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地方民间金融市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013-04-29王率宇
王率宇
摘要:为了规避民间信贷风险、方便中小企业融资、活跃民间资本市场,进而探寻民间信贷发展的正确路径,本文提出了建立区别于国有金融市场的地方民间金融市场的解决方案,并从理论与政策依据及民间借贷的发展趋势和现实需求方面,全面论述了建立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关键词:民间借贷 发展路径 地方民间金融市场
一、建立地方民间金融市场的政策依据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人民银行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将致力于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民间资本规范从事资金借贷活动,鼓励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
国务院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常务会议,批准了《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该方案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包括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等。
浙江省人民政府在2012年11月印发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以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为重点,着力构建与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积极发展各种类型和各种信用等级的债券产品等内容。这些政策、措施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建立民間金融大市场的政策依据,同时更重要的也进一步明确了建立民间金融市场是符合当前金融改革方向的。
二、建立地方民间金融市场是现实的需要
(一)弥补正规金融资源配置功能不足的需要
近年来, 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体制、人力、资源等原因热衷于将货币资源投向大型和国有企业,不愿或无力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导致中小企业难以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足够资金支持。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资金资源有限,难以满足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这就需要民间借贷和民间金融市场予以补充。
(二)民间借贷市场规模急剧扩张的需求
据媒体报道,央行温州中心支行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温州有89%的家庭或个人、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市场。民间借贷的便捷灵活的方式,更是吸引了大批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促使民间借贷的数量呈几何级增长。如此大规模的资金在监控体系之外运行,不仅影响税收,甚至可能扰乱经济运行、社会安定。因此在民间借贷规模化发展的同时,急需引导规范化发展。
(三)广泛参与的客户需求
由于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和资金短缺的普遍性,民间借贷参与主体和参与范围逐步扩大,民间借贷主体更趋广泛化 ,民间借贷活动已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在民间借贷的活动区域,已经出现了少数或明或暗的以借贷为主要职业或主要收入来源的专职人员或组织,虽然这类民间融资中介组织尚处于萌芽状态,但其标志着民间借贷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急需进行统一的管理与引导。
(四)、紧迫的安全和规范管理的需求
民间借贷的风险及危害情况,已引起了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媒体上吴英案等因民间借贷而出现的案件屡屡出现,其不断扩大的经济与社会危害,说明急需对其进行规范管理,需要有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公平民主的交易空间、公正有效地监管体制。对民间借贷的强化监管已迫在眉睫,对其进行统一、规范有效的管理已势在必行。
三、民间借贷的发展趋势为建立地方民间金融市场提供了充分而有必要的市场条件
目前民间借贷的总体形势出现了以下有利于建立民间借贷市场的大好条件。
(一)融资性质股权化,为建立地方办股市创造了前提
调查资料显示,近几年,股权性融资在企业筹集资金的过程中被广泛的运用,在民间融资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2006 -2008年分别上升了7. 3%、10. 2%、13. 6%。这一方面说明民间资本已渐渐不再满足于吃利息的需求,同时也为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提供了生存的条件和机会。
(二)借贷活跃度逐步增强,为繁荣地方金融借贷市场提供了必备因素
据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检测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湖南全省监测样本点累计发生民间借贷10899万元,同比增加18.4%。不断增长的交易数量为地方金融市场的建立积聚了大量的交易要素。
(三)借贷资金用途多为生产性资金,为建立民间借贷交易市场,方便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存在的合理性
目前民间借贷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特色经济,如开设商店周转资金、办厂投资和生产流动资金。既然生产要素的买卖兴隆,生产要素市场也就应该顺势而成。
四、建立地方民间金融市场,是民间借贷发展的必然
(一)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已经建立专业的地方金融市场
据北京晚报报道, 该市2010年05月30日,正式成立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原有金融国有股权和不良资产交易业务基础上,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将探索信贷资产交易、信托资产交易、私募股权资产交易等创新业务。
(二)有些地区正在尝试建立地方版的股市
2010年04月17日新民网报道重庆市不仅成立了股份转让中心,而且已经完成了重庆市辖区内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工作,正在筛选重庆当地的优质企业,促进企业的改制,推动企业的挂牌,进行上市资源方面的战略储备。其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一直面临着融资难,寻找战略投资者难的问题,与此同时,战略投资者也面临着难以寻找优质企业的问题。”,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可以促成供需两方牵手,促成股权融资,股权增值。
五、建立专业化的地方民间金融市场
笔者认为应该搭建民间金融大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有不同类别型的交易,进而形成由多种交易共同组成的民间金融大市场。这个大市场中有各种需求资金的借方;有由不同的投资人组成的贷方;有代表各种立场的监管方,有各种不同的交易产品和交易、监管活动。通过构建合适的平台去供有需求的借贷双方进行交易,同时在交易过程中实时监管。这样一个平台的成功构建将是民间借贷市场高效低风险的重要保证。
(一)建立地方版的贷市
主要是面向有一定的抵押资产而提供的贷款交易平台。对于有些中小企业,其资产抵押不能在国有银行中获得其需要的充足资金,或者不能快速获得其急需的资金,他们就会把目光转向民间借贷市场。民间借贷市场会以其独有的优势很快完成评估,提供资金。民间借贷与地方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地方民间借贷信息通畅,监管评估效率高,贷款就会变的便利。由此应由地方建立贷款市场。
(二)建立行业版的股市
面对无法用抵押物贷到足够的款项,又亟需发展资金的中小型企业,为了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设立的地方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让中小企业在其所在行业的评审基础上,通过资产、项目、合同招股。专业的评估机构给予股权定价,民间借贷行业协会、司法监管协会对中小企业进行信誉评级,给中小企业进行风险评定,给出企业信誉指数。两者合并向市场推出企业的招股值和信誉指数,在地方股权市场上自由认购。
(三)建立地方企业版的债市
中小企业通过地方债市整合并发售企业债券的方式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保证金融市场和中小企业的活跃和高效。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曾经有私募债券尝试着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由于小公司实力不雄厚会导致的还款很难保证,造成利率虚高,还款率低等很多问题,但当使用地方金融市场出面运作中小企业债券,其规模效益和信誉等优势会解决很多零散的中小企业债券现有的问题。中小企业发行自己的公司债券只面向地方金融市场上的企业债券大平台发售,大平台利用自己的资源信息优势(比如之前提到的行业协会去评估这一公司,及其所需资金的项目)确定该笔业务利率还款期限等确切数据。这样的转移其实就把单个借贷者的信息成本转嫁到大平台上。当个人有资金需要放贷的时,他们可以从平台里购买有平台发行的中小企业的债券。
这样其实是把大平台作为第三方引入到这个借贷交易当中来,大平台中的行业协会充当一个有薪酬的评估机构,他会系统的对需要发行此类债券的中小企业进行评估后制定风险范围合适的金融产品,在地方民间金融市场上供投资者交易。由于无论是发行债券还是购买债券都是通过大平台,所以很大程度上来说,平台是用它的专业性主动去承担起一部分借贷双方的风险。这样也就要求平台中的监管机构对自己的评估行为和结果承担责任,这种方式能够在制度上限制不合理的风险的产生,有利于借贷参与方约束自己的行为,限制风险。
浙江省人民政府在2112年11月印发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要以探索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私募债券;以自身收益覆盖本息一定倍数为条件,鼓励经营新项目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或直接发行债券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扩大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债券)、资产支持票据等各类债券产品的发行规模,从一定程度上证实了成立地方债市已势在必行。
(四)建立信誉版的托市(小额贷款市场)
信誉版的托市是指:依托政府资金做贷款资本,依托个人和企业信誉作贷款担保,以小额低息贷款为主要业务的交易市场。以信誉贷款为主体,依托政府资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服务于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
从孟加拉国和我国已实行的成功经验看,小额贷款为农村地区的广大农户提供融资服务,很好地满足了农户的资金需求。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使其服务于广大农户,有利于在农村建立和完善合法合规的民间借贷机制,实现农村地区借贷活动的良性发展。
六、建立地方民间金融市场的监管、维护、发展体系
(一)要综合发挥各种监管力量的作用,对市场及所有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要引入行业监督、政府监督、专业评估、独立监审等机构,共同对市场进行监管;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包括工商、金融、司法等相关部门及评估审计机构、行业协会等统筹安排,需要联合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统一协作,从而对交易活动、交易主体、交易规模、及交易性质进行规范;。
(二)要进行市场运行与管理的体系化建设
要建立市场运行、监管与维护发展的体制与机制,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要进行与市场运行相关的体系建设包括建立法规体系、监控体系、征信体系、信息交流与公开体系、风险预警与防范体系。
(三)适时转变为正规金融
高级形态的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有向正规金融转化的需求,这一点在美国、日本和台湾的实践中得到证明。因此应通过法律引导高级形态成熟的民间借贷形式转化为正规金融组织,同时还要引导优秀的民间金融服务企业向正规金融体系过度,成为民营银行,从而促进我国民营金融体系的建立。民营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所发挥的作用不同,是国有银行的有效补充,同时也是它们的竞争者。通过竞争促进国有银行的改革,进而促进我国金融服务市场的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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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从民间借贷到民营金融:产业组织与交易规则, 《金融研究》,2002(10):1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