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本如何参与通航产业
2013-04-29于东芳于铁
于东芳 于铁
近几年,我国通用航空产业呈现积极向上的发展态势,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产业整体在宏观性和结构性等方面的问题还比较多,总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计划经济思想痕迹太深,国家“包下来”的理念仍然大有市场,在面向完全市场竞争的转变过程中,还有许多不适应和理不顺的方面。
第二,国家宏观产业发展战略不清晰,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水平偏低,致使通用航空飞行器的科研、生产制造和运营服务之间脱钩严重,不仅仅与通用航空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就是与国内的运输航空相比也很不协调。
第三,产业发展不均衡。首先是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其二是通用航空飞行器的研发和制造与运营服务之间的发展不均衡;其三是作业类型的发展不均衡。
第四,运营企业服务能力不足。一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不足;二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滞后。
总体而言,我国通用航空产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其自我积累不足,难以在短时间内凭借自身力量实现快速发展,如果不想办法解决其初期投入大,资金需求旺盛的问题,恐怕再有20年,中国的通用航空产业也无法发展壮大。
在计划经济年代,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资金是由国家统一安排配置的,客观地讲在短期内确实获得了较大的收获。然而,实行市场经济以来,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资金大幅度减少,究其原因在于金融资本参与力度不足。
因此笔者建议,通过加强产融融合,以获得高强度资金的有力支撑,加快产业培育的力度和效率,从而谋求更大的产业发展空间。
所谓产融融合是指:“产业部门和金融部门通过股权关系相互渗透,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相互转化”。作为一种经济现象,这包含了宏观上非金融业与金融业的结合,以及微观上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宏观上的产融融合是将金融资本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与实体经济的产业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微观上的产融融合是产融资本的一体化,表现为产业部门与金融部门的相互投资和人事互派等。宏观上的产融融合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微观上的产融融合则有助于提升各个经济实体的效率。
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将对产业和资本的数量扩张、质量提升产生重大的影响。产融融合若能得到合理推进,能够促进金融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提速实体经济不断发展。世界经济发展史和产业实践显示,产业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是后起国家加速实现工业化,全面推进经济发展进程的必经之路。在实际中,产业发展与金融资本发展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金融资本是任何产业发展的加速器。同理实现通用航空产业做实做强,也离不开金融资本的融入和支持。
然而,由于中国通用航空产业本身存在着的诸多问题,使得金融资本在融入产业的发展方面面临着许多现实的无奈和困境。
从企业经济类型及行业规模看,国有企业是行业的主力军,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国有大型企业的政策和贸易保护壁垒依然存在。由于实力强、信誉好,加之受政策保护力度大,有政府部门担保,国有企业获得金融资本支持的力度较大。而大部分民营企业由于处于创建期,规模小、运行能力弱、抵押资产不足,加之审批手续复杂,获得金融资本的支持相对较难,即便获得银行贷款,也是短期贷款,并且数额较少。
有人认为,风险投资应该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发挥作用,但现实是,目前鲜有风险投资介入通航行业,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短期内中小通航企业不可能形成可观收益,因此资本成本大、风险高;另一方面,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风险投资运营环境不完善,运营条件不够成熟。
因此,当下如何破解金融资本和通航产业的深度融合是问题的关键。
金融资本与通用航空产业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实体资本,在融合中必须要形成能够进行长期合作的双边战略关系,形成一种长效的合作和保证实际利益的机制;定期通报相关信息,多走访、多沟通、多理解,固化成一种相互信任的模式。
此外,对于金融部门来说,需要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信贷投入与各级政府通航产业发展战略的关系,把信贷投入与各级政府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根据各级政府和通用航空企业的金融需求,提供恰当的金融服务。
二是要处理好支持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的关系。通用航空产业的投入应集约化,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避免一哄而上。各级金融机构要强化信贷投入的规模效应和有效性。
三是要处理好近期支持与长期支持的关系,虽然通用航空产业是一个集先导性、辐射性、技术性于一体的朝阳产业,但同时还具有前期开发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和回报缓慢等特点。信贷投入必须要保持必要的投资强度、力度和连续性,为其发展提供稳定和有效的支持。
对于政府来说,应该在金融政策方面,加强创新。
比如,可以考虑采用通用航空产业的科技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作为贷款抵押担保的贷款形式,解决其有形资产不足的问题:此外,与通用航空产业的高风险相对应,可以考虑适当提高商业贷款的呆账准备金率;为适应通用航空产业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可以考虑改善传统的信贷管理办法,改善评估、评审和管理办法,创新对企业和项目的贷款形式,探索灵活多样的金融支持形式。
在风险保障方面,比如在贷款担保方面,可以由各级政府设立专门的贷款担保基金,采用政府第三方担保形式为通用航空产业担保,弥补企业普遍面临的财产担保不足的缺陷,改善中小企业的贷款环境。
在贴息贷款方面,政府应对通用航空产业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具体做法有对企业自由高出市场平均利率部分给予补贴或者对企业最难获得的长期贷款给予补贴等形式。
此外,还可以借鉴我国住房证券化的做法,将商业银行对新兴产业发放的贷款转化为债券,然后利用资本市场或者银行本身较好的服务网络优势出售给市场投资者,以融通资金,并使贷款风险由众多投资者承担,从而分散风险。
除了具体的政策之外,政府还需要优化金融资本支持体系的配套环境。
一方面,应完善金融资本支持法律。借鉴国外经验加快制定有助于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和解决其融资约束的一系列法律制度,以法律形式规范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各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使通用航空产业的融资需求得到有效保证;另一方面,建立信息服务体系,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除了要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外,还应该致力于组织建立起一个高效、便捷、畅通的信息网络,为资金需求者和提供者提供各个方面的信息,确保落实到位。
总之,笔者相信,通过与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未来,我国的通用航空产业链将会更加清晰地展现出来,并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能够使金融资本获得更大的拓展。