被各大学采用,逐步形成了完整、科学、成熟的教学模式。在我国,最早由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和西安医科大学于1986年引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开展PBL教学法的学校逐渐增多。

笔者在《金融法》课堂教学中采用PBL教学法组织案例讨论,选择一些涉及理论上有争议、社会上有关注或者学生中有困惑的典型案例,通过细致编排内容,精心选择设问,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中。通过实际操作发现,该方法较好的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初步拓展了学生的学术视野和人文关怀。

1. 案例准备

选取适当的案例是成功组织案例教学的关键。一般法学专业本科阶段,《金融法》多在第三学年开设,学生已经修完法学基础课程,有了一定的部门法学习经验。因此,筛选的案例一般要求有深度、有难度,内涵层次丰富,外延真实可信。我们一般依照如下几点进行。

其次,真实性。我国目前仍尚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但我国最高法院对某些具体案件的司法解释与之有类似的作用。所以选取时下发生过的有着鲜明时代特征的案例,有利于学生从书本知识到社会实践的过渡。

再次,争议性。要求案件在大部分学生的知识范畴内,有各抒己见、分析探讨的层次和空间。法律争议在目前我国法制完善过程中仍不同程度的存在。通过对争议的讨论,可以使得学生进一步深入分析,厘清相关法律范畴的界定和判断。

2. 问题设置

这是教师驾驭整个案例教学过程的关键。案例选定后,教师要将其主要情景和事实系统归纳整理,发掘出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理论、观点及最新的理论动向。以此为切入点,将整个案例有机分为几个情景段落。一般地,我们将案例分成案例陈述、实际结案情况及法律理论运用和拓展3个部分。

2~4个主要的讨论问题围绕案例设计,一般放在第一个情景段落案例陈述之后,指向实际结案情况。使学生思考、讨论时有的放矢,不偏离主题。并适当预留几个可以由学生提出问题的点,鼓励学生自己从案例中发现,以期通过增强学生的参与程度,锻炼其发现疑问、提炼观点、设置问题以及分析解决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逐步锻炼学生在学科上的质疑、探索的精神。

在第二个情景段落,也就是实际结案情况提出后,可设置争议性问题,交由学生分组讨论。针对不同的案例,可选取大组或小组的不同分组方式进行安排。大组讨论,即分为两大组,适用于相对容易区分为正反两种主要观点的问题。小组讨论,即将分为3个以上的小组,适用于有超过两种以上主要观点的问题。分组后给学生1周左右的时间进行准备,一般是查找资料、组内讨论等,最终形成本组观点。

做为第三情景段落的法律理论运用和拓展,重点在于从案例讨论回归法律理论。指导学生深入分析具体法律知识的切入点,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理论的应用过程。并努力指引学生向更加深入的层次探索,拓展一定的法律学术思维和视野。

3. 分析讨论

这是整个PBL教学法在《金融法》案例教学过程中最主要的阶段。占用课时相对较长,若教师控制不当,则可能导致“冷场”或者“闹场”等极端情况的出现。只有讨论热烈而有条不紊才能达到教学目的,使学生有所得。我们一般按照学生演讲、课堂讨论和教师点评等环节进行。

在学生演讲中,要求每组选择代表一名表达本组成员的观点,其他成员可以补充,一般要求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教师和其他同学可在演讲结束后进行提问。另外,教师可以就发言者本身的讲话过程、表情及动作等进行简短的穿插点评,一方面可以指导学生锻炼当众讲话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营造更好的活跃的课堂氛围,有益于讨论生动、热烈展开。

课堂讨论,一般针对不同的案例或分组方式具体安排。小组讨论中,一般顺接各组学生演讲,而其他组成员则可针对演讲中所表达的观点或提出的问题随时进行反驳、诘问。大组讨论中,可参照一般辩论形式,每组要求至少4名成员代表发言。随后与小组讨论安排大致相同。在此环节,教师要引导学生围绕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发言,应鼓励学生言之有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可以进行有理有节的辩论。同时,也要掌控讨论的气氛和节奏,始终保持热烈而不激烈的气氛,避免个人攻击等情况出现。指导同学充分发现和运用团队的优势,在各组集体参与下充分交流信息和碰撞思维,引导学生朝着学术素养塑造方向,将讨论达到一定的深度广度。

教师点评,是PBL教学法案例教学的总结阶段。在讨论完成后,学生能收获多少,与此阶段密切相关。教师要对案例的讨论情况进行点评和小结,引导学生从讨论回归书本,从实际回归理论,进一步强化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为日后学生熟练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打下良好基础,一步步打造学生的知识储备和实践能力。

4. 优势

①调动自主学习。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围绕案例给出的具体情景,就某一具体法律问题进行针对性讨论,PBL教学法创造了让学生们自己去发挥、去探讨的机会。PBL教学法将学习与更大的学习任务或问题挂钩,不仅涵盖了法律知识、理论,而且还涉及了关系到社会背景和人文关怀等方面的知识。设计真实性任务,强调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景中,通过学生分组进行查阅参考资料,讨论案例所涉及的问题,思考和整理相关的法律处理,自主探究和合作来解决问题,学习隐含在问题背后的专业及相关知识,使学生跳出了书本条条框框的束缚,变被动为主动。

②培养综合能力。Prince等对采用PBL和非PBL教学模式的荷兰4所医学院校两千多名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PBL毕业生职业技能、交流能力和合作能力与非PBL毕业生的差别有明显统计学意义。调查分析也表明,PBL教学模式下的毕业生对学校的培训质量更为满意。

责任编辑潘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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