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推广模式创新方案探讨
2013-04-29陈曦欧阳睿黄原原曾海飞
陈曦 欧阳睿 黄原原 曾海飞
摘要:本文基于对国内外相关小额信贷模式的分析研究以及在实地调研中了解到的我国目前小额信贷发展的环境条件,就资金渠道瓶颈导致资金不足、多头监管导致监管缺位、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弱等情况提出了“联保小组—信贷机构—科研机构”小额信贷推广新模式的创新方案,并阐释了新模式的推行效果和积极影响,提出了针对政府、信贷公司、科研院所等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小額信贷;推广模式;创新方案
小额信贷是为低收入人口和微型企业创业者提供的集商业性与社会性于一体的特殊金融服务。国内外小额信贷已有多种模式,但这些模式在推广过程中达到规模效应还离之尚远。我国的小额信贷发展时间不长,相关模式也是目前中国学术界研究的重点。本文试图对中国小额信贷提出一种可行性模型建议,积极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在保证农民获得贷款、按时还款的基础上使各方获益。
一、“联保小组—信贷机构—科研机构”新模式的介绍
我们提出了一种“联保小组+科研机构+信贷机构”的新模式(见图1)。在此模式中,由地方政府牵头寻找科研机构及高校,引进适合本地区发展的研究成果,在所辖范围内进行引导,协助农户自发组织形成联保小组向信贷机构贷款。科研机构对地区产业布局做整体规划,致力于利用新技术和新产品帮助农户发展小区域型的特色产业。此外,科研机构还与农林院校学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大学生创造社会实践的机会,给予大学生定期专业培训并派大学生跟进每户贷款农民生产进程,关注农户资金流向,及时发现、反映、解决农民遇到的技术和资金问题。
此模型的具体介绍为以下几点:
第一,政府设立小额信贷相关信息平台,发布产品及农户信息。通过设立专门的门户网站,经过专家审核后分类公布各行业中科研机构想要投放市场的产品动态,方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具有一定知识水平的农户了解最新科技成果,做出最适宜农产品项目选择。同时,在信息平台中建立农户信息发布栏目,及时公布农户期望得到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有助于科研机构及高校了解农户需求,开发出与市场需求密切相关的产品。为联保小组设立专用实名用户名,与小组负责人身份证信息绑定,确保农户身份真实可靠,用于大学生特派员、村委会(或地区政府)定时反馈农户生产过程中各种信息,让与之合作的科研机构以及信贷机构随时得到生产动态,构建信息获取平台。
第二,科研机构与当地农林院校合作,培养大学生作为特派员跟进农户生产。为大学生提供农产品生产技术及问题应对培训,定向跟进农产品生产,及时解决生产问题和提醒农户进行必要的生产活动,保证高产出。特派员向科研机构反馈生产过程记录以及难以处理的问题以便改进生产方式,定期上网更新农户生产报告,包括设备采购,原料化肥采购费用,人工费用等,向政府、科研机构和信贷机构提交生产报告。科研机构根据报告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性的批复和下阶段生产支出预算的指导。同时,信贷机构根据报告能有效掌握所贷资金流向,做出贷款风险分析,有效调节己方贷款发放及后续贷款规模。
第三,科研机构为地区产业发展做整体规划,科学引导农业生产。通过对市场的分析和地方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分析,向农民推广适宜本地区生产的农产品。政府协助从事相关产业生产的农户自发组成联保小组,在村委会信用评估后,联保小组向信贷机构,如:农村信用社等机构,提交贷款申请,信贷机构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分批次发放贷款。
二、“联保小组-信贷机构-科研机构” 新模型推行效果设想和积极影响分析
根据实地调研与理论分析,“联保小组-信贷机构—科研小组”新模型对完善与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将产生一系列的积极效果,使农户与政府、科研机构、农林院校、信贷机构多方共赢,促进小额信贷受惠范围的扩大和“三农”发展。
1. 联保小组农户在科研机构的支持下信用度增强,贷款率和还款率提高
联保小组解决了低收入农户贷款时没有抵押品的困难,使5户左右的农户组成联保小组,以集体信用为担保,当其中一人无法及时还款时,其他组员协助还款或受到牵连,无法取得后续贷款。为防止还款拖欠、资金挪作他用以及坏账现象。科研机构为农户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农林高校受过培训的大学生特派员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跟进,及时提供技术帮助、了解资金流去向,有利于控制贷款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人为技术失误导致减产歉收等风险。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农业产出得到了必要的保证,在源头上提高了信用度,更容易获得贷款并按时还款。
2. 政府通过引入科研机构进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政府对本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最为了解,在大方向上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吸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合理化建议,对引导农民土地流转、发展因地制宜的农业生产有建设性作用。同小组农户在生产经营上有相同或交叉方向,有利于经验交流、优势互补,实现规模经营,扩大产品影响力,提高乡镇企业的发展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3. 科研机构为农户提供技术支持,为其研究成果找到出口并产生社会效应
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市场化需要一个平台,政府建立的小额信贷信息平台正好为其提供了便利,科研人员通过网站了解农民现阶段对产品和技术的需求,在为农民定向提供技术支持的同时适时投入最新研究成果,通过在小范围内试行确定其效果,在跟进过程中也可有效防止目标偏移。此外,科研机构在从事研究的同时也肩负着社会责任,服务三农是他们的责任,在此理念的引导下科研机构对贷款农户的扶持会产生更多的积极效果。
4. 农林院校大学生在跟进农户生产过程实践能力提高并降低了人力成本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项目为农林院校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机会,在跟进农户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他们可以提高实际问题的处理能力。在遇到一些以现有知识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大学生及时向对应项目的科研人员反映,在科研人员的指导和带领下进一步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此外,大学生实践可以是无偿的,这样大大降低了信贷公司用于跟进贷款资金流向的成本。
5. 信贷机构通过与政府、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了贷款回收的保证度
信贷机构可以在政府的小额信贷平台上定期了解联保小组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使用情况,有利于合理分批发放贷款,一旦发现有经营不善的情况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请科研机构评估并做风险分析,必要的话追回贷款,减小损失、降低坏账率。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持提高了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从而提高其信用度,银行等信贷机构在贷款回收上也有了保证。
6. 降低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自然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
在此模式下,新品种是经过科研机构改良的品种,农户共同建造防范自然灾害设施,有利于对自然风险的防范以及降低防范成本。建立农户信用评级制度的,严格小组评定体系,降低信用风险和管理风险。由于科研机构的介入,带来了新的科研成果,有效规避了产品的趋同性,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维护价格的稳定。区域型特色产业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规避风险难的问题,农户形成联保小组,发展特色经济,有利于农产品信息在市场上的传播,从而减少中间商对农产品利润剥离,增加农户的收入降低市场风险。
三、“联保小组—信贷机构—科研机构”新模式推广的对策建议
1. 政府与科研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在门户网站设置专区作为小额信贷信息发布及交流平台,为新模式的推广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1)政府与科研机构在协议中确立合作内容,政府在小额信贷新模式的推广过程中提供政策支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引导村委会推进区域内从事相同生产的农户组成小组集体贷款,规模经营,并充分尊重农户的自主选择权,鼓励农户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生产意向,以便科研机构给予针对性支持。
(2)政府制定相对宽松的民间金融准入政策,加强法律监督,为小额信贷新模式的推广拓宽合法资金来源。在年度政府预算中增加对小额信贷公司的倾斜, 支持信贷机构的业务发展,在征税方面应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与农信社和村镇银行一样的税收征管水平, 使小额贷款公司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3)政府减少对农业金融市场的直接干预,配套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加强小额信贷新模式对风险的抵御能力。通过信贷风险保障机制来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对农业的影响,政府可以从每年的救灾款中拿出一部分来,建立小额信贷的意外保险基金,减少小额信贷机构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系统风险。
2. 信贷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采取多种风险防范的措施,为小额信贷新模式的推广提供稳定经济支持。
(1)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加强与其它金融机构合作, 吸纳风险投资以及提高自身经营水平。向银行融资的同时吸纳优质客户资金存入银行由银行托管。例如,与邮储银行合作, 利用邮储银行的充裕资金和广泛的分支机构为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此外,还应与保险公司合作, 将贷款业务进行保险, 降低还款风险。
(2)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农户需求,完善信用评估体制,简化贷款手续,及时为农户发放贷款,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应在12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正式答复,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满足农户资金需求。
(3)大力扩大信托融资渠道,为联保小组贷款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向信托公司出售信贷资产而进行融资,把所得资金继续用于贷款。小额信贷公司在农户清偿贷款之后会通过溢价去回购所出售的贷款资产。
(4)实行以贷养贷,保证资金循环。将产品以及产品收益做抵押,要求农产品交易过程中(无论农户盈亏),将交易款项优先打入银行专门设立的“信贷资金管理账户”,在农户不急需资金时,将结余资金收回信贷机构,用以发放贷款,所形成的利息收入,在下次农户贷款过程中充抵相同时间内的贷款利息。
3. 科研机构作为小额信贷新模式创新的核心,要加强与当地政府、信贷机构、联保小组三方的合作,发扬服务三农的精神,把技术支持落到实处。
(1)科研机构在实地考察、资料收集、民意调查等的基础上结合理论分析向政府提交区域经济建议书,为小额信贷新模式的推行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此外,科研机构要关注政府发布的信贷政策,选择适合的项目参与招标,将从政府处获得的资金投入到生产技术难题攻克及惠农服务中。
(2)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农林高校与小额信贷公司或村镇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参与其对贷款农户的审查、评估,在扩大受益面的同时尽可能确保资金的用处合理可靠,与贷款农户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为农户及时还款提供技术保障,履行至少有三方参与的信贷手续。
(3)科研院所每月定期为农户联保小组提供远程技术指导,解决大学生特派员所反映的农户在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介绍其最新相关科研成果,必要的话入户进行现场指导,把联保小组里的农户作为其观察跟踪的样本,向同意提供试验基地的农户支付费用,把科技进步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肖银伟:中国小额信贷的现状与发展方向探析——由印度小额信贷危机引发的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7).
[2]卢燕.:农村小额保险的需求分析[J].河北农业科学,2011(1).
[3].朱宝存,武小华;胥清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10).
[4]王明吉,崔学贤:河北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分析及防范策略[J].财会月刊,2011(36).
[5]王力:向左走向右走?[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